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新密债:募集说明书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11:35:18 中财网


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已对本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
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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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
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16 新密财源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8.8 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
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
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
前 5 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ted Rate,简称 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
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起至第七年末止,分别偿还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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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金额的 20%、20%、20%、20%和 20%,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
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
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
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后,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级。

(九)流动性支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
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密支行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并通
过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有权审批机关审批的前提下于每
次付息和本金兑付首日前15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不低于本期债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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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的
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
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
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5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6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12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 16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18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 19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21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3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37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67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104
第十二条 筹集资金用途 .................................................................... 106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 113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 127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 136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 140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146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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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
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新密财源:指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 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
期债券而制作的《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
发行而制作的《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
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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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债券投资者:指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
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原证券: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
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
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分销商
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新
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
《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
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
券全部买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担保人、重庆进出口担保:指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市政府:指新密市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指新密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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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污水处理公司:指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国投商贸公司:指新密市国投商贸有限公司。

汇丰粮食公司/汇丰粮贸:指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财惠农业公司/财惠农业:指新密财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广电信息网络公司:指新密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金源污水处理公司:指新密市金源污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融汇建设开发公司/融汇建设:指郑州融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泰达置业公司:指新密泰达置业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债券投资者。

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银行/郑州银行新密支行:指郑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新密支行。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指《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指《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

《担保函》/本担保函:指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期
债券出具的《担保函》(编号:CQEXG 融 2015-4 担 003-1)。

《公司章程》:指《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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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条例》: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债券管理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 号)。

《简化发行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
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 号)。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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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文件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3130 号文
件核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财金[2015]1353
号文件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归属地政府对发行债券的批准文件
本期债券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报告》(新密政文[2015]134 号)批准。

三、发行人内部对发行债券的批准文件
2015 年 3 月 2 日,根据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2015 年 3 月 10 日,根据发行人股东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
具的《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同意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新密国资经字(2015)28 号),同意发
行人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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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会峰
住所:新密市东大街 7 号
经办人员:张跃华、吕聪利
办公地址:新密市东大街 7 号
联系电话:0371-56915132、0371-87016162
传真:0371-87016162
邮政编码:45237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经办人员:郭海涛、孙志柯、曾国华、李政道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18 楼
联系电话:0371-65585353、0371-69177365
传真:0371-65585677
邮政编码:450018
(二)分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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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至 45 层
经办人员:柯倩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东方大厦 3 楼固定
收益部
联系电话:021-20398520
传真:021-68407987
邮政编码:200122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

经办人员:郑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 号
联系电话:010-59833040
传真:010-59833044
邮政编码:100031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
十六层
经办人员:刘思然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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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88005020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三、交易所系统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经办人员:段东兴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四、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经办人员:李皓、毕远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45、010-88170731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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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经办人员:王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70676、021-68870172
传 真: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五、担保人: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涛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 68 号 11 幢
经办人员:李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C-1408
联系电话:010-59073512
传真:010-59070234
邮政编码:100020
六、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 11 层
经办人员:孔建波、胡铁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 11 层
联系电话:0371-65618067
传真:0371-65618067
邮政编码: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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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光
住所:北京西城区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7 层
经办人员:王冉、艾华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7 层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5660988
邮政编码:100088
八、发行人律师: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鲁鸿贵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 219 号盛润国际广场东塔 705 室
经办人员:焦勇、刘蓓蕾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 219 号盛润国际广场东塔 705 室
联系电话:0371-60156086
传真:0371-60156089
邮政编码:450002
九、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
负责人:赵玉楠
住所:郑州新密市西大街西段 5 号
经办人员:李乙楠
办公地址:郑州新密市西大街西段 5 号
联系电话: 0371-8580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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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371-85805777
邮编:45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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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16 新密财源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8.8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
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ted Rate,简称 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
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起至第七年末止,分别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金额的 20%、20%、20%、20%和 20%,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
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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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
于人民币 1,000 元。

八、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
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十、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
日至 2016 年[3]月[2]日。

十一、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为 2016 年[2]月[26]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16 年[2]月
[29]日。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
的[2]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如遇当年
无 2 月 29 日,则起息日为当年的 2 月 28 日)。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2]月[29]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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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2]月[27]日止。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2]
月[29]日(如遇当年无2月29日,则付息日为当年的2月28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2]
月[29]日(如遇当年无 2 月 29 日,则兑付日为当年的 2 月 2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认购与托管:通过承销团成员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
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二、流动性支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
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密支行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并
通过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有权审批机关审批的前提下于
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首日前 15 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不低于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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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
的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
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二十四、跟踪信用安排: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五、账户监管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

二十六、债权代理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

二十七、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
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本期债
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二十八、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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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
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
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
规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认
购与托管。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
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
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
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
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
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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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
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

