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邮稳定收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6 年 3 月 26 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0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5900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64,080,583.4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90009 59001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592,367,978.66份 1,771,712,604.8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为投 资者提供稳健持续增长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 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研究,使用主动管理、数量投资和组合投资的投资手段,追 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数量投资:通过数量化分析债券久期、凸性、利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 寻找被市场错误定价或严重低估的偏离价值区域的券种。通过科学的计算方 法,严格测算和比较该项投资的风险与预期投资收益水平,研究分析所选定的 品种是否符合投资目标,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并选择有利时机进行投资决策。 组合投资: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动并不是整体平行移动,而具有不平衡性,往 往收益率曲线的某几个期限段的变动较为突出,收益率曲线变动的不平衡性为 基金管理人集中投资于某几个期限段的债券提供了条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不 同债种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不同市场环境下进行不同比例的组合投资,采用哑 铃型、子弹型、阶梯型等方式进行债券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 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C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侯玉春 汤嵩彦 联系电话 010 - 82295160 - 157 95559 电子邮箱 houyuc@postfund.com.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8511618 95559 传真 010 - 82295155 021 - 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post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 会计数据和 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中邮稳定收 益债券A 中邮稳定收 益债券C 中邮稳定收 益债券A 中邮稳定收 益债券C 中邮稳定收 益债券A 中邮稳定收 益债券C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174,904,588.62 31,340,206.73 100,160,983.54 23,072,249.80 57,313,699.41 47,552,181.66 本期 利润 233,364,327.86 52,645,640.40 165,512,534.10 39,764,548.67 20,666,508.63 53,725,570.69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1056 0.1046 0.1308 0.1125 0.0221 0.0660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10.69% 10.37% 13.82% 13.56% 5.39% 5.08% 3.1.2 期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末数 据和 指标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0.0746 0.0650 0.0464 0.0407 0.0114 0.0079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5,212,917,702.23 1,993,405,841.73 1,308,650,215.15 270,649,722.71 1,478,474,392.44 754,532,862.41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135 1.125 1.092 1.086 1.011 1.008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 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 余额,不是当前发生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5% 0.07% 2.73% 0.08% - 0.48% - 0.01% 过去六个月 5.29% 0.07% 4.90% 0.07% 0.39% 0.00% 过去一年 10.69% 0.13% 8.15% 0.08% 2.54% 0.05% 过去三年 32.76% 0.14% 18.78% 0.10% 13.98%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3.29% 0.14% 19.04% 0.09% 14.25% 0.05%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9% 0.07% 2.73% 0.08% - 0.64% - 0.01% 过去六个月 5.14% 0.07% 4.90% 0.07% 0.24% 0.00% 过去一年 10.37% 0.13% 8.15% 0.08% 2.22% 0.05% 过去三年 31.72% 0.14% 18.78% 0.10% 12.94%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2.25% 0.14% 19.04% 0.09% 13.21% 0.05% 注: 1.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本基金业绩衡量基准=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 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内本基金的 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 计 备注 2015 0.700 11,949,696.39 68,398,882.48 80,348,578.87 2014 0.550 18,336,046.41 50,396,907.46 68,732,953.87 2013 0.470 14,949,690.75 37,915,824.17 52,865,514.92 合计 1.720 45,235,433.55 156,711,614.11 201,947,047.66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C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 计 备注 2015 0.700 13,492,360.07 2,570,552.64 16,062,912.71 2014 0.550 23,140,805.73 273,178.02 23,413,983.75 2013 0.470 31,570,094.30 3,574,655.98 35,144,750.28 合计 1.720 68,203,260.10 6,418,386.64 74,621,646.7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5 月 18 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管理 23 只开放式基金产品,分别为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上证 38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 金、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 中邮核心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 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者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乐 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创业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新思 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萌 基金经理 2012 年 11 月 21 日 - 12 年 张萌女 士,商学、 经济学硕 士,曾任 日本瑞穗 银行悉尼 分行资金 部助理、 澳大利亚 联邦银行 旗下康联 首域全球 资产管理 公司全球 固定收益 与信用投 资部基金 交易经 理、中邮 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 部负责 人 , 固定 收益部总 经理,现 任固定收 益副总 监、中邮 稳定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邮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邮 双动力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中邮 稳健添利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 吴昊 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12 日 - 5 年 曾担任宏 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研究所 研究员、 中邮创业 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固定 收益分析 师。