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高密债:募集说明书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董事会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 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 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 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 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 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 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 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债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 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年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16高密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上限为2.48%。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 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 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 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 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 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 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 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 民币1,000元。 (七)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 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本期债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相关交易场所应建立 隔离制度,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八)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 券提出在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场所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1、投 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2、投资者认购的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5亿元人民币,用于旧 城改造小康河北延片区及旧城改造东三里片区项目建设。 (十二)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7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8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12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 15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17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 18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20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1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28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45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59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 61 第十三条 偿债保障措施 ...................................................... 66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 71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 75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 77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78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 79 附表一:2016年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 81 附表二:发行人2014、2013、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 82 附表三:发行人2014、2013、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 84 附表四:发行人2014、2013、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 85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 义: 发行人/公司/高密国投:指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2016年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 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2016年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2016年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区间后, 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及发 行利率的过程。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分销商:指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 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高 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 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 部买入。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指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协议》:指发行人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高 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发行人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的《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附件 《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指发行人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的《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3195号文件批 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高密市国有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批准。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高密市镇府街197号 法定代表人:吴兆道 联系人:王润波、马坤 联系地址:高密市镇府街197号 联系电话:0536-2593146 传真:0536-2593146 邮政编码:2615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王顺华、刘利平、姚延涛、费超、陈明昭、王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134、88085762、88013936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二)分销商 1、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刘伯涵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101室 联系电话:021-61004950 传真:021-61004997 邮政编码:200122 2、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国平、彭子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580、85156431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三、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5139号 负责人:史跃峰 联系人:王冲 联系地址:高密市人民大街新视界广场8号 联系电话:0536-2591078 传真:0536-2332179 邮政编码:261500 四、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5、88170738 