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H股分级: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场内简称 H股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18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4月9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 总额 5,465,391,096.8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 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05-12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 H股A H股B H股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150175 150176 16183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2,505,688,064.00份 2,505,688,064.00份 454,014,968.89份 注:2015年2月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自2015年2月4日起将本基金稳健收益类份额 的场内简称由“银华H股A”更名为“H股A”,本基金积极收益类份额的场内简称由“银华H股 B”更名为“H股B”。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 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 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5%以内,以实现 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组 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恒生中国 企业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 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 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 活期存款收益率×5%(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银华H股A份 额具有预期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银华H股B份额 具有预期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同时,本基金为海外 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 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主要市场风险等 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H股A H股B H股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 定。 高风险、高预期收 益。 较高风险、较高预 期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010)67595096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275853 2.4 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JPMorgan Chase Bank, HONG KONG BRANCH 中文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注册地址 1111 Polaris Parkway, Columbus, OH 43240, U.S.A. 办公地址 27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7-2070 邮政编码 OH 43240 2.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4月9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4年12月 31日 2013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23,039,692.25 2,807,007.07 - 本期利润 -1,925,879,913.06 6,023,332.07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6449 0.0959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61.73% 9.31%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1.36% 17.21%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45,206,029.05 4,869,366.85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278 0.0853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773,619,493.29 66,130,932.45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734 1.1495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83% 17.21%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汇兑收益(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 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10% 1.59% 4.64% 1.61% -1.54% -0.02% 过去六 个月 -20.18% 1.89% -19.91% 1.85% -0.27% 0.04% 过去一 年 -21.36% 1.68% -13.55% 1.73% -7.81% -0.05%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今 -7.83% 1.47% -1.33% 1.51% -6.50% -0.0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4年4月9日。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 内为建仓期,截至本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截至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 基金合同第十五章的规定: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 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8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H股分级份额、H股A份额、H股B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55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 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 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及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 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 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乐育涛先 本基金的 2014年4月9 - 13年 硕士学历。曾就职于WorldCo金 生 基金经理 日 融服务公司,主要从事自营证券 投资工作;曾就职于Binocular 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从事股指期 货交易策略研究工作;并曾就职 于Evaluserve咨询公司,曾任 职投资研究部主管。2007年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 2011年5月11日起担任银华全 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 国。 张恭扬先 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2015年6月8 日 2015年11 月30日 10年 硕士学位;2013年12月加盟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 理助理等职务。2015年11月从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离职。具 有从业资格。国籍:美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管理人2016年1月16日发布公告,自2016年1月14日起增聘周大鹏先生为本基金基 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 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 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 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 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 流程。 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 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恒生国企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报 告期内,本基金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大额申赎对跟踪效果带来的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73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36%,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55%。报告期内,受大额申赎资金冲击的影响,本基金跟踪误差有所扩大。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采取合理的措施,力争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作为一只投资于香港恒生国企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本基金将在严守基金合同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 效果带来的冲击,逐步降低前期产生的跟踪误差,力争投资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保持一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银华H股份额、银华H股A份额、银华 H股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银华H股份额、银华H股A份额、银华 H股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31,060,698.71 29,522,358.88 结算备付金 32,187,620.69 - 存出保证金 36,726,180.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95,587,202.38 54,991,917.89 其中:股票投资 4,095,587,202.38 54,991,917.8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00,804.31 350.84 应收股利 255,000.00 7,015.22 应收申购款 157,795,645.32 7,049,214.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953,713,152.16 91,570,857.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71,113,952.26 24,452,543.76 应付赎回款 1,427,289.22 801,077.38 应付管理人报酬 3,365,979.13 22,462.39 应付托管费 942,474.16 6,289.