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永兴债C:2015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21:06:14 中财网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年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5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8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2 存放地点 ................................................................................................................................. 59
13.3 查阅方式 .................................................................................................................................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永兴分级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1618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永兴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永兴 B
封闭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
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月18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7,721,003.4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永兴A

永兴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824

15011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3,977,428.10份

573,743,575.39份



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20日发布公告,本基金已于2016年1月18日为转换基准日,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主要获
取持有期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
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

在封闭期内,主要以久期匹配、精选个券、适度分散、买入持有等为基本投资
策略,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辅以杠杆操作,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资产的投
资为增强投资策略,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封闭期结束后,将更加注重
组合的流动性,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
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
和信用债券类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
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
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永兴A

永兴B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010)67595096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275853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
公楼15层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邮政编码

100738

100033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王洪章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
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3办
公楼)16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1月18日(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3年12月31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4,803,423.00

65,628,071.08

61,320,856.78

本期利润

101,346,810.40

142,664,465.01

7,301,320.6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25

0.1125

0.004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0.62%

11.10%

0.4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22%

9.48%

0.0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67,845,723.66

109,807,168.87

-2,410,150.1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77

0.0652

-0.001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40,083,364.80

1,779,649,650.04

1,443,686,954.6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40

1.056

0.98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1.66%

9.52%

0.0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6%

0.03%

0.97%

0.01%

0.09%

0.02%

过去六个月

8.98%

0.38%

2.03%

0.01%

6.95%

0.37%

过去一年

20.22%

0.38%

4.46%

0.01%

15.76%

0.3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1.66%

0.26%

15.71%

0.02%

15.95%

0.2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
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其他指标

报告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

期末永兴A与永兴B的份额配比

0.18122630:1

永兴A累计折算份额

88,950,234.76

期末永兴A份额参考净值

1.015

期末永兴B份额参考净值

1.280

永兴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

3.36%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永兴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将在每次开放日设定并公告。永兴
A份额的本次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本基金第5个开放日(2015年7月17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执
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的1.4倍再上浮0.56%,即3.36%。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55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
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
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及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
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
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瞿灿
女士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15年5
月25日

-

4年

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3年任职于安信
证券研究所;2013年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
务,自2015年5月25日起担任银华永益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2月15日起兼任银华永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

国籍:中国。


赵博
文先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2014年12
月11日

-

4年

硕士学位;2005年至2009年任职中国银
行北京市分行;2011年至2014年期间任
职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2014年
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
经理助理职务。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
国。


经惠
云女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14年5
月8日

2015年6
月18日

5年

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5年6月期
间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
固定收益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自2013年8月5日至2015年6月18日
担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及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5
月8日至2015年6月18日兼任银华中证
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
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
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
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
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
流程。


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
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这两次反向交易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
其他基金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经济基本面持续走弱,工业增速持续低迷,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节节回落,通缩压力加
剧,PPI连续45个月同比负增,CPI环比持续弱于季节模式。市场流动性方面,货币政策宽松常
态化,年内央行5次降准5次降息,实施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允许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日内
透支,并通过采用利率走廊的方式平稳市场预期,全年资金面维持宽松格局,R007中枢从14年
均值3.6%降至3%以下。


债市方面,各类债券品种收益率在2015年均经历了显著下行。分季度来看,上半年市场在经
济企稳证伪、地方债务置换带来的供给冲击、股市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下,收益率整体平台震荡,
三季度之后,在股灾和汇改背景下,风险偏好下降叠加强烈的配置需求,收益率经历快速下行。

总体而言,2015年债市延续了牛市行情,金融债各品种下行幅度达到80-100bp,城投债各品种收
益率下行幅度高达160-240bp。从全价收益率的角度看,长久期品种表现显著优于短久期,中低
评级的信用债持有期收益略优于高评级品种。


2015年,本基金基本维持了较高杠杆和中性组合久期,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积极优化组合结构,
对持仓品种进行置换,在收益率快速下行的环境中兑现了部分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4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22%,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4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海外经济形势仍错综复杂,根据IMF最新预测,明年全球经济增速可能较今年
略有提高,其中发达国际经济体复苏前景相对乐观,但新兴市场仍普遍面临较大挑战。国内经济
方面,经济增长短期内难现显著回升,产能过剩未得到明显缓解,同时经济下滑周期不良贷款率
上升引发银行惜贷,实体经济流动性传导机制存在不畅。通胀方面,明年大宗商品价格止跌或有
助于工业品价格企稳,但增长疲弱需求不足仍将大概率制约通胀水平。资金面方面,央行通过利
率走廊引导市场预期,培育稳定的短期市场利率,有助于提高利率传导机制效果,有效降低企业
融资成本。综合而言,认为债市大概率仍在低利率水平震荡,流动性仍将在较长时期内处于宽裕
状态。然而供给侧改革叠加需求下滑,可能催生局部信用风险事件,因而在操作上仍将严格规避
低评级品种,密切关注行业及个券信用状况。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一季度债券市场走势可能呈现震荡格局,绝


