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银宝01: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 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84,651.99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募集总额不超过11亿元 (含11亿元),占发行人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8.64%, 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 均值)为7,667.25万元。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 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 券期限相对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 期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需要符合《管理 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 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 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 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交易意愿、投资者分布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本 期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因此有可能会面 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四、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5,093.10万元、8,341.45万元和31,164.77万元,自2012年以来整体呈增加趋 势且现金流情况良好。作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主要来源,如果发行人自身 经营或所处经营和金融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将面临一定资金周转困 难,现金流情况受到不利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本期债券的偿还。 五、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 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被信用评级机构调 低,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 损失。 六、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评级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评级在初次评级结束 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评级 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 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评级 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评级提供最新的财务 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评级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 级。鹏元评级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 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评级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 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 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评级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评级亦将持续 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评级 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等级。 鹏元评级将及时在鹏元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 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 公开披露的时间。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次债券发行时,尽管发行人为了控制和保 障本次债券按时还本付息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但是在本次债券 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外在因素导致目前拟 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 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影响。 八、2005年5月31日,根据苏青办[2004]70号《关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做核销资产损失的 账务处理,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1,893.7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26.176096万元,由江苏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苏永诚验字 [2005]28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分别于2005年5月31日、2005年6月2日和2005年6月 3日在江苏经济报对上述减资事项进行了减资公告,并于2005年9月26日完成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发行人本次减资已按照公司 法的规定,履行了公告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和 历次重要变更均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批准, 发行人设立和历次变更过程中未有引致发行人设立和变更行为存在潜在纠纷的 情形;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限制。 九、截至本募集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0万元,实收资 本为11,658.48609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股东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 以实物出资方式补足出资。若发行人股东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补足 出资,可能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 收款分别为 6.38 亿元和 7.15 亿元,占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 69.07% 和 51.94% 。 发行人存在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较大,占比较高的风险。 十一、 2015 年 11 月 24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江苏银宝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公 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上述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名称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附第 3 个 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27 日。 十二、鉴于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起息日拟定为2016年3月25日,发行人将 本期债券名称由“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调整 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名称由“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调整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本 期发行、申报、封卷及备查文件中涉及上述调整的,调整前后相关文件及其表述 均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目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释 义 ...................................................................................................................................... 8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1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15 三、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 15 四、认购人承诺 ................................................................................................................. 18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8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 19 一、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 19 二、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19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1 一、公司基本信息 ............................................................................................................. 21 二、公司的设立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1 三、发行人股权情况 ......................................................................................................... 