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易基综债: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20:01:19 中财网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

场内简称

易基综债

基金主代码

1611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8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1,848,803.0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年1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119

1611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148,155,656.31份

103,693,146.7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
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分层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
方法,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
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张南

林葛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99

传真

020-85104666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
数据和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易方达中债
新综指发起
式(LOF)
A

易方达中债
新综指发起
式(LOF)C

易方达中债
新综指发起
式(LOF)A

易方达中债
新综指发起
式(LOF)C

易方达中债
新综指发起
式(LOF)A

易方达中债
新综指发起
式(LOF)C

本期已
实现收


6,660,523.95

5,697,851.09

1,655,531.09

359,001.47

3,857,086.17

3,796,898.10

本期利


9,930,005.71

7,525,635.67

3,675,920.94

1,229,542.44

2,717,065.66

1,660,275.59

加权平
均基金
份额本
期利润

0.1168

0.1014

0.0873

0.1004

0.0186

0.0152

本期基
金份额
净值增
长率

11.55%

11.26%

8.51%

8.14%

-2.37%

-2.33%

3.1.2期末
数据和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易方达中债新

易方达中债新

易方达中债新

易方达中债新

易方达中债新

易方达中债新






综指发起式
(LOF)A

综指发起式
(LOF)C

综指发起式
(LOF)A

综指发起式
(LOF)C

综指发起式
(LOF)A

综指发起式
(LOF)C

期末可
供分配
基金份
额利润

0.1168

0.1093

0.0322

0.0280

-0.0178

-0.0184

期末基
金资产
净值

176,138,475.26

122,458,570.04

41,646,460.47

145,801,424.61

48,771,736.19

19,280,761.87

期末基
金份额
净值

1.1889

1.1810

1.0658

1.0615

0.9822

0.981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93%

0.09%

2.74%

0.08%

0.19%

0.01%

过去六个月

6.46%

0.08%

4.91%

0.07%

1.55%

0.01%

过去一年

11.55%

0.10%

8.18%

0.08%

3.37%

0.02%

过去三年

18.18%

0.12%

19.02%

0.09%

-0.84%

0.03%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18.89%

0.11%

19.61%

0.09%

-0.72%

0.02%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85%

0.09%

2.74%

0.08%

0.11%

0.01%

过去六个月

6.35%

0.08%

4.91%

0.07%

1.44%

0.01%

过去一年

11.26%

0.10%

8.18%

0.08%

3.08%

0.02%

过去三年

17.51%

0.12%

19.02%

0.09%

-1.51%

0.03%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18.10%

0.12%

19.61%

0.09%

-1.51%

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1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2012年11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2012年11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2.jpg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1.jpg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89%,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18.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61%。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2.jpg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1月8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
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1.2亿元,旗下设有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南京、大连分公司和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易方达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
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管理、规
范的运作和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2004年10月,易方达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
理人资格。2005年8月,易方达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年12月,易方达获得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2008年2月,易方达获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易方达旗下共管理88只开放式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和多个全国社保基金资产
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总规模8269.58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晓晨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投资
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
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

2014-07-05

-

12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集中交易室
债券交易员、债券
交易主管、易方达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保证
金收益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


李一硕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信用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助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
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

2015-02-17

-

7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
瑞银证券有限公司
研究员,中国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研究
员,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
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
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
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
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
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
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
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
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
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
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
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
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
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
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日内、5日内),对我
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2015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
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
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
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
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1次,其中8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
资策略需要而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
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债券市场走势整体延续了2014年的牛市行情,在流动性宽裕的局面下,债券资产是各
类投资者较为偏好的品种。全年看收益率呈现明显的下行态势,不过中间也出现过数次调整。


年初至春节期间,随着资金面较去年末逐渐宽松以及经济基本面仍然维持在偏弱水平,收益率
整体稳步持续走低。春节后债市资金面开始趋于紧张,叠加降息后市场获利盘兑现的行为比较集中,
且财政部批复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额度带来利率债供给上升的预期,债券市场收益率一度有所回升。

进入4月后,在宽松流动性的推动下收益率重新开始下行,同时央行降准政策释放的资金规模可观,
带动银行间回购利率迅速下行,各期限债券收益率也明显回落。但5月中旬以后,投资者对于未来
经济复苏的预期有所增加,打新策略得益于其稳定的回报也显著分流了债券市场需求。5月及6月
虽然央行两次宣布降息,但对债券市场带来的利好影响均非常有限。


三季度央行货币政策继续维持宽松态度,宏观经济基本面也出现恶化,债市收益率在波动中下
行,且中长端品种下行幅度相对更加明显,收益率曲线呈现牛市平坦化变动。四季度初工业增加值
及投资数据仍低于预期,投资者对于货币政策的宽松预期继续升温。不过11月初几个因素导致债券
市场出现一波回调。美联储10月议息会议暗示年底有可能加息,市场对美国加息预期突然上升,全
球债券收益率一度明显上扬,国内债券市场同样抛压加剧,不过此轮债券市场调整的幅度较为有限。

