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仁智油服: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鉴证报告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6)第2724号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油服”)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的《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仁智油服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凭证、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仁智油服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仁智油服201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梁 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文爱凤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 至201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6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5 元,募集资金总额429,1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10,130.00元,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539,87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 035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本年度使用金额以及报告期末余额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8,665,735.43 135,731,571.1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73,399.73 2,303,628.1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95,500.00 7,236,685.87 减:补充流动资金 79,043,635.16 50,452,761.07 减:超募资金还短期借款 1,680,016.9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78,665,735.4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了《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11月28日本公司和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 《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 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 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支付;超过董事长授权 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根据《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 额的5%的,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补充流动资金后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 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553.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64.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225.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119.1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553.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4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是 10,353.82 13,960.10 13,960.10 100.00% 2012年12月 475.13 否 否 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是 4,300.00 576.73 576.7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是 4,921.93 1,419.82 39.55 1,419.82 100.00% 2015年3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575.75 15,956.65 39.55 15,956.65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否 - 5,300.00 5,3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否 - 5,178.24 5,178.2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119.10 7,225.38 12,119.1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2,597.34 7,225.38 22,597.34 100.00% 合计 19,575.75 38,553.99 7,264.93 38,553.99 100.00%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1、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1)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该项目报告期只投资了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购置土地,该项目于2013 年 8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和2014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了该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本着统一规划、降本增效的 原则,原定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与拟变更建设地点后的省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在一起。由于省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建设 地点未变更,公司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与多级政府及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并通过综合的评估土地可取得性、交通便利性、与公司业务可联 系性、能源供应、环保要求等内容,公司寻得一块价格更优惠、离西南业务区域更便捷的化工工业园区土地。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决定变更 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由于土地因素,前次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无法确定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此次确 定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并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定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15年6月 30日。 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钻井液材 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项目原计划产品的使用需求减少、 目前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基本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及原预计将影响生产经营的不稳定因素暂时消除,公司从节约成本、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几方面综合考虑,决定拟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初衷主要是为解决公司钻井 液技术服务和油田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所需的核心技术产品的自产供应问题。目前公司现有生产基地所能生产的产品数量已达到28种,其中属 于核心产品的有12种,在原生产规模上增加了一定品种和数量,能满足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和油田环保技术服务两项公司主营的核心业务需 要。由此可见,该项目终止后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实施的目的;同时,终止该项目,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节约公司运营成本, 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该项目于2013年 8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和2014年4月 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了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建设用 地性质原为科研用地,因当地政府土地规划的改变,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变更为综合用地,使得土地价格大幅上涨,造成本项目的成本大幅 上升。公司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原计划重新寻找一块价格、交通等方面更适合本项目实施的地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寻找到适合的土地, 经公司与当地政府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同意公司按工业用地性质进行该项目的建设,在此期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施进度延 缓,此次确定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并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定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变更为2015 年6月30日。 自该项目正式启动以来,公司成立了项目工作组,全面开展各项工作,进行了项目设计、寻找土地、环境评价、购买设备等各项工作, 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研发工作以“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战略方式,公司自主研发主 要以应用性研究为主;2014年下半年,国际原油价格出现了大幅度下降,并且预计将持续在较低的价位运行,油田行业的投资规模出现了较 大幅度缩减,公司主营业务工作量减少。