传真:010-66061871、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李健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五、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李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2562 传真:021-68807177 邮政编码:200120 六、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联系人:王夕贤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A座23层 联系电话:0531-82388127 传真:0531-82388126 邮政编码:250101 七、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李华乔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楼 2604B 联系电话:0531-55568896 传真:0531-55568892 邮政编码:250061 八、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住所:山东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华特广场B座4层 负责人:王民生 经办律师:江鲁、赵新磊 联系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 联系电话:0531-82922937 传真:0531-86110845 邮政编码:25006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6年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16高密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 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上限为2.48%。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 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 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 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 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 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 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 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 币1,000元。 八、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本期债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相关交易场所应建立 隔离制度,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九、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 提出在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场所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1、投 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2、投资者认购的通过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 管。 十一、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4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26日起, 至2016年1月29日止。 十二: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6年1月25日。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6年1月26 日。 十四、起息日:本期债券各品种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6年1 月26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 日。 十五、计息期限:自2016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25日止。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 26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 年的1月26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 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并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为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5亿元人民币,用于旧 城改造小康河北延片区及旧城改造东三里片区项目建设。 二十二、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 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 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 《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 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 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 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 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 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债 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 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主 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凡参与认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 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 欲参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 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 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要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 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 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通 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 约束; 二、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债权代理协议》、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之安排;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 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 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 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七、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 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 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 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 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 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如债务转让同时变更抵押资产,相关事宜须经有关主管机关 审核批准。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前两年单独支付,后五 年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 的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 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 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 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 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提前还款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 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 还债券本金。