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香江01: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5:13:49 中财网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2016 3 24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二零一六年三月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报表所有者
权益合计)为人民币918,459.74万元,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847,754.20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
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7,632.35万元
(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
负债率为48.13%(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8.92%。本期债券发行及
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二、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608.43
万元、-40,113.94万元、28,818.14万元和38,347.89 万元,受发行人2013年9
月的资产重组影响存在一定波动。2012年和201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中
包含置换出的地产业务主体上市公司香江控股的现金流量,而香江控股的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由2012年的156,206.30万元减少至2013年的-45,279.53万元,
主要是因为香江控股2013年较2012年预售房款的减少及工程款的增加。2014
年度及2015年1-9月,发行人资产置换完成后合并口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回正。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金融投资、资源投资、大健康产业和“互联网+”产业
四大板块,其中资源投资业务的现金流量计入经营活动。若出现宏观经济环境恶
化、经济增速严重下滑的情况,将会对公司资源投资板块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从
而造成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进一步波动。


三、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发行人部分银行借款通过抵质押的
形式来取得。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计782,891.08万元,占
当期总资产的44.21%,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
地产、固定资产等。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相对较大,虽然发行人信用良好,且未
出现过延期还款的情形,若该部分资产出现潜在纠纷,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四、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332,780.34万元,其中应收关
联方往来款313,362.14万元,关联方往来金额较大。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资金


往来管理制度,并建立起了合理有效的对非经营性往来款的决策程序和持续信息
披露安排,对关联方往来实行严格审批和回款管理,但如果受未来因宏观经济环
境、信贷政策、产业政策或企业实际运营等因素影响,发行人上述关联方生产经
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实际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
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
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
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
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七、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期公司债券虽具有良好的资质及信誉,但由于债券交易活跃
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者意愿等不同因素影响,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随时足
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从而承受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八、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为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
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国家相关政策
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
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造成一定的影响。


九、本期公司债券采取了股票质押的增信措施。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各自持有的3.99亿股、0.4亿股深圳香江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62)的限售流通股作为担保物,为本期债券提供
担保。按2016年3月16日前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计算,质押物合计价值为
30.07亿元。根据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分别
与发行人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深圳市金海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股票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并在签署日一个月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


续。由于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公司业绩、市场情绪等等诸多因
素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质押股票的价格存在剧烈波动的风险。极端情况
下,质押部分股票市值有可能低于本期债券的本金与一年利息之和,虽然出质人
需根据《股票质押合同》约定追加担保,但在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时间段内,
该增信措施的效果将有所减弱。


十、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中诚信将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
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中诚信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
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
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的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出具后,发
行人将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予以
公告。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二、因起息日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本次债券名称定为“香江集团有
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名称定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本期评级报告名称变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评级报告、发
行公告等公告类文件,均使用债券名称“香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相关文件的内容继续有效。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6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 9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9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2
六、认购人承诺 ................................................ 13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4
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 14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14
三、公司资信情况 .............................................. 17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一、发行人概况 ................................................ 19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2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8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 29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构成情况 .............................. 31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3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33
二、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33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口径) ............................ 33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5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35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35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36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 3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9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翟美卿

成立日期

1993年07月02日

注册资本

3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综合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策划;企业经营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
控商品)除外

组织机构代码

61863132-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5年9月4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5年9月25日,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5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55号文核准,本公司
获准发行不超过36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香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
式,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8亿元的发行额度。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首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


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
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
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
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回售申报日,即为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之前的第5 个交易日,通过
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
次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
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决定。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
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后的3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
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6年3月28日。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2、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登记日:2021年3月28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
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9年3月28日之前的第3个工
作日为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其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
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
一期利息。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
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2021年3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
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本金兑付日期
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6、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8、发行方式:发行方式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9、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不安排
向公司股东配售。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
银行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2、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


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
息披露费用等。


23、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4、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5、债券担保情况: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
司以其各自持有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62)的限售流通
股作为担保物,为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提供担保。