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
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
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
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
的转让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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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承销团设置的
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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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
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
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
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
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
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
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
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
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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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
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债权代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并
受其约束。

七、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
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八、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
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
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接受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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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的
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
至 2023 年每年的[2]月[29]日(如遇当年无 2 月 29 日,则付息日为当
年的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
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
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
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
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二)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2]月[29]
日(如遇当年无 2 月 29 日,则兑付日为当年的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三)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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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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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圆整
法定代表人:张会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新密市东大街 7 号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一级开发、经政府批准
持有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
府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投资,负责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
负责划转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房屋拆迁、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
公路工程承包;建材销售。(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后方
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新密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
资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
权,负责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划转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
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新密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投融资运营主体。现
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8 家。

截至 2014 年底,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 1,135,658.52 万元,
负债合计为 428,767.4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706,891.07 万元;2014
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66,840.4 万元,利润总额 38,0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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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利润 38,002.14 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是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资 1,000 万元,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由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本次出资业经郑州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出具了郑
兴华验字[2011]第 167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5 月,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新密市国投商贸有
限公司和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至新密财源城
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新密政文[2012]180 号),市政府将
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新密市国投商贸有限公司 100%的国
有股权、新密市粮食局持有的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100%的
国有股权划转至发行人。

2012 年 9 月,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
形式向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发行人注册
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中发(河南)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中发验字[2012]第 026 号
《验资报告》。

2012 年 12 月,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密市金门污
水处理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办文[2012]20 号),新密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新密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处持有的新密市金门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

2013 年 7 月 29 日,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以
货币方式向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8,000 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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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郑州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3 年 8 月 8 日出具了郑兴华变验字(2013)
第 11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12 月 25 日,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
以货币方式向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发
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郑州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郑兴华变验字
(2013)第 17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6 月,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财惠农业开发有
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96 号),市政府将新密市
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的新密财惠农业开发有限
公司 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

2014 年 6 月,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广电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109 号),市政府将新
密电视台、新密市有限电视台持有的新密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

2014 年 6 月,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金源污水处理
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110 号),市政府
将新密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处持有的新密市金源污水处理技术有限
公司 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

2014 年 12 月,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融汇建设开发有
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230 号),市政府将新密
市财政信用资金管理中心持有的郑州融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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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泰达置业有限公
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232 号),市政府将新密市直
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的新密泰达置业有限公司 100%
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

前述股权划转、增资事宜均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变更
/备案手续。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发行人的唯一出资人,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权。

股东名称: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8月
住所:河南省新密市东大街7号
法定代表人:崔皓哲
开办资金:3,249万元
举办单位:新密市财政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国有资产经营提供服务;按市国资委授权,
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
下达并组织监督考核;国有资本投资计划、运营方案的研究制定,国
有资本利润最大化的实现,资本总量不断增加;独资、控股企业的经
营方针的审理;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审核
工作;审批重大投资、产权转让、抵押担保等事项;企业的人事管理
和信访稳定工作的授权;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意
见的通知》(新密政[2000]62号),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新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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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由新密市国资委授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
产实施经营管理。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事业单位设立,企业化
管理,实施国资委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接受新密市国资委的监督
和管理。目前,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新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
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141018300383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规模为
61,622.34万元,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其所持有的发行
人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出资人变更的
情况。

四、发行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新密
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名称和
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东,股东的出资额、出
资比例,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财务会计
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的解散
与清算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包括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
董事由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派或者更换,按现行干部管理规定
办理任免手续,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公
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由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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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决定和调整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债券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
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并按现行干部管理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相应人选后按干部管理
规定办理手续。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经新密市国有
资产经营公司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有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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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9、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
解聘;
10、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3 名,
职工代表 2 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由股东从监事会成员中指
定并按干部管理规定办理手续。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新密市人民政府或新密市财政局、
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报告;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公司章程或新密市人民政府、新密市财政局、新密市国有资
产经营公司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
议。

(二)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综合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管理部与
投资部 5 个部门。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详见图表 8-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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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 8-1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五、发行人与下属公司投资关系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有 8 家。

具体情况见图表 8-2 所示:
图表 8-2 纳入合并报表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所占比例
1 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0.00 100%
2 新密市国投商贸有限公司 1,010.00 100%
3 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21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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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密财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 100%
5 新密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100.00 100%
6 新密市金源污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100%
7 郑州融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 100%
8 新密泰达置业有限公司 10,800.00 100%
六、发行人主要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一)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目前注册资
本为 1,000 万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办文[2012]20 号),新密市人民政
府将金门污水处理公司 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到发行人。金门污
水处理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

