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富春债:募集说明书
2016年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_X{B${08ZI65~(F0OL2C1)1 发 行 人: 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东3 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勤勉尽职 的义务,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 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人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年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16富春山居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 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 (六)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 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 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 1,000元。 (八)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 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 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托管。 (九)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按照债券发行额度 的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付息一 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 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第3年至第7年利息随 当年度应偿还的本金一起支付。 目 录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3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4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9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12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14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15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17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33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54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73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 75 第十三条 偿债保障措施 ......................................................................... 80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 87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94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97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99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100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 义: 公司、富春山居、发行人:指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期债券:指2016年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16年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6年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 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东北证券: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指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多家或所有机构(根据上 下文确定)。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 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 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各自未 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债券持有人:指根据债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 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权代理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6年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监管协议》:指《2016年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监管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 开发区:指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政府:指富阳市人民政府 富阳市十二五规划:指富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规划。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 假日和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文件文号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3225号文件 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 689号文件 批准申请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富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富发改金融[2014]114号文件批 准申请发行。 二、归属地政府对发行债券的批准情况 本期债券业经富政发[2014]34号文件批准申请发行。 三、发行人内部对发行债券的批准情况 2014年11月3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债券存续期限不超过7年的企业债券 的提议。 2014年11月17日,发行人股东出具决议,同意发行人发行规模 不超过15亿元,债券存续期限不超过7年的企业债券。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富阳市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11号 法定代表人:郭林平 联系人:汪森火 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银湖创新中心11号楼6层 电话:0571-63127995 传真:0571-63127995 邮编:311402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李虹、楼晶、周晨丹、马遇伯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 电话:010-63210648 传真:010-68573837 邮编:100033 (二)分销商: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姚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楼北侧 大厅 电话:18611787602 传真:021-58765439 邮编:200120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杜亚卿、朱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B 电话:010-66299509、010-66299524 传真:010-66299589 邮编:100033 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于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电话:010-83561240 传真:010-83561238 邮编:100086 三、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田鹏、李杨 联系电话:010-88170738、88170735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16路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王博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段东兴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号楼东区20层2008室 法定代表人:黄锦辉 联系人:顾宇倩、陈海建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中环广场东区A座5楼 电话:0573-82627289 传真:0573-82627279 邮编:314000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董鎏洋、景雪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 层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编:100002 七、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 阳支行 营业场所:富阳市孙权路142号 负责人:张小燕 联系人:张小燕 联系地址:富阳市孙权路142号 电话:0571-63299099 传真:0571-63299082 邮编:311400 八、发行人律师: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 住所:杭州滨江区秋水路279号金龙大厦十楼1003室 负责人:马康华 联系人:钟一淳、黄伟 联系地址:杭州滨江区秋水路279号金龙大厦十楼1003室 电话:0571-87086673 传真:0571-88010585 邮编:310052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6年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 称“16富春山居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 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 七、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 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 券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 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 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托管。 