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转债B级:2015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21:07:01 中财网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年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5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2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2 存放地点 ................................................................................................................................. 57
13.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

场内简称

中证转债

基金主代码

1618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9,895,909.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8-28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转债A级

转债B级

中证转债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43

150144

16182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总额

120,525,270.00份

51,653,687.00份

127,716,952.6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可转债指数基金,指数投资部分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
策略,指数增强部分采取积极配置策略,利用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
的特性,争取为投资者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投资策略

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
均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5%以内。如
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
大。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指数投资策略和指数增强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证转债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
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高风险、高预期收益

较低风险、较低预期
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66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
公楼15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100738

100818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
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3办
公楼)16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8月15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3年12月31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5,224,324.15

6,817,090.05

499,430.51

本期利润

-248,057,776.69

37,618,947.53

-6,247,149.0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307

0.3761

-0.027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4.10%

38.38%

-2.8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8.57%

57.55%

-5.4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4,000,543.95

14,608,540.85

-9,219,956.0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801

0.1603

-0.053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5,069,577.92

129,430,432.35

162,514,222.7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4

1.420

0.93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6.42%

48.99%

-5.4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8%

0.96%

5.00%

1.20%

-2.92%

-0.24%

过去六个月

-12.83%

2.41%

-15.50%

3.08%

2.67%

-0.67%

过去一年

-28.57%

2.51%

-24.94%

2.99%

-3.63%

-0.4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6.42%

1.80%

10.86%

2.05%

-4.44%

-0.25%



注:由于本基金投资于中证转债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且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此,本基
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
证转债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中证转债份额、转债A级份额、转
债B级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55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
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
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及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
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
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贾鹏
先生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4年8月
27日

-

6年

硕士学位,2008年3月至2011年3
月期间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行业研究员职务;2011年
4月至2012年3月期间任职于瑞银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业研究
组长;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期
间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6月起
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4年8月27日起兼任银华永祥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4年9月12日起兼任银华保
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年12月31日起兼任银华信用
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孙慧
女士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助


2015年4月
15日

-

5年

硕士学位。2010年6月至2012年6
月任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任投资经理助理;2012
年7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华夏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
心,任投资经理;2015年3月加盟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
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
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2016年2月6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自2016年2月6日起增聘孙慧女士为本基金基金
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


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
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
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
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
流程。


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
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这两次反向交易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
其他基金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权益市场出现罕见的大幅波动,上半年的杠杆牛市在监管层严控风险的背景下戛然
截止,6-8月份连续杀跌,十分罕见。但超跌过后,市场逐渐趋稳,并于9月下旬起出现持续反


弹,整体交易环境再度正常化。后续,在大类资产配置机制驱动下,稳健慢牛格局初步显现。在
此背景下,转债市场跟随股票市场大幅波动,上半年大量个券在牛市中触发赎回条款,转债供给
迅速收缩。下半年,由于存量债券有限,波动率显著下降,转债的表现总体弱于正股,且显示出
筹码特征。11月份开始,转债供给才逐步恢复,预计市场扩容将持续。


2015年,本基金在跟随指数的前提下,根据对市场的判断进行了一定幅度的波段操作,适时
在结构上根据市场特征进行了阶段性的优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57%,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4.9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我们认为,A股市场依然处于“新兴+转轨”期,在经济降速转型、流动性相
对宽松的背景下,A股博弈特征可能更强。市场全年属于既非牛市也非熊市的结构性机会,策略
上的择时要求更高。转债市场将跟随股票市场波动,供需状态得到改善,需要积极挖掘个券机会。


2016年,本基金将坚持和优化既定的指数复制策略,并以控制基金相对指数的跟踪偏离为基
本原则,并通过结构优化来增强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机制,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与
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风险点,评价风险级别,并纳入稽核计划。首先,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
证监会“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
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并对其他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季度监
察稽核项目表”由各部门风险控制管理员组织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填报自查结果,部门总监签字确
认后将稽核结果报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在持续关注对“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识别的风险点
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定期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在投资研究交易环节,持续进行对研究报告合规性
的检查、对股票库建立及完善的跟踪检查,并对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日常监控,对关联交易的日
常维护,对基金持仓流动性风险定期关注,并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等;在营销与销售
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和费率优惠业务等进行检查;在基金的
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基金清算业务以及基金
估值业务的检查来确保本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上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会通过口头改进建议、
不符合事项书面跟踪检查报告或警示报告的形式,及时将潜在风险通报部门总监、督察长及公司


