[公告]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时间:2016年03月19日 17:59:05 中财网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目 录



页 次

一、审计报告



1-2

二、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6

合并利润表



7

母公司利润表



8

合并现金流量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4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5-18

三、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9-112
























审计报告



CHW证审字[2016]0060号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
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 岩



中国 天津 中国注册会计师:康建荣



2016年3月11日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除另有说明外,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银川路235号

总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银川路235号

营业期限:1981年1月1日至2031年1月1日止

股本:人民币46749.5367万元

法定代表人:武宪章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纺织业

公司经营范围:纺织、服装的生产和销售;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专
业,并可以参加自产产品的出口配额招标。矿产品的加工、销售;地质矿产技术服务咨询;环保技术开
发;纺织机械配件,纺织原料及辅料的销售;劳保用品生产销售;供暖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历史沿革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1980年6月2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管理委
员会(外资审字[1980]第5号)文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81年1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2240万元。


1994年本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股份制企业试点联审小组批准(体改[1994]024号)外经贸部
[1994](经贸资二函字第576号)批准,改制为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300万元。


1996年本公司经自治区证券管理委员会(证委[1996]023号)和外经贸部[1997](经贸资二函字第37
号)批准,注册资本调整为14082万元。


1998年3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监发字[1998]37.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4700万股,并于1998年5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813),注册资本变更为18782万元。


根据本公司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8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1998年末总股本187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变
更后股本总额为33807.6万元。


根据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1999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33807.6万股为基数,按每
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其中: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已放弃本次配股权并不予转让,
截止2001年2月27日,社会公众股配股资金已到位,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36345.6万元人民币。


2009年10月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让香港天山毛纺织有限公司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
作社联社合计持有的21.05%的股权。2010年7月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行政划转,无偿受让
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35.73%的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凯迪矿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3号)和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9月本公司向新疆凯迪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雪驰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0403.9367
万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新疆西拓矿业有限公司50%、25%股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
46749.5367万元。截止2013年末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额为206,354,45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4.14 %,新疆凯迪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额为69,359,57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4.84 %,青海雪驰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额为34,67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2 %。


201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经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4]1002 号文核准,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投
资”)将所持公司6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0%)无偿划转给新疆凯迪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无偿划转的过户手续于2014年12月11日办理完毕。过户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467,495,367 股,
凯迪投资持有公司141,354,45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4%);凯迪矿业持有公司 134,359,57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4%),凯迪投资和凯迪矿业仍为公司第一和第二大股东,持股地位未改变,
天山纺织的控制关系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凯迪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
委员会。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
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被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
整,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
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
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合并方原已确认的资产),
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
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
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
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


(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
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企业持有的表决权足
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企业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企业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
分散程度。



2、企业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企业应考虑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且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本公司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
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本公司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
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本公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公司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2、本公司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3、本公司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
中获得代理权。


4、本公司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
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现任或前任职工、
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企业、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本公司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
本公司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
的比例等。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
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
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
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
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一致。如果子公
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
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在抵销母
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后,由母公司编制。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
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
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
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
外。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
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
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
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
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
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
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
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
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
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
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
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十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中“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
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
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
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
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
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
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
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九)、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
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标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
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
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账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
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
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
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
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
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
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减值事项是指在该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
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
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
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十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确认标准为:因债务人破
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
务年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
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
发生的事项有关,本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
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应收账款和金额




或金额标准

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
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至2年

15%

15%

2至3年

30%

3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
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在购建期间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
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其余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
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
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将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纳入到公司
的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公司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在对公司境外经营财
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
根据调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
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
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十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
自制半成品、受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和开发产品、开发成本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
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
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
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
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
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1)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
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
并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多次交
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
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
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一
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
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
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
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
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
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
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为发
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
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
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重组债权的
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
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 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
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
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


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
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
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
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
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
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
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
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
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
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
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
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
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
益变动为基础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
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
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
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
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
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
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公司按照成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
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建筑物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土
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
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本公司出售、
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期末,本公司按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投资性房
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
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十六)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
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1)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及为使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力,确
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
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
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残值率3%-10%,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
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
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
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
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2.43-4.5

机器设备

10-20

4.5-9.7

运输设备

8

11.25-12.13

电子设备及其他

5

18-19.4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
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
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
本,以及于兴建、安装及测试期间的有关借款利息支出及外汇汇兑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并截止利息资本化。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
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
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1)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
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
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
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
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仅指购建和生产过程超过一年的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
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
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
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
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
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
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
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
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生物资产核算方法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名义金额确定,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名义金额为1人民币元;

