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双象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唐炳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茜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孙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环保政策变动带来的经营成本上升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5、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可能产 生不利影响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应对策略”。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8,806,000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3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4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3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 指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控股股东、双象集团 指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 指 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苏州华申 指 苏州华申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PVC人造革 指 聚氯乙烯人造革 PU合成革 指 聚氨酯合成革 超纤 指 超细纤维超真皮革 PMMA 指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双象股份 股票代码 00239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双象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WUXI DOUBLE ELEPHANT MICRO FIBRE MATERI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DOUBLE ELEPHAN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唐炳泉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4145 办公地址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4145 公司网址 http://www.sxcxgf.com 电子信箱 sx@sxcxgf.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铭 金梅 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188号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188号 电话 0510-88993888-8701 0510-88993888-8702 传真 0510-88997333 0510-88997333 电子信箱 sx@sxcxgf.com sx@sxcxgf.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74393889-2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2012年起,公司主营业务增加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的制造、加工和 销售,由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实施。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耀辉、刘庆国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年 2014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年 营业收入(元) 990,486,797.50 803,273,144.22 23.31% 549,150,51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23,153,455.29 7,977,466.22 190.24% 18,831,661.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9,932,930.13 6,701,548.93 197.44% 17,167,78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171,375,438.35 -54,324,876.02 415.46% 26,481,002.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95 0.0446 190.36% 0.1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95 0.0446 190.36% 0.10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0% 1.01% 1.89% 2.38%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年末 总资产(元) 1,168,527,561.79 1,143,510,374.93 2.19% 1,116,388,21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805,205,851.36 790,992,696.07 1.80% 791,955,529.85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75,337,918.15 290,374,393.49 247,160,706.85 277,613,779.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991.68 6,128,479.39 10,208,142.40 6,686,84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49,152.02 5,759,960.53 9,928,093.65 4,694,027.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03,671.26 58,251,311.60 9,241,950.92 80,878,504.5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金额 2014年金额 2013年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03,036.54 1,588,988.76 1,674,825.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93,717.38 -84,674.30 282,672.9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5,942.01 226,397.17 293,624.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286.75 2,000.00 合计 3,220,525.16 1,275,917.29 1,663,873.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人造革合成革、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的制造和销售,其中聚甲基丙烯酸甲 酯树脂(PMMA)由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生产。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 公司是一家同时拥有超细纤维超真皮革、PU合成革、PVC人造革生产能力的企业,可以为客户提供一 站式服务。其中超细纤维超真皮革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生产的超细纤维超真皮革、PU合成革、PVC人造革用于汽车内饰、家具、箱包、球类、鞋材、鞋 里、手套、运动器材、服装和腰带等各个领域。 2、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业务 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生产的光学级PMMA主要用于替代进口广泛应用于LCD/LED液晶显示器导光板、 LED照明器材、汽车灯和仪表盘、光学纤维、光学透镜、太阳能光伏电池、CD、VCD、光盘生产用高纯 度光盘级PMMA、建材以及军工、医疗等领域。 苏州双象光学级PMMA项目在2015年中实现正常投产生产,产能开始释放。