现任 中邮稳定 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邮稳健 添利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邮乐享 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及离任日期均依据基金成立日期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基金 经理注册或变革等通知的日期。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投资、交 易等各方面受到公平对待,确保各基金获得公平交易的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 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 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 、公平交易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中邮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业务范围既包括所有投资组合 品种,即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也规 范所有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并且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 严格禁止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公司按照规定严格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进行隔离,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各基金间的利益公平为原则建立和完善集中交易制度,确保各投 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投资组合经理对公平交易执行过程或公平交易结果发生争议情况下,相关交易员应该先暂停 执行交易并报告交易部总经理,由交易部总经理与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就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 经协调后方可执行;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交易部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和监察 稽核部门协调解决。 监察稽核部每季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所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经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确认并签署 后将有关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转发至相关部门作为编制定期报告的内容。 2 、控制方法 监察稽核部建立投资交易行为监督和评估制度, 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 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 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如若发现 异常交易行 为,监察 稽核部有权要求相关投资经理、交易部等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出说明。监察稽核部 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就异常交易行为做出说明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须在三个工作日 内,提交异常交易行为情况说明,经督察长、总经理签字后,报监察稽核部备查。 为更好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司加快了升级衡泰风险与绩效评估 4.0 系统的进度,其业界通 用的公平交易模块即将得到使用。公司目前使用的公平交易模型可以通过设置参数出具季度和连 续 12 个月公平交易价差分析报告,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最终 形成有关 公平交易情况的专 项说明报告发送至相关各部门。 4.3. 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证监会颁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后,由金融工程部组织,对 交易部和投资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该制度。为确保该制度的顺利执行, 公司与衡泰软件共同开发了公平交易系统,并按月度、季度、年度生成各只基金之间的交易价差 分析报告,逐一分析得出结论后发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于报告中产生的异常情况,在做出合 理解释后,提请各部门相关人员引起重视,完善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使之更符合指导意见精 神,并避免类 似情况再次发生,最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2015 年经济增长出现持续下降,为 2012 年以来第三年回落,投资、消费、出口增速相继 出现了下降,投资和消费的名义增速都跌至 10% 附近,工业增速跌破 6% ,出口则跌至 5% 以下,发 电量接近于零增长,铁路活跃量大幅负增长,供给层面的数据也不容乐观。 2015 年稳增长的压力 与日俱增,下半年宽财政政策明显发力,财政支出高速增长,保持在 25% 以上,地方财政支出高 达近 40% 。 ( 2 )债券市场分析 2015 年,债券市场延续牛市行情,利率品以及信用品的收益率均出现了大幅下行。从货币 政策来看, 2015 年人民银行共降息 5 次,一年期存款利率从年初 2.75% 下降至 1.50% ,市场流动 性整体较为充裕,为收益率的下行营造了宽松环境。从经济基本面来看,实体经济依然低迷,为 收益率的下行打开了空间。从金融业态格局来看, 7 月股票市场持开始续下跌,改变了流动性的 方向,风险偏好的方向一级对经济增长预期的方像,资金大量涌入债市,债券市场在经历了半年 的强势盘整之后,收益率持续下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份额净值为 1.135 元,累计净值 1.307 元, C 份额净值为 1.125 元,累计净值为 1.297 元。本报告期内,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69% , C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37%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8.15%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6 年,宏观方向上,中央高层决心进行供给侧改革,经济增长层面新旧动力青黄不接, 去产能则将继续压缩国内经济增长动能,更多可能是一边托市一边结构性改革的情形。年初 M2 和社融数据明显改善,需要持续关注。货币政策全年将继续求稳,货币政策空间看财政政策的实 际效果和海外因素的影响。 在债券投资方面,债券市场上半年配置压力仍不小,且风险偏好有 所下降,但是过于平坦的 的收益率曲线下,短端取决于央行对流动性的呵护,风险不大。而中长端将会受到风险偏好、经 济企稳等因素的影响,更大概率在区间震荡。 2016 年信用风险继续是需要关注的重点,我们将精 选信用品种,避免信用损失。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致力于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努力防范和化解公司各 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已建立了督察长制度,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基金运作的合法 合规 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遇有重大风险事件立即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司设立了独 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由督察长直接领导。监察稽核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日 常实时监控、现场专项检查、定期监察稽核评估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 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公司董事和管理层出 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主要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体系,保持了良好的内控环境、完善了内部控制的三道防 线, 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细化了岗位风险控制。在制订部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时,将内控要求 融入到各业务规范当中。同时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及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更新, 对公司和部门制 度进行持续的完善、修订及补充。根据新《基金法》, 公司制定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中邮创业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监管要求,各个业务部门也都不 断修改和完善自身的部门制度。投研、交易、固定收益、金融工程、人力资源等部门均根据实际 工作需要对本部门制度进行了较大完善。 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方面,根据人民银行《金融机构洗 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公司制定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洗钱 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制度体系。 2 .日常监察稽核工作 为规范基金投资运作、防范风险、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基金投资运作进行 日常的监察工作,保障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在日常实时电脑监控中,对基金投资及相关业务进行事中的风险控制,保障公司管理的基金 规范运作。