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的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是
淮河治理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省政府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工
程重点项目之一,目前经处理后的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 A 标准。2014 年,全年度污水
处理实际运行天数 365 天,平均日进水量为 3.4 万吨,累计处理城市
生活污水 1,183.6 万吨,为新密市防污减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产总
计为 25,940.25 万元,负债合计为 26,605.7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665.47 万元;2014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99.50 万元,净利润
-364.60 万元。

(二)新密市国投商贸有限公司
新密市国投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目前注册资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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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万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新密市国投商贸有限公司
和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至新密财源城市开发
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新密政文[2012]180 号),新密市人民政府
将国投商贸公司 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到发行人。国投商贸公司
经营范围为:耐材、建材购销。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密市国投商贸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
15,038.48 万元,负债合计为 14,016.21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022.27 万元;2014 年度,国投商贸公司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
润-5.52 万元。

(三)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目前注册资
本为 210 万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新密市国投商贸有限公
司和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至新密财源城市开
发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新密政文[2012]180 号),新密市人民政
府将汇丰粮食公司 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到发行人。汇丰粮食公
司经营范围为:粮食购销、储存。

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主营小麦、玉米等大宗粮食的收购、
销售、储存等业务。该公司的经营业务网络遍布新疆、甘肃、山西、
河北、北京、上海、山东、云南等十七个省市区,粮食贸易总量已稳
居全省前列。2014 年,汇丰粮食公司完成小麦收购 109,448 吨,销售
133,617 吨,销售额 4.12 亿元,库存 43,682 吨;完成玉米收购 88,051
吨,销售 76,645 吨,销售额 1.61 亿元,库存 29,951 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
计为 22,422.58 万元,负债合计为 20,795.0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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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50 万元;2014 年度,汇丰粮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8,769.76
万元,净利润 169.19 万元。

(四)新密财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新密财惠农业开发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3 月,目前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财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96 号),新密市政府将新密市直
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的财惠农业公司 100%的国有
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财惠农业公司经营范围为:花卉、林木种植、
销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密财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为 48,810.36 万元,负债合计为 37,605.5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1,204.79 万元;2014 年度,财惠农业公司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实
现营业外收入 1,005.36 万元,净利润 43.21 万元。

(五)新密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新密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目前注册资
本为 100 万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
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109 号),新密市政府将新
密电视台、新密市有限电视台持有的广电信息网络公司 100%的国有
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广电信息网络公司经营范围为:有限电视工
程规划、设计、施工;电视信号传送;网络安装、维修服务及广电技
术开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密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资产总
计为 1,938.48 万元,负债合计为 617.0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331.30 万元;2014 年度,广电信息网络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4.51
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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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利润-254.05 万元。

(六)新密市金源污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新密市金源污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目前注
册资本为 100 万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金源污水处理
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110 号),新密市
政府将新密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处持有的金源污水处理公司 100%的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金源污水处理公司经营范围为:污水处
理。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密市金源污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资
产总计为 1,790.69 万元,负债合计为 1,930.84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为-140.15 万元;2014 年度,金源污水处理公司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59.02 万元。

(七)郑州融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融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目前注册资本
为 5,000 万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融汇建设开发有限公
司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230 号),新密市政府将新密
市财政信用资金管理中心持有的郑州融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融汇建设开发公司经营范围为:住房建
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材销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融汇建设开发公司资产总计为
183,958.16 万元,负债合计为 132,775.1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51,183.01 万元。

(八)新密泰达置业有限公司
新密泰达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8 日,目前注册资本
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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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0,800 万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泰达置业有限公司
股权划转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232 号),新密市政府将新密市
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的泰达置业公司 100%的国
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泰达置业公司经营范围为:新型城镇化基
础设施施工建设,房屋拆迁;建筑材料销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密泰达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
41,977.75 万元,负债合计为 30,330.94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1,646.81 万元。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张会峰,男,研究生学历,现任发行人董事、董事长。曾在新密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工作,曾任新密市建设局工会主席、新密市财
政局纪检书记。

张跃华,男,本科学历,现任发行人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曾任新密市财政局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新密市财政局党委委
员,新密市财政信用资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新密市财
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张帆,女,大专学历,现任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曾任炎鑫水
泥厂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科长、办公室主任,新密市财政局农财科
会计。

(二)监事
吕瑞芳,女,本科学历,现任发行人监事、监事会主席。曾任新
密市财政局窗口办主任,新密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党支部书记。

王秀丽,女,本科学历,现任发行人监事。曾任新密市财政局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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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合科科长、非税科科长,新密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

陈秀锋,女,大专学历,现任发行人监事。曾在新密市五交化公
司工作,曾任新密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

张丽萍,女,本科学历,现任发行人监事。曾在新密市实验小学、
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曾任新密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综合科
科长。

