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利股份: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利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6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4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18元。截至2011年5月18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475,200,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34,612,3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440,587,640.00元。 截止2011年5月1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21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52,331,254.10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6,688,074.6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2,701,877.95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629,376.15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募集资 金存款利息收入18,977,700.92元(其中:因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项目已建成, 该募集资金专户零星结余利息1,202.96元已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7,232,883.86元,全部为募集资金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安利合成 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 经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 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 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 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 募集资金总额的1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 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安 徽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84211279262,用于“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 扩产项目”;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51900011710902, 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合 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账号551900011610112,用于“年产3万吨聚 氨酯树脂建设项目”;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41301000018170183417,用于超募项目“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 成革建设项目”。该四项账户仅限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平安证券、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合肥 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新材料”)进行增资,其后由子公 司落实具体使用,故2011年3季度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原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 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51900011710902”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专项 用于“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的5,100万元募集资金,转存于安利新 材料在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51900011610112”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平安证券和安利新材料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至此,账号 为“55190001171090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以 通知存款和定期存单方式存放。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已 全部到期并转为活期存款。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 184211279262 239,404,000.00 0.00 -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341301000018170183417 109,863,640.00 5,489,752.62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 行 551900011710902 40,320,000.00 1,743,131.24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 行 551900011610112 51,000,000.00 0.00 - 合 计 440,587,640.00 7,232,883.86 附注:公司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支付完毕,该余额为募集资金本金孽生的利息。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058.76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2,962.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45,233.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态功能性聚氨 酯合成革扩产项目 否 23,940.40 23,940.40 0.00 24,559.37 102.59 * 3,085.59 - 否 2、年产3万吨聚氨 酯树脂建设项目 否 5,100.00 5,100.00 355.11 5,320.03 104.31 * 1,228.31 - 否 3、企业技术中心创 新能力建设项目 否 4,032.00 4,032.00 657.12 4,114.15 102.04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 33,072.40 33,072.40 1,012.23 33,993.55 - - 4,313.90 超募资金投向 1、年产2200万米生 态功能性聚氨酯合 成革建设项目 否 10,986.36 10,986.36 1,950.71 11,239.58 102.30 * - - 否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10,986.36 10,986.36 1,950.71 11,239.58 102.30 - - 合计 - 44,058.76 44,058.76 2,962.94 45,233.13 - - 4,313.90 *未达到计划进 度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 目) 一、关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 根据规划,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均位于繁华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的新建的安利工业园。因政府调整金寨路老厂 区区域规划,导致公司老厂区搬迁、调整,以及项目前期规划、基建、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项目多、程序长, 影响了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投产,超募项目即将建成,且进展顺利。 本对照表投资进度为项目付款进度,建设进度情况具体如下: (1)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已达产且已实现较好效益。 (2)年产3 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已达产且已实现较好效益。 (3)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用。 (4)超募年产2200 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计划18 个月建成、于2013 年完成验收并投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厂房、仓库、锅炉房等设施建设,2条湿法2 条干法生产线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试生 产,其他2 条湿法2条干法生产线计划2016年上半年完成安装,并陆续调试投产。 二、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1)宏观经济变化影响项目产能发挥。公司于2011 年5 月18 日在深交所公开上市,当时中国GDP 增速 保持在9%以上,正是下游运动鞋服、男女鞋市场高速发展时期。但自2012 年开始,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 化,对聚氨酯合成革下游市场造成较大影响,下游市场运动鞋服、男女鞋客户业绩大幅下降,市场低迷、需求不 旺,导致国内聚氨酯合成革的市场需求增速未完全达到预期,从而较大程度影响了公司募投项目的产能发挥和效 益的实现。该风险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第十条“宏观经济风险”和第十一条“行业竞争 风险”进行了详细披露。 (2)政府调整规划及工业园前期审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均位于新建的安利工业园,因政 府调整金寨路老厂区区域规划导致公司老厂区搬迁、调整,以及项目前期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项 目多、程序长,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而募投项目的达成需要一定的过程。 (3)政府调整规划影响公司资源配置和效益实现。2011 年公司上市后,政府调整了老厂所在区域规划。之 前公司已在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新征土地建设新厂,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公司实施老厂搬迁改造,造成资源要素 不匹配,加上两厂管理,导致成本费用增加,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产能发挥及效益实现造成不利影响。该风险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第十四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张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和第十八条“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进行了详细披露。 虽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审批时间、政府区域规划调整等公司无法控制因素,影 响了募投和超募项目建设进度及效益发挥,但公司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超募项目即 将建成,且进展顺利。其中,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及年产3 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已于建设过程 中产生较好效益。 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015年发布的《中国轻工业行业十强企业评价结果公告》(2015[1]号)中,安利股份凭 借良好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能力等方面的优异表现,连续第2年跻身“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 (人造革合成革)十强企业”,综合评价总排名继续位列第一。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用全部超募资金109,863,640.00元投资“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 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11,239.58万元。目前,超募项目即将建成, 且进展顺利。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1年5月1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6,688,074.60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688,074.60元,该事项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 (2011)专字第100055号《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1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先期投入已经置换 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已达产且已实现较好效益,项目购建款项均已 付清;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支出,孽生的利息亦基本支付完毕,结余利息1202.96元已转入公司其他银 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五、平安证券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安利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安利股份董事会披露的2015 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圣能 魏 凯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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