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具有业内领先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是行业内唯一承担并完成“国家863计划项目”—— 超细纤维超真皮革关键技术研究的企业,并先后承担了国家优秀火炬计划项目以及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等多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近二十项核心发明专利 技术和数十项非专利技术,2015年中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6项,申请发明专利8项;并承担、参与了24项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是国内少数几家获得“中国生态合成革”和“中国生态超细纤维 合成革”标志认证的企业,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授予“中国超细纤维合成革创新研发基地”称号。 2、产品优势 公司具有完善的产品链,是一家同时具备超细纤维超真皮革、PU合成革和PVC人造革生产能力的企业, 产品覆盖了鞋革、家具革、箱包革、球革、装饰革、运动器材革、服装革、腰带革和汽车内饰革等领域, 不同型号、规格和品种多达上千种。公司的产品链与下游厂商多种类、多层次的产品结构和生产配料特点 相吻合,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供应服务,降低其采购的成本。 3、质量优势 公司建立了健全而稳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完整的产品试验、检验、测试设施,先后通过了ISO9001: 2008、ISO/TS16949:200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CQC产品认证。 为稳定公司在创新开发条件下的产品品质,不断增强和提升公司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公司坚持贯彻 “不断以最优良最完美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于市场”的质量方针,以精细化管理、精品生产为手段,实现产 品质量市场免检为目标,已基本形成在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装备水平、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测试手段、清 洁生产等方面的行业突出优势。公司的技术开发能力和质量稳定性得到市场和客户的广泛认同。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战胜了严峻市场形势带来的 困难和挑战,实现了企业经济总量和效益的稳步增长。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971,676,345.05 791,816,079.15 22.71% 主营业务成本 864,289,133.43 733,814,443.65 17.78% 销售费用 15,329,724.31 10,987,092.62 39.52% 管理费用 58,421,277.37 46,052,182.29 26.86% 财务费用 -3,044,123.56 434,337.06 -800.87% 研发费用 32,794,030.48 17,274,857.96 89.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375,438.35 -54,324,876.02 415.46% (1)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22.71%,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销售增长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增长39.52%,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销售增长,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下降800.87%,主要是汇率上涨而增加的汇兑收益所致。 (4)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89.84%,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415.46%,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销售增长、现金回款 增加;母公司调整了销售政策,销售现金回款增加,以及材料采购支付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发 挥董事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16,852.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实现营业总收入 99,048.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5.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90.24%;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为4.503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295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990,486,797.50 100% 803,273,144.22 100% 23.31% 分行业 人造革合成革行业 568,010,925.57 57.35% 579,242,094.57 72.11% -1.94% PMMA行业 422,475,871.93 42.65% 224,031,049.65 27.89% 88.58% 分产品 PVC 81,675,467.81 8.25% 86,439,619.74 10.76% -2.51% PU 128,376,298.28 12.96% 158,265,538.14 19.70% -6.74% 超纤 353,384,273.71 35.68% 327,802,271.63 40.81% -5.13% PMMA 408,240,305.25 41.22% 219,308,649.64 27.30% 13.91% 其他 18,810,452.45 1.90% 11,457,065.07 1.43% 0.47% 分地区 出口销售 81,770,235.59 8.26% 77,184,976.68 9.61% 5.94% 华北地区 16,409,580.19 1.66% 17,723,160.74 2.21% -7.41% 华东地区 673,528,859.71 68.00% 508,698,368.97 63.33% 32.40% 华中地区 21,638,680.40 2.18% 28,651,637.43 3.57% -24.48% 华南地区 181,240,206.63 18.30% 149,700,304.87 18.64% 21.07% 东北地区 9,489,336.09 0.96% 6,026,839.05 0.75% 57.45% 西北地区 1,403,384.62 0.14% 866,693.16 0.11% 61.92% 西南地区 5,006,514.27 0.51% 14,421,163.32 1.80% -65.28%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人造革合成革行 业 568,010,925.57 503,327,246.89 11.39% -1.94% -2.75% 0.74% PMMA行业 422,475,871.93 376,054,020.98 10.99% 88.58% 67.11% 11.43% 分产品 PU 128,376,298.28 113,250,514.50 11.78% -18.89% -18.95% 0.07% 超纤 353,384,273.71 304,298,123.92 13.89% 7.80% 9.34% -1.21% PMMA 408,240,305.25 360,998,040.39 11.57% 86.15% 63.93% 11.99% 分地区 华东地区 673,528,859.71 593,339,839.81 11.91% 32.40% 25.54% 4.81% 华南地区 181,240,206.63 162,762,747.81 10.20% 21.07% 18.94% 1.6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PVC 销售量 元 85,742,454.62 95,568,668.51 -10.28% 生产量 元 76,791,171.05 85,963,409.13 -10.67% 库存量 元 24,962,169.43 33,913,453.00 -26.39% PU 销售量 元 113,250,514.5 139,728,049.44 -18.95% 生产量 元 103,129,006.46 142,898,432.93 -27.83% 库存量 元 28,032,717.78 38,154,225.82 -26.53% 超纤 销售量 元 304,298,123.92 278,302,899.99 9.34% 生产量 元 305,356,647.23 297,756,444.71 2.55% 库存量 元 96,042,910.57 94,984,387.26 1.11% PMMA 销售量 元 360,998,040.39 220,214,825.71 63.93% 生产量 元 295,728,087.36 239,038,299.83 23.72% 库存量 元 14,115,585.47 79,385,538.50 -82.2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度,PMMA产品销售量比上年度增长63.93%,主要原因是PMMA项目报告期正式投产,产能释放,销售增长所 致。 