23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3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26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26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30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 51 第四节 公司资信情况 ......................................................................................................... 57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 57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 57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 57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 57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5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58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58 三、最近三年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6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67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8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 84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84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 84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84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84 五、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程序 ..................................................................... 8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6 一、备查文件清单 ............................................................................................................. 86 二、查询地点 ..................................................................................................................... 8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银宝 控股 指 江苏银宝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市政府 指 盐城市人民政府 , 是发行人的唯一 出资人,持有发行人 100% 股份 盐城市 国资委 指 盐城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 盐城市人民政 府行使出资者职能 董事会 指 江苏 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 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债券 指 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 券 本期债券、第一期债券、 首期债券 指 本次公开发行的“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 券 指 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的江苏银 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江苏 银 宝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江苏 银 宝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 发行公告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江苏银 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 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 指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 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指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理人、德邦证券 指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 成的承销团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 所、苏亚金诚 指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鹏元评级 指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展旺律师事务所 监管银行、华夏银行 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承销 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 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 债券全部自行买入的承销方式 新质押式回购 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06年2月6日 颁布,2008年9月26日修订)》,上交所于2006年5月8 日起推出的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 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 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 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假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 5 年 9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 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银宝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国山 设立日期 1998 年 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 住所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 1 号华邦东厦 2 幢 17 楼 联系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 1 号华邦东厦 2 幢 17 楼 邮编 22400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单海 林 联系电话 0515 - 89891730 传真 0515 - 89891728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404423 - 9 经营范围 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及资本运作;土地 整理及开发;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货物道路运输;货物水路运 输;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原盐、加工盐 的生产、销售;盐业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 加工、销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经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2015年10月29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国资 [2015]106 号文件批复 同意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27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11亿元 (含11亿元)公司债券。发行人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债券市场运行等情况确定本次 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基本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 模为人民币6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6亿元的基础上,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5亿元的发行额度。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 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 将于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 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 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承销商 协商确定。 8、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9、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具 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起息日:2016年3月25日。 13、利息登记日及支付方式:2017年至2021年每年3月25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5日。若债券 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 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到期日:2021年3月25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3月25日。 16、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3月25日。