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特电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1351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6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 001351号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 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特电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特电机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江特电 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特电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江特电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江特电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江特电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6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日通过向5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97,276,26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28 元。截止 2014年7月3日,江特电机募集资金999,999,993.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5,847,276.26 元,募集资金净额974,152,717.66元。 截止2014年7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249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03,591,367.40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4,098,346.36元、以前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4,984,049.77元(不含预先投入置换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4,508,971.2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0.00元。截止2015年 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561,350.26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7,657,964.64元,与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0,561,350.26元差异金额为17,096,614.38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支付手续费18,579.26元;(2)账户利息收入3,863,001.37;(3)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3,351,878.37元;(4)少归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13.90 元;(5)公司在以募集资金置换以应收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款时,多转出100,000.00元至 自有资金账户。 (二)2015年度向丁阿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14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通过李威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25,831,94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01 元。截止2015年10 月19日,江特电机募集资金155,249,995.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735,732.11元,募 集资金净额139,514,263.35元。 截止2015年10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1022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募集 资金需要用于支付购买资产对价,未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39,514,263.35元全部用于支付 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江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公司2015年7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 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08200829000102790)存入募集 资金565,692,717.66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为7281110182600175431)存入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两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银锂)和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 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宜春银锂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9604010018010038707)存入募集资金203,460,000.00元、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91905253110101)存入 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两专户仅用于宜春银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处理10万吨锂 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公司或宜春银锂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浙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 支出清单。公司授权浙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 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施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本公司 工商银行宜春 东风支行 1508200829000102790 568,539,993.92 32,168.70 活期 小计 568,539,993.92 32,168.70 中信银行南昌 分行 7281110182600175431 100,000,000.00 911,617.45 活期 8115701033500023820 19,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小计 100,000,000.00 19,911,617.45 宜春银锂 交通银行宜春 分行 369604010018010038707 203,460,000.00 652,039.56 活期 369604010608500000613 2,001,711.66 7天通知存款 小计 203,460,000.00 2,653,751.22 招商银行南昌 高新支行 791905253110101 105,000,000.00 60,427.27 活期 79190525318000389 10,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79190525318000361 1,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79190525318000313 2,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79190525318000327 2,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小计 105,000,000.00 15,060,427.27 合 计 976,999,993.92 37,657,964.64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847,276.26元。 (二)2015年度向丁阿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公司向李威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525万元, 其中13,425万元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21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共计10,575万元由江特公司自筹资金补 足。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支付本次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139,514,263.35元,全部用于支付购 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415.2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50.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359.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采选120万吨锂瓷 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否 49,563.65 49,563.65 1,483.36 6,418.87 12.95 2017年6月 - 不适 用 否 2、年处理10万吨锂云 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 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否 30,846.00 30,846.00 6,967.53 16,934.64 54.90 2016年12 月 - 不适 用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19,590.35 17,005.62 17,005.62 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0,000.00 97,415.27 8,450.89 40,359.13 41.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募投项目) 1.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是办理采矿权证流程较长、矿山征 山征地耗时较长,本年度上半年雨水较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2.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 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产业制造技术处于不断优化过程中,公司出 于增强企业竞争力等因素的考虑,采取了分期建设的策略导致项目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7 月16 日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74,098,346.36元,截至2014年7月3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4,098,346.36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第004334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1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74,098,346.36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议案,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6月9日公司累计使用3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5日公司已分别归还40,000,000.00元、260,000,000.00 元(合计3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2015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批准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5.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 5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7,657,964.64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其中1,656,252.98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 剩余资金36,001,711.66元以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定期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二)2015年度向丁阿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951.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51.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51.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支付收购米格电机现 金对价 否 13,425.00 13,951.43 13,951.43 13,951.4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425.00 13,951.43 13,951.43 13,951.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本次 发行费用低于原计划需支付资金,节余资金5,264,263.35元全部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江西特种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3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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