据此,公司组织专门评估小组,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进行了评估,确定该项目已能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已达到该项目原预计可使用状态。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 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省级企业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3,839.6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未达到预计效益的情况和原因: (1)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本年度投产后,由于业主方投资规模发生变化,使得公司业务工作量下降;同时西南市场钻井液技术服务业主方实施节能减排措施,优 化工程设计,重复使用钻井液和压裂废液导致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业务盈利能力下降,未能达到原预计效益。 (2)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项目于2013年 8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和2014年4月2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了该项目实施进度。 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钻井液材 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项目原计划产品的使用需求减少、 目前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基本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及原预计将影响生产经营的不稳定因素暂时消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建设。 该项目已终止,未能实现盈利。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该项目建设以实现研发中心软硬件条件升级,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为目标,项目本身不直接对外实现盈利。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钻井液材 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项目原计划产品的使用需求减少、 目前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基本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及原预计将影响生产经营的不稳定因素暂时消除,公司从节约成本、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几方面综合考虑,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初衷主要是为解决公司钻井液 技术服务和油田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所需的核心技术产品的自产供应问题。目前公司现有生产基地所能生产的产品数量已达到28种,其中属于 核心产品的有12种,在原生产规模上增加了一定品种和数量,能满足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和油田环保技术服务两项公司主营的核心业务需要。 所以该项目终止后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实施的目的;同时,终止该项目,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节约公司运营成本,实现公司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 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金额为189,782,370.00元。经公司2011年 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 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1,782,37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3,000,000.00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经公司201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该审议事项已经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报告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的超募资金利息1,680,016.94元归还银行贷款。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201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由于该项目建设用 地性质原为科研用地,因当地政府土地规划的改变,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变更为综合用地,使得土地价格大幅上涨,造成本项目的成本大幅 地点变更情 况 上升。公司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原计划重新寻找一块价格、交通等方面更适合本项目实施的地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寻找到适合的土地, 经公司与当地政府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同意公司按工业用地性质进行该项目的建设,在此期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施进度延 缓,此次确定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并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定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变更为2015 年6月30日。 自该项目正式启动以来,公司成立了项目工作组,全面开展各项工作,进行了项目设计、寻找土地、环境评价、购买设备等各项工作, 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研发工作以“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战略方式,公司自主研发主 要以应用性研究为主;2014年下半年,国际原油价格出现了大幅度下降,并且预计将持续在较低的价位运行,油田行业的投资规模出现了较 大幅度缩减,公司主营业务工作量减少。据此,公司组织专门评估小组,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进行了评估,确定该项目已能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已达到该项目原预计可使用状态。 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剩余募集资金已经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3日 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全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201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本着统一规划、 降本增效的原则,原定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与拟变更建设地点后的省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在一起。由于省级技术中心升 级项目建设地点未变更,公司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与多级政府及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并通过综合的评估土地可取得性、交通便利性、与公 司业务可联系性、能源供应、环保要求等内容,公司寻得一块价格更优惠、离西南业务区域更便捷的化工工业园区土地。鉴于以上原因,公 司决定变更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由于土地因素,前次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无法确定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此次确定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并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定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调整后的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为:绵阳市安县迎新乡月峰村5组,公司已通过政府拍卖程序合法取得此宗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总面积为66,666.7平方米,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000,006元,公司将用该宗部分土地建设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钻井 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15年6月30日。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经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经公司2012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22,302,094.59 元, 其中:用于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21,928,584.33元,用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373,510.26元。公司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22,302,094.59 元已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1、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已按照原预计进度建设完成。该项目原预计投资总额18,853.82万元,其中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10,353.82万元,项目资金缺口8,5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经公司2012 年 11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人民币8,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补充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缺口;该项目预计总投资 18,853.82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0,143,248.79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扣 除尚未支付的设备采购尾款113,703.00元后实际节余50,029,545.79元。2014年5月20日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将 该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出现结余的原因:一是在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的原则,压 缩了部分设备采购,节余了600余万元设备购置款;二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原计划队伍服务项目未达到预计目标,项目流动资金出现节余。 