九、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 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公开发行期限为4个工作日,自发行首 日起至2016年2月1日止。 十一、簿记建档日:2016年1月26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6年1月27 日。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 的1月2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自2016年1月27日起至2023年1月26日 止。 十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 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 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六、付息日: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27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至2023年 每年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 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 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为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三、债权代理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 行。 二十四、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二十五、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 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 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6年 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 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 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 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 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 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 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 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欲参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 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 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上证所A股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 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 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 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 购买人)购买本期债券,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 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 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 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作为债 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四、投资者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作为监 管银行,与发行人签订《资金账户开立和监管协议》,接受该文件对 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 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 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 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 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 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七、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 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八、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 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 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 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 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息兑付方法具 体如下: 一、利息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本期债券每年付息 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 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 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 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本期债券从存续期的第 3个计息年度开始,每年偿还本金的20%,即在2019年至2023年每年 的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每年偿还本金30,000万元。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中 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进行分 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 分的金额忽略不计)。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将按照还本比例注销债券持 有人持有的相应部分的本期债券。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 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 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 住所:浙江省富阳市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11号 法人代表:郭林平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浙江富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土地地面平整、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销售;土地收 储。 发行人是经富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负责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的唯一主体,经营业务主要涵 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保障性安置房建设、物业管理 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62.41亿元,负债总额 81.94亿元,所有者权益80.47亿元,资产负债率50.45%。2014年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9.68亿元,利润总额1.84亿元,净利润1.83亿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原名为浙江富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年5月,系经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08〕第41号批 准,由富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成立时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上述注册资本分别于2008年5月和 2009年12月到位,由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杭富会验字 (2008)第192号和杭富会验字(2009)第458号验资报告。 2010年5月,经富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富国资 办〔2010〕12号)批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变更后注册 资本为80,000万元。本次出资已经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 具杭富会验字(2010)第214号验资报告。 