26、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包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7、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
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

2016年3月24日

发行首日

2016年3月28日

预计发行期限

2016年3月28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公司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关上
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翟美卿

联系人

王新强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会所2楼

电话

020-39298822

传真

020-39298822-636

邮政编码

51144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项目主办人

马振坤、何金星

项目组成员

石伟、祝云齐、王志宏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9楼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978

邮政编码

510075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负责人

肖微

联系人

万晶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3楼1301


电话

020-28059088

传真

020-28059099

邮政编码

510623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负责人

张云鹤

联系人

杨克晶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广场G座43层

电话

020-37600380

传真

020-37606120

邮政编码

510000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负责人

关敬如

联系人

龚天璇、张雪婷、夏韵秋

联系地址

上海市西藏南路760号8楼

电话

51019090

传真

021-51019030

邮政编码

200011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注册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南路47号首层

负责人

张幻

联系人

杨帆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南路47号首层

电话

020-23882283

传真

020-84639703

邮政编码

511430





开户银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李镇西

联系人

冷寒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38号现代国际商务大厦28-5室

电话

0755-33352050

传真

0755-33352053

邮政编码

518033



(七)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户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行

账号

3602000129200191192




票据交换号

0012-001-7

人行系统交换号

102581000013

联行行号

25873005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总经理

黄红元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邮政编码

200120



(九)公司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负责人

高斌

联系人

王博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58754185

邮政编码

200120



(十)担保人

公司名称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梅园仓库第 11 号库 402 房

法定代表人

翟美卿

联系人

黎翠欢

电话

020-39298822

传真

020-39298822-636





公司名称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迎春路8号安华大厦13F(右边)1305室

法定代表人

翟美卿

联系人

黎翠欢




电话

020-39298822

传真

020-39298822-636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持有本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广发证
券119,286,246股股权,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1.57%;同时,发行人持有广发证
券控股子公司广发基金2,000万股股份,占广发基金总股本的15.76%。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诚信出具的《香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
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中诚信对公司本次拟发行的不超过36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
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较低。


(一)评级观点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评定“香江集团有限
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较
好,信用风险较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或“公司”)主
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香江集团偿还债务的能力很
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优质的
金融股权资产、多元化的投资布局、适中的杠杆比例及充裕的流动性补充等正面
因素。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香江集团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毛利率下降等因
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二)正面

1、优质的金融股权资产。香江集团布局金融股权投资的时间较早,目前已
持有广发银行、广发证券、广发基金、天津银行及南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权,
每年可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且实现了较为显著的市场价值增长。


2、多元化的投资结构。经过多年投资经验的积累,目前香江集团已基本形
成了金融股权、资源和大健康板块的投资格局,其中融资类业务和大健康板块作
为重点投资领域均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加之各板块之间关联度较低,有利于公
司整体抗风险能力的提升。



3、适中的杠杆比例及充足的流动性来源。近年来,香江集团的负债水平呈
下降趋势,债务及利息负担可控,同时金融股权资产为公司提供了充裕及稳定的
流动性来源,加之较大规模的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亦提供流动性补充,良好的流
动性为公司债务本息的偿还提供了有力保障。


4、股票质押担保设置增强了本期债券偿付的保障程度。金海马实业和南方
香江将其持有的香江控股股票及其法定孳息作为质押物,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
保担保,增强了本期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的安全性。


(三)关注

关联方资金往来。截至201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3.28亿元,占
总资产的比重为18.79%,主要系公司与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较大规模的关联
资金拆出对公司形成资金占用,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资源板块毛利率波动。近年来我国氧化铝产能不断增加,加之铝工业产业结
构调整,使得铝行业景气度有所波动,对公司所投香江万基的毛利空间造成一定
影响。



(四)跟踪评级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
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次债
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
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
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
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
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
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
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
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
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网站
(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
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
时失效。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获得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
银行、民生银行等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共计69.60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
为28.40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未曾发生严重违约情
况。


