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银华通胀: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21:06:32 中财网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场内简称

银华通胀

基金主代码

1618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6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3,813,879.6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12-20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精选抗通胀主题的基
金,为投资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在全球范围内精选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
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
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或债券型基金的主题投资基金,主要采用
“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系统,综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
资产配置,同时结合“自下而上”的精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的投资策略优
化组合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还将通过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有效管理资金头寸,
并适时地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和汇率避险。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
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抗通胀主题的
基金指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
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
债券的 ETF或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所投资的商品类基金以跟踪商品指数或
商品价格为投资目标,通常情况下不采用卖空策略,也不使用资金杠杆。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高盛商品总指数收益率(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投资全球抗通胀主题基金的基金中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
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010)67595096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275853





2.4 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中文

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One Wall Street New York

办公地址

One Wall Street New York

邮政编码

NY10286





2.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8,531,044.03

-3,375,438.11

-29,195,387.37

本期利润

-39,096,157.57

-38,686,262.54

-21,827,805.0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37

-0.1697

-0.069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1.94%

-22.25%

-8.7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6.41%

-25.03%

-7.5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61,079,803.09

-77,402,115.44

-58,037,830.1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5676

-0.4130

-0.217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2,734,076.51

110,000,497.25

209,166,332.6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432

0.587

0.78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56.80%

-41.30%

-21.7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8.47%

0.70%

-16.63%

1.45%

8.16%

-0.75%

过去六
个月

-21.17%

0.86%

-32.72%

1.61%

11.55%

-0.75%

过去一


-26.41%

0.81%

-32.86%

1.59%

6.45%

-0.78%

过去三


-49.00%

0.62%

-55.60%

1.16%

6.60%

-0.54%

过去五


-57.06%

0.65%

-56.09%

1.22%

-0.97%

-0.57%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56.80%

0.64%

-54.64%

1.21%

-2.16%

-0.5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期末本基金的各项
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
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过去三年均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55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
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
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及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
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
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悦先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3年10月
17日

-

10年

硕士学位。2006年至2009年
曾先后在国泰君安证券、中




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公
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10
年7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担任行业研究员、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助理等职
务。具有从业资格。国籍:
中国。


张恭扬先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2015年6月8


2015年11
月30日

10年

硕士学位;2013年12月加盟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于
2015年12月从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离职。具有从业资
格。国籍:美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管理人2016年1月16日发布公告,自2016年1月14日起增聘马君女士为本基金基金
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
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
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
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
流程。


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
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高盛标普商品指数下跌32.9%,其中高盛标普能源指数下跌41.5%,高盛标普农产
品指数下跌16.9%,高盛标普工业金属指数下跌24.5%,高盛标普贵金属指下跌11.1%,国际大宗
商品延续颓势,商品价格大幅下探,其中能源类产品跌幅最大。股票市场全年大幅震荡,截至年
末,标普500指数微跌0.73%,纳斯达克指数上涨5.7%;2015年12月美联储结束了长达7 年的
零利率政策,为2006 年6 月以来第一次加息,新兴市场遭遇资本外流,全年MSCI新兴市场指数
下跌16.96%,香港恒生国企指数下跌19.4%。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43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41%,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2.8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2016年,我们认为,美联储对美国宏观经济的判断与加息方式和市场对此的预期偏差可
能成为市场的不确定性。欧洲及日本仍将维持较宽松的货币政策,避免经济陷入二次衰退,但货
币刺激政策的效用减弱,欧美日等成熟经济体在2016年涨幅有限。在美元走强的背景下,新兴市
场及大宗商品遭遇资本流出。全球大宗商品的价格走势根本上由供求结构决定,原油持续下行,
供给端,各国未能达成减产协议;需求端,全球石油需求依旧萎靡不振,短期内难有起色。预计


2016年原油价格仍呈现震荡格局。关注黄金作为避险资产在全球市场动荡中带来的反弹机会。本
基金将坚持稳健审慎的投资风格,关注全球通胀回暖的信号,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挖
掘资产配置的结构性投资机会,以动态配置投资组合来应对市场变化。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0,300,879.78

28,106,663.47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83,010,286.70

82,042,651.03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83,010,286.70

82,042,651.03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108,437.82

应收利息

4,566.45

2,084.3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86,804.08

182,766.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3,402,537.01

111,442,602.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2,905.98

1,038,690.8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6,114.94

178,540.79

应付托管费

34,244.54

34,716.2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45,195.04

190,157.57

负债合计

668,460.50

1,442,105.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3,813,879.60

187,402,612.69

未分配利润

-161,079,803.09

-77,402,115.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734,076.51

110,000,497.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3,402,537.01

111,442,602.70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432元,基金份额总额283,813,879.6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34,545,442.80

-34,398,856.85

1.利息收入

254,606.35

55,358.9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54,606.35

55,358.9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997,877.43

761,819.9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25,329,076.01

-57,547.44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31,198.58

819,367.4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0,565,113.54

-35,310,824.4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95,232.15

91,658.78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667,709.67

3,129.87

减:二、费用

4,550,714.77

4,287,405.69

1.管理人报酬

3,194,368.58

3,135,533.98

2.托管费

621,127.25

609,687.1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24,070.63

87,467.0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11,148.31

454,717.4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9,096,157.57

-38,686,262.5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39,096,157.57

-38,686,262.5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87,402,612.69

-77,402,115.44

110,000,497.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39,096,157.57

-39,096,157.5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96,411,266.91

-44,581,530.08

51,829,736.8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70,698,379.98

-544,348,030.71

626,350,349.27

2.基金赎回款

-1,074,287,113.07

499,766,500.63

-574,520,612.4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83,813,879.60

-161,079,803.09

122,734,076.5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7,204,162.79

-58,037,830.13

209,166,332.6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38,686,262.54

-38,686,262.5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79,801,550.10

19,321,977.23

-60,479,572.8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323,081.65

-6,649,759.30

11,673,322.35

2.基金赎回款

-98,124,631.75

25,971,736.53

-72,152,895.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87,402,612.69

-77,402,115.44

110,000,497.2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73号《关于核准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向社会
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690,933,251.87份基金
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
外托管人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
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
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
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高盛
商品总指数收益率(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
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
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梅隆
银行”)