2012年8月,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富政办〔2012〕 89号),发行人出资人富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富阳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10月,经富阳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富国资办〔2012〕6号)批准,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以富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持有的富阳市东洲运动休闲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富春山居建 设有限公司二家国有公司的股权划转增资13,000万元,现金增资7,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本次出资已经杭州富春会计师 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杭富会验字(2012)第303号验资报告。 2012年11月,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成立浙江富春山居 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富政函〔2012〕117号),公司名称变更为浙 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此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富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持股比例为10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富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 强区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杭政办〔2009〕13 号),杭州市设立市、区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区、县(市)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 体,依法代表区、县(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区、县(市)政府 可选择由财政或其他相关部门代表政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监 管工作。 富阳市由富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市属国有企业 履行出资人职责。富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发行人 出资人,符合国家以及杭州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要 求。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 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法 人治理结构。 1、出资人 发行人不设股东会,由富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 使股东会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代表董事2人,由职工代 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富阳市人民政 府或富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 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长任期不超过董事会任期,期满后,经富阳 市人民政府或富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可以连任。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职工监事3人,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期 满后,富阳市国资委委派的监事经富阳市国资委批准,职工选举的监 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可以连任。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兼任监事。 4、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富阳 市人民政府或富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或提名,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经富阳市人 民政府和富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董事会成员可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组织结构 公司内部职能机构设立五个部室,即财务审计部、项目建设部、 投资管理部、办公室和法律顾问。组织结构图如下: 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 董事会 经理层 财 务 审 计 部 项 目 建 设 部 投 资 管 理 部 办 公 室 法 规 部 五、发行人主要投资关系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9家控股企业,主要 控股子公司列表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级别 1 富阳市富民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20,000万人民币 100.00% 一级 2 富阳市东洲运动休闲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万人民币 100.00% 一级 3 浙江富春山居建设有限公司 3,000万人民币 100.00% 一级 4 富阳市场口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000万人民币 100.00% 一级 5 富阳市新登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000万人民币 100.00% 一级 6 富阳市银湖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000万人民币 100.00% 一级 7 富阳市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万人民币 100.00% 一级 8 富阳市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万人民币 100.00% 一级 9 富阳市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万人民币 100.00% 一级 六、主要子公司情况 (一)富阳市富民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现持有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8300006710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止 目前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发行人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2010年7月6日,该公司收到发行人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0万 元,发行人以货币出资。该次出资经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于2010年7月6日出具杭富会验字(2010)第278号验资报 告。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富阳市范围内的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 理、投资。该公司主要负责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农村基础设施的开 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38,399.54 万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27,833.05万元;2014度该公司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为 150.37万元。 (二)富阳市东洲运动休闲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现持有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 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830000541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 止目前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发行人出资人出资10,000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100%。2009年11月11日,该公司收到发行人出资人缴纳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发行人出资人以货币出资。该次出资经杭州富 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9年11月12日出具杭富会验 字(2009)第367号验资报告。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富阳市东洲运动休闲新城的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营运,对授权经营的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开发经营。该公 司主要负责富阳经济开发区东洲区块开发、建设以及相关产业的运 行,同时还参与区块范围内的旅游项目的投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09,827.82万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14,946.75万元;2014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776.56万 元,净利润为5,223.04万元。 (三)浙江富春山居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现持有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 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830000958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 止目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发行人出资人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100%。2011年12月5日,该公司收到发行人出资人缴纳的注 册资本3,000万元,发行人出资人以货币出资。该次出资经杭州富春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1年12月5日出具杭富会验字 (2011)第344号验资报告。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 营项目: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业投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2,984.14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2,983.60万元;2014度该公司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为-1.90万元。 (四)富阳市场口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现持有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83000010792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 止目前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发行人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100%。2012年8月7日,该公司收到发行人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 万元,发行人以货币出资。该次出资经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验,并于2012年8月7日出具杭富会验字(2012)第208号验资 报告。2013年4月10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发行人对该公司增 加出资8,000万元,发行人以货币出资。该次出资经浙江富春江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3年4月18日出具浙富会验字 (2013)第0150号验资报告。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地面平整、工程项目报建业务代理、 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服务;接受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 签订和实施补偿;场口新区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249,525.61万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82,760.61万元;2014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0,888.70万元 ,净利润为4,028.73万元。 (五)富阳市新登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现持有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8300010814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止 目前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发行人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2012年8月6日,该公司收到发行人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万 元,发行人以货币出资。该次出资经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于2012年8月7日出具杭富会验字(2012)第207号验资报 告。经营范围包括:新登新区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998.46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1,998.46万元;2014度该公司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为-2.10万元。 (六)富阳市银湖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现持有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830001079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止 目前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发行人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2012年8月7日,该公司收到发行人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万 元,发行人以货币出资。该次出资经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于2012年8月7日出具杭富会验字(2012)第205号验资报 告。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银湖科创园区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投 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97,555.62万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69,929.46 万元;2014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3,040.00万元 ,净利润为9,177.58万元。 (七)富阳市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公司,经原富阳县人民政府富 政发(1992)29号文批准于1992年8月成立,截至目前注册资本为 2,000万元。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富政函【2012】215号)《关 于同意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富阳市富春江 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为富阳市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持有杭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83000021826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人为发行人。经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2年12月31日出具杭富会验字(2012)第 352号验资报告,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收到发行人实收 资本2,000万元。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主要负责富阳市 范围内的旧城改造以及开发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安置性住房建 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28,859.40 万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14,795.34万元;2014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45.99 万元 ,净利润为1,038.61万元。 (八)富阳市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现持有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 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8300003482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 止目前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发行人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2008年10月31日,该公司收到发行人缴纳的注册资本1,000 万元,发行人以货币出资。该次出资经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验,并于2008年10月31日出具杭富会验字(2008)第393号验 资报告。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管理服务。该公司主要负责对政 府引导基金进行管理和运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3,769.53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3,409.53 万元;2014度该公司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为-76.84万元。 (九)富阳市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现持有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8300010795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止 目前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发行人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2012年8月6日,该公司收到发行人缴纳的注册资本500万 元,发行人以货币出资。该次出资经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于2012年8月6日出具杭富会验字(2012)第206号验资报 告。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392.05万元,所有者权 益合计359.07万元;2014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27万元,净 利润为-116.69万元。 六、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一)董事 郭林平:董事长,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富阳 县南新乡党委委员,富阳县龙羊区团委书记、工办主任,富阳市洞桥 镇团委书记、副镇长,富阳市万市镇副镇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 记,富阳市洞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富阳市 春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森火:董事,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富阳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科科长、财务审计局副局长、财务审计 局局长。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章浩明: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富阳市 房地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处长,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李振宇:董事,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富阳市市政园林规 划设计师副所长,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部主 任。现任发行人职工董事。 