若债券持有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登记日:2021年3月25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 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9年3月25日之前 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其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 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 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处开设的专项资金账户, 用于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鹏信评【2015】 第Z【85】号04)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21、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运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 24、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25、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级,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 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债券投资者范围 本次债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在发行环节和交易环节的投 资者均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范围包括: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基金业协 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 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 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6、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7、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3月23日。 2、发行首日:2016年3月25日。 3 、网下发行期限: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 2016 年 3 月 28 日 , 共两个工作日 。 (二)本期债券上市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东厦2幢17楼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东厦2幢17楼 法定代表人:张国山 联系人:单海林 联系电话:0515-89891730 传真:0515-89891728 (二)主承销商、薄记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项目负责人:印晓明 经办人:印晓明、吴旺顺、冯宇成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三)律师事务所:江苏展旺律师事务所 住所:盐城市亭湖区鹿鸣广场1121-1124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鹿鸣广场1121-1124 负责人:涂正隆 经办律师:高丹灵 联系电话:0515-88244623 传真:0515-88244623 (四)会计师事务所: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2-23层 法定代表人:詹从才 联 系 人:王晖妤 联系电话:025-83235002,0515-88335251 传 真:025-83235046,0515-88366338 邮政编码:210009 (五)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姚少青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银座国际)三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333,0755-82872897 传真:0755-82872090 邮政编码:518040 (六)债权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肖瑛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东进路66号钱江方洲小区57号楼 负责人:徐桂林 联系人:张元 电话:0515-89850892/13961977635 传真:0515-89850873 邮政编码:224000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负责人: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 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发行人聘请了鹏元评级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鹏元 评级出具的《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 资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第Z【85】号04),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鹏元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 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鹏元评级评定发行人的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 债券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正面 (1)盐城市近年经济发展增速较快,主导产业突出。2014年盐城市实现地 区生产总值3,835.60亿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0.88%。全市四大传统支柱产业 的汽车、机械、纺织、化工,2014年实现工业开票销售3,012亿元,增长15.8%, 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70%。 (2)公司近年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2-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2012 年的98,051.82万元增至2014年的141,731.62万元,复合增速20.23%,且不断增加 新的业务,2013年新增饲料收入、2014年增加渔业销售收入。 (3)政府支持力度较大。近三年,政府通过土地出让款增资、股权划拨、 资本注入等方式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了有力支持,累计增加资本公积达 173,715.53万元。 2、关注 (1)公司工程施工收入毛利率持续下降。由于委托代建项目增多,而代建 费较低,公司工程施工收入毛利率由2012年的13.64%下降到2014年的8.23%。 (2)在建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在建和拟建的工程项目较多,总投资概 算大约607,004.91万元,实际投入约71,417.81万元,后期存在较大的再投资资 金需求。 (3)公司对外担保存在一定或有负债风险。截至2014年末,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共8,845.00万元,占期末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19%,存在一定或有负债风 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评级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评级在初次评级结束 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评 级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 情况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 元评级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评级提供最新的财 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评级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 用等级。鹏元评级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评级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 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 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评级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评级亦将 持续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 元评级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等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 元评级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 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评级将及时在公司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 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 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国山 设立日期 1 998 年 0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11,658.486096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 1 号华邦东厦 2 幢 17 楼 联系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 1 号华邦东厦 2 幢 17 楼 邮编 22400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人 单海林 联系电话 0515 - 89891730 传真 0515 - 89891728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404423 - 9 经营范围 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及资本运作;土地整 理及开发;实业投资;资产 管理;货物道路运输;货物水路运输; 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原盐、加工盐的生产、 销售;盐业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 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公司的设立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设立情况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江 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政府持有银宝控股100%股份,由盐城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盐城市国资委”)代行出资者职能。 