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工银收益一年: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11:33:56 中财网

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月26日证监许可【2014】140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1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
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
工具及其衍生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和新股增发,但可以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
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
益类资产。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即不受锁定期等
任何交易限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
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
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初始面值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2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4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5
九、基金的投资 ............................................................ 52
十、基金的业绩 ............................................................ 61
十、基金的财产 ............................................................ 62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63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1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71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 76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7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9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79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82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83
二十三、备查文件 .......................................................... 84
附件一 基金合同摘要 ...................................................... 85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99



一、绪言

《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
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
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并于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有关各方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4、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
的模式
45、封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间。本
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如果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
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二个封闭期及之后的每个封闭期均为自每一开放期结束
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如果该年度对日为非工
作日或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
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总额保持不变,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
交易

46、开放期: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
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每个开放期开始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
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
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
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
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5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 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股份银行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沈立强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杭
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河北分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
营业部副主任、杭州分行营业部主任、浙江分行会计出纳处副处长、储蓄处副处长、储蓄
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营业部总经理(兼)、浙江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兼任上海市银行
同业公会会长、上海市城市金融学会会长、上海市支付清算协会会长、上海市金融学会副
会长、上海国际商会副会长、上海世界贸易中心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家嘴研究基地理事会理事、上海财经大
学校董会董事,上海市人大代表。


Neil Harvey先生,董事,瑞士信贷执行董事,常驻香港。瑞士信贷银行香港和大中
华区首席执行官,负责私人银行、财富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同时,Neil Harvey先生还
是资产管理亚太地区副主席、亚太区运营委员会成员。Neil Harvey先生在投资银行和资
产管理领域有三十年的工作经历,对新兴市场和亚太地区有着深刻的了解,在亚太地区也
有十七年的工作经历。Neil Harvey先生在瑞士信贷工作十五年,担任过很多职务,目前
他是资产管理亚太和新兴市场负责人。此前,他担任亚洲(除日本)投资银行和固定收益
业务负责人。另外,他在瑞士信贷和其他公司都担过要职,负责澳大利亚、非洲、日本、
拉美、中东、土耳其和俄罗斯地区的业务。



郭特华女士,董事,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家族财
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
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
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
银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家、专
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
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等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中组部“千人
计划”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
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
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
计、中国经济等。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
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学科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C.V. Starr
冠名教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美
国哈佛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主持
过20多项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oise女士,独立董事,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1998
年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 ·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港政
府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2003年至今
担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2009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吴敏敏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1996年入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2007年调入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副总经
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革办公室战略引资与上市处副处长、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
战略发展与合作处副处长、处长,现任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专家。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
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张舒冰女士:监事,硕士。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担任
主任科员。2005年7月加入工银瑞信,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担任综合管理部翻译兼
综合,2007年至2012年担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监,2012年至2014年9月任职于机构客户部,
担任机构客户部副总监及总监职务;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担任机构产品部总监。

2014年11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
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法律合规部副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
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副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郭特华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年-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
理,2000年-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江明波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7 月
至2001 年11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2001 年12 月至2006 年
12 月,任职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普天债券基金经理、
社保债券组合、社保回购组合基金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监助理、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人。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 年7 月至2002 年9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 年10 月至2003 年5 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 年6 月至2006 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9 年8 月至1993 年
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4 年6 月至2002 年4 月,任
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
年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
部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陆欣先生,10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中国银行担任债券交易员,在光大保德信基金
管理公司担任固定收益副总监兼基金经理。2014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4年6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纯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17日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3日至今,担任工银目标收益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日至今,担任工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
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昌明先生,2014年8月12日至2015年11月24日,担任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江明波先生,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简历同上。

何江旭先生,1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国泰基金金鑫、基金金鼎、金马稳健回报、
金鹰增长以及金牛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权益投资副总监;2009年
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4月12日至2014
年7月30日,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21日至2014年7月30日,
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


宋炳珅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兼研究部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价
值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
1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
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4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
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主题策略混合基金
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
22日至今,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今,担任工
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专户投资部总监,专户投资
部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
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
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
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
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
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
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
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
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
和法律合规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
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
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
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
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合规部等部门
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察稽核
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
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
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
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
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
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
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6.5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
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
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再次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
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运营管理处四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
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
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吉晓辉,男,195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
分行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
海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金
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
协委员。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委员
会委员。

刘信义,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
区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主任助理,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刘长江,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总行教育部主任科员,
工商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
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992.81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34%,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四十只,分别为博时产业债纯债、安信动态策
略灵活配置、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东方红稳健精选、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
富混合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基金、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汇添富和聚宝货币、长安鑫利优选混合、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天弘新价值混合、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工银