(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26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 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 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 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兆道 住所:高密市镇府街197号 注册资本:柒亿贰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经营管理政府 授权范围内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其他国有资产;城市基础设施开 发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土地整理和一级开发。(以上范围不含 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经营的项目。依法需要许可经营的,凭相关许可经 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70,218.96万元, 负债总额为582,616.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87,602.82万元;2014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372.18万元,利润总额22,068.95万元,净利润 21,874.68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原始注册资本 11,686.23万元,本次出资经高密康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高康成 验内字[2003]211号”报告确认,其中高密市国资局出资10,275.06万 元,高密市自来水公司(后变更为高密市水业公司)出资510.94万元, 山东省高密高源企业集团公司出资474.65万元,高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出资227.83万元,高密市密贸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出资 197.75万元。 2006年6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高密市国资局将公司股权无偿转 让给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申请增资,本次增资38,313.77 万元全部由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出资方式为实物资产和 无形资产(本次出资已经过高密康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高康成验 增字[2006]14号”报告确认),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人民币。 增资后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合计48,588.8万元、高密市水 业公司出资510.9万元、山东省高密高源企业集团公司出资474.7万元、 高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27.8万元、高密市密贸市场物 业管理服务中心出资197.8万元。 2008年12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山东省高密高源企业集团公 司和高密市密贸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高密市国有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 49,261.3万元、高密市水业公司510.9万元、高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227.8万元。 2009年8月,经高密市人民政府“高政函[2009]331号”文件批准, 并经股东会通过,高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密市水业公司 合计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 更后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100%。 2011年4月13日,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发行人增资事 项做出决定;2011年4月27日,经高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行 人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2亿元,本次增资22,000万元由高密市国有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本次出资已经过山东浩信会计师事务 所“鲁浩信验字[2011]第008号”报告确认),增资后高密市国有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仍占发行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100%。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高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高密市国 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隶属于高密市国资局,于2006年6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8亿元。经 营范围:经营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其他国有 资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 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职能为国有资产管理。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本部资产总额为1,159,796万元,负债总额为764,66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95,131万元;2014年度没有发生经营活动。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发行人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重大 事项,对出资人负责;董事会成员3人,其中2人由出资人委派,职工 董事1人,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出资人从董 事会成员中指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出资人 负责;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 产生,其余2位成员由出资人委派;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出资人从监 事会成员中指定。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法》,严格按照现代 企业制度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会、监 事会和总经理工作规则,并分别对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职责和职 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内部设置综合经营部、办公室、财务审计部、 项目部四个职能部门,结构图如下: 总经理 综合 经营 部 办 公 室 财务 审计 部 高密 市水 业公 司 高密市 凤城创 业投资 有限公 司 董事会 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 目 部 监事会 高密开 发区城 市建设 经营有 限公司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高密国投公司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高密市水 业公司、高密市凤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高密开发区城市建设经营有限 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投资比 例(%) 高密市水 业公司 1,262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年12月5日)。一般经营项目:输水管道安装(不 含压力管道),城市污水处理及管网运营。上述经营范 围不含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经营的项目 以及压力管道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前置审批许可 经营的项目。 100 高密市凤 城创业投 资有限公 司 3,000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 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上述经营范围不 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前置审批许可经营的项目,涉 66.67 及前置审批许可经营的项目,须取得前置审批许可证件 后方可经营。 高密开发 区城市建 设经营有 限公司 5,000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在高密市规划 区域以内以自有资产对城市建设及配套设施进行投资、 建设并提供相关服务;凭有效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土地整 理和一级开发工程、土石方工程。 100 六、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高密市水业公司 高密市水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1,262万元,为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公司2004年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认 证,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县镇供水企业。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 目:城市集中式供水;生产销售桶装饮用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一 般经营项目:输水管道安装,城市污水处理及管网运营。