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521,722.02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22,242.08 157,552.24 负债合计 180,093,658.87 25,439,925.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346,335,909.51 57,109,280.52 未分配利润 -572,716,416.22 9,021,651.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73,619,493.29 66,130,932.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53,713,152.16 91,570,857.70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H股分级份额净值人民币0.8734元,H股A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41元,H股B份额净值人民币0.7427元;基金份额总额5,465,391,096.89份,其中,H股 分级份额总额454,014,968.89,H股A份额总额2,505,688,064.00份,H股B份额总额 2,505,688,064.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848,645,579.02 7,687,135.50 1.利息收入 3,768,920.81 726,232.7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674,436.37 408,327.98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4,484.44 317,904.81 其他利息收入 0.00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63,027,241.44 4,682,384.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49,309,249.03 3,217,155.0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175,172,818.63 11,631.15 股利收益 161,454,826.22 1,453,598.1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802,840,220.81 3,216,325.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5,689,919.58 -1,420,941.12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763,042.84 483,134.56 减:二、费用 77,234,334.04 1,663,803.43 1.管理人报酬 30,676,418.41 493,526.58 2.托管费 8,589,397.17 138,187.4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6,276,440.72 662,982.6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692,077.74 369,106.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925,879,913.06 6,023,332.0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925,879,913.06 6,023,332.0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7,109,280.52 9,021,651.93 66,130,932.4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1,925,879,913.06 -1,925,879,913.0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5,289,226,628.99 1,344,141,844.91 6,633,368,473.9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385,830,565.40 1,458,398,220.13 12,844,228,785.53 2.基金赎回款 -6,096,603,936.41 -114,256,375.22 -6,210,860,311.6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346,335,909.51 -572,716,416.22 4,773,619,493.2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03,487,507.99 - 303,487,507.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6,023,332.07 6,023,332.0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46,378,227.47 2,998,319.86 -243,379,907.6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9,245,673.25 13,567,649.32 142,813,322.57 2.基金赎回款 -375,623,900.72 -10,569,329.46 -386,193,230.1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7,109,280.52 9,021,651.93 66,130,932.4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33号《关于核准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4 月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4年4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 定。首次募集规模为303,487,507.9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 外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的基金份额包括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的基础份额 (即“H股分级份额”)、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的稳健收益类份额(即“H股A份额”) 与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的积极收益类份额(即“H股B份额”)。(注:根据《关于银 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子份额场内简称的公告》,自2015年2月4日起,本 基金稳健收益类份额的场内简称由“银华H股A”更名为“H股A”,本基金积极收益类份额的场 内简称由“银华H股B”更名为“H股B”。根据《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的公告》,自2015年4月10日起,本基金基础份额的场内简称由“银华H 股”更名为“H股分级”。)H股分级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 回,及上市交易(经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于2015年4月7日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修改了关于银华H股份额不上市交易 的相关规定,并对涉及H股分级份额上市交易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H股分级份额于2015年4 月13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H股A份额与H股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在H股A份额、H股分级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按照基 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H股A份额和H股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 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H股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H股 分级份额将按1份H股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H 股A份额和H股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H股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H 股A份额每个定期折算期间期末即11月30日份额净值超出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H股分 级份额分配给H股A份额持有人。H股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H股分级份额将按1份H股A 份额获得新增H股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H股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 获得新增场外H股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H股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 获得新增场内H股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H股A份额和H股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H股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0元及以上时, 分别对H股A份额、H股B份额和H股分级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H股A 份额和H股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H股A份额、H股B份额和H股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均调整为1元。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 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以及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其他 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 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 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5%(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 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 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摩根大通银 行”) 基金境外托管人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 2,538,413,737.21 14.35% - -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 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 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基金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 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基金交易。 