瑞信生态环境、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国投瑞银新成长、金鹰改革红利、国寿安保稳健回
报、中信建投稳信债券、中海安鑫保本、易方达裕丰回报、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华富恒财
分级债券、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国泰金龙债券、天治
财富增长、广发小盘成长、汇添富货币、长信金利趋势、嘉实优质企业、博时安丰18个月
LOF、华富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债券型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国寿安保稳
定回报。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
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
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
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
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
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
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
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
“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
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
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
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
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
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在基金运作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
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
控,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
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7)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
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
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
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
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
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
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
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
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
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王秋雅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4)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网址:http://www.bjrcb.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zxwt.com.cn
(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811958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维琳、钱达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1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
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1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室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全国),0510-82588168(无锡)
网址:http://www.glsc.com.cn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0431-85096709
网址:http://www.nesc.cn
(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2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电话:023-63786220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2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23)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816
传真: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http://www.xmzq.cn
(2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235
联系传真:010-58568062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25)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电话:021-36535002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11177
(2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7)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http://www.hazq.com/
(2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3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3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3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客服电话:4008-886-661
传真: 62020088-8802
网址: www.myfund.com

(3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88-7019
客服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3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联系电话:021-58870011-6705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3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21-38602750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3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客服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38)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239号8号楼4楼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EAC欧美中心A座D区8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0571-560286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传真:0571-56899710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3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50583533-3011

客服电话:400-005-6355


传真:021-505835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4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联系电话:010- 65215266
客服电话:010-85572999
传真:010-65185678

网址: http://www.harvestwm.cn/
(41)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 010-59393920-811
客服电话:4008080069
传真: 010-59393074
网址: www.wy-fund.com
(4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4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联系电话:021-20691869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4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 刘宝文
联系电话: 010-58325395
客服电话:4008-166-1188
传真: 010-58325282
网址: http://8.jrj.com.cn
(45)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 王巨明
联系电话: 010-85892781
客服电话: 400-609-95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46)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苏昊

联系电话:010-88312877-8033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47)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9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联系电话:010-65807399
客服电话:95162
网址:www.cifco.net
(48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65807865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49)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西井路3号3号楼7457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1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联系人:张立新
联系电话:010-58276785
客服电话:400-650-9972
网址:www.sinowel.com
(50)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杨涛


联系人:周君
联系电话:010-53570568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5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联系电话:13521165454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5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冯立
联系电话:021-80133535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53)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付江
联系电话:021-20219988*31781
客服电话:020-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5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5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7-82656704
传真:027-82656236
客服电话: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www.hkbchina.com
(5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4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电话:(027)87618889
传真:(027)87618882

联系人:刘鑫


客服电话:(027)87618889
公司网址:http://www.tfzq.com
(58)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罗春蓉 武明明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5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号喜年广场A座1502室
联系人:付勇斌
电话:028-86758820
传真:028-86758820-805
客服电话:4008-588-588
网址:www.pyfund.com.cn/
(60)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61)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 张婷婷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www.jimufund.com
(6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 凌秋艳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63)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22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魏尧
电话:010-65181028
传真:010-65174782/65231189
客服电话:400-066-9355

网址:www.kstreasure.com

(6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65)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 梁洪军
联系人 :季长军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66)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 刘勇
电话: 0755-83999907-813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 www.jinqianwo.cn

(67)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 赵海峰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154828
网址: www.5irich.com

(6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联系人: 孙雯
电话: 010-59336519
传真: 010-593365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6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2号楼701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2号楼701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 裴小龙
电话: 0371-55213196
传真: 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www.hgccpb.com
(7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林培珊
电话: 0769-22866254
传真: 067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71)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联系人:郭媛媛
电话: 0533-2178888-9535
传真:0533-2163766
客服电话:400-86-96588
网址:www.qsbank.cc
(72)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法定代表人:孙玉芝
联系人:王方震
电话: 0534-2297326
传真:0533-2297327
客服电话:40084-96588
网址:www.dzbchina.com
(73)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刘文静
电话: 0631-5211651
传真:0631-5215726
客服电话:40000-96636
网址:www.whccb.com
(7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
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 话:(021)51150298
传 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执行事务人: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民、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26日证监许可【2014】
140 号文核准。

(二)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封闭一年集中开放申购与赎
回一次)。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如果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
或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二个封闭期及之后的每个
封闭期均为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年度对日的前一
日止(如果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以此类推。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本基金的首个开放期。本基金每
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每个开放期开始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
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
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
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
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
份额总额保持不变,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12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和联
系方式见上述第五章第(一)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
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本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
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开放期为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
个工作日(含该日)起的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每个开
放期开始的2日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
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
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
定的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
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
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
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
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该申购申请时,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
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
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
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
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
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人民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
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
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

情形

费率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的份额

1.0%

认购的份额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
并在下一个及之后的开放期赎回
的份额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资产。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47,619.05份
即:投资者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
则其可得到47619.05 份基金份额。

2、 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赎回
金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
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2个封闭期对应的时间,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0=12,500.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1,2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为2个封闭期对应的时间,假设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元。

例:某投资者在某一开放期前并不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后其在该开放期先申购后又
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该1万份份额的持有时间为5天,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是1.250 元,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0%,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0=12,500.00 元
赎回费用=12,500×1.0%=125.0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125.00=12,375.00 元
即:某投资者在某一开放期前并不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后其在该开放期先申购后又
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该1万份份额的持有时间为5天,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是1.250 元,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0%,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375.00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金上一个封闭期最后
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计算公式为: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余额。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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