上述经营范围 不含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经营的项目以及压力管道等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前置审批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829.33万元,负债 12,858.37万元,所有者权益12,970.9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740.37万元,净利润-378.77万元。 (二)高密市凤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高密市凤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6日,由发行人 及高密市凤城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3,000 万元,目前完成出资1,001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66.67%。经营范 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 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 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上 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前置审批许可经营的项目,涉及 前置审批许可经营的项目,须取得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后方可经营。 高密国投募集说明书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51.56万元,负债0.44 万元,所有者权益951.1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49.88万元。 (三)高密开发区城市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高密开发区城市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金 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在高密市规划区域内对城市建设及配套设 施进行投资、建设并提供相关服务;凭有效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土地整理 和一级开发工程、土石方工程。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投入资金3.2 亿元,对月潭路三个片区、夷安大道一个片区、罗家庄、石油片区等进 行了改造,提升了城市形象;投资4亿元,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孵 化器一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7,782.44万元,负债 43,101.25万元,所有者权益4,681.19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09.49万元,净利润42.30万元。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 董事会 吴兆道董事长 王润波董事 贾鹏董事 马坤监事 监事会邱锡奎监事 刘向前监事 王润波总经理 经理层王海燕财务负责人 曹玉芬工会主席 吴兆道:董事长,男,46岁,历任高密市财政局行财科科长、高密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高密市财政局副局长,经营管理经验丰富, 现任高密国投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王润波:董事、总经理,男,48岁,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历任 26 高密食品公司会计,东风商场会计,百货批发公司财务科长,现任高密 国投公司董事、总经理。 贾鹏:董事,男,27岁,本科学历,自2011年至今在高密国投公 司工作,现任高密国投公司董事。 马坤:监事,男,33岁,硕士学历,曾任高密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副科长,现任高密国投公司监事。 邱锡奎:监事,男,46岁,中专学历,曾在高密市酿酒厂、高密市 市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现任高密国投公司监事。 刘向前:监事,男,31岁,本科学历,曾在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 公司、孚日地产有限公司工作,现任高密国投公司监事。 王海燕:财务负责人,女,39岁,中级会计师,本科学历,历任高 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计,现任高密国投公司财务审计部主任,财务负 责人。 曹玉芬:工会主席,女,60岁,大专学历,历任高密县副食品加工 厂出纳、高密县副食品公司记账员、高密县财政局会计、高密县财政局 国资科科员、高密市财政局国资科科长,现任高密国投公司工会主席。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作为高密市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投 资主体,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和一级开发、 水务以及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一、发行人经营环境 (一)高密市概况 高密是国务院批准的山东半岛沿海开放重点县市之一,诺贝尔文学 奖获得者莫言的故乡,是全国科技创新示范县、全国财政百强县、全国 集约节约用地模范县、中国家纺名城、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全国科技 进步先进市、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中国金融生态示范城市、 全国象棋之乡、全省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活动先进单位、全省首届文化 强省建设先进市、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扑灰年画之乡。2014年,高 密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53.1亿元,增长9.8%;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0.7 亿元,增长12%。 高密位于潍坊市东端,东与青岛市接壤,地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高密距省会济南265公里,距世界风筝都潍 坊市75公里,距旅游名城青岛市70公里,距青岛机场和青岛港仅40分钟 车程。胶济铁路、胶新铁路、海青铁路(在建)、济青高速公路、平日 公路、沂胶公路、潍胶公路纵横贯通,四通八达,是山东沿海通往内陆 的交通枢纽。正在建设中的青岛新机场场址位于青岛胶州市,位于高密 市与胶州市接壤处,距离高密市城区仅20分钟车程,目前,高密市正全 面对接青岛新机场建设助力经济转型发展。 (二)蓝色经济区的发展前景 蓝色经济区,是指依托海洋资源,以劳动地域分工为基础形成的、 以海洋产业为主要支撑的地理区域,它是涵盖了自然生态、社会经济、 科技文化诸多因素的复合功能区。2011年1月4日,国务院以国函[2011] 1号文件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十二五”开局 之年第一个获批的国家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 区域发展战略。根据该《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山东半岛蓝色 经济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海洋科技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海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经济对外开 放格局不断完善,率先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 建成海洋经济发达、产业结构优化、人与自然和谐的蓝色经济区,率先 基本实现现代化。 蓝色经济区 高密市地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中的青(岛)潍(坊)日(照)城 镇组团中心区域,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龙头城市青岛和鲁南临港产 业带的主体城市日照紧密相连,经济互补性、关联性强,发展蓝色经济 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在与中心城市及北部沿海互动发展的基础上, 既可接受青岛辐射,又可面向黄海发展,充分借助青岛港、日照港两个 亿吨级大港,发挥腹地支撑作用,因此,高密市规划建设了一批海洋经 济、临港经济特色示范园区,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企业扩张、产业转移, 着力发展临港物流、海洋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等产业。高密市正重点建设 豪迈装备产业园等10个投资过十亿元的园区,着力打造国家级标准化自 然生态养殖基地和全省著名的机械制造基地。 (三)高密市经济发展状况1 1 该部分数据来自于《2015年高密市政府工作报告》。 2 “黄蓝”战略指《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是两大国家级 战略,对山东省今后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深入实施“蓝黄”战略2,持续为高密转型 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高密市经济总量持续稳步增长。2014年,高 密市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53.1亿元、同比增 长9.8%,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0.7亿元、增长12.1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 产投资416.8亿元、增长16.1%,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8亿元、增 长14.6%。 