董勇:董事,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富阳 春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富阳市春江街道服务有限公司、富阳市江南 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发行人职工董事。 (二)监事 凌国伟:监事会主席,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 富阳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交管科主任、科长、段长,富阳市交通集 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兼纪检组长。 孙勇:监事,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富阳市地 税稽查局执行科科长,富阳市财政局直属分局财政科科长,富阳市财 政局龙羊分局局长,富阳市财政局融资管理科科长。现任发行人监 事。 张美珍:监事,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经担任富阳市受降镇 妇联主任,富阳市春建乡妇女主任,高桥镇副镇长,受降镇副镇长, 富阳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市老龄办副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 吴生荣:监事,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富阳酿 造厂财务科长,富阳市商业局副科长,富阳市审计局综合科副科长、 企业科科长、经贸科科长、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经济责任审计科主 任科员。现任发行人监事。 朱翠:职工监事,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富阳市大源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富阳市通发装饰有限公司,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现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郑燕燕:职工监事,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职 于富阳市东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富阳市东洲运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现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王志刚:职工监事,男,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浙江金帝 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阳经济开发区场口新区建设指挥部和富阳经济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工作。2014年1月至今在发行人从 事项目管理岗位。2014年4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郭林平先生,有关情况详见本节“(一)董事”介绍。 副总经理:汪森火先生,有关情况详见本节“(一)董事”介绍。 副总经理:章浩明先生,有关情况详见本节“(一)董事”介绍。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是经富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负责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的唯一主体,经营业务主要涵 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保障性安置房建设、物业管理 等。 (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 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是城市中为顺利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 会活动而建设的各类设施的总称。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 康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支撑,是城市 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 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在改革开放30年来持续快速的发展,我国城市 化进程一直保持着飞速发展的态势。同时,我国城镇体系模式逐步完 善,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城 镇体系也已形成。其中,城市群发展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的成果,特 别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一些密集型城镇群发展迅速。根据国家统计局 数据显示,1980到2013年,我国城镇人口由1.9亿增加到7.3亿,城 镇化水平从19.39%增加到53.73%,城市数量从193个增加到658个。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未来10年,我国城镇化仍将处于 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预计202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0%。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持续提高,更多农民将通过转移就业提高收入,通 过转为市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进而使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 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从而带来城市基础设施的巨大 投资需求。 近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逐步增加,承载能力、系统性和 效率有了显著进步。但由于我国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城市规模迅速扩 张,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部分城市交通 拥挤、水电燃气供给不足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改 善城市基础设施,扩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成为我国现阶段城市 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议题。开辟资本市场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支持城 市建设的平稳、健康发展将成为未来的趋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也必将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富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过去几年,富阳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2014 年,富阳市全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0.1亿元,增长22.0%。其中: 工业投资140.3亿元,增长14.6%;基础设施投资58.2亿元,增长 24.4%。 城市建设方面,2014年基本完成横凉亭路综合改造,贯通“断头 路”3条,金秋大道、达夫路、江滨西大道景观一期等项目进展顺利, 公园路隧道工程动工建设。2014年末,主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25.3平 方公里,市区道路长度168公里。2014年末实有公园17个,公园面积 达到253.2公顷。2014年末市区内园林绿地面积达到844公顷,市区 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2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66平方米。建成区 绿化覆盖率38.14%。 新农村建设方面,启动“美丽西郊、梦里银湖”等4条精品示范线 路提升改造,加快推进洞桥美丽宜居村庄省级综合试点的建设。全年 投入“富春山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8.0亿元,其中“五水共治”建设资金 (包括省、杭州市资金)3.5亿元,建成“富春山居美丽乡村”精品村10 个,完成中心村培育建设(续建)32个。 2015年是富阳撤市设区、全面融入杭州大都市的开局之年,也是 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 治国十分重要的一年。根据《富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 年规划》,富阳市将以全面融入杭州大都市为导向,强化交通、能 源、给排水、防灾减灾、信息等工程建设,着力构筑城乡一体的基础 设施网络。 富阳市将优化综合交通网络,以“交通融入”为先导,着力提升综 合交通网络,基本实现区域交通、城乡交通、综合交通一体化;完善 能源电力网络,坚持适度超前、协调发展原则,建设布点合理、网架 坚强、运行灵活的现代化坚强智能电网,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 造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电网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能源多元化,大力推 进富阳天然气利用工程,逐步形成清洁、高效的城市组团供气网络体 系。;构建给排水设施网,按照“分区建设、城乡一体”原则,继续完 善给排水网络,保障城乡用水安全,改善农村用水条件;大力推进富 阳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善污水接管收集、集中处理和达标排 放系统;构筑防灾减灾网,突出防洪、防台、防旱三大重点,构筑安 全可靠、长效持久的防灾减灾网络,按照“城区50年一遇、乡镇20年 一遇”的标准,继续加强中小河道治理,有序推进小流域整治,提升沿 江、沿河区域防洪能力;继续加大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力度,治理水土 流失,防止山洪地质灾害,提高抗旱能力和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完 善防台、防雷、消防、抗震等设施。 总体来看,未来富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三)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现状和 前景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名富春江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是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首批省级开发区。2012年10月,富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成功获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杭州地区继萧山、余杭 之后的第三家县市(区)级国家级开发区。