基金境外托管人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1 关联方报酬
7.4.8.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3,194,368.58

3,135,533.9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831,060.16

1,425,773.64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8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1.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621,127.25

609,687.13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3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3.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3.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纽约梅隆银行

14,832,271.76

-

20,395,032.32

-

中国建设银行

25,468,608.02

254,561.01

7,711,631.15

55,357.78





7.4.8.5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6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应收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72,368,296.25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0,641,990.45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
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人民币82,042,651.03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
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20,699,651.63元(2014
年度:无),无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2014年度: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2014年度:无)。


7.4.10.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83,010,286.70

67.27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0,300,879.78

32.66

8

其他各项资产

91,370.53

0.07

9

合计

123,402,537.01

100.00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


运作方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ISHARES BARCLAYS
TIPS BOND

债券型

开放式

Black Rock
Fund Advisors

12,463,815.84

10.16

2

FGS-BACKWARDATED
BASKET E-ROLL
COMMODITITES
TRUST

商品型

开放式

Fund logic
Global
Solutions Ltd

10,763,213.76

8.77

3

GOLDMANSACHS-S&P
GSCI E20 STRATEGE
PROTFOLIO

商品型

开放式

RBS
Luxembourg
SA/Luxembourg

10,641,990.45

8.67

4

ISHARES A50 CHINA
TR

股票型

开放式

Black Rock
Fund Advisors

9,719,256.69

7.92

5

POWERSHARES DB
COMMODITY IND

商品型

开放式

Invesco
PowerShares
Capital Mgmt

8,068,168.13

6.57

6

POWERSHARES DB
OIL FUND

商品型

开放式

Invesco
PowerShares
Capital Mgmt

5,524,105.52

4.50

7

UNITED STATES OIL
FUND LP

商品型

开放式

United States
Commodity
Funds

4,778,640.24

3.89

8

IPATH GOLDMAN
SACHS CRUDE

商品型

开放式

Barclays
Capital Inc

4,369,153.82

3.56

9

NUVEEN GRESHAM
DIV COMM-IUS

商品型

开放式

Nuvven Fund
Advisors

3,954,023.79

3.22

10

FSP DJUBS
DIVERSIFIED
BACKWARDATED
FUND

商品型

开放式

Fundlogic SAS

3,433,901.51

2.80



注:本基金所投资的上述基金以及上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不是、亦不得被视为本基金的发起人、
分销商或发行者。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
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566.45

5

应收申购款

86,804.0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1,370.53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8,284

34,260.49

5,178,655.00

1.82%

278,635,224.60

98.18%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张秋凤

5,879,602.00

3.45%

2

杨振兴

4,000,000.00

2.35%

3

周海红

2,991,400.00

1.75%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

2,911,600.00

1.71%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

2,683,942.00

1.57%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

2,094,779.00

1.23%

7

上海昊元棉麻有限公司

2,000,000.00

1.17%

8

李毓萍

1,919,372.00

1.13%

9

高振国

1,813,000.00

1.06%

10

李占槐

1,800,100.00

1.06%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6日)基金份额总额

690,933,251.3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7,402,612.6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70,698,379.9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74,287,113.0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3,813,879.6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10日发布公告,凌宇翔先生自2015年6月8日起担任本基金
管理人副总经理,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25日发布公告,自2015年7月24日起聘任杨文辉先生担任本
基金管理人督察长,凌宇翔先生自该日起不再代任督察长职务。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1月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
副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9月18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纪伟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
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
金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共计人民币45,000元。目前的审计
机构已连续为本基金提供5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GOLDMAN
SACHS(ASIA)L.L.

-

-

-

118,371.97

37.10%

-

BOCI SECURITIES

-

-

-

24,126.78

7.56%

-

UBS SECURITIES
ASIA LTD

-

-

-

93,595.86

29.34%

-

J.P.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TD

-

-

-

35,686.33

11.19%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TD

-

-

-

7,285.45

2.28%

-

其他

-

-

-

-

-

-

CLSA ASIA
PACIFIC MARKETS

-

-

-

39,972.01

12.53%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应支付上述券商的佣金是由基金交易产生的。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


成交总额
的比例

GOLDMAN
SACHS(ASIA)L.L.

-

-

-

-

-

-

79,334,289.63

22.13%

BOCI SECURITIES

-

-

-

-

-

-

16,083,845.50

4.49%




UBS SECURITIES
ASIA LTD

-

-

-

-

-

-

93,595,959.00

26.11%

J.P.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TD

-

-

-

-

-

-

29,282,229.66

8.17%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TD

-

-

-

-

-

-

55,548,549.49

15.49%

其他

-

-

-

-

-

-

57,736,811.07

16.10%

CLSA ASIA
PACIFIC MARKETS

-

-

-

-

-

-

26,926,550.48

7.5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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