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信银行: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关於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23:34:4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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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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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8)

於其他市場發佈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登。


茲載列該公告(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振明

董事長



中國●北京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執行董事為李慶萍女士及孫德順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常振明先生、朱
小黃先生及張小衛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哲平先生、吳小慶女士、王聯章先生和袁
明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公正、公平、
客观的原则,对中信银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集团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保函为主,保函
是经批准的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报
告期末,本集团开出的保函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1,335.67
亿元。


本集团始终高度重视对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该项
业务的风险特征,制定了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集团该项业务运作正
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的情形。我们认为,本集团对担保业
务风险的控制是有效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哲平、吴小庆、王联章、袁明









本页无正文,为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李哲平














吴小庆





王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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