郑浩鹏,男,本科学历,现任发行人监事。曾在新密市会计核算
中心工作,曾任新密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收入科科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张跃华、财务总监张帆情况见“(一)董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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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经新密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属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市政
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投资,负
责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划转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的国有
独资公司,是新密市主要的投融资运营主体。发行人在新密市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和粮食购销行业处于主导地位,在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和
土地整理开发行业处于垄断地位,在新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处于
主要地位。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看,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
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土地整理开发收入、粮食销售收入、
污水处理收入和广电网络收入。

从收入构成上看,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收
入分别为 17,281.34 万元、14,437.05 万元和 88,803.27 万元,分别占
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21.35%、13.69%和 53.70%。2014 年,发行人城市
基础建设收入较 2013 年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密州大道、郑登快速
通道及 S321 廊道绿化项目于 2014 年底已完工。上述项目投资金额为
61,813.52 万元,由新密市人民政府按照投资款总额的 17%支付投资
利润。该项目回购款金额为项目投资款加上项目投资利润合计为
72,321.82 万元。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土地开发整理收入分别为 26,329.00 万
元、46,667.34 万元和 26,107.37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32.53%、
44.26%和 15.79%。2014 年,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收入占当年营业总
2016 年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8
收入的比例相较 2013 年下降较多,一方面是受地产市场波动影响,
另一方面是因发行人 2014 年营业总收入大幅增长影响所致。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粮食销售收入分别为 37,120.43 万元、
42,948.05 万元和 48,769.76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45.86%、
40.73%和 29.49%。发行人粮食销售收入总体相对比较平稳,2014 年
公司粮食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下降较为明显,主要系发
行人 2014 年收入总额大幅增长所致。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污水处理收入及广电网络收入占同期营
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小,其中发行人污水处理收入分别为 205.23 万元、
1,392.35 万元和 1,399.50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0.25%、1.32%
和 0.85%。2014 年,公司广电网络收入为 274.51 万元,占当年营业
总收入的 0.17%。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 10%以上的全部
业务板块运营情况详见图表 9-1:
图表 9-1 2012 年至 2014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
(万元)
毛利润
(万元)
毛利率
(%)
2012 年
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
17,281.34 15,027.25 2,254.09 13.04
2013 年 14,437.05 12,339.36 2,097.69 14.53
2014 年 88,803.27 75,886.71 12,916.56 14.55
2012 年
土地开发整理
26,329.00 2,330.70 45.56 11.39
2013 年 46,667.34 40,985.73 5,681.61 12.17
2014 年 26,107.37 22,702.06 3,405.31 13.04
2012 年
粮食销售
37,120.43 35,920.65 1,199.79 3.23
2013 年 42,948.05 41,519.37 1,428.68 3.33
2014 年 48,769.76 47,124.22 1,645.54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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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业务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土地开发整理业务、
粮食销售业务,其主要项目运营情况详见图表 9-2:
图表 9-2 2012 年至 2014 年发行人主要项目运营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已投资 已确认收入 已回款金额
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
新密市黄帝宫旅游专线工程 11,330.96 11,330.96 13,030.60 13,030.60
S321 线新郑界至郑尧高速新密
出口
10,927.13 10,927.13 12,784.74 12,784.74
密州大道、郑登快速通道及
S321 廊道绿化
61,813.52 61,813.52 72,321.82 72,321.82
新密市工业物流快速通道建设 247,579.66 182,053.89 - -
土地开发整

青屏大街北侧、政通路东侧 7,623.16 7,623.16 8,766.64 8,766.64
栖霞街南侧、大鸿路西侧、嵩山
大道北侧、平安路东侧
4,495.93 4,495.93 5,170.31 5,170.31
祥云街南侧、诚信路西侧、栖霞
街北侧、平安路东侧
4,094.44 4,094.44 4,708.61 4,708.61
溱水路南侧、诚信路西侧、平安
路东侧、青屏大街北侧
2,693.78 2,693.78 3,097.85 3,097.85
创业路东侧、杨庄路西侧、密杞
大道南侧、平安街北侧
2,070.38 2,070.38 2,380.94 2,380.94
合计 352,628.96 287,103.19 122,261.51 122,261.51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发行人是新密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根据与新密市人民政府
签署的《项目回购协议》,道路项目建设采用BT模式,发行人代建项
目由新密市人民政府根据投资金额增加15%至17%的利润予以回购。

