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长安汽车: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20:05:02 中财网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1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
年3月18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15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徐留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张宝林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
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如下:

徐留平先生,董事长。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
南方工业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长安汽车
董事长。曾任南方工业集团计划部主任、汽车部主任、总经理助理,长安汽车(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长安汽车党委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
日,徐留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张宝林先生,副董事长。1962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
任中国南方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总裁,长安汽车副董事长。曾任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西南兵工局团委副书记、书记,重庆长风机器厂党委书记,成都
万友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长安党委副书记,长安汽车总裁。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
张宝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议案二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朱华荣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王锟先生、黄忠强先生、罗明刚先生、杜毅先生、龚兵
先生、王俊先生、刘波先生、何朝兵先生、张竞竞女士、袁明学先生、李伟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裁。


因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王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黎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简历如下:

朱华荣先生,董事、总裁。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党委副书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任长安公司技术
部副部长,长安公司汽车制造厂总工程师,长安公司总裁助理兼技术中心主任、科技
委主任,长安公司副总经理、工程研究院院长、长安汽车副总裁、党委书记。截止本
决议公告发出之日,朱华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5,200股,其中有限售股为18,900
股;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锟先生,董事、副总裁。1975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
曾任南方工业集团资本运营部资本运作处(综合处)处长,资本运营部副主任,中国
长安董事、总会计师。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王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
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忠强先生,副总裁。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办
公室副主任、主任,质量部部长,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黄
忠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明刚先生,副总裁。1963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陵
机器厂26车间副主任、工艺工装处处长,长安公司工艺研究一所所长,汽车制造厂发
动机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副主任兼发动机制造厂副厂长,汽车制造厂


副厂长兼总工程师、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执行副
总裁,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执
行副总裁、党委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罗明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
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毅先生,副总裁。1967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东安动
力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股份公司总经理,
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
杜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龚兵先生,副总裁兼轿车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1969年生,MBA,高级
经济师。曾任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嘉陵董事长、总经理,
南方工业集团摩托车事业部副总经理,重庆南方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截止本
决议公告发出之日,龚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俊先生,副总裁兼公司商用车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1972年生,硕士研究
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技术中心科研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科技质量部科技管理
处处长,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兼产品策划处处长,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市场部产
品管理处经理、市场部产品计划处处长、副部长、部长,公司总裁助理兼长安汽车销
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王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
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波先生,副总裁兼公司汽车工程研究总院院长。1966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原江陵机器制造厂71车间副主任,公司技术部发动机研究所副
所长、技术中心副主任,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公司总裁助理兼
项目总监办公室主任、项目管理部部长。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刘波先生未持有
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朝兵先生,副总裁兼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党委书记。1967年生,
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兼汽车开发四中心主
任,商用车事业管理部常务副部长,总裁助理兼北京长安汽车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
兼采购部部长,总裁助理兼商用车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
何朝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张竞竞女士,副总裁,总法律顾问。1966年生,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长安公司二工厂副总工程师,长安公司发展规划部副部长,长安公司科技委副主
任、公司办副主任、项目总监办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总裁助理兼质量部
部长。 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张竞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明学先生,副总裁。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长安汽车总裁
助理兼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战略规划部部长、 党支部
书记、资本运营处处长,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袁明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伟先生,副总裁兼产品策划部部长。1966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
程师。曾任北京研究院院长,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长安汽车工程研究总院常务副院长、
党委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李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黎军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财务部副部长。1969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
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证券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部资本运营处处长,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主任。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黎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三 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据此,公司董事会
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人选进行调整。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
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刘纪鹏先生 委员:帅天龙先生、王锟先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如下:

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资
本金融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曾在《人民日
报》、《经济研究》等国内外报刊杂志公开发表论文400多篇;接受国内外报刊杂志的
采访文章800余篇。近十年主持了国家电力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铝公司、
海尔集团、海南航空、万向集团、李宁公司和天津开发区总公司等270 多家各类企业
的股改上市、公司战略、并购重组及投融资方案设计,这些企业遍及二十多个省市和
众多产业。他被媒体称为“企业股改第一人”。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刘纪鹏先
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帅天龙先生,独立董事。1966年出生,博士。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纪委法规室副处长。拥有15
年以上执业经验,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收购兼并与重组、
知识产权保护、诉讼与仲裁。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帅天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
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锟先生,董事、副总裁。1975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
曾任南方工业集团资本运营部资本运作处(综合处)处长,资本运营部副主任,中国
长安董事、总会计师。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王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
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四 关于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如下:

主任委员:陈全世先生 委员:庞勇先生、谭晓生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简历如下:

陈全世先生,独立董事。1945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副所
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全国汽车标准化
车身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汽车标准化电动汽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动汽车项
目总体组组长。承担国家“863”电动汽车专项中“燃料电池城市客车整车技术研究”

课题;曾获得15吨6×6沙漠物探专用车研制,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部级)科技进
步奖,二等奖,排名第三 (1996年);电动汽车电池、电机、电控及整车性能综合测
试系统研制,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排名第三 (1997年)。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
之日,陈全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庞勇先生,独立董事。1969年出生,硕士。现任瀛之杰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IDEO)董事长兼CEO、吉林大学兼职教授。曾任辽宁省汽车工业集团经理、雷神公
司中国区总监。其主导设计开发的“I Flow 智能终端——智能客流量决策管理平台”

等获得国家版权局授予的著作权;同时,是中国“汽车经销渠道运营质量评估管理系
统”(AD-CAS)、渠道竞争力体系及标准化数据库资源开发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汽车经销商精益营销相关岗位能力认证首席专家。截止本决议公告发
出之日,庞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谭晓生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出生,学士。现任奇虎360副总裁兼首席隐私官


(CPO )。曾任雅虎中国分公司工程技术总监、麦斯贝(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
总监。擅长技术团队的构建与管理,自2003年起,招聘培养了超过300名大学生,这
些学生现在广泛分布在百度、腾讯、阿里巴巴、新浪等互联网公司,在互联网技术圈
中有“谭校长”的称号。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谭晓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五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修订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对此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六 关于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制订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对此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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