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银华纯债: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21:07:08 中财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场内简称

银华纯债

基金主代码

1618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9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30,477,979.2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09-05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
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持有人提供稳健的当期收益和
总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对信用债券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并进行资产配置,
自下而上进行个券的选择,重点对信用债品种的利率
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定价,同时结合市场的流
动性状况,利用市场对信用利差定价的相对失衡,对
溢价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
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洪渊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88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78,235,003.19

60,518,294.22

204,121,953.77

本期利润

104,633,799.94

158,245,305.84

102,309,910.6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87

0.1124

0.036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0.62%

10.78%

3.4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09%

11.47%

2.8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08,918,741.68

46,856,235.79

8,471,907.9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082

0.0648

0.004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36,966,312.67

786,977,343.28

1,998,055,679.3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9

1.088

1.00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1.04%

16.91%

4.8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9%

0.06%

1.81%

0.08%

0.48%

-0.02%

过去六个月

5.94%

0.06%

2.95%

0.07%

2.99%

-0.01%

过去一年

12.09%

0.08%

4.19%

0.08%

7.90%

0.00%

过去三年

28.47%

0.11%

6.84%

0.10%

21.63%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1.04%

0.11%

5.82%

0.09%

25.22%

0.0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
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
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2015

0.550

31,789,471.55

3,659,613.75

35,449,085.30



2014

0.300

38,227,926.90

0.00

38,227,926.90



2013

0.450

90,306,484.59

0.00

90,306,484.59






1.300

160,323,883.04

3,659,613.75

163,983,496.79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55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
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
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及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
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
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邹维
娜女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14年10
月8日

-

8年

硕士学位。历任国家信息中心下属中经
网公司宏观经济分析人员;中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助
理、自有账户投资经理。2012年10月
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
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8月7日起
担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9月18日起兼
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22日起兼任
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4年5月22日起兼任银华永
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瞿灿
女士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2014年7
月8日

2015年5
月25日

4年

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3年任职于安
信证券研究所;2013年加盟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职务,自2015年5月25日起担任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和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2月15日起
兼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胡娜
女士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2014年7
月18日

2015年1
月28日

6年

硕士学位;2009年至2012年期间任职
于华泰联合证券固定收益部,担任自营
交易员职务;2012年11月加盟银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职务,自2015年1月29日起担
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
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5年5月14日起兼任银华




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
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5年5月21日起兼任银
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
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
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
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
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
流程。


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


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这两次反向交易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
其他基金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经济基本面持续走弱,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节节回落,出口进一步走低,消费小幅下行,
通缩压力加剧,PPI连续45个月同比负增,CPI环比持续弱于季节模式。市场流动性方面,货币
政策持续宽松,年内央行5次降准5次降息,并通过采用利率走廊的方式平稳市场预期,全年资
金面维持宽松格局,R007中枢从14年均值3.6%降至3%以下。


债市方面,各类债券品种收益率在2015年均经历了显著下行。分季度来看,上半年市场在经
济企稳证伪、地方债务置换带来的供给冲击、股市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下,收益率整体平台震荡,
三季度之后,在股灾和汇改背景下,风险偏好下降叠加强烈的配置需求,收益率经历快速下行。

总体而言,2015年债市延续了牛市行情,金融债各品种下行幅度达到80-100bp,城投债各品种收
益率下行幅度高达160-240bp。从全价收益率的角度看,长久期品种表现显著优于短久期,中低
评级的信用债持有期收益略优于高评级品种。


2015年,本基金基本维持中高杠杆和中性组合久期,配置以中高等级城投债为主,在取得票
息收益的同时获得丰厚资本利得。本基金全年规避落后产能及低评级信用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5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09%,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1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海外经济形势仍错综复杂,其中发达国际经济体复苏前景相对乐观,但新兴市
场仍普遍面临较大挑战。国内经济方面,产能过剩问题仍然严重,房地产库存亦处于较高水平,
财政政策更多在于托底经济,新的增长动力仍然不足。通胀方面,明年大宗商品价格止跌或有助
于工业品价格企稳,但增长疲弱需求不足仍将大概率制约通胀水平。资金面方面,在较弱的基本


面背景下,央行将仍然维持宽松,利率走廊也有助于稳定资金面预期。综合而言,基本面仍然对
债市有利。然而供给侧改革叠加需求下滑,可能催生局部信用风险事件,因而在操作上仍将严格
规避低评级品种,密切关注行业及个券信用状况。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债券市场走势可能呈现震荡格局,绝对收益
率低位环境下市场波动率可能加大,需要关注稳增长与供给侧改革的进程与力度。在策略上,本
基金将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
调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03月16日发布公告,向截至2015年03月19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红利,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50元,实际
分配金额为人民币35,449,085.30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
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1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35,449,085.30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62,637.78

6,853,933.07

结算备付金

45,464,186.60

116,404,485.20




存出保证金

127,147.65

152,607.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61,821,829.30

1,083,728,588.8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861,821,829.30

1,083,728,588.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350,358.03

应收利息

58,389,601.15

23,341,409.8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851,715.86

993.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967,917,118.34

1,234,832,376.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27,600,000.00

440,5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40,888.67

-

应付赎回款

1,134,424.08

5,968,851.48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6,345.33

523,461.71

应付托管费

332,115.10

174,487.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9,800.00

12,682.50

应交税费

435,156.28

435,156.28

应付利息

-

39,576.8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02,076.21

200,817.28

负债合计

730,950,805.67

447,855,033.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930,477,979.29

723,396,608.77

未分配利润

306,488,333.38

63,580,734.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36,966,312.67

786,977,343.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67,917,118.34

1,234,832,376.60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15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1,930,477,979.2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一、收入