2015年度,PMMA产品库存量比上年度下降82.22%,主要原因是2015年PMMA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库存产品实现销售 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人造革合成革 503,327,246.89 57.24% 517,580,662.68 69.70% -12.46% PMMA 376,054,020.98 42.76% 225,030,354.45 30.30% 12.46%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PVC 材料费 68,158,393.87 79.49% 76,875,960.68 80.44% -0.95% PVC 工资 3,563,721.42 4.16% 3,699,152.26 3.87% 0.29% PVC 制造费用 14,020,339.33 16.35% 14,993,555.57 15.69% 0.66% PU 材料费 97,316,589.16 85.93% 121,952,505.87 87.28% -1.35% PU 工资 2,286,621.77 2.02% 2,475,776.07 1.77% 0.25% PU 制造费用 13,647,303.57 12.05% 15,299,767.50 10.95% 1.10% 超纤 材料费 275,478,295.51 90.53% 254,659,043.47 91.50% -0.97% 超纤 工资 3,387,955.28 1.11% 3,768,417.69 1.35% -0.24% 超纤 制造费用 25,431,873.13 8.36% 19,875,438.83 7.14% 1.22% PMMA 材料费 335,142,767.85 92.84% 206,203,143.20 93.64% -0.80% PMMA 工资 2,698,150.01 0.75% 2,567,891.85 1.17% -0.42% PMMA 制造费用 23,157,122.53 6.41% 11,443,790.66 5.20% 1.21%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89,495,304.5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9.05%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30,676,085.47 3.10% 2 第二名 16,602,508.19 1.68% 3 第三名 14,519,658.12 1.47% 4 第四名 13,950,436.11 1.41% 5 第五名 13,746,616.67 1.39% 合计 -- 89,495,304.56 9.05%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278,557,000.6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1.46%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131,305,215.08 19.54% 2 第二名 64,389,056.07 9.58% 3 第三名 38,957,811.83 5.80% 4 第四名 22,118,121.86 3.29% 5 第五名 21,786,795.80 3.24% 合计 -- 278,557,000.64 41.4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5,329,724.31 10,987,092.62 39.52%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销售增 长,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58,421,277.37 46,052,182.29 26.86% 财务费用 -3,044,123.56 434,337.06 -800.87% 主要是汇率上涨而增加的汇兑收益 所致。 费用合计 70,706,878.12 57,473,611.97 23.02% 所得税 3,240,878.34 2,965,157.50 9.30%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对产品的研发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升,2015年公司研发支出32,794,030.48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1%。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5年 2014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131 112 16.9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6.84% 14.55% 2.29% 研发投入金额(元) 32,794,030.48 17,274,857.96 89.8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31% 2.15% 1.1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研发投入较2014年增长89.84%,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9,897,437.51 666,971,156.72 16.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8,521,999.16 721,296,032.74 -15.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71,375,438.35 -54,324,876.02 415.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5,000.00 -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32,137.66 40,669,002.36 -49.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0,632,137.66 -39,574,002.36 47.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367,687.75 297,901,372.48 -65.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9,689,440.21 238,728,335.58 -33.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7,321,752.46 59,173,036.90 -196.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473,922.35 -34,967,472.22 375.9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度增长415.46%,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销售 增长、现金回款增加;母公司调整了销售政策,销售现金回款增加,以及材料采购支付增加银行承兑汇票 方式付款所致。 2、本年度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度增长47.86%,主要原因为:支付收购全资子公司苏州华申 的投资款以及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项目完工投产,工程设备采购付款减少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本期比上年度下降196.87%,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及受限的银 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年末 2014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295,961,058.09 25.33% 187,363,788.74 16.38% 8.95% 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苏州双 象销售增长,货款回笼较好所致。 