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国石油股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57)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 司獨立董事對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及獨立意見》,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中國北京 2016年3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王宜林先生擔任董事長,由汪東進先生擔任副董事長、執行董事,由 喻寶才先生、沈殿成先生、劉躍珍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由劉宏斌先生、趙政璋先生擔任執行董事, 由陳志武先生、理查德.馬茨基先生、林伯強先生及張必貽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陈志武 richard h 林伯强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3 】 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 发【 2005 】 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 规定和要求 , 我们作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 对公司截止 201 5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 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1 、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 守 上述监管 规定。 2 、 报告期内 股份 公司 本部 没有为 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为本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 独立董事: 陈志武 理查德.马茨基 林伯强 张必贻 2016 年 3 月 2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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