124,006,237.61

222,773,877.95

1.利息收入

79,675,948.78

171,390,289.2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82,210.93

2,134,608.92

债券利息收入

78,374,738.97

169,255,680.2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8,998.88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311,620.65

-50,572,010.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311,620.65

-50,572,010.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6,398,796.75

97,727,011.6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619,871.43

4,228,588.06

减:二、费用

19,372,437.67

64,528,572.11

1.管理人报酬

5,894,680.30

8,831,318.45

2.托管费

1,964,893.34

2,943,772.8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3,479.02

53,773.61

5.利息支出

10,943,292.74

52,181,883.9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943,292.74

52,181,883.95

6.其他费用

506,092.27

517,823.2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4,633,799.94

158,245,305.8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04,633,799.94

158,245,305.8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23,396,608.77

63,580,734.51

786,977,343.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04,633,799.94

104,633,799.9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07,081,370.52

173,722,884.23

1,380,804,254.7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69,214,426.30

243,816,363.26

2,113,030,789.56

2.基金赎回款

-662,133,055.78

-70,093,479.03

-732,226,534.8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35,449,085.30

-35,449,085.3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930,477,979.29

306,488,333.38

2,236,966,312.6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989,583,771.35

8,471,907.97

1,998,055,679.3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58,245,305.84

158,245,305.8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66,187,162.58

-64,908,552.40

-1,331,095,714.9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2,180,887.60

8,790,530.36

140,971,417.96

2.基金赎回款

-1,398,368,050.18

-73,699,082.76

-1,472,067,132.9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38,227,926.90

-38,227,926.90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23,396,608.77

63,580,734.51

786,977,343.2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82号《关于核准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
年8月3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44,874,022.8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
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
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政府代为发行的地方债券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规
定,自2015年3月25日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894,680.30

8,831,318.4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49,819.97

561,370.21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964,893.34

2,943,772.87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
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262,637.78

183,203.26

6,853,933.07

197,197.77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备注

112303

15京
威债

2015年
12月11


2016
年1月
5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30,000

13,000,000.00

13,000,000.00

-

136104

15市
北债

2015年
12月22


2016
年1月
6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38,000

3,800,000.00

3,800,000.00

-

136107

15穗
工债

2015年
12月21


2016
年1月
11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2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





7.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备注

112303

15京
威债

2015年
12月11


2016
年1月
5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30,000

13,000,000.00

13,000,000.00

-

136104

15市
北债

2015年
12月22


2016
年1月
6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38,000

3,800,000.00

3,800,000.00

-

136107

15穗
工债

2015年
12月21


2016
年1月
11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2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727,600,000.00元,于2016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
期内持有的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
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861,821,829.3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人


民币116,677,456.80元,第二层次:人民币967,051,132.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移无第一层次转入第二
层次的金额(2014年度:人民币40,800,000.00元),无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2014
年度:无)。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
的规定,自2015年3月25日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
况(2014年度:无)。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861,821,829.30

96.43



其中:债券

2,861,821,829.30

96.4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726,824.38

1.57

7

其他各项资产

59,368,464.66

2.00

8

合计

2,967,917,118.34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总资产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9,700,686.80

4.4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020,000.00

1.7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020,000.00

1.79

4

企业债券

2,388,949,142.50

106.7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90,659,000.00

8.52

6

中期票据

142,493,000.00

6.3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861,821,829.30

127.9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80021

13赣州发展


1,300,000

143,377,000.00

6.41

2

1580115

14株高科债
02

1,000,000

108,220,000.00

4.84

3

1080079

10芜湖建投
债01

890,000

91,429,700.00

4.09

4

130592

15四川Z1

800,000

79,976,000.00

3.58

5

1280272

12淮开控债

800,000

68,600,000.00

3.0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
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7,147.6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8,389,601.15

5

应收申购款

851,715.8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9,368,464.66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182

461,615.97

1,764,388,118.40

91.40%

166,089,860.89

8.6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鼎锋成长17
期证券投资基金

8,840,848.00

8.88%

2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鼎锋另类策
略2期证券投资基金

7,934,200.00

7.97%




3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一组合

7,581,639.00

7.62%

4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6,630,100.00

6.66%

5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6,476.00

5.73%

6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1号
资产管理计划

4,416,077.00

4.43%

7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9号资
产管理计划

4,416,077.00

4.43%

8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0号
资产管理计划

4,416,077.00

4.43%

9

北京千石创富-兴业银行-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2号
资产管理计划

4,416,077.00

4.43%

10

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鼎锋另类策略6期基金

3,895,000.00

3.91%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195.81

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9日 )基金份额总额

1,944,874,022.8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23,396,608.7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69,214,426.3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62,133,055.7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30,477,979.29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10日发布公告,凌宇翔先生自2015年6月8日起担任本基金
管理人副总经理,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25日发布公告,自2015年7月24日起聘任杨文辉先生担任本
基金管理人督察长,凌宇翔先生自该日起不再代任督察长职务。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9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为本基金连续提供了4年的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厦门证券有限
公司

1

-

-

-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新增2个席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