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电国际: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8:04:56 中财网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16)第E0020号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



一、 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
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
[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晓波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志华
2016年3月24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
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52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7月向十名承配人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286,205,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元4.92元。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
1,408,131,552元,以实际资金划转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
币1,120,027,8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1,100,504,112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2014年7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
具德师京报(验)字(14)第081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86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1,055,686,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77元。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7,146,999,994.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0,111,729.7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8月27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5)第132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
1,100,504,112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990,468,598元,2015年度使用折合人民币
110,035,514元,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769,042,489.53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
币零元,2015年度使用人民币3,769,042,489.5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306,302,172.90元(包含了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5,232,932.71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报告与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
规定。

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的募集资金存放在本公司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
中,账号为012-875-1-241386-7。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于2014年7月
30日存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存款余额港币零
元,折合人民币零元。



根据《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参照《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督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账号为102340000000213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的账
号为53190002101080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的账号为8110701014800118418。

2015年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于2015年8月27日存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
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306,302,172.9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3,306,302,172.9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募集资金。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参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由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华电国际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60万千瓦机组项目(“奉节发电项目”)人民币6.61亿元和国
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1×60万千瓦机组项目(“十里泉发电项目”)人民币2.15亿
元,共计人民币8.76亿元。2015年10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
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76亿元用于置换上述已预先
投入奉节发电项目和十里泉发电项目的自筹资金。



3. 尚未使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人民币
3,306,302,172.90元(含利息)。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公司将按照计划用于奉节发电项
目和十里泉发电项目,由于电厂建设周期较长,募集资金随电厂建设进度拨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
为。

六、保荐人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通过列席重要会议、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根据核查的结果,中信证券
认为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本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获董事会批准。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盖章)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14年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0,050
2015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5,011
募集资金总额:815,0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4年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004
2015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6,90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7,9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4年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0,050
2015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6,90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6,9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活


承诺投资(使用)
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如有)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注3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3)=(1)-(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4)=(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增资完成日
期注4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注4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注4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注4

2014年配售
境外上市外
资股(H股)

补充流动资金

(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1,004

110,05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15年非公
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

华电奉节发电厂2×60万千瓦机组项




300,000

300,000

不适用

137,050

137,050

162,950

45.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华电十里泉发电厂
1×60万千瓦机组
项目



210,000

210,000

不适用

44,843

44,843

165,157

21.3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95,011

195,0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一般授权配售H 股及恢复交易》中披露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此不适用于上述投资项目相关情况的披露,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补充
流动资金折合人民币110,050万元,其中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折合人民币11,004万元,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注2:《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于奉节发电项目、十里泉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不适用于上述投资项目相关情况的披露,拟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4,700万元。实际扣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95,011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95,011万元,其中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95,011万
元,无尚未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15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人民币8.76亿元用于置换奉节发电项目和十里泉发电项目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注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奉节发电项目、十里泉发电项目尚未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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