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游族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19:33:24 中财网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游族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香港”)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申请不超过等额人民币70,000元的贷款。经审查,我们
认为游族香港在银行办理本次申请贷款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自身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
求,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游族香港生
产经营正常,不能偿还借款可能性小,风险可控。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游族香港,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
强,由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信息”)对其提供担保不会
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游族香港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
利于游族香港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
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游族信息,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
强,由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满足游族信息
提供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
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为游族信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2,000万元。由于林奇先生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故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的
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游族信息,由实际控制人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
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满足游族信息提供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全资
子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
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YOUSU GmbH,公司运营能力良好,无违
法违规现象,由上海驰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有利
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长远发展目的的实现;目前,公司已制
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鹏慧 吴育辉 刘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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