(三)近三年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0,本次公司债券
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36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5年6月
30日未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39.00%,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


(五)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39.48%

48.13%

55.45%

65.91%

流动比率

2.09

1.26

1.90

1.15

速动比率

1.78

1.09

1.59

0.47

项目

2019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倍)

10.69

3.95

2.86

1.67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注:2015年数据经过年化处理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翟美卿

成立日期

1993年07月02日

注册资本

32,5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3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邮编

518000

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人

王新强

联系方式

020-39298822

所属行业

综合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策划;企业经营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除外

组织机构代码

61863132-2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1、1993年7月2日,公司设立

1993年7月2日,翟德谦、罗馀发起设立广州市香江实业有限总公司,注册
资本为200万元,其中,翟德谦以现金出资160万元,出资比例为80%;罗馀以
现金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为20%,公司住所为广州市江南大道南411号。经营
范围为百货、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配件、文体用品、装饰材料、建筑
材料及钢材、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包装食品、饮料;加工生产家
具、床上用品、装饰用品;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咨询、运输,法定代表人为
翟德谦。


1993年7月2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
册号为穗私VI00054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3年7月18日,广州市税务咨询事务所出具了“[93]验字第177号”《验资证


明》,验证本次出资全部以货币出资,且出资到位。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翟德谦

160.00

80.00%

2

罗馀

40.00

20.00%

合计

200.00

100.00%



2、1996年2月15日,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1995年10月8日,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罗馀将所持公司40万元投资额转
让给翟美卿,翟德谦将所持公司60万元投资额转让给刘志强,40万元投资额转
让给翟美卿;同时,翟美卿以现金对公司增资220万元,刘志强以现金180万
元、生产设备等600万元对公司增资780万元。广州市香江实业有限总公司注册
资本由原来的200万元变更至1,200万元。


1996年2月1日,岭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岭会验字(96)007号的《企业法
人验资证明书》,验证本次出资全部以货币出资,且出资到位。


1996年2月15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局办理了上述变更,并且取得了注
册号为穗私VI00054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事 项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志强

840.00

70.00%

翟美卿

300.00

25.00%

翟德谦

60.00

5.00%

合计

1,200.00

100.00%



3、1996年7月4日,公司第二次增资

1996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刘志强以560万元货币资金、翟美
卿以200万元货币资金、翟德谦以40万元货币资金,共计800万元向公司增资,
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


广州市东方会计事务所出具了(96)穗(东验)字057号的《企业法人验资
报告》,验证本次出资真实有效,且出资到位。


1996年7月4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局办理了上述变更,并且取得了注
册号为44010100094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志强

1,400.00

70.00%

翟美卿

500.00

25.00%

翟德谦

100.00

5.00%

合计

2,000.00

100.00%



4、1997年4月24日,公司第三次增资

1997年3月20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刘志强以665万元货币资金、翟
美卿以237.5万元货币资金、翟德谦以47.5万元货币资金,共计950万元对公司进
行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2,950万元。


1997年4月3日,东方会计事务所出具了(97)东内验字119号的《验资报告》,
验证本次出资均为货币出资,且出资到位。


1997年4月24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局办理了上述变更,并且取得了新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志强

2,065.00.00

70.00%

翟美卿

737.50.00

25.00%

翟德谦

147.50.00

5.00%

合计

2,950.00

100.00%



5、1997年5月30日,公司第四次增资

1997年4月30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950万元增加至
12,500万元。本次增资是以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投入共计9,550万元,
各股东出资为:刘志强出资6,685万元,翟美卿出资2,387.5万元,翟德谦出资477.5
万元。


1997年5月4日,东方会计事务所出具了(97)东内验字130号的《验资报告》,
验证本次出资真实有效,且出资到位。


1997年5月30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局办理了上述变更,并且取得了新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志强

