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益和保本: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南方 益和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6 年 3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 益和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 益和 保本 基金主代码 0022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 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01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南方 益和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 南方 益和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 赎回起始日 201 6 年 3 月 2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 申购 、 赎回 、转换 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不予开放。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到期后的申购 业务(包括转 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 不开通申购业务。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 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 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 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 2.0 % ,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 1 年 为 365 天 , 1.5 年为 547 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N ) 赎回费率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N < 1 .5 年 2.0% (1) 投资人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赎回时, 赎 回费 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 (2) 投资人持续持有期长于 30 日(含 30 日) 但少于 3 个月赎回时,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的比例不低于 75% ; (3) 投资人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含 3 个月)赎回时,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不低于 50% ; 1 .5 年 ≤N < 3 年 1.0% 不低于 50% N ≥ 3 年 0 0 投资人 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投资人 赎回本基金 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见上表 。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 益和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到期操作 (含提前到期) 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 ;除到期 操作期间外,其他 期间 赎回基金份额需按上述费率标准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 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 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 + 7 日 ( 包括该日 ) 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 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2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 赎回申请日 (T 日 )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 3 、基金销售机构对 赎回申请的 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请。 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 、“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 以份额申请。 6 、当日的 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 的时间以内撤销。 7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 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 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 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 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8 、 在保本周期内,如果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 15 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当期保本 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则基金管理人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期保本周期提前到期。 如果保本周期提前到期的, 保本周期到期日为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但不 得超过满足提前到期条件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且不得晚于非提前到期情形下的保本周期到 期日。其中,第一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为 1 8 % , 此后每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将 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9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 则变更后对所有基金份额的赎回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 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 、 定投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投业务,具体开通定投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 .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 2 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 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 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 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 (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北京新 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 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上述 排名不分先后 。 8 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 开放日 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 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2 、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媒介 上 。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仔细阅读 《 南方 益和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和 《 南方 益和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2 、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 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nffund.com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 客服热线( 400 - 889 - 8899 )。 3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 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6 年 3 月 2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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