2、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2014年下半年至今,受各方面环境影响,该募投项目实施条件发生了一些变化,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已于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并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该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064.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该项目于2015年3月31日达到可用状态,截至5月22日支付该项目款项1.84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应付未付设备采购尾 款35.90万元后的金额为3,803.74万元。节余的主要原因是: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地减少了项目开支。 2)在项目的设备购置方面,随着国内设备生产商在技术、工艺方面的不断突破与提升,公司选择购买了更具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部分 进口设备;同时公司通过利用部分闲置设备,节约了原计划的部分通用设备购置费用,使得该项目的实际设备采购成本低于原预计采购成本, 减少了项目投入。 3)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规划布局,最大限度地合理使用好现有的仁智科技产业园及川大科技园内的科研实验基地;同时公司将原闲 置的野营房,通过改造和升级,用于安装实验仪器等设备,并新购置了一批设施先进的野营房,替代原计划的实验大楼的修建,减少了该项 目原计划的建筑工程费用以及配套设施投入,节约了项目资金。 4)公司自项目实施起,对募集资金采取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钻井液技术服务能 力建设项目 钻井液技术服务 能力建设项目 13,960.10 13,960.10 100.00% 2012年12月 475.13 否 否 钻井液材料生产改 扩建项目 钻井液材料生产 改扩建项目 576.73 576.7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升级项目 省级企业技术中 心升级项目 1,419.82 39.55 1,419.82 100.00% 2015年3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5,956.65 39.55 15,956.65 100.00% - - - 变更原因、决策 程序及信息披露 情况说明(分具 体项目) 1、 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8,500万元的超募 资金补充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缺口,加速募投项目建设,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 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201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也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具体变更情况详见 本表。相关公告已于2012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公司于2013年 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和2014年4 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影响, 公司决定对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该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该项目报告期只投资了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公司本着统一规划、 降本增效的原则,原定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与拟变更建设地点后的省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在一起。由于省级技术 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地点未变更,公司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与多级政府及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并通过综合的评估土地可取得性、交通 便利性、与公司业务可联系性、能源供应、环保要求等内容,公司寻得一块价格更优惠、离西南业务区域更便捷的化工工业园区土地。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决定变更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由于土地因素,前次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无法确定本 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确定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并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定项目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 调整后的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为:绵阳市安县迎新乡月峰村5组,公司已通过政府拍卖程序合法取得此宗土地的 使用权,土地总面积为66,666.7平方米,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000,006元,公司将用该宗部分土地建设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 建项目。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15年6月30日。 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钻 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项目原计划产品的使 用需求减少、目前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基本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及原预计将影响生产经营的不稳定因素暂时消除,公司从节约成本、最 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几方面综合考虑,决定拟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该募投项目建设的 初衷主要是为解决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和油田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所需的核心技术产品的自产供应问题。目前公司现有生产基地所能生 产的产品数量已达到28种,其中属于核心产品的有12种,在原生产规模上增加了一定品种和数量,能满足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和油 田环保技术服务两项公司主营的核心业务需要。由此可见,该项目终止后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实施的目的;同时,终止该项目,有利 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节约公司运营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064.72万元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公司于2013年 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和2014年4 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影响, 公司决定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原为科研用地,现因当地政府土地规划的改变,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变更为综合用地,使得土地价格大幅上 涨,造成本项目的成本大幅上升。201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进度的议案》,由于该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原为科研用地,因当地政府土地规划的改变,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变更为综合用地,使得 土地价格大幅上涨,造成本项目的成本大幅上升。公司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原计划重新寻找一块价格、交通等方面更适合本项目实 施的地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寻找到适合的土地,经公司与当地政府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同意公司按工业用地性质进行该项 目的建设,在此期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施进度延缓,此次确定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并调 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定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变更为2015年6月30日。 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省 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该项目正式启动以来,公司成立了项目工作组,全面 开展各项工作,进行了项目设计、寻找土地、环境评价、购买设备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内,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提出了研发工作以“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战略方式,公司自主研发主要以应用性研究为主;同时,报告期下半年, 国际原油价格出现了大幅度下降,并且预计将持续在较低的价位运行,油田行业的投资规模出现了较大幅度缩减,公司主营业务工作 量减少。据此,公司组织专门评估小组,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进行了评估,确定该项目目前已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 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已达到该项目原预计可使用状态。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 截至报告期末,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3,839.64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详见附表1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附表1中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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