总经理,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
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
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中证转债份额、转债A级份额、转
债B级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468687_A3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财
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15年度的
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
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徐 艳

王珊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6年3月2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6,815,100.56

7,426,660.96

结算备付金



1,685,682.86

927,326.03

存出保证金



434,628.01

24,734.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21,499,772.04

140,456,185.12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21,499,772.04

140,456,185.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38,648.48

463,263.2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4,895,859.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390,773,831.95

154,194,029.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9,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64,947,611.27

4,207,889.49

应付赎回款



25,670.20

1,309,115.7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3,465.29

55,289.14

应付托管费



72,418.62

15,796.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157.5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975.79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05,088.65

174,372.51

负债合计



65,704,254.03

24,763,597.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05,225,194.19

86,795,207.27

未分配利润

7.4.7.10

19,844,383.73

42,635,22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5,069,577.92

129,430,432.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0,773,831.95

154,194,029.36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中证转债份额净值人民币1.084元,转债A级份额净值人民
币1.004元,转债B级份额净值人民币1.271元;基金份额总额299,895,909.69份,其中中证转
债份额127,716,952.69份,转债A级份额120,525,270.00份,转债B级份额51,653,687.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36,958,585.95

39,776,227.99

1.利息收入



6,109,936.87

1,134,779.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01,023.32

52,246.08

债券利息收入



5,022,946.08

1,080,366.5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5,967.47

2,167.0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6,176,845.56

7,657,759.4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102,715.40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13,074,130.16

7,657,759.4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32,833,452.54

30,801,857.48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7.18

5,941,775.28

181,831.38

减:二、费用



11,099,190.74

2,157,280.46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7,123,762.11

685,662.05

2.托管费

7.4.10.2.2

2,035,360.60

195,903.3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111,912.43

1,482.18

5.利息支出



1,183,700.70

738,458.2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83,700.70

738,458.26

6.其他费用

7.4.7.20

644,454.90

535,774.61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48,057,776.69

37,618,947.5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248,057,776.69

37,618,947.5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6,795,207.27

42,635,225.08

129,430,432.3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48,057,776.69

-248,057,776.6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18,429,986.92

225,266,935.34

443,696,922.2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786,597,773.79

1,413,302,060.73

5,199,899,834.52

2.基金赎回款

-3,568,167,786.87

-1,188,035,125.39

-4,756,202,912.2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05,225,194.19

19,844,383.73

325,069,577.9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71,734,178.77

-9,219,956.06

162,514,222.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7,618,947.53

37,618,947.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84,938,971.50

14,236,233.61

-70,702,737.8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9,640,552.64

17,628,204.45

97,268,757.09

2.基金赎回款

-164,579,524.14

-3,391,970.84

-167,971,494.9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6,795,207.27

42,635,225.08

129,430,432.3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51号《关于核准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8月9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募集规模为386,033,124.3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
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中证转债
份额”)、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转债A级份额”)与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转债B级份额”)。其中,转债
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7:3的比例不变。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
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全部中证转债份额按照7:3的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
额类别,即转债A级份额和转债B级份额。根据转债A级份额和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
转债A级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70%,转债B级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
中的份额占比为30%,且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基金合同生效后,中证转债份额设
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转债A级份额与转债
B级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可
在场内申购和赎回中证转债份额,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中证转债份额按7:3的比例分拆
成转债A级份额和转债B级份额。投资者可按7:3的配比将其持有的转债A级份额和转债B级份
额申请合并为中证转债份额后赎回。投资者可在场外申购和赎回中证转债份额。场外申购的中证
转债份额不进行分拆,但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中证转债份额跨系
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分拆成转债A级份额和转债B级份额后上市交易。投资者可按7:3的
配比将其持有的转债A级份额和转债B级份额合并为中证转债份额后赎回。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
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包括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正回购、逆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主动参与一、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对于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票或因投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而获得的权证,须在达到可交易


状态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证转债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
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
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
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
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
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
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
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2%的年费率计提;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
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根据《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中证转债份额、转债A份额、
转债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规
定,自2015年3月25日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66,815,100.56

7,426,660.9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66,815,100.56

7,426,6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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