应收账款 96,147,547.59 8.23% 103,169,152.14 9.02% -0.79% 存货 258,032,997.20 22.08% 356,416,182.09 31.17% -9.09% 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苏州双 象销售增长,以及PMMA产品市场 需求旺盛,库存产品实现销售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307,893,840.24 26.35% 341,730,690.08 29.88% -3.53% 在建工程 3,816,248.90 0.33% 1,742,658.11 0.15% 0.18% 主要是报告期新增投入PMMA试验 生产线154万元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3.42% 71,513,937.61 6.25% -2.83% 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苏州双 象资金回笼情况良好,偿还了部分银 行借款 长期借款 应收票据 92,375,123.04 7.91% 24,999,333.35 2.19% 5.72% 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销售增 长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12,570,252.80 1.08% 8,848,787.12 0.77% 0.31% 主要是报告期内随着销售规模的增 长,增加了采购支出 其他流动资产 10,873,996.50 0.93% 32,310,498.32 2.83% -1.90% 主要是报告期销售额大幅增长,同时 本期采购支出有所减少,使得增值税 留抵税额降低 应付票据 57,000,000.00 4.88% 32,500,000.00 2.84% 2.04% 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苏州双 象票据结算业务增加 预收款项 33,654,999.60 2.88% 20,942,474.57 1.83% 1.05%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增加使得 预收款项增加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苏州双象光 学材料有限 公司 子公司 聚甲基丙烯 酸甲酯树脂 (PMMA) 的制造、加 210,000,000 326,740,188.46 211,877,401.27 422,475,871.93 19,564,454.51 18,841,267.68 工、销售, 化工原料及 产品(危险 化学品除 外)的销售。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实现营业收入422,475,871.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8.58%;实现净利润18,841,267.68 元,扭亏为盈。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苏州双象PMMA项目实现正常生产,销售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增加。 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苏州双象PMMA项目本期实现正常生产,销售收入大幅增长,而上期处于试生产期,产能利用率 较低,且有一定损耗,固定成本分摊较高;同时本期主要原材料MMA和MA采购价格下降,且降幅高于产成品销售价格的 下降幅度,致使净利润大幅增长。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及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1)人造革合成革行业: A、超细纤维超真皮革是行业的发展方向。PVC人造革和PU合成革产品已处于供远大于求和充分竞争的 格局。超细纤维超真皮革是人造革合成革的第三代产品,主要用途是替代动物天然皮革。超细纤维超真皮 革弹性好、强度高、手感柔软、透气性好,与动物真皮相比其强度、耐曲折、耐候性、防霉防蛀性,还有 适合自动化生产等已优于真皮。动物真皮由于受资源有限、动物保护以及生产过程环境污染大等因素影响, 产能正在逐步受限。因此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减,超细纤维合成革将以其优 良的物理性能,突出的生态环保性能,相对较低的成本以及多样的功能性特点将成为人造革合成革的发展 趋势。 B、产品生态化。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发达国家相继提出了“绿色革命”的概念, 并且开始采取措施促进生态型产品和环保型生产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如欧盟、美国、日本对产品的安全、 卫生和对环境的影响要求越来越高,纷纷颁布法令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各类产品必须符合生态标 准才许可进入本国市场,生态产品已代表当今全球生产和消费的新潮流。未来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将加快开 发生产环保型原材料,推广清洁型生产技术,以促进行业向绿色方向发展。我国已开始大力推动生态革的 发展,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和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中国生态合成革” 和“中国生态超细纤维合成革”证明商标,并在行业中大力推广生态革生产标准,开展生态革认证,以促 进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积极健康发展。本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已获得生态革认证的企业,获准使用其 注册商标。 C、功能多样化。人造革合成革正面临功能多样化发展趋势。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材料的不断问 世,新技术和新生产工艺的不断应用,未来人造革合成革产品种类会更加丰富,性能更加突出,功能更加 多样化,将会突破天然皮革功能单一的局限,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其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将产业发展的重点放到超细纤维超真皮革及发展生态型、环保型、功能化产品 上。对PU合成革及PVC人造革将以保持稳定发展为主,以研发生产差别化、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为重点。 公司将加快超纤产品的快速增量,同时进一步开发丰富产品种类,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实现企业效益空间 的更大化。 (2)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行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PMMA高性能光学级液晶材料项目是公司的另一主要 发展重点。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是迄今为止合成透明材料中质地最优异的品种之一,具有良 好的透明性、化学稳定性、耐候性、耐药品性、易染色、易加工和外观优美等特性,是被誉为“塑料女王” 的高级材料。PMMA作为性能优异的透明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种灯具、照明器材、光学玻璃、各种仪器仪表 表盘、罩壳、刻度盘、光导纤维、商品广告橱窗、广告牌、飞机座舱玻璃、飞机和汽车的防弹玻璃、各种 用途(医用、军用、建筑用)玻璃等领域。其巨大的需求缺口需要通过进口国外高价产品来填补。PMMA的高 端产品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器导光板、防射线PMMA、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CD、VCD、光盘生 产用高纯度光盘级PMMA等,其市场增加更加迅速,特别是随着液晶显示器制造业的发展,带动导光板材 料的消费增长,光学级PMMA成为最具成长性的高分子材料。随着新的应用领域不断开发,PMMA材料发 展潜力巨大,应用前景广阔。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定位于研发生产经营高端的高性能光学级PMMA材料, 主要竞争对手是国外先进制造厂商,公司产品性价比优势相对突出,该产品将成为公司重要的业绩增长点。 2、公司的发展战略 A、公司将突出主业,以高档超细纤维超真皮革与功能化、生态型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作为未来发展的 重点;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以公司“中国超细纤维合成革创新研发基地”及公司“超细纤维新材料技术研 究院”为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公司超细纤维超真皮革产品技术的深度研究,进一 步巩固公司在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领先地位;通过加强功能化产品的开发和研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性 能和附加值,丰富产品种类,扩大生产规模,形成业内领先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积极开拓国内国外市场, 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致 力于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超细纤维超真皮革研发生产高水平企业。 