近年来,富阳经济技术开 发区加大整合力度和建设力度,先后建成了一批主、次干道,超前配 置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形成了 “一区六城”的空间布局(“六城”分别指银湖新城、东洲新城、江南新 城、鹿山新城、新登新城和场口新城),环境品位大幅提升,基础配 套加速完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3年,开发区继续加大基础设施 建设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开发区内安置房、土方平整、园区配套等项 目。根据《富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发区 将按照充实提升建成区、开发拓展新区的要求,继续加快重大基础设 施项目建设,积极实施以道路建设为主体、与城市功能相配套、适度 超前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分步完成全区主次干道建设,协助建成城 市辅助环线,完善内、外环线间联接道路,合理规划和调整路网布 局,提高新区道路网的通达度和服务水平。同时开发区还将加快水、 电、热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全面建成“三化”(指“无害化、 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供水、燃气、热力、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工 程。未来,随着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逐步实施,富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发行人的经营环境 (一)富阳市基本概况 富阳与杭州毗邻,是一座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经济繁荣、环境 优美的城市。市域面积1831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15个镇6个乡, 276个行政村,23个社区(居委会),2013年富阳市户籍人口65.9万 人。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富阳市常住人口71.7万人,其中市外流入人 口13.5万人。也是杭州“交通西进”、“旅游西进”的第一站。富阳历史 悠久、人文底蕴深厚,置县于公元前221年,至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 是东吴大帝孙权的故里,现代文豪郁达夫的故乡,一脉灵气、天下独 绝的富春江横贯全境,既赋山城之美,又具江城之秀,是座典型的江南山 水园林文化城市和休闲度假旅游胜地,素有“天下佳山水,古今推富春”之 盛誉。 富阳市区内水陆交通发达。水路经富春江、钱塘江、杭州湾可抵 杭州、上海、宁波、无锡。富阳市陆路有贯穿全境的320国道、沿江 一级公路与沪杭、杭甬、杭宁高速公路相连。陆路320国道、杭新景 (杭千)高速公路以及05、23、19、14等多条省道纵贯全境,距离杭 州火车站、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都在1小时车程内。即将开工建设的杭 黄高铁横贯富阳全境,并在富阳春江街道设站,未来富阳市的交通能 力和经济辐射范围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富阳市旅游资源丰富,拥有3 个4A级景区。一川如画的富春江横贯富阳全境,境内有龙门古镇、鹳 山、天钟山、富春桃源等多处知名景观。近几年,富阳市还成功开发 了被誉为浙江旅游新三宝的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富春山居国际高尔夫 球场、再现造纸印刷两大发明的中国古代造纸印刷文化村等景区。 (二)富阳市经济发展概况 根据富阳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富阳市全年实现生产总值 601.5亿元,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0亿元,增长 3.0%;第二产业增加值318.8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242.7 亿元,增长12.0%。三次产业结构由2013年的6.7:55.7:37.6调整为 6.6:53.0:40.4。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90812元,增长7.4%。 2014年全年富阳市实现财政总收入88.4亿元,增长6.3%,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6亿元,增长7.0%。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7.7 亿元,增长9.5%。 2014年全年富阳市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664.4亿元,增长 3.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313.9亿元,增长3.6%,占工业总量的 78.9%。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650.6亿元,增长4.9%。其中规模以上工 业销售产值1303.0亿元,增长4.5%。规模工业产销率达99.2%,与 2013年相比上升0.8个百分点。 2014年末全市工业产值超亿元企业229家(按独立法人计算),其 中超100亿元企业1家,5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1家,20亿元以上 50亿元以下9家,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9家。亿元企业实现工业 产值1124.7亿元,占规模工业经济的85.6%。 2014年全市68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04.4亿元,增长5.4%。实现利税94.0亿元,增长20.4%;实现利润 60.0亿元,增长24.6%。 2014年全市10个工业功能区和1个开发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27.5亿元,完成基础设施投入11.7亿元,合同入区企业869家,建成 投产企业731家,实现工业产值1026.7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 61.7%。 2014年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5.2亿元,增长5.0%。全市有总 承包和专业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128家,实现建筑业产值163.2亿元, 增长11.9%;全市除农户建房以外全社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68.9万 平方米,增长9.0%;竣工面积294.4万平方米,下降13.3%。 2014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0.1亿元,增长22.0%。其中: 工业投资140.3亿元,增长14.6%;基础设施投资58.2亿元,增长 24.4%。从投资结构看,第一产业投资1.0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 投资140.3亿元,增长14.6%;第三产业投资208.8亿元,增长 27.7%。 2014年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95.8亿元,增长 22.0%。房地产 住宅施工面积256.9万平方米,增长25.4%。商品房销售面积56.7万 平方米,增长13.4%。其中住宅销售50.3万平方米,增长15.8%;实 现销售额59.3亿元,下降 6.1%。 2014年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1.4亿元,增长13.6%。分 行业看,批发零售业零售额144.3亿元,增长14.5%;住宿餐饮业零售 额17.2亿元,增长5.8%。分区域看,城镇零售额110.0亿元,增长 13.3%;农村零售额51.4亿元,增长14.2%。新建(改建)农贸市场1 家,年末全市商品交易市场达40个,其中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15 个。 2014年全年新批外商投资项目18个,实到外资32012万美元,增 长33.7%。2014年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28.50亿美元,增长7.5%。其 中自营出口13.72亿美元,增长14.6%;自营进口14.78亿美元,增长 1.6%。全年完成境外投资项目9个,总投资4732万美元。 2012年-2014年浙江省富阳市经济发展指标情况 主要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01.5 8.3% 571.4 9.10% 541.4 8.70%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50.1 22.0% 286.8 22.40% 234.4 22.50% 工业总产值(亿元) 1664.4 3.1% 1599.6 5.50% 1522.9 9.50% 全区财政总收入(亿元) 88.4 6.3% 83.2 6% 78.50 1.70%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亿元) 49.6 7.0% 46.4 10.40% 42.0 2.60% 全市财政总支出(亿元) 57.7 9.5% 52.7 9.90% 48.0 2.40% 资料来源:富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况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名富春江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是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首批省级开发区。2012年10月,富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成功获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杭州地区继萧山、余杭 之后的第三家县市(区)级国家级开发区。经过多年的整合和建设,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了“一区六城”的空间布局。“六城”分别指场 口新城、新登新城、银湖新城、东洲新城、江南新城和鹿山新城。 1、场口新城 场口新城位于场口镇,规划面积30.65平方公里。未来场口新城将 重点开发场口集镇中心区、塘东畈工业区块和百丈畈工业区块,重点 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房地产业,适度发 展新型重化工业,打造成为富阳先进制造业的核心区。 2、新登新城 新登新城位于新登镇和永昌镇,规划面积17.3平方公里。未来新 登新城将以建设城市副中心为带动,以新登新城启动区、新登新城核 心区和新登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等三大功能载体建设为基础,重点发 展新型重化工业,积极发展机械制造、新型材料、铜深加工、生物医 药等特色产业,着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成为浙江省小城市培育 的示范区。 3、银湖新城 银湖新城指银湖创新创业新城,包括科创园、文创园、高教园综 合体及金桥、高桥工业功能区,规划面积61.88平方公里。未来银湖新 城将围绕融入大都市的核心战略,全力打造以创业孵化、科技研发和 总部经济为主要功能,以信息技术和文化创意为主导产业的知识主导 型生态科技园。 4、东洲新城 东洲新城指东洲运动休闲新城,规划面积84.51平方公里。