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海集运: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17:01:46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海集运 公告编号:2016-017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3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全体十三位董
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尊路399号上海大华锦绣假日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0日

至2016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及H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2.01

关于选举孙月英女士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大雄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刘冲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
司网站(www.cscl.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于今日同步刊
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66

中海集运

2016/5/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13时30分至14时25分。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尊路399号上海大华锦绣假日酒店。


3、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
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
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28号航运科研大厦22层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人:高超

联系电话:(021)65967333

传真:(021)65966813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通讯地址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人



电话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以前(含当日)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
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于出席会议时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
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0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2.01

关于选举孙月英女士为公司执
行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大雄先生为公司执
行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刘冲先生为公司执行
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
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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