8,750.00

70.00%

翟美卿

3,125.00

25.00%

翟德谦

625.00

5.00%

合计

12,500.00

100.00%



6、2001年2月7日,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0年10月30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刘志强将原出资8,750万元
中的1,250万元转让给翟美卿,股东翟德谦将原出资625万元全部转让给翟美卿。

同日,翟美卿与刘志强、翟德谦共同签署了《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2001年2月7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局办理了上述变更,并且取得了新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志强

7,500.00

60.00%

翟美卿

5,000.00

40.00%

合计

12,500.00

100.00%



7、2003年7月8日,公司第五次增资

2002年4月1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以股东之前投入的资本公积
20,00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刘志强合计投入注册资本19,500万元,翟
美卿合计投入注册资本13,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2,500万元增加至32,500万
元。


2003年5月26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深华(2003)验字030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属实,且出资到位。


2003年7月8日,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新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志强

19,500.00

60.00%

翟美卿

13,000.00

40.00%

合计

32,500.00

10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志强

19,500.00

60.00%

翟美卿

13,000.00

40.00%

合计

32,500.00

100.00%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刘志强

自然人

60.00%

翟美卿

自然人

40.00%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2013年10月31日,香江集团以所持南方香江100%股权与金海马集团所持
有的大本创投100%股权以及金融控股集团99%股权进行置换。


2013年10月29日,经南方香江股东会、大本创投股东会、金融控股集团
股东会决议,香江集团持有的南方香江100%的股权以评估价值人民币261,000
万元为对价转让给金海马集团;金海马集团持有的大本创投100%股权、金融控
股集团的99%股权分别以评估价值人民币130,900万元、人民币129,700万元为
对价转让给香江集团。


通过股权置换,大本创投旗下的香江万基置入发行人主体内,形成资源投资
板块,金海马集团的家居卖场及旗下的香江控股地产业务置出。该股权置换符合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中特
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并取得了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深罗地税函
[2014] 号确认函。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恩平市锦江新城

恩平

1,000.00

房地产咨询服务(国家禁止或限制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



100.00




建设投资有限公


置许可证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广州香江健康体
检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

3,000.00

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院管理;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投资咨
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广
告业;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疗养院;



100.00

3

广州香江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广州

30,000.00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
经营);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限外商投资企业经
营);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



70.00

4

广州香江疗养院
有限公司

广州

3,000.00

疗养院



100.00

5

洛阳香江万基铝
业有限公司

洛阳

108,060.00

氧化铝粉的生产。铝冶炼。铝制品深加工。铝锭及铝制品
销售。铝矾土加工与销售。铝土矿开采。




55.00

6

内蒙古银丰投资
有限公司

内蒙古

625.00

对煤炭业、能源开发的投资;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
杀鼠剂等有毒、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原料的生产、仓储、
运输、经营)的销售。




52.00

7

深圳市大本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

50,000.00

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它技术创新产业;受托管理和
经营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业务;直接
投资或参与孵化器的建设;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专控、专卖商
品)。


100.00



8

深圳市大本营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深圳

3,000.00

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形
象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51.00



9

深圳市美能投资
有限公司

深圳

3,000.00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
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
卖商品)。


100.00



10

深圳市金海马贸
易有限公司

深圳

150.00

国内商业(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


90.00



11

深圳市前海香江
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深圳

50,000.00

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从事供应链管理。


100.00



12

深圳市利威投资
有限公司

深圳

5,000.00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受
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
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创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100.00

13

深圳市香江宝龙
投资基金合伙企


深圳

100.00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基金;企业并购重组策划、咨询。




100.00

14

深圳香江健康科
技有限公司

深圳

500.00

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维护及上门维
修;数据库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软件集成;经济
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
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



100.00




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络科技技术开发
(不得从事科技中介),家庭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
含医疗行为)。


15

深圳市全家福商
贸有限公司

深圳

500.00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100.00

16

深圳市香江云梦
山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

1,000.00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
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
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
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
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1.00