未来东 洲新城将依托“国家运动休闲示范区”建设,以富春山居休闲区、东大 道城市小客厅、东洲岛城市大阳台、新沙岛城市绿心和东洲工业功能 区等五大功能载体建设为带动,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建成集运动休 闲、旅游度假、生态人居、都市工业、交通物流等产业为一体的运动 休闲新城,成为富阳市产业转型提升的示范区。 5、江南新城 江南新城位于春江街道、大源镇和灵桥镇,规划面积38.22平方公 里。未来江南新城将重点推进造纸产业转型提升,培育发展现代商 贸、现代物流、新型建材、景观居住等产业,建成国家级造纸产业循 环经济示范区,形成与江北主城遥相呼应的产业新城。 6、鹿山新城 鹿山新城位于鹿山街道,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未来鹿山新城将 重点开发建设鹿山新城核心区,优先发展文化教育、休闲度假、品质 居住、总部办公等业态,努力形成以文教、商务、宜居为特色的新城 区。 2012年以来,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力度、加强 固定资产投入、加快平台建设步伐。2014年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年 引进项目25个,总投资74.3亿元,预计产值403亿元,税收10.47亿 元。 (四)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前景 根据《富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 五”期间,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全力推进六大新城建设,基本建成东 大道城市小客厅、科创园、高教园等一批综合体和开发区内主次干 道,进一步完善供水、供电、通讯、燃气、排水、排污等设施。“十二 五”期间,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和高新技 术产业基地,光电子及通信设备、精密数控机床、发电及输配电设 备、运动器材、节能环保、新材料和新能源等产业将快速发展,基本 形成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到2015年,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 业销售产值将达到1,500亿元,工业增加值将达到300亿元,高新技术 企业产值将达到450亿元,预计实现财政收入70亿元。富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开发区的品牌优势更加 突出。随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不断深化和杭州市城乡一体化重大 战略的实施,未来开发区将打造成为集先进制造基地、高新技术产业 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现代化新城区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经济技 术开发区,成为带动富阳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 大引擎。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一)政策优势 发行人是经富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富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内唯一的国有投融资公司,在基础设施、国有资产运营业务开展方面 享有独占性,同时享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优惠。在当地政 府的重点关注和大力扶持下,发行人在当地获得了所在行业的垄断性 地位,全面负责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在城市基础设施和 土地开发整理等领域均具有区域垄断优势。发行人在财政、资源等方 面持续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 1、根据《富阳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富阳市国土 局加大对公司负责开发的富阳经开区建设用地的支持,2013年公司获 得计划用地指标1500.20亩,占富阳市计划用地指标的23.55%,富阳 市政府对发行人的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期发展。 2、近年来发行人不断获得富阳市财政局给予的财政补贴,2012年 到2014年,发行人收到财政贴息和政府补助合计分别为22,238.60万 元、25,357.91万元和39,238.36万元。 2012-2014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度 2012年度 财政贴息 36,752.76 22,914.88 9,847.00 政府补助 2,485.6 2,443.03 12,391.60 合计 39,238.36 25,357.91 22,238.60 (二)区位优势 发行人位于富阳市,富阳市为中国财政实力百强县排名28位,区 域经济实力较强。富阳毗邻杭州,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捷,市 内水陆交通发达,水路经富春江、钱塘江、杭州湾可抵杭州、上海、 宁波、无锡,320国道、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以及05、23、19、 14等多条省道纵贯全境,距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在1小时车程内。即 将开工建设的杭黄高铁横贯富阳全境,并在富阳春江街道设站,未来 富阳市的交通能力和经济辐射范围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资源优势 发行人具有充足的土地资产,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账面土地共 计约1,087,614.80平方米,账面价值637,089.36万元。在当前土地普遍 稀缺,尤其是长三角经济圈土地供给高度紧张的背景下,发行人充足 的土地资产,为公司的长久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信用水平良好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水平,作为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最大的国 有企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历年 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良 好的信用水平,为发行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规范的经营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编纂了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并下发执行。财务管理方面,定了《财务 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化 管理。筹资管理方面,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方面,制 定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 对外担保方面,严格按照《富阳市投资机构担保管理试行办法》,控 制公司的对外担保。工程建设方面,制定了《建设工作自组发包管理 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及安 全施工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运营,防范了经营风险。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和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是经富阳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负责富阳经济开发区区域 内(银湖新城、场口新城、东洲新城合计 93.85 平方公里土地)的基 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的唯一主体,经营业务主要涵盖土地开发 整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业管理等。根据中共富阳区委《关于加快 富阳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富委〔2009〕24号)文 件,由发行人负责富阳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征用、拆迁、人员安置、场 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待土地达到出让条件后,通过网上挂牌出 让。土地交易后收到的价款扣除相应费用后,其余金额全部返还至发 行人。 发行人保障性安置房建设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富阳区富春江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富阳区东洲运动休闲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 责。发行人负责开发区内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项目建成后根据 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富阳区政府确定的结算指导价格定向销售。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状况 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为稳定。发行人2012-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板块 项目 2012年 (万元) 占比 (%) 2013年 (万元) 占比 (%) 2014年 (万元) 占比 (%) 土地一级开发 收入 61,784.72 97.35 77,428.54 99.15 92,535.71 95.56 成本 45,010.17 90.62 60,372.55 99.98 74,495.96 94.22 板块 项目 2012年 (万元) 占比 (%) 2013年 (万元) 占比 (%) 2014年 (万元) 占比 (%) 毛利润 16,774.55 - 17,055.99 96.33 18,039.75 - 毛利率 27.15 - 22.03 - 19.49 - 安置房销售 收入 1,536.56 2.42 50.20 0.06 3,317.2 3.43 成本 4,657.66 9.38 10.00 0.02 4,133.03 5.23 毛利润 -3,121.10 - 40.20 0.23 -815.83 - 毛利率 -203.12 - 80.08 - -245.94 - 租赁和其他 收入 147.24 0.23 609.72 0.78 982.18 1.01 成本 0.00 0.00 0.00 0.00 438.6 0.55 毛利润 147.24 - 609.72 3.44 543.58 - 毛利率 100.00 - 100.00 - 55.34 - 合计 收入 63,468.52 100.00 78,088.46 100.00 96,835.1 100.00 成本 49,667.83 100.00 60,382.55 100.00 79,067.59 100.00 毛利润 13,800.69 - 17,705.91 100.00 17,767.51 - 毛利率 21.74 - 22.67 - 18.35 - 2012-201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分别为63,468.52万元、 78,088.46万元、96,835.1万元。