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宙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6年03月21日 18:36:28 中财网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1437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7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1437号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
邦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宙邦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宙邦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新宙邦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宙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新宙邦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新宙邦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新宙邦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珊珊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程纯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3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99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82,7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1,546,686.78元,募集资金净额731,183,313.22元,
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以“深鹏所验字[2009]2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5]808号《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王陈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9.420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0.38
元。


截止2015年6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70,999,997.52元,扣除发行费用8,009,426.68元,募集资金净额162,990,570.84元,
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04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729,997.52元,扣除发行费用
59,556,113.46元,募集资金净额894,173,884.06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68,167,338.63元,其中:公
司于2009年12月3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6,185,777.8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1,981,560.83元。截止2015 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4,937,266.54元(其中累计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用募集资
金利息支付收购海斯福部分现金对价后金额为8,930,721.1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本公司2009年6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3月27日2009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
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
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
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根据本公司于2010年1月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坪山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工业区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坪
山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于2010年7月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3年1
月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建设银行深圳大
工业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龙岗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0039291003001998829

1,820.83

331,695.40

活期存款

51000592173

---

21,000,000.00

六个月定期存款

51000595849

---

5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存款

51000267795

160,000,000.00



一年期定期存款

23001286738

4,142,126.00



一年期定期存款

23001447386

1,274,457.71



三个月定期存款

51000474208

50,000,534.72



三个月定期存款

23001454668

559,844.65



三个月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764057923706

10,023.50

6,344.65

活期存款

774457979525

21,89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分行

493658227700

653,392.21

---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坪山
支行

4000022019200571393

---

63,599,226.49

活期存款

合计



238,532,199.62

134,937,266.54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覃九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云惠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靖策

2016年3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4,173,884.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1,981,560.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8,167,338.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7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92,000,000.00

97,326,100.00



98,320,465.55

101.02%

2012-4-30

7,241,788.22





2、锂离子电池化学品项目



62,000,000.00

65,168,600.00



66,129,745.17

101.47%

2012-4-30

9,927,381.09





3、固态高分子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19,000,000.00

55,356,400.00



55,827,926.42

100.85%

2012-4-30

1,216,365.81





4、超级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14,000,000.00

29,148,900.00



29,679,151.41

102.07%

2012-4-30

5,137,514.18





5、新型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项目



18,000,000.00

18,000,000.00



18,000,000.00

100.00%

2013-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6、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项目



162,990,570.84

162,990,570.84

162,990,570.84

162,990,570.84

100.00%

2015-5-31

36,027,450.6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67,990,570.84

427,990,570.84

162,990,570.84

430,947,859.39





59,550,499.92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品
项目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653,392.21

152,447,059.46

101.63%

2014-6-30

6,374,854.93








3、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
项目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2,154,297.78

18,589,119.78

12.39%

2017-9-30







4、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项目



---

56,183,300.00

56,183,300.00

56,183,300.00

100.00%

2015-5-31

同承诺投资
项目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50,000,000.00

466,183,300.00

58,990,989.99

337,219.479.24





6,374,854.93





合计



717,990,570.84

894,173,870.84

221,981,560.83

768,167,338.63





65,925,354.8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因该项目用地交付时间延期较长,直至 2014 年6 月26 日才正式完成交付手续,项目建设因此未能启
动,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被动顺延。变更该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投资实施进度,变更后该项目的投资总资额由原来的15,000.00万元变
更为26,189.54万元,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截至目前,项目前期阶段工作已完成,已进入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1、2010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
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0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实施的议案》、《关于惠州宙邦新型电
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实施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以下安排:

(1)公司拟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包括新型环保溶剂和导电高分
子材料两个子项目。二期项目选址紧邻公司募投项目,预计占地面积37,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新型环保溶剂投资6,800万元,
导电高分子材料投资8,2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公司拟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电容器化学品和锂电池化学品两个子
项目。项目预计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投资21,500万元,其中电容器化学品投资9,500万元,锂电池化学品投资12,000万元。项目计
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15,000万元。


3、2011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
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对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
超募资金6,000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6,000万元。


5、2014 年12 月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支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最终,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实际使用IPO超募资金5,618.33万元、IPO募集资金结余利息5,979.74万元。


6、2015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的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
案》。结合市场、技术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惠州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惠州二期项目由五个系列产品组成,
分别是年产550吨的有机太阳能电池材料系列产品(导电高分子材料系列产品)、年产500吨的LED封装用有机硅胶系列产品、年产23,650吨的
半导体化学品系列产品、年产725吨锂电池电解液系列产品和年产625吨铝电解电容器电解液系列产品,原有新型环保溶剂项目另行安排。项目
总投资额26,189.54万元,其中,使用原有超募资金15,000万元。


上述用途1、2(2)、3、4、5已经实施完毕,用途2(1)调整为用途 6 后 正在实施过程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购地款1,1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不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支出
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
品二期项目

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
学品二期项目

150,000,000.00

2,154,297.78

18,589,119.78

12.39%

2017-9-3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50,000,000.00

2,154,297.78

18,589,119.78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地价款1,636.07万元之后,有关部
门对该项目用地的土地整备工作久未完成,公司直到2014年6月26日方才取得交地证书,导致该项目无法按
原计划启动建设。为保证项目建设与现有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进而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顺利实现,公司决定
将惠州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由年产550吨的有机太阳能电池材料系列产品(导
电高分子材料系列产品)、年产500吨的LED封装用有机硅胶系列产品、年产23,650吨的半导体化学品系列
产品、年产725吨锂电池电解液系列产品和年产625吨铝电解电容器电解液系列产品五个产品系列组成,原有
新型环保溶剂项目另行安排。项目总投资额26,189.54万元,其中使用原有超募资金15,000万元,其余资金由
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变更后的项目已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与改革局备案并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5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的惠州宙邦新型电子
化学品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2015年11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的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于2015年10月24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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