进入12月后,虽然经济数据中开始出现了部分积极信号,但随着配置需求持续释放,债市收益率快
速走低。


操作上,2015年基金总体上按照指数的结构和久期进行配置。但是由于基金规模仍然较小,分
类债券资产的权重与指数中该资产的权重仍存在一定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较为灵活的配置策
略。全年组合净值表现明显好于业绩基准,为投资者带来了超额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88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55%;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81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2015年末债券市场走出一波超预期的行情,债券收益率可能已经较为充分的反映了未来一
段时间内货币政策的宽松预期。2016年初长端债券的绝对收益率已经与08年末至09年初的历史阶


段性低点较为接近,各类中高评级信用债的信用利差也已经降低至约四分之一分位数的历史偏低水
平。同时各类收益率曲线的期限利差同样处于偏窄的区间内。


我们比较关注未来可能影响债券市场的几个因素。首先仍然是央行货币宽松政策可能低于市场
预期的风险。虽然我们认为央行货币政策仍处于宽松周期内,但其政策出台的节奏及力度较难预期,
往往滞后于经济和通胀下滑的走势。实际上,自去年10月下旬的“双降”以来,央行在货币政策上释
放的积极信号已经比较有限,尤其是2016年初以来,尽管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持续紧张,但市场机构
预期的降准政策迟迟没有兑现。


其次,持续的财政政策刺激对实体经济的效果可能逐步会有所体现,尤其是2016年政府将加大
相关政策力度,包括扩大赤字率、增加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等手段。最后,虽然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仍然是政策的主要着力点,但预计去产能进程中带来的负面冲击很可能相对温和,
且政府对经济托底意愿仍然强烈。


总体而言,2016年债券市场波动性很可能有所加剧,我们将维持谨慎乐观的策略方向,避免进
行过于极端的配置操作。当然,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宏观经济增速难以出现明显回升的迹象,央
行很可能仍将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取向,保持社会流动性的整体充裕,债券市场的风险总体而言仍
比较可控。


信用市场方面,高评级品种流动性溢价将维持在偏低水平,但中低评级板块信用风险释放的进
程则可能刚刚开始,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信用风险事件出现,对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在配置上提
前防范。


操作上,未来组合在按照指数结构进行配置的前提下,杠杆、久期水平及分类资产配置将根据
市场情况保持一定灵活性,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超额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
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
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
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
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
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


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年 12月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
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
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
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161,545.10

10,170,240.60

结算备付金

6,224,163.22

2,999,446.08

存出保证金

4,912.76

6,089.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4,836,334.30

213,769,629.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84,836,334.30

213,769,629.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569,644.58

4,158,138.4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68,362.09

1,7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04,564,962.05

231,105,244.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2,249,589.62

35,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3,009,090.85

7,728,757.70

应付赎回款

127,381.66

535,592.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68,544.00

16,900.52

应付托管费

22,847.99

5,633.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30,467.82

7,002.18

应付交易费用

20,210.99

1,642.50

应交税费

51,780.82

51,780.82

应付利息

16,109.95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71,893.05

310,049.19

负债合计

105,967,916.75

43,657,359.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51,848,803.09

176,423,298.24

未分配利润

46,748,242.21

11,024,586.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8,597,045.30

187,447,885.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4,564,962.05

231,105,244.28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1889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1810
元;基金份额总额251,848,803.09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类基金份额总额
148,155,656.31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103,693,146.7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1,072,611.46

6,616,530.44

1.利息收入

14,212,719.25

4,153,144.2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3,508.00

34,467.64

债券利息收入

14,092,846.52

4,114,723.7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364.73

3,952.8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61,627.15

-433,509.1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661,627.15

-433,509.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5,097,266.34

2,890,930.8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0,998.72

5,964.55

减:二、费用

3,616,970.08

1,711,067.06

1.管理人报酬

543,562.75

166,721.29

2.托管费

181,187.60

55,573.67

3.销售服务费

293,009.62

43,720.52

4.交易费用

18,787.88

5,114.28

5.利息支出

2,036,559.39

922,670.1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036,559.39

922,670.15

6.其他费用

543,862.84

517,267.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455,641.38

4,905,463.3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455,641.38

4,905,463.3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76,423,298.24

11,024,586.84

187,447,885.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7,455,641.38

17,455,641.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75,425,504.85

18,268,013.99

93,693,518.8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6,635,878.40

61,854,114.52

488,489,992.92

2.基金赎回款

-351,210,373.55

-43,586,100.53

-394,796,474.0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51,848,803.09

46,748,242.21

298,597,045.3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9,299,952.48

-1,247,454.42

68,052,498.0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4,905,463.38

4,905,463.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07,123,345.76

7,366,577.88

114,489,923.6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6,766,811.18

8,174,245.62

164,941,056.80

2.基金赎回款

-49,643,465.42

-807,667.74

-50,451,133.1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76,423,298.24

11,024,586.84

187,447,885.0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72号《关于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公开募
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
2012年11月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83,708,072.78份基金份额,其中