1998年8月,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 省盐业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复[1997]164 号)的要求,组建了全资子公司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由江苏省灌东盐场、 江苏省新滩盐场、江苏省射阳盐场合并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19.90万元, 由江苏省审计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苏审事验[1998]94号验资报告。 (二)历次工商变更情况 截至 2005 年 5 月 31 日,根据苏青办 [2004]70 号《关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做核销资产损失的 账务处理,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11,893.72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26.176096 万元,由江苏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苏永诚验字 [2005]28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7 月 2 日,根据苏政办函 [2007]82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银宝盐业有 限公司整体划转盐城市管理的函》,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经江苏省政府批准 无偿划归盐城市人民政府管理。 2011 年 9 月 27 日,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国资企 [2011]38 号《关于对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债权转增出资的批复》,公司申请 增加 注册资本 5,532.31 万元,公司股东盐城市人民政府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出 资,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1,658.486096 万元。此次注册资本已经盐城山川会计师事 务所盐山川验字 [2011] 第 36 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5 年 7 月 8 日,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通知》(盐政发 [2015]96 号),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0 亿元,同时企业名称 由“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现持有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 320000000011749 。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发生以下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三、发行人股权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11,658.486096万元,盐城市人民政府是发行人的唯一出资人,持有发行人100% 股权。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组织结构图 盐城市人民政府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董事会 总经理 监事会 党 委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接 待 办 公 室 督 查 室 信 访 办 公 室 党 委 工 作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审 计 部 监 察 室 投 资 发 展 部 企 业 管 理 部 安 全 监 督 部 财 务 部 工 程 管 理 部 采 控 部 (二)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控股及主要参股企业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见下表: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100% 江苏省发阳水产实业有限公司 500.00 100% 江苏省双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668.00 100% 江苏银兴物流有限公司 500.00 100% 江苏银宝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100% 江苏银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100% 江苏银宝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100% 江苏银宝东昇制盐有限公司 500.00 100% 江苏盐阜银宝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51% 滨海县至大贸易有限公司 200.00 100% 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 35% 盐城市亭湖区顺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42.8% 盐城市鹿鸣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100% 盐城市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100% 盐城市盐东新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41% 盐城市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0 40% 盐城禹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00.00 95% 江苏顺泰农场有限公司 2,000.00 100% 盐城市亿泰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65% 江苏鑫勒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55% 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注: 1) 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该公司章程对国有股董事的表决权进行了约 定,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经国有股董事同意后方可进行表决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因此仍被本公司控制。 2) 盐城市亭湖区顺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执 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该公司执行董事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市农业 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此该公司仍被本公司控制。 3) 盐城市盐东新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长一名, 董事长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且占董事会席位达到五分之三,因此该公司仍被本公司控制。 4) 盐城市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执 行董事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该公司执行董事为本公司董事长,因此该公司仍被本公司控制。 5) 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一级子公司,由发行人全资控股,成立日期为2015年9月21 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实收资本0元。 2、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是发行人全资 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农村和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农 业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建设;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和 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政府委托的经营性资产、准经营性资产的经 营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政府委托的土地整理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投资;农 业产业投资;高效苗木花卉种植业投资;股权投资;房屋、土地出租。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4,025.31万元,总负债为 95,272.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8,752.96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3,890.96万元,净利润1,372.79万元。 2)江苏银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注 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研发、推广、转让;配合饲料(畜 禽、水产)生产(按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动物饲料研发、销售;农产品种植; 水产品养殖。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4,333.56万元,总负债为37,516.87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6,816.70万元。2014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99.55万元,净利润961.60 万元。 3)江苏省发阳水产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发阳水产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水产品养殖、销售;农副产品(不含国家专 控商品)种植、销售;饲料销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272.45万元,总负债为3,620.6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651.81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6.10 万元,净利润1,968.38万元。 