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达新材:关于上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6)第320ZA0033号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是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 础上对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5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 结合康达新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达新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涂振连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传文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2年4月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 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元,截至 2012年4月10日,本公司前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 直接扣减的证 券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23,8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276,150,000.00元。经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0,379,316.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770,683.76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 (2012)综字第02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16,785.97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⑴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6,916.61万元。 ⑵当前余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 元 项 目 金 额 1、募集资金2014年期末余额 11,216.60 2、募集资金本期支出总额(-) 6,916.93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6,916.6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0.32 3、募集资金本期收入总额(+) 85.91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85.91 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年12月31日账户余 额 4,385.58 综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385.58万 元。 3、累计投入金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 民币23,702.5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 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并在保荐机构变更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重新签 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 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 额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川沙支行 310069095018180066711 1,115,918.45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川沙支行 310069095608510004270 2,009,754.12 3个月定存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18200188000154774 3,510,361.35 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37,000,000.00 7天通知 存款 上海银行北京分行 03001804088 219,735.46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 43,855,769.38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21.16万元(其中2015年利 息收入85.9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08万元(其中2015年手续费0.32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16.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02.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本报告 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本报告期末 投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环氧树脂结构胶粘 剂生产建设项目 否 9,986.00 9,986.00 2,570.84 8,957.36 89.70% 2015-1-31 758.14 — 否 环氧基体树脂生产 建设项目 否 12,461.00 12,461.00 3,518.92 9,667.36 77.58% 2015-1-31 55.36 — 否 上海康达化工技术 研究所建设项目 否 5,460.00 5,460.00 826.85 5,077.86 93.00% 2014-10-31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27,907.00 27,907.00 6,916.61 23,702.5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 — 0.00 0.00 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 — 0.00 0.00 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0.00 0.00% — — — — 合 计 — 27,907.00 27,907.00 6,916.61 23,702.5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海康达化工技术研究所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为非生产性项 目,不直接产生效益。“环氧树脂结构胶粘剂生产建设项目”、“环氧基体树脂生产建设项目”于2015年8月12日已取 得有关部门试生产许可,报告期试生产已产生部分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在IPO发行过程中,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签订了IPO信息披露服务合同,上述媒体在提供IPO信息披露服务的同时,附送 了3至5年不等的持续信息披露服务,上述附加的持续信息披露服务费共计191万元。2013年,公司根据相关要 求,已从自有资金账户划出191万元至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川沙支行开设的账户,以超募资金的形式进行管理。截 至2015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连同累计产生的利息共2,009,754.12元,以3个月定存形式存放,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40,236,630.24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以自 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521号《关于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2年5月3日,公司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置换先期投入40,236,630.2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2013年9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8月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2,6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4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以不影响募投项目完成进度为前提,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一直未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2,6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一直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已将上述事项及时通知公司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15年 8月13日发布编号为2015-051的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2016年3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的金额:26,278,876.79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及其累计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后的净额、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尾款)。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 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相应地减少了项目开支。2、公司自项目实施起,对募集资金采取定期存单,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 一定的利息收入。2016年3月14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44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约 2,627.89 万元扣除超募资金 200.98 万元,加公告后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储余额为43,855,769.38元,其中转入定期存款户2,009,754.12元; 转入七天通知存款37,000,000.00元;其余4,846,015.26元以活期方式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2016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 2,627.89 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及其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的净额、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尾款,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扣除超募资金 200.98 万元(包括超募资金及 其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后的金额约2,426.9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活 动。”该议案公司已于2016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对外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2016年3月14日,公司从 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449.1万元(含公告后募集资金户产生的利息)。公司承诺已完工的募投项目 应付未付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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