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37,095.4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发起式基金,存
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
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
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
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事项外,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2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
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
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
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
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
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发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43,562.75

166,721.2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9,622.91

35,335.31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1,187.60

55,573.67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C

合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219,834.43

219,834.43

中国农业银行

-

8,035.06

8,035.06

广发证券

-

4,944.07

4,944.07

合计

-

232,813.56

232,813.5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C

合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6,133.07

6,133.07

中国农业银行

-

22,118.67

22,118.67

广发证券

-

3,740.57

3,740.57

合计

-

31,992.31

31,992.31



注: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
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一次性支取,经基金管理人
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


41,488,477.59

21,136,934.44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


-

-

-

-

160,320,000.00

29,750.84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式(LOF)C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发起式(LOF)C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
金份额

29,709,723.72

-

10,000,450.04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
总份额

-

-

19,709,273.68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
动份额

-

-

-

-

减:报告期间赎回/

-

-

-

-




卖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
金份额

29,709,723.72

-

29,709,723.72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
金份额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20.05%

-

76.03%

-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无。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5,161,545.10

28,413.96

10,170,240.60

13,208.4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
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60,249,589.6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560002

15东航
SCP002

2016-01-04

100.18

200,000

20,036,000.00

011599692

15陕延油
SCP003

2016-01-04

100.38

200,000

20,076,000.00

1280211

12内江投资


2016-01-06

79.06

270,000

21,346,200.00

合计







670,000

61,458,2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42,000,000.00元,于2016年1月4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
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84,836,334.3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
月31日:第一层次102,729,229.60元,第二层次111,040,4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


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
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19日起改
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
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
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
同) 。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84,836,334.30

95.12



其中:债券

384,836,334.30

95.1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385,708.32

2.81

7

其他各项资产

8,342,919.43

2.06

8

合计

404,564,962.05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8,378,500.00

19.5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8,378,500.00

19.55

4

企业债券

246,231,834.30

82.4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226,000.00

26.87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84,836,334.30

128.8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50210

15国开10

400,000

43,344,000.00

14.52

2

011599692

15陕延油
SCP003

400,000

40,152,000.00

13.45

3

1280211

12内江投
资债

300,000

23,718,000.00

7.94

4

1180103

11四平债

200,000

21,834,000.00

7.31

5

1380150

13通辽债

200,000

21,320,000.00

7.1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912.7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569,644.58

5

应收申购款

768,362.0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342,919.43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易方达中债新综
指发起式(LOF)
A

1,069

138,592.76

120,618,135.14

81.41%

27,537,521.17

18.59%

易方达中债新综
指发起式(LOF)

890

116,509.15

60,001,195.50

57.86%

43,691,951.28

42.14%




C

合计

1,959

128,559.88

180,619,330.64

71.72%

71,229,472.45

28.28%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北京千石创富-兴业银
行-千石资本-道冲套
利19号资产管理计划

26,027,237.00

44.38%

2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
行-千石资本-道冲套
利8号资产管理计划

13,784,180.00

23.50%

3

易方达资产-广发银行
-易方达资产利可1号
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4,366,320.00

7.45%

4

北京千石创富-兴业银
行-千石资本-道冲套
利12号资产管理计划

4,337,150.00

7.40%

5

富安达基金-中信建投
证券-富安达-道冲套
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

4,337,150.00

7.40%

6

中欧盛世资产-广发银
行-中欧盛世-利可6
号资产管理计划

4,206,338.00

7.17%

7

王治中

330,600.00

0.56%

8

王永江

179,500.00

0.31%

9

刘韶华

95,000.00

0.16%

10

王山亭

90,000.00

0.15%



注:本表统计的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均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A

0.00

0.0000%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C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A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A

0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式(LOF)C

0

合计

0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29,709,723.72

11.7967%

10,000,450.04

3.9708%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29,709,723.72

11.7967%

10,000,450.04

3.9708%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1月8
日)基金份额总额

734,513,862.82

649,194,209.9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9,074,901.29

137,348,396.9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45,676,867.37

180,959,011.0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6,596,112.35

214,614,261.2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8,155,656.31

103,693,146.78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5年6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工作,公司法定代表人正
式变更为现任总经理刘晓艳。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3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
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4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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