7.4.8.1.5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 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 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 2,030,729.40 12.43% 2,030,729.40 80.53%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和经手费 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 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30,676,418.41 493,526.5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07,501.23 77,554.99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8,589,397.17 138,187.49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8%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 日止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 日止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摩根大通银行 391,944,418.78 - 1,356,111.50 - 中国建设银行 239,116,279.93 2,513,357.85 28,166,247.38 126,861.78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 日止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 月31日止期间均未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应付证券清算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4,095,587,202.38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人民币 54,991,917.89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 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2014年度: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2014年度:无)。 7.4.10.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095,587,202.38 82.68 其中:普通股 4,095,587,202.38 82.68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63,248,319.40 13.39 8 其他各项资产 194,877,630.38 3.93 9 合计 4,953,713,152.16 100.00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4,095,587,202.38 85.80 合计 4,095,587,202.38 85.80 注:1、股票的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3、自 2015 年 4 月 28 日起,本基金开始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于中国香港股票市场上的恒生中 国企 业指数成分股、备选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持有的股票的市值为 3,950.706,255.10 元,占期末净值 82.76% 。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Health Care 65,158,238.97 1.36 Consumer Staples 22,348,619.28 0.47 Materials 64,276,018.93 1.35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89,241,129.87 1.87 Consumer Discretionary 147,790,658.60 3.10 Industrials 197,440,249.32 4.14 Utilities 135,566,066.06 2.84 Financials 2,875,293,220.40 60.23 Energy 498,473,000.95 10.44 合计 4,095,587,202.38 85.80 注: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公司名称(英文) 公司名称 (中文) 证券 代码 所在 证券 市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03988 HKCG 港股 通 CH 160,353,000 464,818,255.74 9.74 2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01398 HKCG 港股 通 CH 118,330,000 463,949,494.63 9.72 3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Ltd. 中国平安保 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 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02318 HKCG 港股 通 CH 11,028,000 397,278,627.12 8.32 4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 公司 02628 HKCG 港股 通 CH 15,621,000 327,828,382.57 6.87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中国石油化 工集团公司 00386 HKCG 港股 通 CH 54,210,000 212,547,131.78 4.45 6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 司 00857 HKCG 港股 通 CH 44,822,000 190,758,953.81 4.00 7 China Pacific Insurance(group) Co.,Ltd. 中国太平洋 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 02601 HKCG 港股 通 CH 5,204,600 139,093,882.24 2.91 8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01288 HKCG 港股 通 CH 52,140,000 138,471,461.96 2.90 9 China Merchants 招商银行股 03968 港股 CH 8,713,000 133,582,261.66 2.80 Bank Co.,Ltd. 份有限公司 HKCG 通 10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民财 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02328 HKCG 港股 通 CH 7,342,000 94,848,123.32 1.99 注:1、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3、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y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Bank Of China Limited 03988 HKCG 1,192,413,480.96 1,803.11 2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01398 HKCG 1,118,621,622.22 1,691.53 3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Ltd. 02318 HKCG 942,206,018.89 1,424.76 4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02628 HKCG 869,762,989.91 1,315.21 5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00857 HKCG 605,342,217.05 915.37 6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00386 HKCG 539,626,185.51 816.00 7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 03968 HKCG 342,969,249.40 518.62 8 China Pacific Insurance(group) Co.,Ltd. 02601 HKCG 331,027,409.57 500.56 9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01288 HKCG 328,656,832.48 496.98 10 China Telecom Corporation Limited 00728 HKCG 234,617,555.69 354.78 11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03328 HKCG 213,497,953.36 322.84 12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Ltd. 01988 HKCG 210,414,022.40 318.18 13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01088 207,670,817.37 314.03 Limited HKCG 14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02328 HKCG 194,576,350.58 294.23 15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00998 HKCG 190,573,193.98 288.18 16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02333 HKCG 186,768,235.04 282.42 17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01800 HKCG 184,546,716.78 279.06 18 China Guangdong Nuclear Power Co.,Ltd. 01816 HKCG 183,747,162.93 277.85 19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06030 HKCG 152,399,902.29 230.45 20 Haito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06837 HKCG 151,493,060.63 229.08 21 Sinopharm Group Co., Ltd. 01099 HKCG 149,329,129.19 225.81 22 Bank of China Ltd. 3988 HK 147,571,537.80 223.15 23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1398 HK 143,757,586.99 217.38 24 Dalian Wanda Commercial Properties Co.,ltd. 03699 HKCG 143,748,908.98 217.37 25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2628 HK 135,921,322.43 205.53 26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00914 HKCG 130,529,538.03 197.38 2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2318 HK 128,019,145.69 193.58 28 Huaneng Power International,Inc. 00902 HKCG 126,099,970.44 190.68 29 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00390 HKCG 125,358,519.41 189.56 30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01336 HKCG 124,336,572.61 188.02 31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group) Of China Limited 01339 HKCG 124,151,792.77 187.74 32 BYD Co. Ltd. 1211 HK 116,183,358.99 175.69 33 China Cinda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 01359 HKCG 115,647,559.97 174.88 34 Dongfeng Motor Group Co.,Ltd. 00489 HKCG 113,575,697.84 171.74 35 PetroChina Co. Ltd. 857 HK 96,699,438.00 146.22 36 China Longyuan Power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00916 HKCG 94,479,408.22 142.87 37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imited 02883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