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利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1:08:34 中财网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 00174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 001747号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利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安利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利股份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安利股份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安利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安利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安利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安利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素莹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6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股票2,64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元。截至2011年5月18日止,公
司共募集资金475,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612,3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
440,587,640.00元。


截止2011年5月1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52,331,254.10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6,688,074.60元;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2,701,877.9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9,629,376.15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8,977,700.92元
(其中:因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项目已建成,该募集资金专户零星结余利息1,202.96元
已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232,883.8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
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1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
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
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募
集资金专户,账号184211279262,用于“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招商银行合
肥经开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51900011710902,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账号
551900011610112,用于“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341301000018170183417,用于超募项目“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
成革建设项目”。该四项账户仅限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平安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
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新材料”)进行增资,其后由子公司落实具体使用,故2011
年3季度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原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551900011710902”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专项用于“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的
5,100万元募集资金,转存于安利新材料在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55190001161011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平安证券和安
利新材料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至此,账号为“55190001171090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份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
定期存单方式存放,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已全部到期转入募集资金
存放专户活期存款中。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

184211279262

239,404,000.00

-

-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341301000018170183417

109,863,640.00

5,489,752.62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

551900011710902

40,320,000.00

1,743,131.24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

551900011610112

51,000,000.00

-

-

合 计



440,587,640.00

7,232,883.86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0,587,64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629,376.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2,331,254.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态功能性聚氨酯
合成革扩产项目



239,404,000.00

239,404,000.00

0.00

245,593,648.64

102.59

*

30,855,913.72





2、年产3万吨聚氨酯
树脂建设项目



51,000,000.00

51,000,000.00

3,551,149.20

53,200,297.13

104.31

*

12,283,109.04





3、企业技术中心创新
能力建设项目



40,320,000.00

40,320,000.00

6,571,173.12

41,141,494.31

102.04

*

-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0,724,000.00

330,724,000.00

10,122,322.32

339,935,440.08

102.79

-

43,139,022.76





超募资金投向



1、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
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



109,863,640.00

109,863,640.00

19,507,053.83

112,395,814.02

102.30

*

-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9,863,640.00

109,863,640.00

19,507,053.83

112,395,814.02

102.30

-







合计

-

440,587,640.00

440,587,640.00

29,629,376.15

452,331,254.10

102.67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一、关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

根据规划,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均位于繁华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的新建的安利工业园。因政府调整金寨路老厂区区域规划,导致公司老厂区搬迁、调整,以及项目
前期规划、基建、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项目多、程序长,影响了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超募项目即将建成,且进展顺利。


本对照表投资进度为项目付款进度,建设进度情况具体如下:

(1)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已达产且已实现较好效益。


(2)年产3 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已达产且已实现较好效益。


(3)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用。


(4)超募年产2200 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计划18 个月建成、于2013 年完成验收并投产。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厂房、仓库、锅炉房等设
施建设,2条湿法2 条干法生产线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试生产,其他2 条湿法2条干法生产线计划2016年上半年完成安装,并陆续调试投产。


二、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1)宏观经济变化影响项目产能发挥。公司于2011 年5 月18 日在深交所公开上市,当时中国GDP 增速保持在9%以上,正是下游运动鞋服、男女鞋市场高速
发展时期。但自2012 年开始,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对聚氨酯合成革下游市场造成较大影响,下游市场运动鞋服、男女鞋客户业绩大幅下降,市场低迷、
需求不旺,导致国内聚氨酯合成革的市场需求增速未完全达到预期,从而较大程度影响了公司募投项目的产能发挥和效益的实现。该风险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
四节“风险因素”第十条“宏观经济风险”和第十一条“行业竞争风险”进行了详细披露。


(2)政府调整规划及工业园前期审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均位于新建的安利工业园,因政府调整金寨路老厂区区域规划导致公司老厂区搬迁、
调整,以及项目前期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项目多、程序长,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而募投项目的达成需要一定的过程。


(3)政府调整规划影响公司资源配置和效益实现。2011 年公司上市后,政府调整了老厂所在区域规划。之前公司已在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新征土地建设新厂,为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公司实施老厂搬迁改造,造成资源要素不匹配,加上两厂管理,导致成本费用增加,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产能发挥及效益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该风险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第十四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张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和第十八条“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进行了详细披露。


虽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审批时间、政府区域规划调整等公司无法控制因素,影响了募投和超募项目建设进度及效益发挥,但公司募
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超募项目即将建成,且进展顺利。其中,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及年产3 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已于建
设过程中产生较好效益。


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015年发布的《中国轻工业行业十强企业评价结果公告》(2015[1]号)中,安利股份凭借良好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能力
等方面的优异表现,连续第2年跻身“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人造革合成革)十强企业”,综合评价总排名继续位列第一。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用全部超募资金109,863,640.00元投资“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截止2015年12
月31日,已累计投入112,395,814.02元。目前,超募项目即将建成,且进展顺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1年5月1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6,688,074.6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688,074.60元,该事项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100055号《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1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先期投入已经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已达产且已实现较好效益,项目购建款项均已付清;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支出,孽生的利
息亦基本支付完毕,结余利息1,202.96元已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姚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薇薇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