4)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于2008年改制,是发行人二级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 括:承包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 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物 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6,504.58万元,总负债为59,489.5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015.05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587.97 万元,净利润1,145.51万元。 5)盐城市亭湖区顺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盐城市亭湖区顺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盐城市亭湖区顺泰农村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6日完成变更)成立于2010年9月,是发行人二 级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面向“三农”发放小额贷 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他业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660.20万元,总负债为7,258.30万 元,所有者权益为17,401.90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8.05万元, 净利润1,805.67万元。 盐城市亭湖区顺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起在全国股 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顺泰农贷,证券代码:833639。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盐城市人民政府是发行人的唯一出资人,持有 发行人 100% 股权,也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兼职取薪情况 是否公务员 政府任职情况 张国山 男 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委员、书记 无 否 无 陆连 男 副总经理、党委委 员、董事 无 否 无 薛文忠 男 纪委书记、党委委 员、董事 无 否 无 周锡军 男 副总经理、党委委 无 否 无 员、董事 吴彦 男 总会计师、党委委 员、董事 无 否 无 杨建文 男 副总经理、党委委 员、董事 无 否 无 王苏亚 男 职工董事、党委工 作部长 无 否 无 张晓鸣 男 监事会主席 无 是 有 李朝根 男 监事 无 是 有 陆新云 男 监事 无 是 有 陈如勇 男 监事 无 否 无 程吉豪 男 监事 无 否 无 于祝林 男 财务部部长 无 否 无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简历 1、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国山,男,董事长, 1964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1984 年 12 月参加工作, 曾任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振东乡党委 书记、人大主席,盐城市建湖县党委、纪委 书记,建湖县常委、副县长,盐城市技师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盐城市农委副 主任、党委委员、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党组副书记,盐城市滩涂开发管 理局局长,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等职。 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起任江苏银宝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 陆连,男,董事, 1964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 江苏省射阳盐场纪委书 记,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宣传处处长、机关党总支书记,江苏省新滩盐场党委书记兼副场长。 2009 年 9 月 至 2015 年 7 月任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5 年 7 月任江苏银宝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5 年 8 月起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薛文忠,男,董事, 1964 年 1 月生,研究生学历。 1987 年 3 月参加工作,曾任 银宝盐业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党委组织员;银宝盐业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兼 组织人事处处长, 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江苏省银 宝盐业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 2015 年 7 月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2015 年 8 月起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周锡军,男,董事, 1970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1988 年 12 月参加工作, 曾任银宝盐业办公室主任、青工委主任、信访办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 年 7 月任江苏银宝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5 年 8 月起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吴彦,男,董 事, 1965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1985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 盐城市财政局科员、盐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科长、盐城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 盐城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 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总 会计师、党委委员。 2015 年 7 月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 员。 2015 年 8 月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杨建文,男,董事, 1971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 1990 年 12 月参加工作,曾 任射阳县兴桥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射阳县招商局局长、射阳县通洋镇党委副 书记 、镇长、射阳县临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射阳县四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 席、射阳县海通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5 年 7 月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5 年 8 月任江苏银宝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王苏亚,男,职工董事, 1965 年 4 月生,本科学历。 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 任新滩盐场党政办公室主任兼行政秘书、机关党支部书记、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 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党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公司宣 传处负责人、江苏省 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 书记。 2015 年 7 月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 机关党委书记。 2015 年 8 月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工作部 部长、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书记。 2、监事会成员简历 张晓鸣,男,监事会主席, 1966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 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 曾任盐城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处长、盐城市审计局行政事业与社会保 障审计处处长。 2015 年 7 月起任盐城市政府第三市属企业监事会主席。 李朝根,男,监事, 1964 年 5 月出生,本科 学历。 1983 年参加工作,曾任市 物资局审计科科长、国企资产重组办公室主任,市物资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改革发 展处处长,市物资改革与发展办公室改革发展处处长。 2014 年起任市政府第二市 属企业监事会监事。 陆新云,男,监事, 1963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 1981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 盐城市商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改发处处长、盐城市商贸与改革发展办公室改发处 处长。 2014 年起任市政府第三市属企业监事会监事。 陈如勇,男,监事, 1962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 1980 年参加工作,曾任射 阳盐场团委副书记,新滩盐场运销站站长,新滩盐 场纪委书记,射阳盐场党委副 书记、工会主席,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副主席,江苏省银 宝盐业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2015 年 7 月起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程吉豪,男,监事, 1974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 1994 年 12 月参加工作,曾 任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银宝公司财务处主任科员、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 审计部主任科员。 