项目回购款按年结算,定时支付,年度终了前,双方共同确认项目进
度,回购方按完工程度结算回购款,项目完成决算后按决算金额计算
并支付余款。发行人2012年至2014年主要代建项目详见图表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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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 9-3 发行人 2012 年至 2014 年主要代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已投资 已确认收入 已回款金额
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
项目
新密市黄帝宫旅游专线工程 11,330.96 11,330.96 13,030.60 13,030.60
S321 线新郑界至郑尧高速新密
出口
10,927.13 10,927.13 12,784.74 12,784.74
密州大道、郑登快速通道及
S321 廊道绿化
61,813.52 61,813.52 72,321.82 72,321.82
新密市工业物流快速通道建设 247,579.66 182,053.89 - -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已经完工的项目包括新密市皇宫旅游专线
工程、S321线新郑界至郑尧高速新密出口段改建工程、S029周甘路改
建工程、廊道绿化、新华道路工程、产业聚集区西环路、产业聚集区
永祥街道路工程等,累计投资金额10.33亿元,累计实现基础建设收
入12.05亿。2012年至2014年,发行人实现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17,281.34万元、14,437.05万元和88,803.27万元。

根据发行人与新密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新密市工业物流快速通道
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密州大道、新登
快速通道及S321廊道绿化项目回购协议书》等协议,发行人接受新密
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密市工业物流快速通道、密州大道、新登快
速通道及S321廊道绿化等项目进行建设,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市政道路
建设、廊道绿化等。

根据发行人与新密市交通运输局签署的《新密市黄帝宫旅游专线
工程委托协议书》、《S321线新郑界至郑尧高速新密出口段改建工程
委托协议书》等协议,发行人接受新密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S321
线新郑界至郑尧高速新密出口段、新密市黄帝宫旅游专线工程等项目
进行建设,项目内容主要为市政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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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
根据发行人与新密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新密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
委托开发协议》确定公司对新密市范围内土地进行开发整理。公司将
开发整理后的土地使用权转交给新密国土部门进行招拍挂,土地成交
扣除相关费用后由新密市财政局按照土地账面价值加成13%至15%
的比例返还给公司,公司将收到的土地收益确认为土地整理开发收入,
土地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土地整理开发成本。

2012年至2014年,经公司开发整理出让的土地面积达219.12万平
方米,合计实现土地开发整理收入9.91亿元。2012年至2014年,发行
人分别实现土地开发整理收入26,329.00万元、46,667.34万元和
26,107.37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整理的前五大项目详见图表9-4:
图表 9-4 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前五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已投资 已确认收入 已回款金额
土地开发整理
青屏大街北侧、政通路东侧 7,623.16 7,623.16 8,766.64 8,766.64
栖霞街南侧、大鸿路西侧、
嵩山大道北侧、平安路东侧
4,495.93 4,495.93 5,170.31 5,170.31
祥云街南侧、诚信路西侧、
栖霞街北侧、平安路东侧
4,094.44 4,094.44 4,708.61 4,708.61
溱水路南侧、诚信路西侧、
平安路东侧、青屏大街北侧
2,693.78 2,693.78 3,097.85 3,097.85
创业路东侧、杨庄路西侧、
密杞大道南侧、平安街北侧
2,070.38 2,070.38 2,380.94 2,380.94
(三)粮食销售业务
发行人的粮食购销业务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新密市汇丰粮食贸
易有限公司承担。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是在国有粮食购销企
业改制的基础上,对新密市原新密0103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等7家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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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粮食购销企业的统一整合基础上组建的一家国有独资企业。该公司下
辖新密0103库、0117库、米村、苟堂、刘寨、七里岗、白寨、大卫、
来集等十三个库区,又在新乡原阳、南阳方城租用仓容6万吨,拥有
仓房125座,总容量16.2万吨。该公司主营小麦、玉米等大宗粮食的
收购、销售、储存等业务,经营业务网络遍布新疆、甘肃、山西、河
北、北京、上海、山东、云南等十七个省市区,粮食贸易总量已稳居
全省前列。发行人粮食销售产品具体情况及其主要客户详见图表9-5:
图表 9-5 汇丰粮贸主要产品与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近三年来
实际主营商品
2014 年
主要商品为:小麦、玉米。