此外对信息技术、基金的注册登记、基金会计、信息披露等业务进行例行检查。 3 .专项与常规监察稽核工作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专项和常规监察稽核。报告 期内,对公司的研究、投资、交易、固定收益业务、三条底线、防范内幕交易进行了 专项稽核。 对信息技术、公共事务部、营销部等进行了常规稽核。通过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点,及时提出 了整改意见及建议。 4 .定期监察稽核及内控检查评估工作 每季度对公司及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制度建 设、制度执行、风险控制等情况进行评估,发现内控的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促进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的加强和提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严格按照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投资决策 程序进行,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在今后的 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 坚持内部控制优先原则,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成立估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清算部经理、基 金经理及基金会计组成。估值小组负责确定基金估值程序及标准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在采用 估值政策和程序时,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估 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 种方式的有效结合, 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4. 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报告期内共分红一次,分红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公告的对截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权益登记日为 2015 年 6 月 26 日,利润分配总额 A 级为 80,348,578.87 元, C 级为 16,062,912.71 元。 4. 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无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5 年年度,基金托管人在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 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5 年年度,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 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 现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 1 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 96,411,491.58 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 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5 年年度,由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中邮稳定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 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致同审字 (2016) 第 110ZA2801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中邮稳定收益基金)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 2015 年度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和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邮稳定收益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 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中邮稳定收益基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邮稳定收益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卫俏嫔 吕玉芝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6 年 3 月 1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904.08 120,810,577.88 结算备付金 174,129,148.77 12,519,919.18 存出保证金 286,033.20 92,396.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69,208,773.60 1,993,640,997.28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069,208,773.60 1,993,640,997.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3,215,585.82 - 应收利息 145,658,909.99 39,629,275.1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0,451,151.14 1,032,138.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612,958,506.60 2,167,725,304.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98,599,009.00 579,4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526,655.31 应付赎回款 1,463,071.34 1,013,174.9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89,375.57 824,485.77 应付托管费 1,163,125.21 274,828.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599,133.41 97,272.77 应付交易费用 34,127.35 69,071.24 应交税费 66,814.70 66,814.70 应付利息 899,386.26 1,932,999.5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20,919.80 220,063.75 负债合计 2,406,634,962.64 588,425,366.6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364,080,583.49 1,447,430,595.24 未分配利润 842,242,960.47 131,869,342.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06,323,543.96 1,579,299,937.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612,958,506.60 2,167,725,304.47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 1.135 元,基金份额总额 4,592,367,978.66 份;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C 基金份额净值 1.125 元,基金份额总额 1,771,712,604.83 份。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 6,364,080,583.4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39,826,429.11 252,787,042.20 1. 利息收入 204,342,309.05 145,228,437.2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251,861.62 9,330,423.02 债券利息收入 201,901,314.85 134,674,543.0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9,132.58 1,223,471.25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54,638,623.94 24,108,100.6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82,652.16 -4,961,477.5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5,421,276.10 29,069,578.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79,765,172.91 82,043,849.43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 列) 1,080,323.21 1,406,654.84 减:二、费用 53,816,460.85 47,509,959.43 1 .管理人报酬 17,991,501.62 10,138,477.07 2 .托管费 5,997,167.29 3,379,492.33 3 .销售服务费 2,192,700.26 1,473,408.56 4 .交易费用 513,566.78 168,354.05 5 .利息支出 26,519,743.14 31,747,509.0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6,519,743.14 31,747,509.05 6 .