全市奋力实施转型提升,工业经济实现质效双增。深入开展“百家 企业提升行动”,带动工业经济整体提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1755亿元、利税160.8亿元,分别增长11%和8.1%。成立5 个产业集群发展服务办公室,逐行业制定实施提升计划,传统产业高新 化步伐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23.8%。突出企业高端发展,孚 日集团“二次创业”、豪迈集团“产能倍增”工程顺利推进,一批企业 与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合资合作。高标准建设高新区、经济开发区、 疏港区、高密(滨海)飞地产业园区,“四区”新引进落户项目45个、 总投资达142亿元。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成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一 所一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启动运行华师大国家大学科技园高密园 区,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工业综合体等创新载体初具规模;新增院士工 作站2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家,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泰 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26名;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3件、 省名牌产品5个。“两化”融合步伐加快,“智慧高密”规划编制基本完 成,“238212”试点工程开始实施。节能降耗指标全面完成,万元GDP 能耗同比降低2.7%,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18.6%。 在地区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高密逐渐发展起了自己的优势产业、创 出了自己的品牌,拥有众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 其中,棉纺织业进入山东省十大产业集群行列,高密市被评为“中国家 纺名城”和全省“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制鞋业基地”。优势产业和 优势品牌的发展为高密市工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保障,为高 密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高密市财政收入3 3该部分数据来自于《2014年高密市政府工作报告》。 高密市近三年财政收入情况统计 年份 财政总收入 公共财政收入 总值(亿元) 比上年增长率 总值(亿元) 比上年增长率 2012 39.75 12.61% 28.17 21.95% 2013 48.40 21.76% 36.30 28.86% 2014 54.68 12.98% 40.7 12.12% 数据来源:高密市财政局 高密市近三年“两个比重”指标统计 年份 地方生产总值 GDP(亿元) 财政总收入占GDP 比重 税收收入(亿元) 税收收入占地方公 共财政收入比重 2012 446 8.51% 20.60 73.13% 2013 501 9.66% 28.34 78.07% 2014 553.1 9.8% 32.35 79.48% 2014年高密市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0.7亿元,同比增长12.12%。地方 财政收入延续了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从财 政收入增长结构上分析,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为79.48%,反 映了高密市财政收入结构较为合理。总体来看,2014年地方生产总值达 到553亿元,增幅达到10.4%,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高密市未来财政 收入可持续增长空间较大。 整体来看,高密市地方经济发展处于不断发展的通道中,经济发展 先发优势明显。经过多年的积累,高密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 独特的区域发展优势,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支柱 产业优势鲜明,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也十分明显。这些为高密市财政收入 的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在高密市经济整体大发展的背景 下,高密市财政收入预期将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财政实力将不断增强。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一)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 长期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中央政府提出了促进协调发展,积极稳 妥推进城市化的宏观发展策略,并着重强调了城镇化对于扩大内需特别 是消费需求的重要作用。由此,未来10到20年间我国城镇化必将成为我 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根据“十二五”规划, 城镇化率是考察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而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也随之 产生。其中城市环境质量下降、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失业人口增加、 可利用土地资源稀缺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 发展带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城市将 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大对市政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指导监督, 全面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总额预计在7万亿 元左右。 随着城市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的范围将不断扩大,由原来 中心城市过度承载的资源、交通、市政等压力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完成 向郊区城市的转移,城市功能将向具有明确分工的副中心城市演变,由 此带来的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安置等工程也将带来大量的基础设 施建设任务,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面临持续而广阔的发展空间。“十二五” 期间仍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量非常繁重的时期,但同时也是市政 建设企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2、高密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十一五”期间,高密市以融入青岛城市群为基本定位,坚持“三 城同创”,加大了旧城改造力度,实施了“两街三路”和城区17个重点 片区综合改造,对夷安大道、康成大街、凤凰大街等城区重点街路以及 供热管网进行了综合改造,配套完善了排污管网。此外,高密在此期间 还对小康河进行了综合改造,建成文体公园等五大主题公园及24处街头 游园,城区商居设施综合改造55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面积达1,320万平 方米;实施氟改水工程,新建、改建农村道路2,400公里。 “十二五”期间,高密市继续以融入青岛城市群为基本定位,以城 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区域统筹化、环境生态化为发展方向,加快构 建城区、小城镇、中心社区均衡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体系。2012年, 高密对街路实施提升工程,立新街、凤凰大街、醴泉大街西段、平营路 高密段完成升级改造,昌安大道公铁立交桥正式通车;新建农村道路 595.7公里。孚日惠达公寓、翻身庄和谐家园等31处集中居住区建成使用。 2013年,高密市以推进“十个百亩以上”拆迁区征收改造为重点,征收 搬迁104.5万平方米。目前,高密在城建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重点建设小 康河北延工程,对胶河综合治理,同时抓好梓橦路、城南二街、家纺路3 条街路综合改造和完善提升工程,以及康成大街及晏子路雨污分流工程, 以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并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进 行升级改造续建工程,以及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进一步提升 城市污水处理率。 根据高密市政府安排,未来高密市将更大力度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 理,在加快城乡一体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 市、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大力实施中心城区跨越发展和小城镇全面提 升战略,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宜城市。高密将坚持片区改造与“除旧改丑” 相结合,全面启动前后埠口、东三里等重点片区征收改造,康成大街西 拓、小康河北延、东关梓童庙、罗家庄等片区回迁安置工程。并且高密 将突出滨河大道、胶河风光带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沿河村居 改造和集中居住,逐步打造高品质新城区。组织实施一批城区道路改造、 绿化提升工程,配套搞好给排水、亮化、通讯等工程建设。调整优化城 市社区功能布局,促进城市社区服务提质增效。