其中小麦销售额 35,055.70 万元,占总销售额的 71.88%。

玉米销售额 13,714.06 万元,占总销售额的 28.12%。

2013 年
主要商品为:小麦、玉米。

其中小麦销售额 30,849.58 万元,占总销售额的 71.83%。

玉米销售额 12,098.46 万元,占总销售额的 28.17%。

2012 年
主要商品为:小麦、玉米。

其中小麦销售额 26,526.26 万元,占总销售额的 71.46%。

玉米销售额 10,594.17 万元,占总销售额的 28.54%。

本期主要交易对手
(2014 年)
名称 业务占比
往来
时间
结算方式及
账期
是否
关联交易
第一大供应商 农户 95% 7 现金、转账 无
第二大供应商 粮食批发市场 3% 5 转账 无
第一大销售客户 郑州海润中慧饲料有限公司 19.25% 8 转账 无
第二大销售客户 今麦郎面粉(许昌)有限公司 17.15% 7 转账 无
第三大销售客户 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 12.45% 6 转账 无
第四大销售客户 今麦郎面粉(安阳)有限公司 7.13% 3 转账 无
第五大销售客户 郑州安邦粮食有限公司 4.32% 3 转账 无
上期主要交易对手
(2013 年)
名称 业务占比
往来
时间
结算方式及
账期
是否
关联交易
第一大供应商 农户 92% 6 现金、转账 无
第二大供应商 粮食批发市场 6% 6 转账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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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销售客户 郑州海润中慧饲料有限公司 18% 4 转账 无
第二大销售客户 今麦郎面粉(许昌)有限公司 15% 3 转账 无
第三大销售客户 中粮面业(濮阳)有限公司 12% 4 转账 无
第四大销售客户 滑县瑞阳中慧饲料有限公司 9% 3 转账 无
第五大销售客户 滑县瑞阳粮食有限公司 5% 3 转账 无
2012 年至 2014 年,发行人实现粮食销售收入分别为 37,120.43
万元、42,948.05 万元和 48,769.76 万元。

(四)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由下属子公司金门污水负责运营。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筹建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的通知》(新密政文【2002】29号),授权污水处理工作主要由
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担。

根据新密市建设管理局和新密市财政局共同向市政府《关于新密
市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及费用拨付办法》的请示(新密建管【2009】
136号)确定,每月按经新密市建设管理局核定后达标排放的实际污
水处理量,新密市财政局以每吨0.694元拨付污水处理直接费用。金
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产产权模式为自有。

截至2014年,新密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到84.98%,城区污
水处理工作主要由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下属的
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是淮河治理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省政
府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重点项目之一。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
设计处理工艺为A/O多段进水+反硝化滤池+消毒处理法,并于2012年
9月完成升级改造(脱氮)项目主体工程,改造完成后处理的水质能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准。2014年,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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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365天,平均日进水量约为3.4万吨,累计处理城市生活污水1,183.6
万吨,全年度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CODcr)为3,410吨、氨氮为542.8
吨,为全市防污减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至2014年,公司实
现污水处理收入分别为205.23万元、1,392.35万元和1,399.50万元。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一)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
人民居住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
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推动经济
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扩大就业,促进节
能减排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中国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程度显著提高,新技术、新手
段得到大量应用,基础设施功能日益增加,承载能力、系统性和效率
都有了显著的进步,推动了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条件的持续改善。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生活质量全
面提高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从总体上
看仍滞后于城市化需求,交通拥挤、居民居住条件差、环境和噪声污
染严重、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缺乏等问题长期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
响着我国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发挥;另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
担着城市公共服务的职能,其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具有社会
性、公益性的特点,长期以来一直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得到来自
各级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经营已经逐步向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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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渠道更加多元化,从事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企业的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今后对城市各类基础设施的需求将保持稳步上升。《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
城镇化,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根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
2014年末,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为74,91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达到
54.77%。“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城市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是城
市化发展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未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城市人口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也将迅速增长。

在城市化持续提升的过程中,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继续面临
广阔的发展空间与良好的发展前景。

2、新密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新密市人民政府加快城乡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
了较快的发展。根据《新密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新密市全市城区面积78.2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达到23.3平方公
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35.49%。新密市
供水管道长度253公里,供气管道长度219公里,用水普及率与燃气普
及率分别为90.17%和94%。全市城市道路100.1公里,道路面积266.13
万平方米,全市城镇化率达51.1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4.98%,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014年,新密市城市建设全年累计投资3.8亿元,新增道路长度
14公里;政府投资4,100万元,新增供气管网30.7公里,投资2,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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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铺设供热管网3.2公里;政府投资6000万元,新增绿地面积42万
平方米,投资3.5亿元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运行良好,全年共收
集处理餐厨废弃物1.27万吨,生产有机肥料1,000吨,处理城乡生活垃
圾9万吨。

根据新密市“十二五”规划,新密市城乡建设未来将实现协调发
展,城乡基础设施将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城镇
化率将达到58%,城市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区面积力争达到50
平方公里,城区人口增加到30万人。同时,按照城市现代化要求,新
密市还将突出抓好城市道路、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
建设,加大城市道路建设力度,全面贯通城市主次干道,规划建设环
城公路,扩张城市交通框架,形成方便快捷的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十
二五”期间,新密市的城市建设将迎来新的历史时期,新密市将进入
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前述规划的逐步实施将为新密的发展
提供广阔的空间与舞台,并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带来较好地发展
机遇。