其他费用 601,781.76 602,718.37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286,009,968.26 205,277,082.7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 填列) 286,009,968.26 205,277,082.7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447,430,595.24 131,869,342.62 1,579,299,937.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 净 利润) - 286,009,968.26 286,009,968.2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4,916,649,988.25 520,775,141.17 5,437,425,129.42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7,680,861,408.58 836,779,626.72 8,517,641,035.30 2. 基金赎回款 - 2,764,211,420.33 - 316,004,485.55 - 3,080,215,905.8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 96,411,491.58 - 96,411,491.58 “ -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364,080,583.49 842,242,960.47 7,206,323,543.9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210,414,383.14 22,592,871.71 2,233,007,254.8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 净 利润) - 205,277,082.77 205,277,082.7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762,983,787.90 - 3,853,674.24 - 766,837,462.14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937,993,873.33 51,324,378.38 989,318,251.71 2. 基金赎回款 - 1,700,977,661.23 - 55,178,052.62 - 1,756,155,713.8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92,146,937.62 - 92,146,937.6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447,430,595.24 131,869,342.62 1,579,299,937.8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周克 ______ ______ 周克 ______ ____ 吕伟卓 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153 号《关于核准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核准,由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 2012 年 11 月 21 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 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3,202,458,042.2 5 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 2012 )第 110ZA006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2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202,458,042.25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为 518,643,446.26 份, C 类基金份额 2,683,814,595.99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 购 /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对持有 期限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 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占基金净值的目标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7 年 5 月 15 日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 2010 年 2 月 8 日颁布的证监会公告 [2010]5 号《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3 号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基金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 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 4 .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会计政策变更。 7.4. 4 .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2014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 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 “ 新估值标准 ” ),及《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自 2015 年 3 月 30 日起,本基金对持有的在 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 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除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会计估计变更。 7.4. 4 .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无差错更正。 7.4. 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 [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 号《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 操作,本基金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金取得的企业 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 发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4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 6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控股的公司、基金代销机构 7.4. 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 7 .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 7 .2 关联方报酬 7.4. 7 .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7,991,501.62 10,138,477.0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525,152.45 1,211,417.3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 =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 /当年天数 7.4. 7 .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5,997,167.29 3,379,492.3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当年天数 7.4. 7 .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A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C 合计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 1,681,200.79 1,681,200.7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435.87 6,435.87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44.30 444.3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142,978.72 142,978.72 合计 - 1,831,059.68 1,831,059.68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A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C 合计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 489,409.16 489,409.1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602.25 13,602.2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079.35 2,079.3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815,379.82 815,379.82 合计 - 1,320,470.58 1,320,470.58 注:( 1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4% 计提 ,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4% /当年天数。 ( 2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 A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 7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