对收益率低位环境下市场波动率可能加大,需要关注专项金融债的后续效果及利率债供给增加对
市场的冲击。在策略上,本基金将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
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机制,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与
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风险点,评价风险级别,并纳入稽核计划。首先,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
证监会“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
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并对其他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季度监
察稽核项目表”由各部门风险控制管理员组织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填报自查结果,部门总监签字确
认后将稽核结果报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在持续关注对“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识别的风险点
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定期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在投资研究交易环节,持续进行对研究报告合规性
的检查、对股票库建立及完善的跟踪检查,并对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日常监控,对关联交易的日
常维护,对基金持仓流动性风险定期关注,并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等;在营销与销售
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和费率优惠业务等进行检查;在基金的
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基金清算业务以及基金
估值业务的检查来确保本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上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会通过口头改进建议、
不符合事项书面跟踪检查报告或警示报告的形式,及时将潜在风险通报部门总监、督察长及公司
总经理,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
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
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内不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468687_A27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15年
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
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徐艳

王珊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6年3月2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754,653.97

3,108,656.18

结算备付金



21,092,376.46

188,443,644.53

存出保证金



101,457.70

135,314.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16,168,946.60

3,127,546,231.9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16,168,946.60

3,127,546,231.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92,021,231.28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1,799,367.79

84,355,893.0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150.00

150.00

资产总计



841,938,183.80

3,403,589,890.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619,999,554.6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725,816.87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98,541.14

1,063,772.36

应付托管费



142,440.33

303,934.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35,816.05

384,958.87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706.28

29,085.53

应交税费



792,315.20

792,315.20




应付利息



-

450,801.7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80,000.00

190,000.00

负债合计



1,854,819.00

1,623,940,240.0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666,598,446.51

1,613,163,037.14

未分配利润

7.4.7.10

173,484,918.29

166,486,612.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0,083,364.80

1,779,649,650.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1,938,183.80

3,403,589,890.12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银华永兴分级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15元,银
华永兴分级债券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8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677,721,003.49份,其中
A类基金份额为103,977,428.10份;B类基金份额为573,743,575.3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28,753,171.37

219,361,215.28

1.利息收入



91,076,937.58

162,834,059.9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251,896.69

1,835,601.91

债券利息收入



89,221,344.89

160,867,246.2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03,696.00

131,211.7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1,132,846.39

-20,509,388.5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61,132,846.39

-20,509,388.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23,456,612.60

77,036,393.9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150.00

减:二、费用



27,406,360.97

76,696,750.2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722,641.55

8,980,228.91

2.托管费

7.4.10.2.2

1,920,754.77

2,565,779.7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053,508.86

2,805,842.62

4.交易费用

7.4.7.19

30,380.24

51,435.52

5.利息支出



17,245,064.98

61,829,251.4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245,064.98

61,829,251.40

6.其他费用

7.4.7.20

434,010.57

464,212.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1,346,810.40

142,664,465.0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01,346,810.40

142,664,465.0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1,613,163,037.14

166,486,612.90

1,779,649,650.0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1,346,810.40

101,346,810.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46,564,590.63

-94,348,505.01

-1,040,913,095.6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5,718,243.90

5,300,865.83

61,019,109.73

2.基金赎回款

-1,002,282,834.53

-99,649,370.84

-1,101,932,205.3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666,598,446.51

173,484,918.29

840,083,364.8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1,446,097,104.76

-2,410,150.16

1,443,686,954.6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2,664,465.01

142,664,465.0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67,065,932.38

26,232,298.05

193,298,230.4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42,530,711.59

65,046,846.43

1,007,577,558.02

2.基金赎回款

-775,464,779.21

-38,814,548.38

-814,279,327.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1,613,163,037.14

166,486,612.90

1,779,649,650.0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93号文《关于核准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7日至
2013年1月1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18日正式生效。首次募集规模为
1,338,636,993.44份A类基金份额, 573,743,575.39份B类基金份额,合计1,912,380,568.8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发起式,分为银华永兴分级债券A类基金和银华永兴分级债券B类
基金不同的类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银华永兴分级债券A类基金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每满六个月开放一次,银华永兴债券分级B类基金封闭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将变更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有关
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
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内的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
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基金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三年封闭期内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


本基金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后,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
债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
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
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
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
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
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
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银华永兴分级债券A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
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
分配原则如下:

(1)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
按除权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
润的5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份额净值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
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
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
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4)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份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由于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规
定,自2015年3月25日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