(二)土地整理开发行业
1、我国土地整理开发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土地整理开发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土地利用
现状,采取行政、经济、工程、技术、法律等手段,通过对土地利用
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
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
行业。

城市土地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城市人口和各种经济要素
的载体,给城市生产、生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对城市经济发展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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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的促进或制约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
代化同步加快推进阶段,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势必
造成城市中各种机能失调,从而降低城市土地的整体功能并阻碍城市
经济社会发展。

土地整理开发行业的发展,是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前提,对于调控
土地市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房地产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在
我国,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政府控制的国有资产中最重要的
资产之一。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土地的经营收益是政府收
入的重要来源,可以为城市基础建设、改善城市面貌提供经济支持。

在土地一级供应市场,政府天然的处于垄断地位,同时为了解决土地
整理开发过程中的投融资问题,我国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市场
开放程度较低的土地整理开发行业,国家政策和政府行为对该行业的
发展起主导作用。因此,授权国有企业从事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是政
府经营城市土地,合理规划和利用城市土地,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
手段,也是我国土地整理开发行业的主要操作模式。

土地整理开发业务的发展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呈正相关关系。

一方面,一定时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面积和出让价格很
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景气程度。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
速推进,对城市土地需求量将会持续上涨。城市土地供给的一级市场
由国家垄断,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将长期保持升值趋势,由此带来土地
整理开发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此外,由于我国近年来不断完善有关
土地整理开发的相关政策,土地储备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并得到规范,
土地整理开发行业的市场化进一步深化,土地整理开发行业迎来了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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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发展机遇,前景广阔。

2、新密市土地整理开发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十二五”期间,新密市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土
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及时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实施工
作。2012年至2014年新密市共上报立项7个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总面
积为1,111.602亩;2012年至2014年新密市共实施18个土地整理开发项
目,总规模为4,360.554亩。

新密市将抓住郑州都市区建设机遇,把发展房地产业作为扩张城
市规模、改善居住环境和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重要途径,积极与郑州市
区发展相衔接,承接人口转移。至“十二五”期末,新密市力争中心
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到50万人。

未来,新密市因城市建设与人口增长带来的用地需求将持续保持
较高水平,新密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粮食行业
1、我国粮食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我国实行自给自足的粮食安全战略,对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市场
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作为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的一
种政策性工具、国家宏观调控的载体,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具有重
要地位。从国内粮食供需情况来看,一方面,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保持
基本稳定,但连续增产难度较大。自2004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
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取消农业税,实行对种粮农民直
接补贴并逐年加大补贴力度,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等,
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粮食的需求将呈刚性增长。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各类食物的消费需求将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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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牛、羊肉的消费比重将继续提高,水产品和奶类的消费量继续增
长,这些都间接增加粮食的消费量。根据国研网的数据显示,预计到
2020年,我国人口将增长至15亿,粮食总体需求为6亿吨,人均粮食
消费量约395公斤。总体来看,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供
需基本平衡。但随着人口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的需求将呈刚
性增长,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

新形势下我国粮食行业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居民生
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人们更加注重安全、优质、营
养、健康的粮油食品,从而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需求空
间。二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粮食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
基础。三是,国家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力度进一步加
大,为粮食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供了重要契机。四是,现
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推动传统粮食仓储、
物流和加工的技术升级,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是,
国家交通运输网络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物流体系的建立,为降低粮食流
通成本、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创造了有利条件。六是,经济体制改革深
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提供
了制度保障。

2、新密市粮食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根据《新密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新
密市粮食总产量197,295吨,减产4.8%,其中夏粮总产量102,349吨,
减产3.5%;秋粮总产量94,946吨,减产6.2%。全年粮食种植面积为
855,555亩,比上年增加19,785亩。全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5,79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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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灌溉面积3,000公顷,其中2014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30公顷,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30公顷。2014年,新密市全年肉类总产量22,807
吨,增长5.2%;禽蛋产量29,001吨,增长4.1%;奶类产量34,444吨,
增长6.2%。

2014年,新密市粮食局把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抓好粮食收购,
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带头执行收购政策,
引导和规范多元市场主体有序收购,合理分布收购网点,不断提高服
务水平,方便农民售粮。截至2014年12月底,新密市全市粮食购销总
量达到17,289.4万公斤,占郑州市粮食局下达年度目标的112%。

“十二五”期间,新密市将继续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
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水利投入,推进溱河流域“一河七库”生
态水系和抗旱减灾工程建设,建设大潭嘴水库,完成全市26座小型水
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市实施机井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5
万亩,改善机井灌溉面积12万亩,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74平方公
里,发展集雨节灌面积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6万亩。“十二五”期间,
新密市还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全面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大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
建设农机推广区域中心站6个,推广新型农业机械5,000台,农业机械
总动力达到100万千瓦,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
到82%,力争部分乡镇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争创全国
农机化示范县(市)。

