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蓝色光标: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1:25:14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6-043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
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赵文权先生主持,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
息。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
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债转股方式增资取得乐约信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6.25%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公司参股子公
司乐约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通过委
托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向公司参股子公司乐约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乐约科技”)提供1000万元的两年期委托贷款。贷款时双方约定公司有
权在乐约科技下一轮融资时转股。


现乐约科技即将引入新一轮投资人,本轮投前投资估值为1.5亿人民币。因
此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提供给乐约科技的1000万元委托贷款以投前1.5亿元


的转股前估值,进行债转股,取得6.25%的乐约科技股份。本次债转股后,公司
持有乐约科技股权21.25%,乐约科技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
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蓝
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


为调整该激励计划中的严苛条款,继续发挥该计划在2016年度的激励作用,
现对该激励计划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删除第三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第五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劫夺
条件、解锁安排”中第“(二)”条“解锁条件”最后一段中“未满足上述解锁条
件第(3)条A规定的,本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修改前后内容对照:

修改前:“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解锁条件第(4)条,该激励对象当期可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解锁条
件第(2)条规定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
注销;未满足上述解锁条件第(1)条规定的,本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
持有的全部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未满足上述解锁条件第(3)
条A规定的,本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
由公司回购注销;未满足上述解锁条件第(3)条B规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修改后:“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解锁条件第(4)条,该激励对象当期可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解锁条


件第(2)条规定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
注销;未满足上述解锁条件第(1)条规定的,本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
持有的全部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未满足上述解锁条件第(3)
B条规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
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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