在提升小城镇方面,高 密将以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为发展方向,全面提升现有镇驻地和被 撤并乡镇驻地建管水平,逐步构建布局合理、产业发达、生态宜居的现 代化城镇体系。认真落实扩权强镇一系列政策,以建设国家级、省级百 强镇为目标,着力抓好夏庄、姜庄等重点镇建设,加快其他镇街区特色 化发展,努力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农业大镇、文化名镇。 山东半岛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青岛、烟台等 沿海城市港口是“一带一路”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 和主力军,高密作为连接胶东半岛与内陆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充分利 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有利条件,继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 力提高产业支撑能力、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由此,在“一带一路” 战略的推动下,高密市将迎来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高潮。 (二)土地开发与整理行业 1、我国土地开发与整理行业现状和前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对于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要 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进行合理有效的土地开发管理。面对我国人均面 积占有量少的特点,需要进行有效的土地开发、整理,加快城乡一体化 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城市的可持 续发展。 目前我国土地在开发与整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土地 开发整理过程中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现状存 在矛盾,土地开发整理队伍缺乏相应的素质,建设用地的闲置问题严重, 建设用地整体利用效率较低,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待进一步加 强。 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土地作 为不可再生性稀缺资源,长期内将保持升值趋势。总体上,我国房地产 行业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引和市场供求作用下,仍将保持稳定发展的趋势, 使得城市土地开发与开发行业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 2、高密市土地开发与整理行业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随着全市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严 峻挑战。各类建设对土地的刚性需求不断加大,使得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 用水平不高。 近些年来,全市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积极进行土地开发、整理。 十年来全市对城区17个重点片区,夷安大道、康成大街、凤凰大街等城 区重点街路进行了综合改造,建成文体公园等五大主题公园以及24处街 头游园;建成使用孚日惠达公寓、翻身庄和谐家园等31处集中居住区, 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和区域竞争力。 按照《高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到2020年,耕地 保有量保持在92,956.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853.50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129.2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1,126.96公 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不低于816.05公顷;交通、水 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4,726.54公顷。根据该规划,规划期内安排拆迁区 面积达到1,929.73公顷,安排安置区面积1,113.68公顷,全市土地整理 开发重点项目26个。 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 设提供了重大机遇;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对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提出 了明确要求,也为高密市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水务行业 1、我国水务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市水务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核心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 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公用性和自然垄断性等特点。 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特别是本世纪以来,政府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 业领域改革,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水务行业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 组成部分,其市场化、产业化开始起步并逐渐加快,初步建立比较完善 的水务行业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形成相互配套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水务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城市化进程、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了推 动作用,城市供水设施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得到缓解,居民用水质量得到 明显改善和提高,城市污水处理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我国正处于 高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在城市化和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下, 我国水务市场将持续增长。 中国是人均淡水资源贫国,体现在水资源可用量、人均和亩均水资 源数量极为有限,降雨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地区分布差异性极大。目前, 水资源短缺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水资源总 量不断减少和人口不断增加的双重影响,我国人均水资源量近年来呈进 一步下降的趋势,预计到2030年,人均水资源量将下降到1,700立方米的 国际用水紧张线以下。由于行业特性,水务行业是国内改革幅度和变化 较小的行业,诸如经济效益低下、运作效率不高、对政府的依赖度过大、 融资渠道狭窄等国有化、事业化传统体制的弊端仍较为明显,从根本上 消除上述弊端,需要政府和水务行业长期的共同努力。同时,随着我国 社会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短缺与水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水环境治理与建 设和谐生态社会的课题亟待破解。一是供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城市水 域受污染率高达80%以上;二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滞后于城市化进程, 管网不配套,运行效率不高,每年损失自来水近100亿立方米,高于南水 北调中线输水量;三是缺水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660多个城市中, 有400多个缺水,110多个严重缺水。 目前,从水务行业的生命周期看,我国城市供水行业处于成长中后 期,供水量趋于稳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另外由于水价的上涨, 污水处理费的调整以及污水处理率的提高,水务行业表现出良好的现金 流以及股利分红率。另外,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七大新兴产业之一,对水务子行业直接构 成重大利好。长期来看,今后5-10年伴随水资源的不断缺乏,水务行业 受益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蕴含巨大的发展机遇。 21世纪被称为“水的世纪”。水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已日益成为 社会各界的共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把水问题提到重要位置,水务 行业也成为中国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在城市化和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 下,我国水务市场持续增长。 2、高密市水务行业现状和前景 高密市地处山东东部,境内有潍河、南胶莱河、北胶莱河三大水系, 水资源丰富。市内现有一家水务公司,高密市水业公司,在业内处于垄 断地位。 随着高密市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工业、生活及市政设施用水量将快 速增长,城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将不断增加。