综上所述,随着《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
指导意见》中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粮食核心区建设
规划的实施,以及新密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密市粮食行业将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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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崭新的发展机遇。

(四)城市污水处理行业
1、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要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实现水环
境优良、水景观优美、水生态健康,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努力。随着我
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许多城市正面临着
水环境恶化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现城市水系统的健康循
环。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关系到城市公共卫生和安全,是促进城市用
水的健康循环、恢复水环境的生命线工程。根据我国住房与城乡建设
部通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4年第四季
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建城函[2015]29号),截至2014年底,
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717座,污水处理能力
1.57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新增约800万立方米/日;全国已有1,402
个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86.9%,累计建成污水处理
厂1,610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0.28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新增约201
万立方米/日。2014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480.6亿立
方米,比2013年增长8.1%;运行负荷率达到84.1%,比2013年增长1.5
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197.8万吨,比2013年增长
6.9%;削减氨氮总量110.1万吨,比2013年增长11.9%。

近年来,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但也存在
一些突出问题,我国仍存在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设施建设不
平衡、部分处理设施不能完全满足环保新要求、多数污泥尚未得到无
害化处理处置、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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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国家出台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明确提出,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
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并且鼓励
实施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以缓解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城镇排水
与污水处理的供需矛盾。同时,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加强城市污水、雨水等各
类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是重点工作之一。到2015年,建设完成污水管
网7.3万公里,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
率达到85%,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保障城市水
安全、修复城市水生态,消除劣Ⅴ类水体,改善城市水环境。

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将日益突
出,水环境治理形势也日益严峻。“十二五”期间,我国污水治理行
业将面临较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国家将持续加大对水环境治理
的投资和扶持力度,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和人口规模的不
断扩大,以及工业生产的增长,将推动我国污水治理行业持续发展。

2、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截至2014年,新密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到84.98%,城区污
水处理工作主要由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下属的
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是淮河治理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省政
府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重点项目之一。该厂的设计处理工艺为
A/O多段进水+反硝化滤池+消毒处理法,并于2012年9月完成升级改
造(脱氮)项目主体工程,改造完成后处理的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14年新密
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天数365天,平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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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水量约为3.4万吨,累计处理城市生活污水1,183.6万吨,全年度累
计减排化学需氧量(CODcr)为3,410吨、氨氮为542.8吨,为全市防
污减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五”期间,新密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供排水安全保障,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第二污水
处理厂建设。至“十二五”期末,新密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将提高到7
万吨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到90%以上。未来,随着新密市城市建成区面积的逐步扩大,城市人
口的不断增加,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将得到持续发展。

(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1、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社会保障性住房,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
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
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通常是
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
的住房,一般由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及限价商
品房构成。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居住需求和攀升的房价矛盾
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关
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
家庭的住房问题,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构建中国
特色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
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我国住房改革制度不断深化,城镇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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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写入,我国将在“十二五”期间新
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201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总体要求:把
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城镇住
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
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
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
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
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014年4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2014]57号),2014年,各
地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00
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计划基本建成480万套。同
时,各地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督促市县科学规划选址、合理布局,
实现配套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而且,各地需抓好住房保障规划
编制工作,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提前谋划“十
三五”住房保障规划。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国家还明确了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
的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强调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制
度,督促各地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
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发生很多新变化,风险因素增多,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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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重大民生和重大发展工程,又是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可以发挥
多重积极效应。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既能
增加各方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又能刺激居民消费、促进民生改善,
是应对国际经济形势波动、保持国内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总体来看,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2、新密市保障性住房行业的现状及前景
近年来新密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
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发展前景较好。

根据新密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15年9月发布的《新密市棚户区改
造项目建设情况》显示,2013年新密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6个,开
工建设安置房3,878套,已基本建成2,962套,其中竣工812套,分配入
住660套,入住率81% ;2014年新密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分
别是袁庄乡密登堡社区、青屏街办事处青峰路社区、青屏街办事处北
文峰街社区、曲梁镇锦绣社区、青屏街办事处长乐路社区、青屏街办
事处北密新路社区、新华路办事处嵩山路社区,开工建设安置房3,824
套,目前均在建,尚未分配入住;2015年新密市承担的棚户区改造目
标任务为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513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
安置住房2,186套,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150套。

随着新密市整体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密市政府住房保障建
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新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将进入高速增长时期,
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是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属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市政府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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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投资,负责所
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划转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的国有独资
公司,是新密市主要的投融资运营主体。发行人在新密市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和粮食购销行业处于主导地位,在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土地
整理开发行业处于垄断地位,在新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处于主要
地位。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先后通过多种渠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