2015 年 7 月起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科员。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国山,总经理,简历见上。 陆连,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薛文忠,纪委书记,简历见上。 周锡军,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吴彦,总会计师,简历见上。 杨建文,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王苏亚,党委工作部部长,简历见上。 于祝林,男,财务部部长,196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 作,曾任双发塑料制品厂财务科长、厂长助理,灌东盐场财务科副科长、科长, 2009年至2015年7月任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计划财务部副部 长(主持工作)、部长。2015年7月起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旗下拥有射阳盐场,紧靠海岸线,面积辽阔,公司近年来已从传统的 原盐、加工盐的生产与销售,逐步转型升级,业务范围以盐田开发为基础,向现 代农业产业业务扩展,近几年业务范围涵盖至农业水产饲料销售、农业水产养殖 与农业种植、农业水利工程施工等行业。 公司是盐城市沿海大开发战略重点企业,拥有51万亩盐田,未来还将以丰富 的盐田资源参与沿海开发,以盐田资源入股,实行权益共享模式。 综合来看,发行人已形成包括现代农业产业、农业基础设施和盐产品加工与 销售等具有盐城特色的滩涂产业格局。 1、现代农业产业现状及前景 与传统农业的特征相比,现代农业的内涵更为丰富。我国原国家科学技术委 员会发布的中国农业科学技术政策,对现代农业的内涵分为三个领域来表述:产 前领域,包括农业机械、化肥、水利、农药、地膜等领域;产中领域,包括种植 业(含种子产业)、林业、畜牧业(含饲料生产)和水产业;产后领域,包括农 产品产后加工、储藏、运输、营销及进出口贸易技术等。 从上述界定可以看出,现代农业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部 门,而是包括了生产资料工业、食品加工业等第二产业和交通运输、技术和信息 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内容,原有的第一产业扩大到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现代农业 成为一个与发展农业相关、为发展农业服务的产业群体。这个围绕着农业生产而 形成的庞大的产业群,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与农业生产形成稳定的相互依赖、 相互促进的利益共同体。现代农业开发可以改善农村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 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大力保护和 鼓励农业产业开发,并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进行支 持。 现代农业产业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是转变农业增 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现代农业产业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 了传统农业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 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 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 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 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 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 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 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 流通。 1) 我国现代农业产业现状及前景 我国农业政策周期已正式进入现代农业产业周期时代。从2004年至今的十个 涉及到农业的一号文件来看,政策层面已经为现代农业产业做了铺垫。2004年至 2010年的政策核心为“提高农民水平、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而2011年至2013 年政策核心已经转变为“粮食增产稳产”。通过土地流转盘活规模农业、通过农 业科技带动农业创新,为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做好准备。中共十八大也提出了 发展现代科技农业产业的思路。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提出了相应的方针政策,落实 了狠抓农业科技革命的务实细则。 2) 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现状及前景 近年以来,江苏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 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 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为总抓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 农村工作会议、江苏省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会议精神,狠抓重点项目,强化措施落 实,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2004年至2013年江苏省实现粮食连续十年增产,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全国领 先,农业经济保持良好态势。2013年江苏省粮食总产量达3,423.0万吨,比上年增 产50.5万吨,增长1.5%。2013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3,550元,同比增长11%, 增幅连续4年超过城镇居民,江苏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2.4:1,成为全国收入比 最小的省份之一。 江苏省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任务,着力推进示范载体建设,着力培 育和推广先进典型,省级现代农(渔)业产业园区总数达93个,实现涉农县(市、 区)全覆盖。全省“亩产吨粮县”达到8个,认定省园艺作物标准园78家,建设 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82家,苏台农业合作园区12家,均位居全国前列。 3) 盐城市现代农业产业现状及前景 发行人所属的盐城市农业资源得天独厚,现有耕地83万公顷,居江苏首位; 近海海域1.5万平方公里,滩涂46万公顷,占江苏省的67%、全国的1/7,且每年 以2,000公顷左右的成陆速度向大海延伸,是中国东部最大的土地后备资源。境 内生物多样,环境优越。现有陆生动植物近千种,近海和潮上带有脊椎动物550 多种,拥有太平洋西岸最大的湿地,建有丹顶鹤珍禽和野生麋鹿两个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享有“东方湿地之都”之称,宜农宜林,宜牧宜渔,宜海宜淡。 农业作为盐城的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近年来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14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达1,038亿元,增长4.6%;粮食总 产量突破700万吨,达703万吨,增长2.4%;高效农业总面积达到600.8万亩,连 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目前,全市有8个县(市、区)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整体认定,无公害产地总数达到566个,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农害农产品 总数达950个。现有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196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31个; 已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特色市场393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129个,农民经纪 人数量达到23.8万人;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86个,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0%,农 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78%以上,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农田比例达60%。 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市,在现代农业建设上,始终瞄准“全省第一、全国领先” 的目标,坚持以理念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大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成功走出一条 独具特色的现代农业之路。 根据《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盐城 市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 现代农业,着力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 牌化,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重点实施200万亩 优质粮食基地工程、加快打造全国优质粳稻和生态养殖基地。深入实施“一户一 棚”工程,积极提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物流园区“三 大载体”建设水平。盐城市将加快沿海岸线、风光、盐田和滩涂等战略资源科学 开发、管理和使用,积极参与沿海港口、港城、临港经济区投资建设。坚持“统 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园区模式、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 先规划后围垦,先定位后建设,先试点后推广,高起点推进百万亩滩涂综合开发 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沿海滩涂资源和区位优势,优化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 以现代农业、港口开发、临港产业、港城建设、滨海旅游等为重点,建设多功能 垦区,全面提高沿海滩涂综合开发水平,构筑起具有盐城特色的滩涂产业新格局。 “十二五”期间新围垦滩涂66万亩,争取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 区,努力把沿海建成江苏最大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成为经济增长的新空间。 2 、 农业基础设施现状及前景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流通重点设施建设, 商品粮棉生产基地等。其中的农田水利建设是指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 条件、为农业高产高效服务的水利事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灌溉、排水、 防洪除涝和防治盐、渍灾害等水利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处 于重要地位,是现代农业实现旱涝保收、稳定高产的必备条件。 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 重要措施之一。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所谓“乘数效应”,能带来几倍于投资额的社 会总需求和国民收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是其经济是否可以 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农田水利建设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生产能 力,提高农业产业综合效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 战略性调整,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前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道路。“新四化”中,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均离不开水资源的支 撑,也必然受到水资源的约束。我国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农田 水利基础设施较为脆弱。《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指出,“我国一 半以上耕地缺少基本灌排条件,40%的大型灌区骨干工程、50%-60%的中小型灌 区存在不配套和老化失修问题,大型灌排泵站设备完好率不足60%,农田灌溉“最 后一公里”问题凸显。“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客观上要求加快农业基础设 施建设,尤其是加快农田水利建设。 2012年以来,国家关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水 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水利部部长陈雷在2012年11月国务院召开全 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水利摆在 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优先保障的领域,推动各项水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防汛 抗旱成效显著,水利投入再创新高,水利建设加速推进。”2012年冬至2013年 春,全国农田水利建设累计完成总投资2,925亿元,增长35.2%,此前历年计划 增速均为同比10%以上,显示我国农田水利政策进一步倾斜。水利部统计,“十 一五”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4,865亿元,占全国水利投资总额的70%。“十 二五”规划全国水利投资累计总额将达1.80万亿元,2013年-2015年计划总投资 需完成近1.20万亿元,平均每年约4,000亿。由此可见,2013年-2015年,占水 利投资比重最高的我国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增长将进入高峰期。 2) 江苏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前景 江苏省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 列,近年来,江苏省大力推进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代表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连续5年保持了粮食持续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 续增收的良好势头。2011年,水利部将江苏列为全国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省。 江苏省在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选择了13个试点县(市),因地制宜确定试点 课题,制定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农田水利现代化建设模式和发展途径。经过努力, 先后涌现出常熟市董浜蔬菜生产基地智能化节水灌溉、南通市“四位一体”(道 路、河道、绿化、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河道管护、南京市江宁区生态清洁小流域 综合治理等一批先进典型,有力推动了江苏省农田水利的创新发展和现代化建 设。仅在2011年冬-2012年春,江苏省就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127亿元, 创历史新高,土石方6.10亿立方米,修建小沟以上建筑物9万座,新建、改造 灌溉排涝站4,942座、防渗渠道6,322公里,新建农村小型桥梁6,250座。全省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已达到5,881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5,041万亩,占耕地面积 的比例分别提高到82%、71%。 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方政府认真贯彻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 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目标,以高标准农田建设 为重点,加强规范管理,创新开发机制,着力提升开发水平和开发效益,加快推 进江苏省农田水利建设工作。 3 、 盐行业 1)盐行业现状 a. 盐行业总体现状 盐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盐既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又是不可缺少 的化工原料。制盐工业兼有消费品工业和基础原材料工业的两重性,在国民经济 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与盐有关的产品达1.4万种之多,食品、化工、冶炼、 陶瓷、玻璃、医药等工业均与制盐工业密切相关。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原盐生产国与消费国之一,近年原盐生产增长幅度保持 在15%的较高水平上,是世界上原盐产业发展最快的国家。我国盐资源丰富,全 国产能在6,000万吨左右,根据来源和生产方法可将原盐分为三类:以海水为原 料晒制而得的盐为海盐;开采现代盐湖矿加工制得的盐为湖盐;开采地下天然卤 水或古代岩盐矿床加工制得的盐为井矿盐。海盐主要产区分布在渤海湾地区;内 陆盐分为井、矿、湖盐,主产区分布在华中、西北和内蒙古地区。目前以井矿盐 的产能及产量最大,海盐次之,湖盐最小。由于气候和滩涂条件较好,适宜大规 模生产海盐的缘故,中国海盐生产的主体在北方海盐区。井矿盐现以江苏地区在 占主导地位,山东及河南等地在产量亦有明显增加趋势。湖盐类资源十分丰富, 中国盐湖分布最集中的四大省区为青海、新疆、内蒙古及西藏,西北地区近年来 以其作为主要用盐。目前中国原盐产量中海盐、井矿盐和湖盐分别约占45%、45% 和10%。产品中20%为食用盐,70%为工业用盐,部分出口。工业用盐主要和氯 碱、纯碱的发展密切相关,“两碱”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将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 对工业用盐的需求也将维持相应的增幅。总体上来说,我国盐业从规模上已经赶 超美国,总产能居世界第一。但大而不强,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仍处于世界第二 阵营,落后于先进国家。 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将对食盐的品种提出新的要求。同 时,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化工业对盐的需求也将有较大增长,这都为盐行 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这就要求企业不断创新,加强对盐的衍生物的研发, 满足市场需求。目前,我国原盐工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快速增长的两碱工 业和聚氯乙烯工业。下游行业的强劲需求与良好的市场环境,大大促进了国内原 盐工业的发展。 b. 食盐行业现状 我国食用盐消费量保持稳定态势,人均年食盐需求量在3.5千克左右。由于 旅游餐饮业及食品加工、畜牧、饲料等产业的发展对食盐需求的增加,全国食盐 需求总量均略有增加,每年的食盐总消费量大约稳定在700吨左右。 食盐业是目前中国仅剩的两个保持专营体制、按计划统购统销(另一个为烟 草业)的行业。目前中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盐业公司和盐务局都是“两 块牌子、一套人马”,盐业公司既是食盐的经营者,同时又是兼有盐业管理行政 职能的政府管理部门。按照现行体制,地方各省盐业公司销售的食盐不能擅自跨 区域销售,除非有国家发改委的调配计划,否则即是私盐。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各 省物价局规定,食盐的出厂价为每吨300-500元,而到了市场的终端时,价格已 达到每吨2,000元以上。而已经放开专营、市场化的工业盐市场价仅为每吨500-600 元。 由于食盐加碘是消除碘缺乏病的根本性措施,在提高民族素质方面发挥着至 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对食盐实行生产和销售的专营制度。食盐批发专营政策 有效防范了碘缺乏病的发生,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弊端,经营体制改革的趋势不 可避免。2010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 点工作的意见》,同意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以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 管理体制。食盐关系国计民生和食品安全,完全市场化运营的可能性较小。但若 食盐批发专营体制改革,将可能对现有的食盐批发专营企业带来冲击,亦可能引 起食盐价格的调整。 总体来看,随着人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食品工业的发展,我国食盐消费将保 持稳中有升的基本态势。在食盐专营体制下,食盐的产、运、销企业的收入和利 润都也将是稳中有升的态势。 c. 工业盐行业现状 盐既是生活必需品,又是化工业的基本原料,被称为“工业之母”。以其为 主要原料制成的“两碱”(纯碱和烧碱)被广泛应用于玻璃、陶瓷、造纸、肥皂、 纺织、农业、医药、有色金属、冶金、电力、军工等多种行业。经探明,全球盐 储量约为6.4×108亿吨,其中海盐4.3×108亿吨,矿盐2.1×108亿吨,江湖和地下(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