17

深圳市香江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


深圳

2,000.00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
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担保业务;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
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
目)。




100.00

18

深圳市富德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

30,000.00

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
款)。




100.00

19

深圳市广生担保
投资有限责任公


深圳

20,000.00

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




100.00

20

深圳市金匠投资
有限公司

深圳

100.00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投资顾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98.00

21

香江(深圳)投资
有限公司

深圳

1,000.00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10.00

90.00

22

天津市锦绣年华
养老服务有限公


天津

100.00

养老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设计;养老信息化
管理系统工程;劳保用品研发、生产;家庭服务;清洁服
务;组织老年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营养、
健康咨询服务;医疗管理软件开发;企业管理策划服务;
展览、会议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贸易信
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0

23

全球家具CBD有
限公司

香港

9,000.00万
美元

贸易经营

100.00



24

山东义能煤矿有
限公司

山东

11,200.00

煤矿筹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煤炭批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50.00

25

深圳市前海明生

深圳

5,000.00

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



100.00




商业保理有限公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
目);租赁业务(不含融资性租赁业务);从事担保业务(不
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
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国内
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
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6

深圳市香金所供
应链金融服务有
限公司

深圳

5,000.00

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依托
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
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金融信息咨询,接受
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
方可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
询、投资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数据库处理;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
管理等业务);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0



2、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万元)

总负债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2014年度营业
收入(万元)

2014年度净
利润(万元)

1

恩平市锦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09.65

1,197.19

1,012.46

-

53.92

2

广州香江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3,982.44

1,702.50

2,279.94

187.14

-332.78

3

广州香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050.68

115.13

19,935.55

6.03

-64.45

4

广州香江疗养院有限公司

3,811.40

844.14

2,967.26

0.36

-32.74

5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427,744.16

271,031.88

156,712.28

199,770.06

10,536.42

6

内蒙古银丰投资有限公司

453.35

263.15

190.20

-

-3.71

7

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6,524.92

62,725.25

63,799.67

-

-45.47

8

深圳市大本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986.63

1,709.50

2,277.13

187.14

-333.34

9

深圳市美能投资有限公司

1,595.02

263.86

1,331.16

-

4.78

10

深圳市金海马贸易有限公司

-

-

-

-

-

11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5,226.37

21,326.06

153,900.30

3,850.28

13,054.74

12

深圳市利威投资有限公司

72,042.00

58,211.31

13,830.69

9,532.43

-99.11

13

深圳市香江宝龙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0.03

0.26

-0.23

-

-0.23

14

深圳香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5

深圳市全家福商贸有限公司

1,313.82

1,698.23

-384.42

-

-356.56

16

深圳市香江云梦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

17

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51.49

43.19

1,908.30

56.60

-45.87

18

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1,866.68

448.88

31,417.80

678.79

810.37

19

深圳市广生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411.78

172.65

19,239.12

3.95

21.99




20

深圳市金匠投资有限公司

801.10

1,500.02

-698.92

-

-0.40

21

香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1,905.28

926.07

979.21

-

-30.08

22

天津市锦绣年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

-

-

-

23

全球家具CBD有限公司

55,895.03

1,567.90

54,327.14

-

-505.78

24

山东义能煤矿有限公司

68,425.08

58,210.37

10,214.72

9,532.43

-101.79

25

深圳市前海明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

-

26

深圳市香金所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

-

-



注:上表中深圳市前海明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香金所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系2015年9月新成立,
尚无财务数据。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翟美卿和刘志强,两人为夫妻关系。截至本募
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翟美卿和刘志强合计持有发行人100%股权,其中刘志强
持有60%股权,翟美卿持有40%股权。


(1)刘志强先生:

刘志强先生,中国香港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1990年至今任
香江集团董事局主席。主要担任的社会职务有: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
工商联副主席、十届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


(2)翟美卿女士:

翟美卿女士,中国香港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美国杜兰大学
MBA,现任香江集团董事兼总经理、香江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
兼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第十届广东省政协常委、中国产业发
展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协常委、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
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