B、加快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光学级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项目产能的释 放,为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不断吸纳、培养国内外各类专业人才,强化国内外技术 交流及产学研合作,加强项目高端产品技术的深入研发,进一步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把苏州双象光学材 料有限公司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化水平的业内著名领军型企业。 3、公司2016年经营计划和主要工作 2016年公司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立足做大做强市场,确保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主导产品超细纤维超真皮革总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PMMA项目快速释放产能; 二是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新产品市场增量,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高效低耗生产和节能降耗改造,大力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四是加强企业团队建设和培训,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人才,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五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扎实有效推动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和执行好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为 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和管理基础。 4、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所需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在银行的信贷信誉良好,能够及时得到银行的有力支持。公司可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自有 资金积累和资本市场再融资等不同渠道解决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5、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应对策略 (1)经营风险 公司的业务规模等正在迅速扩张,如果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高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风险,将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大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 管理人才等措施加强和提升企业管理,有效避免经营管理风险。 (2)市场风险 由于宏观市场经济形势变化将造成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将造成不利影响。公司 将加强产品的不断技术升级,积极开拓国内国际众多地区市场,利用不同品种产品、不同国家、地区的商 业周期性时间上的交替互补来抵消市场波动造成的影响。本公司借助强有力的研发实力,以市场为导向不 断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从降低成本和优化产品结构上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 能力。 (3)环保政策变动带来的经营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政府对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燃煤锅炉采用清洁能源改造工 程,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后,公司能源成本将大幅上升,从而影响经营业绩。针对该情况公司正在通过 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改进生产工艺、设备降耗改造等措施压降产品单位能耗,以应对环保 政策变化带来的生产成本增加的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年05月28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主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PMMA项目 的进展情况、控股股东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信息”中 的相关信息。 2015年09月11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主要了解体育产业基金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信息”中 的相关信息。 2015年09月19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主要了解体育产业基金情况、控股股东 资产情况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投资者关系信息”中的相关信息。 2015年10月29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主要了解母公司经营情况、PMMA项 目情况、体育产业基金团队情况等内 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投资者 关系信息”中的相关信息。 2015年11月04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主要了解超纤足球革情况、体育产业基 金情况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投资者关系信息”中的相关信息。 2015年11月17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主要了解公司基本情况、PMMA项目 情况、体育产业基金情况等内容。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信 息”中的相关信息。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经2015 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以公司总股本 178,8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40,300元,其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年度;2、2014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30日。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较好的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80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40,3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2)2013年度不向股东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80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40,3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2)2014年度不向股东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征求 投资者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 配的意见和诉求。