其中土地一级开发板块2012-2014年,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1,784.72万元、77,428.54万元、92,535.7万元, 占比分别为97.35%、99.15%、95.56%,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为稳定。 发行人2013年度土地一级开发收入较2012年增加了49.52%,主要原 因是发行人当年又新增了场口驾校地块的土地出让。发行人2014年度 土地一级开发收入较2013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了高桥中 策清泉实业的土地出让。发行人安置房销售板块2012-2014年主营业 务收入分别为1,536.56万元、50.20万元、3,317.2万元,占比分别 2.42%、0.06%、3.43%,占比较小。发行人2014年度安置房销售板块 收入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场口安置房五期已结束,进入销售期。发 行人租赁和其他板块,2012-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7.24万 元、609.72万元、982.18万元,占比分别为0.23%、0.78%、1.01%。 租赁和其他板块整体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小。 2012-201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3,800.69万元、 17,705.91万元、17,767.5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1.74%、22.67%、 18.35%;发行人2012-2014年毛利润年度间基本保持一致。2014年发 行人毛利率较2013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该年发行人安置房销售板 块成本增长速度大于其收入增长速度,因而整体毛利率有所下。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由两大板块组成: 1、土地综合开发板块 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板块主要由公司本级、子公司富阳区东洲 运动休闲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富阳区富民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富阳区银湖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富阳区新登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和富阳 区场口新区建设有限公司运营。 发行人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主要经过征收、报批、开发及基建等 过程,其具体业务模式为:首先,发行人与涉及的村、乡镇/街道协 议,对于征地、支付费用及地面附属物的细节探讨,确定征收细则并 发布公告。此后发行人前往浙江省国土资源局进行报批,进行土地性 质变更。然后由发行人出资,乡镇街道进行具体拆迁补偿事宜。发行 人进行一级土地开发,确保土地达到通路、通电、通水等出让条件。 在获得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由富阳区土地储备中心对该地块进行招 商、网上挂牌、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在富阳区土地储备中 心出让后,由富阳区国土局将土地出让金中地方留存部分返还至经开 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仅行使行政职能,不留存任何费用,直接返 还至发行人。根据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富阳经济开发区建设与 发展的若干意见》(富委[2009]24号),经开区范围内工业用地及经 营用地出让金的净收益全额返还发行人,用于新区建设。其中“净收 益”指土地出让金扣除上级规费(约20%)、城市建设基金(5%)、 城市教育基金(5%)及水利开发基金(5%)后的金额。具体操作时, 富阳区政府会在收到土地出让金后及时(约20天)给予返还。 发行人对土地一级开发的会计处理为:项目在土地一级开发期内 所需要的资金划拨等开发成本记入公司“存货”;开发后的土地完成 拍卖后,财政专项返回款中用于弥补土地开发成本的,冲减存货中的 开发成本。 发行人主要负责富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在土地指标获得了富阳区 政府的政策支持。根据《富阳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暂行办法》, 富阳区国土局将对富阳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予以重点倾斜。2012-2014 年,富阳区国土局可用于分配的土地指标(即计划用地指标)分别为 3,548亩、6,370亩、2642.30亩,而发行人获得的计划用地指标分别为 1,430.35亩、1,500.20亩、923.75亩,占比分别为40.31%、23.55%和 34.96%。发行人获得富阳区政府支持力度大,有利于发行人土地一级 开发业务的长期发展。 2012-2014年,公司土地出让规模稳定维持在1200亩/年以上,受 益于出让土地中均价较高的经营用地占比提升,公司土地出让金总额 逐年提升分别为10.78亿元、12.03亿元、12.82亿元。在考虑到富阳区 国土局扣除的上级规费及三项基金后,公司应获取的土地出让金返还 金额为6.18亿元、7.74 亿元和9.25 亿元。 2、安置房板块 安置性住房建设方面,发行人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开发区范围内 安置房建设。项目采取进行定向销售的形式回笼货币资金,公司仅向 拆迁安置人员及开发区内落户企业员工销售,销售价格采取分段计 价,30平方米内按成本价,30-80平方米按安置价,80平方米以上按 市场价出售。 发行人安置房业务主要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富阳区富春江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公司在安置房板块的经营模式为:公司先期投入 安置房成本,通过后期安置房销售款,及公司土地一级开发出让金返 还自身平衡,富阳区财政不提供资金补助。由于安置房准公益性特性 限制,目前公司安置房利润较少。 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实施了钱塘家园拆迁安置小区工程、场口新 区农村多层公寓房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期和第三期工程。目前在建的 项目有民丰锦苑拆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黄公望村横山片村居改造安 置小区、场口新村农村多层公寓房项目四期工程和场口新区农村多层 公寓房项目五期工程。 3、其他板块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自建的标准厂房、公寓房等的租金 收入。2012年-2015年1-3月收入分别为147.24万元、609.72万元、 982.19万元和169.34万元,呈上升态势。未来随着公司在建项目的陆 续竣工,公司物业租金收入将成上升态势。总体看,公司其他业务收 入占比不大,对公司主业影响较小。 (三)发行人的发展规划 作为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 的唯一主体,发行人在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后将 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为更好的推进富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自身规模,未来发行人将做好以 下工作: 1、继续加大城市路网、保障房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未 来发行人将加快实施新登、场口、银湖科技园三大区块的在建保障 房、路网、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探索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未来发行人在进一步应用现 有的融资方式外,还将进一步整合自身资产,探索新的融资模式,为 自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未来发行人还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拓展业务领域,加强员 工培训,引入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公司内部制度 建设,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及自身经营水平的 提高。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2-2014年的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包括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 201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 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 [2014]第1446号)。本文中发行人2012-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来源 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12年至2014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度/末 2013年度/末 2012年度/末 1、资产总计 1,624,108.27 1,265,339.47 1,051,134.60 其中:流动资产 1,527,034.44 1,176,408.13 985,698.16 2、负债合计 819,414.54 477,063.41 285,555.95 其中:流动负债 247,739.54 266,613.41 187,440.95 3、所有者权益合计 804,693.73 788,276.06 765,578.65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04,693.73 788,276.06 765,578.65 5、营业总收入 96,835.11 78,088.46 63,468.52 6、利润总额 18,362.89 21,344.85 23,172.29 7、净利润 18,270.21 20,615.95 23,632.06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270.21 20,615.95 23,632.06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391.93 -73,559.44 -57,704.47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9.75 -21,637.27 -7,129.86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369.41 133,007.74 68,159.88 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567.73 37,811.02 3,325.55 二、发行人经审计的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报表(见附(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