2、股东股权质押或代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将所持香江集团股权
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


3、股东其他主要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除持有香江集团以外,还持
有一级子公司东进国际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美元。东进国际间接


持有香江控股52.89%的股份,香江控股为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房地产开
发业务,股票代码600162;此外,东进国际还间接持有金海马集团99.45%的股
权,金海马集团主营家居和商贸物流业务。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所示:

姓名

现任职务

性别

任职期间

2014年末持股比例

2014年末持有
公司债券情况

翟美卿

董事长



2014.12.19起至今

40.00%



翟栋梁

董事



2014.12.19起至今

0.00%



修山城

董事



2014.12.19起至今

0.00%



李少珍

监事



2014.12.19起至今

0.00%



谢郁武

监事



2014.12.19起至今

0.00%



谢慧明

监事



2014.12.19起至今

0.00%



翟美卿

总经理



2014.12.19起至今

40.0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会成员

(1)翟美卿女士,中国香港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美国杜
兰大学MBA,现任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
兼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第十届广东省政协常委、中国产业发
展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协常委、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
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


(2)翟栋梁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现任香江集团董事。翟栋
梁自1997年以来,曾先后担任广州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务总经理、金海马
集团总裁、香江集团流通事务部执行总裁等职务。


(3)修山城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广西大学,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

修山城先生自1994年以来,曾先后担任香江集团董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2003年至今任香江控股董事兼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李少珍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现任公司集团监事。李少珍女士
自2002年以来,曾先后担任南方香江集团财务经理、香江集团财务总监、副总
裁等职务。


谢郁武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复旦大学,现任香江集团监事、香江控股副
总经理。谢郁武先生自1994年以来,曾先后任香江集团法律部顾问、广州番禺
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江控股
董事兼副总经理。


谢慧明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广州市财贸管理班干部学院,现任香江集团
监事、香江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谢慧明女士自1997年以来,曾先后担任香江
集团会计部主管、财审部区域主管、资金部副经理、财务总部会计部经理等职务。


3、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本节之“1、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

在香江集团任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翟美卿

董事长、总经理

香江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
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翟栋梁

董事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兼董事

修山城

董事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江控股董事兼总经理

李少珍

监事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大本营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监事;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谢郁武

监事

香江控股副总经理

谢慧明

监事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发行人业务包括金融投资、资源投资、大健康产业、“互联网+”四大领域,
具体列示如下:

业务

业务内容

金融投资

股权投资业务(参股证券、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类业务(小额贷款、




融资租赁)等

资源投资

拥有铝土矿山,主要从事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销售

大健康产业

以提供中医治未病、生物细胞免疫治疗和私人健康管理为核心服务

互联网+

以提供互联网金融业务(提供线上银行承兑汇票理财产品、流动资金借款产
品等)、互联网健康业务(健康管理线上解决方案)以及互联网商贸业务(电
子商务、配套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等服务)为核心业务



(一)金融投资业务

香江集团是国内最早投资金融业的民营企业之一,有10多年金融投资经验,
旗下设有专门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集团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目前,香江集团金融板块业务主要为:股权投资业务(参股证券、基
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类业务(小额贷款)。


(二)资源投资业务

香江集团主营业务之一为矿产资源投资业务。香江集团目前控股洛阳香江万
基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经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的、唯一一家由民营
企业主导的集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及其配套设施于一体的大型企业,收入来
源稳定,盈利水平丰厚,并且近三年来一直处于氧化铝行业产能前十位置。


目前,香江集团资源投资主要为香江万基氧化铝项目,其生产产品主要为冶
金用氧化铝,主要用途为电解铝的原材料。香江万基借助于香江集团强大的资本
优势,逐步在我国氧化铝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近年来,香江万基给公司带来了丰
厚的回报。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为19.15亿元、16.10亿元、21.01亿元和15.02
亿元。