在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 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1)拟以公司总股本178,8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5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40,300元;(2)2015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 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5年 8,940,300.00 23,153,455.29 38.61% 0.00 0.00% 2014年 8,940,300.00 7,977,466.22 112.07% 0.00 0.00% 2013年 8,940,300.00 18,831,661.88 47.47%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5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78,806,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8,940,300.00 可分配利润(元) 174,708,920.00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2,225,392.49元,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22,539.25元后,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02,853.24元;加上期 初未分配利润172,646,366.76元,扣除本年已分配利润8,940,300.00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4,708,920.00元。根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1)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80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8,940,3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2015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 唐炳泉,间接 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高 管人员王春 龙、田为坤 关于股份限 售承诺 实际控制人 唐炳泉、间接 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高 管人员王春 龙、田为坤承 诺:自股票上 市之日起一 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股份; 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过其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 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008年12月 01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严 格履行上述 承诺。 本公司控股 股东江苏双 象集团有限 公司、实际控 制人唐炳泉 关于同业竞 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本公司控 股股东江苏 双象集团有 限公司已出 具《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承 诺"本公司所 2008年06月 15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严 格履行上述 承诺。 控制的除发 行人外的企 业及其控制 的子公司、分 公司目前未 从事任何与 发行人或其 所控制的子 公司、分公司 相同或近似 业务,未发生 构成或可能 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 情形。本公司 保证将来亦 不从事并不 促使本公司 所控制的除 发行人外的 企业及其所 控制的子公 司、分公司从 事与发行人 或其所控制 的子公司、分 公司相同或 近似的业务, 不会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 争的情形,并 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给 发行人造成 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2、 实际控制人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唐 炳泉出具了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承 诺"本人所控 制的除发行 人外的企业 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分公 司目前未从 事任何与发 行人或其所 控制的子公 司、分公司相 同或近似业 务,未发生构 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的情 形。本人保证 将来亦不从 事并不促使 本人所控制 的除发行人 外的企业及 其所控制的 子公司、分公 司从事与发 行人或其所 控制的子公 司、分公司相 同或近似的 业务,不会构 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的情 形,并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 诺给发行人 造成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 任。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本公司 关于风险投 资的承诺 在本次使用 全部节余募 集资金和超 募资金剩余 资金(包括利 2014年05月 09日 2015年5月8 日 报告期内,严 格履行上述 承诺。 息收入)永久 性补充流动 资金后十二 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 等高风险投 资。 本公司控股 股东江苏双 象集团有限 公司 关于增持和 不减持承诺 1、自2015年 8月10日起6 个月内,根据 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和市 场情况,如公 司股价低于 2015年8月 10日收盘价 格,即低于人 民币13.29元/ 股,双象集团 将通过证券 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定向 资产管理计 划等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 增持股份数 不低于100万 股。2、在增 持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 股份。 2015年08月 10日 2016年2月9 日 报告期内,严 格履行上述 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无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耀辉、刘庆国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拟设立体育产业基金,内容详见2015年08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拟设立体育产业 基金的进展公告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的年产8万吨PMMA高性能光学级液晶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已通过环保竣工 验收,正逐步释放产能。内容详见2015年09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光学级PMMA一期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正式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1015-026)。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公司本着为广大投资者服务,对全体股民负责的理念,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通过电话 交流、电子邮件、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 利益。 (2)公司重视在不断发展中为投资者持续创造稳定增长的利润,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实行稳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让投资者分享收益。 (3)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员工的成长,努力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公 正的成长竞争环境,和谐温暖的人文关怀来培养、激励员工,留住优秀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 适时更新和提高各岗位人员职业所需的技能,确保现有员工均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4)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吸纳社会就业,社会贡献值较高。 (5)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施节能减排,提高生产效率,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节约型企业。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