(3)林木类生物资产,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进行补植所发生后续支出,予以资本化;

(4)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5)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按期计提折旧,其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按


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预计残值率为10%,估计经济折旧年限及折旧率如下:

生物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产役畜

5

18



公司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6)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折旧,亦不计提减值准备。


(7)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
凿证据表明上述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其减值的因素已消失,原计提的准备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


(8)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则: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
凿证据表明上述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十)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
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分析判断其是有使用寿命的或是有储藏量的,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
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如有实际储藏量的,其应摊销金额以实际生产量内合理
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年)

依据

土地使用权

30-50

土地使用年限

软件

5

使用年限

采矿权

工作量法

权证核定出矿量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
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6) 勘探开发成本和地质成果的核算方法

a.企业在矿产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勘探开发成本”中,矿产勘探结束形成地
质成果的,转入“地质成果” 中,不能形成地质成果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b.地质成果按探明及可能的矿产储量以工作量法进行摊销。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
下情形: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
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
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十一)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



1、商誉的确认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2、商誉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期末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
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
面价值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进行减值测试时,如果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可回收金额,
并与相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回收金
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
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
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子公司筹建费用在子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
当月的损益。


3、摊销年限:

项目

摊销年限

依据

租赁费

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

停车位

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

装修费

5年







(二十三)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
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


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
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等。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
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
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⑴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
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⑵ 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
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
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③ 过去的惯
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2、离职后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在职工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
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为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等,公司为职工(包括在职职工、离退休职
工、内退职工等)在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生活补贴、医药费用等福利。对于设定受益计
划,本公司通过预期累计单位福利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清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
量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同时按照规定的折现率
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折现率根
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
收益率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
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
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
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⑴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⑵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在设
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辞退福利是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
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⑴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⑵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
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
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为内部退休人员在其正式退休之前提供社保及
生活补贴等。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根据内部退休计划规定,
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
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
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⑴服务
成本。⑵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⑶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所产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四)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
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二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
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
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
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
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
东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
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
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
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
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
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
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
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
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
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
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
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二十六)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本公司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依据

A. 纺织品的销售收入确认:

内销收入确认原则:提交货物后,根据交货数量开据发票确认收入。


外销收入确认原则:在完成实物交接后,根据交货数量开具出口发票,取得出口报关单后三单齐
全确认销售收入。


B.铜精矿粉、锌精矿粉的销售收入确认:
出厂销售:公司根据出厂的产品数量(以公司出厂时过磅数量为准,运输过程产生的非正常损耗由
运输公司承担,合理损耗由客户承担)、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化验结果及出厂日后十个交易的市场平均
价填制产品结算单,公司依据经双方确认的产品结算单确认销售收入。


2、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公司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
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
工作的测量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照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以下列情况确定让
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本公司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
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
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
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以后
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政府补贴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当存在
相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递延收益时,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1)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有明确证据表明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补
助是规定用于形成长期资产的,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


2、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
营业外收入。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


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
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二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
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
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
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予以确认。但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
转回的,不予确认。


(二十九)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
当期费用。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
为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推


销,计入财务费用。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
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三十)终止经营及持有待售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
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1)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持有待售非流
动资产:

(1)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的惯常条
款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3)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
资产。


3、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
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
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


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三十一)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
等。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
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
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采用估
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
的输入值,包括流动性折溢价、控制权溢价或少数股东权益折价等,但不包括准则规定的计量单元不一
致的折溢价。 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折价或溢价。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出价和要价的,以在出价和要价之间最能代表当前情况下公
允价值的价格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
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三十二)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费用

公司根据《土地复垦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并参考同
行业上市公司计提标准予以估计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费用,计算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其中土地复垦及环
境恢复费用的估计受到各地对土地复垦、植被及环境恢复的要求标准,不同恢复治理方案的成本差异等
因素影响。尽管上述估计存在内生的不精确性,这些估计仍被用作评估计算复垦及环境治理费用的依据。


2、矿产储量
矿产储量为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主要参数。公司对矿产储量的估计遵从相关规章规定和技术标
准。由于生产水平及技术标准逐年变更,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也会出现变动。尽管技术估计固有的不
精确性,这些估计仍被用作折旧、摊销及评估计算减值损失的依据。


3、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政部财企[2004]324号)
的规定计提和使用维简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2月14日发布的《企业安
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对维简费及安全生产费进行会计处理:
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


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
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
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及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三十三)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
公司之间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十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公司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2015年度、2013年度无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201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
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 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
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
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


3) 会计政策变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数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准则名称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

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对2013年度、2012年度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项目名称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度)影响金额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号—长
期股权投(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