(三)大健康产业

发行人旗下拥有广州香江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香江疗养院有限公
司、深圳香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锦绣年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4家涉及大
健康产业的子(孙)公司,主要依托香江健康山谷天津健康疗养院对外提供优质
大健康服务。其中香江疗养院于2014年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0831402ZC102508131)。


除了目前已经投入运营的香江健康山谷和天津健康疗养院之外,未来香江集
团将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广州锦绣香江、广州翡翠绿洲等区域设


立健康管理中心。此外,香江集团还考虑通过收购一些海外优质医疗资源,把香
江健康山谷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健康管理品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健
康管理服务。


健康山谷目前主要拥有三大主题服务:中医治未病、生物细胞免疫治疗、私
人健康管理。


(四)“互联网+”产业

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以供应链金融为切入点,将互联网金融平台定位为集
团旗下金融服务的网络销售渠道。2012年2月,集团成立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依托香江集团多年成熟的供应链管理经验,将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延伸
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集团商户和社区住户中,为其提供灵活、专业的供应链金
融服务。2015年7月成立深圳市香金所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集团金融
的线上服务平台,将小额贷款业务延伸到线上实体,对小贷产品进行线上推广和
销售,同时提供产品线上咨询和售后、策划和设计、客户管理等服务。


公司互联网健康业务采取产品代理模式,定位为公司健康山谷业务的网络销
售渠道,未来则发展成为公司大健康产品的代理平台。公司健康产业通过汇聚家
用医疗、移动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依托高科技医疗技术,为健康管理领域的
客户从最专业角度提供个性化、完整化的健康解决方案。2014年成立了深圳香江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健康产业的网络推广、销售渠道,同时配合健康山谷提供
健康管理、网上预约、远程会诊等特色服务。目前,互联网健康平台已经完成了
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平台的搭建,实现了健康管家的私人订制服务、网上预约专家
面诊功能等。之后,平台将进一步研发健康管理类的APP产品以及远程视频会诊
产品。


公司互联网商贸业务采取合作运营模式,定位为长沙商贸城运营合作伙伴。

长沙高岭国际商贸城是由香江集团投资,在全国范围设立九大全球商贸交易集散
平台——香江全球商贸CBD集群的第四站,占地面积7800亩,为商家和消费者提
供商品展示、交易、设计、创意研发、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会展等
服务。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构成情况

按主要产品计算的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融投资

2,164.82

0.99%

4,145.81

1.93%

3,332.38

0.89%

511.67

0.10%

资源投资

215,950.1

98.83%

210,082.19

97.93%

161,009.93

42.86%

191,489.01

35.89%

大健康产业

374.70

0.17%

188.09

0.09%

128.88

0.03%

-

-

其他

228.29

0.01%

103.38

0.05%

211,378.55

56.27%

341,672.59

64.04%

分部间抵消





-

-

-190.00

-0.05%

-140.36

-0.03%

营业收入合计

218,489.62

100.00%

214,519.46

100.00%

375,659.73

100.00%

533,532.91

100.00%



从上表看,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构成存在较大变化,主要是因为公司于2013
年10月将所持南方香江100%股权与金海马集团所持有的大本创投100%股权以
及金融控股集团99%股权进行置换,进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由原先的房地
产、家具建材业务、资源投资为主,变更为以资源投资、金融投资为主要利润来
源的盈利模式。


从上表看,虽然在收入构成上,资源板块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但由
于金融投资板块的投资回报需计入投资收益,无法在营业收入中体现,金融投资
板块实现的盈利贡献已成为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之一。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39.48%

48.13%

55.45%

65.91%

流动比率

2.09

1.26

1.90

1.15

速动比率

1.78

1.09

1.59

0.47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5.09

154.81

71.84

66.89

存货周转率(次)

3.62

2.50

0.46

0.48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4

0.14

0.18

0.22

净资产收益率

21.68%

15.73%

1.73%

1.14%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69

3.95

2.86

1.67



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