在坚持城市 发展与基础设施配套的理念下,高密市政府加大对水务行业的投资力度, 对市域周边水源实施分级保护,实施新增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农村饮水 安全、南水北调截污导流等工程,加快供水、节水、中水回用和排水设 施建设,高密市供水、污水处理能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高密市水业公司设有南湖、北湖、阚家三处地表水厂,王党地下水 厂,邱家洼、东岭、西岭、埠口、梓童庙五处城区加压泵站;注沟、柴 沟、拒城河、方市四处农村加压泵站和高密市污水处理厂(北栾庄污水 处理厂)、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高密市日供水能力12.5万吨,日处 理污水能力13.5万吨。供水服务范围涵盖城市规划区和西部、东部八镇 街,服务面积1,2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72.2万人,服务企业1,000多家。 DN100mm以上供水管网691公里;DN300mm以上污水管网75.4公里。为实现 安全水村村通达100%的目标,高密市启动了东部农村饮用安全水工程, 建成了柏城、朝阳、夏庄三个镇街居民饮用安全水工程。此外,高密市 计划投资5,300万元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日供水能力处理污水能力 2.5 万吨。 高密市自来水、中水及污水处理价格较低,随着高密市经济发展及 安全水村村通工程的建设,高密市水业公司服务区域的逐步拓展,公司 自来水、中水销售及污水处理业务将稳定发展。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发行人主要业务范围是土地整理和一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 及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以保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通过旗下子公司 开展辖区内的集中供水业务。多年来,发行人一直致力于整合全市国有 资源,推进高密城市化、产业化进程,构建区域投资建设主体,获得政 府和金融部门的一贯支持。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与高密经济的整体发展密 不可分,是城市化进程的主力军,对城区内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的 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作出巨大贡献,对改善高密市环境,实现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竞争优势 1、发行人在所处行业具有突出的区域垄断优势 作为高密市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土地整理和一级开发以及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发行人在政府授权下承担高密市 土地整理开发、城市建设、城市集中供水等重大任务,在业务领域具有 区域垄断性,基本不存在外来竞争,经营环境稳定,在高密市范围内居 于主导地位,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2、发行人具备得天独厚的业务发展环境和区位优势 发行人所在的高密市位于中国山东省胶东半岛腹地,处于山东沿海 与内陆的结合的咽喉地带,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 聚集区的核心区域、青岛城市区副中心城市、山东省政府实施半岛城市 群战略重点扶持的城市。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的实施,在青岛 城市圈的巨大拉动作用下,高密市未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高密市经济 发展势必推动城市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这将为发行人提供巨大 的业务发展空间。 3、发行人具备强大的可持续融资能力 发行人是高密市最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拥有良好的资信条 件,与众多金融机构建立了密切、长久的合作关系;此外,发行人还积 极探索多样化融资,通过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拓宽企业融资 渠道。通过与各大商业银行的良好合作,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得到了有力 的信贷支持,业务拓展能力也有了可靠的保障,并为发行人开展资本市 场融资提供了有效的偿付保证。发行人已在资本市场发行两期企业债券, 均取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声誉。 4、发行人业务发展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作为高密市唯一的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发行人为高 密市城市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发行人通过自身业务的 发展,一方面保障了与高密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建设水平;一方面 也为城市建设投资体制的改革创新、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开创了高效的 市场化模式。为保障高密市城市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高密市政府长期 以来对发行人提供了大力的支持,为发行人提高经营水平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创造条件,并对发行人承担的公益性项目给予补贴。未来随着城市 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发行人承担的基础设施建 设任务将更加繁重,政府也将对发行人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开发、城市供水 以及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类 别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项目收入 154,869.33 84.92% 126,198.07 57.02% 93,950.69 53.69% 土地及房产销售 19,489.84 9.29% 71,783.73 32.44% 76,620.95 43.79% 水费 5,740.37 1.43% 4,686.16 2.12% 4,408.78 2.52% 拆迁劳务收入 2,272.65 0.29% 18,645.28 8.42% - 0.00% 合计 182,372.19 100.00% 221,313.25 100.00% 174,980.42 100.00%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发行人经政府授权投资建设市属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自成立以 来,发行人严格按照市政府经营城市的总体部署,承担高密市保障房建 设任务,建设了一大批城区道路、桥梁、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配套了供水、供热、排污管网,对小康 河进行大规模防洪、防污处理,拓宽改造了10多条城区道路,为城市发 展和企业大项目入驻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对高密市的经济 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发行人承担的建设项目除获得项目投资成 本外还获得相应合理的投资收益。对于保障房等重点建设项目,发行人 与政府签订委托代建协议,由发行人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在保证 项目收益的条件下分期进行回购,保障了发行人收益的实现。 2、土地整理开发业务 发行人负责高密市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土地整理开发完成后交付 土地储备中心,完成出让后发行人根据根据整理成本取得土地整理收入 (包含土地整理成本及一定收益)。除此之外,发行人名下拥有大量的 优质土地。目前,发行人可用于转让的土地存货价值747,459.99万元。 随着高密市经济不断发展,土地价格也将保持平稳增长,未来的土地出 让收入将为公司带来巨大收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高密市城 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高密市城市规划区面积196平方公里, 其中规划城区面积45平方公里,近郊区面积90平方公里;远期达到中 等城市规模,2020城市化水平达到70%。随着高密市城市规模的扩大, 发行人土地整理及销售业务有望持续增长。 3、城市供水业务 发行人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高密市水业公司承担在政府授权下经营 城市集中供水业务、输水管道安装、城市污水处理及管网运营等项业务。 城市供水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加之高密水业公司在相应业务领 域具有区域垄断性优势,未来发行人该项业务发展将保持稳定。 (二)未来发展规划 为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任务目标,壮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实力, 推动公司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发行人制定以下发展规划: 1、战略定位 发行人是服务于高密市地方经济发展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未来将继续利用政府赋予的各项经营权、专营权,搞好城市的整体配套 建设工作,并积极投入土地开发。 2、发展规划 发行人的长期发展目标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国资局的支持下, 通过自我发展、自主经营,不断膨胀企业规模并提高效益,完全按市场 化模式运作,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成为具有完全自主性的公司。 (1)组建专业子公司,形成完善的工业投资业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业务体系,夯实一级土地开发业务,加强股权投资、创 业投资、担保业务、资产经营业务,启动建筑工程业务。整合一级子公 司、二级子公司资源,逐步形成土地开发公司、创业投资公司、资产经 营公司、信贷担保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等专业子公司体系,提升其市场 化经营能力。 (2)丰富自身的融资手段,保持较强的融资能力。 继续夯实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探索和运用企 业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融资规模能根据企业经营 发展需要进行自主调节,保持较强的融资能力。 (3)承担重大工业投资职责,形成较强的投资能力。 在丰富业务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市工业项目的支撑作用,重点 抓大项目、培育大产业,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带动作用,形成 较强的投资能力。 3、近期主要任务 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完成《山东半岛成城市群总体规划》中“把高 密确定为青岛城区副中心城市”以及高密市提出的“一个中心、三个模 块”构想(一个中心:高密旧城区;三个模块: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北工业园区、城南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任务。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 日、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 度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的上 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第 95010015号)。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2012年、2013 年及2014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2012-2014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度/末 2013年度/末 2012年度/末 资产总额: 1,770,218.96 1,703,495.50 1,789,644.71 流动资产合计 1,226,941.84 1,178,692.91 1,178,933.35 固定资产合计 389,617.52 367,165.87 454,176.0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37,398.63 141,348.81 142,942.05 长期投资合计 16,260.97 16,287.91 13,593.23 负债合计 582,616.13 537,973.73 650,595.99 流动负债合计 213,080.40 170,222.73 235,666.81 长期负债合计 369,535.73 367,751.00 414,929.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7,602.82 1,165,521.77 1,138,342.56 主营业务收入 182,372.18 221,313.25 174,980.42 主营业务利润 25,294.89 12,111.66 11,781.03 利润总额 22,068.95 26,736.06 28,906.91 净利润 21,874.68 26,565.44 28,412.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5.59 8,801.15 25,675.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60 -7,290.90 -112,866.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118.29 -24,321.87 118,733.58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4年度/末 2013年度/末 2012年度/末 流动比率(倍) 5.76 6.92 5.00 速动比率(倍) 2.15 2.41 1.33 资产负债率(%) 32.91 31.58 36.35 净资产收益率(%) 1.86 2.31 2.54 应收帐款周转率 0.66 1.11 1.74 存货周转率 0.19 0.23 0.17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平均额 5、应收帐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项目 2014年度/末 (万元) 比例 (%) 2013年度/末 (万元) 比例 (%) 2012年度/末 (万元) 比例 (%) 货币资金 44,168.97 2.50 40,487.99 2.38 63,299.60 3.54 应收票据 824.04 0.05 922.82 0.05 714.45 0.04 应收账款 300,395.79 16.97 249,921.57 14.67 150,424.89 8.41 其他应收款 83,368.50 4.71 119,036.87 6.99 85,815.91 4.80 预付账款 28,784.98 1.63 30.00 0.00 13,327.58 0.74 存货 769,399.56 43.46 768,293.65 45.10 865,350.92 48.35 流动资产合计 1,226,941.84 69.31 1,178,692.91 69.19 1,178,933.35 65.88 长期投资合计 16,260.97 0.92 16,287.91 0.96 13,593.23 0.76 固定资产合计 389,617.52 22.01 367,165.87 21.55 454,176.08 25.38 在建工程 323,267.77 18.26 300,164.86 17.62 372,000.84 20.79 无形资产及其他 资产合计 137,398.63 7.76 141,348.81 8.30 142,942.05 7.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3,277.12 30.69 524,802.59 30.81 610,711.36 34.12 资产总计 1,770,218.96 100.00 1,703,495.50 100.00 1,789,644.71 100.00 短期借款 0.00 0.00 0.00 0.00 14,555.00 2.24 应付账款 30,925.63 5.31 39,685.43 7.38 20,586.57 3.16 预收账款 21.02 0.00 4,526.93 0.84 32,596.00 5.01 应交税金 16,073.66 2.76 4,592.63 0.85 -66.62 -0.01 其他应交款 297.37 0.05 200.32 0.04 55.34 0.01 其他应付款 59,057.56 10.14 112,473.32 20.91 159,838.82 24.57 预提费用 6,121.70 1.05 6,121.70 1.14 6,121.70 0.94 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 64,985.53 11.15 2,622.40 0.49 1,980.00 0.30 其他流动负债 35,597.94 6.11 0.00 0.0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213,080.40 36.57 170,222.73 31.64 235,666.81 36.22 长期借款 156,551.34 26.87 113,492.93 21.10 134,350.93 20.65 应付债券 194,000.00 33.30 220,000.00 40.89 220,000.00 33.82 长期应付款 3,321.56 0.57 5,299.58 0.99 7,920.00 1.22 专项应付款 10,862.83 1.86 28,958.48 5.38 52,658.24 8.09 其他长期负债 4,800.00 0.82 0.00 0.00 0.00 0.00 长期负债合计 369,535.73 63.43 367,751.00 68.36 414,929.18 63.78 负债合计 582,616.13 100.00 537,973.73 100.00 650,595.99 100.00 发行人2012-2014年末总资产规模分别为1,789,644.71万元、 1,703,495.50万元、1,770,218.96万元,资产总量基本保持平稳。 从资产构成来看,发行人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合 计为1,226,941.84万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69.31%,固定资产合计为 389,617.52万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22.01%,在建工程合计为 323,267.77万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18.26%,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为137,398.63万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7.76%。发行人资产构成中流动 资产占比较高,流动资产主要由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组成, 其中存货占比最大。截至2014年年末发行人存货规模为769,399.56万 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3.46%,存货较高的原因是发行人作为土地开发 企业,拥有较多土地存货资产;应收账款总额为300,395.79万元,占资 产总额比例为16.97%,其他应收款总额为83,368.50万元,占资产总额 比例为4.71%,应收账款主要是高密市财政局所欠发行人的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的代建回购款、土地整理款和拆迁劳务款,高密市政府已就上述 欠款做出了还款说明,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发行人和财政局的往来款项。 从负债规模来看,2012-2014年三年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650,595.99万元、537,973.73万元、582,616.13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36.35%、31.58%、32.91%,总体处于较低水平且基本保持稳定。从负 债结构来看,发行人负债以长期负债为主,截至2014年底,发行人流动 负债为213,080.40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36.57%;长期负债为 369,535.7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63.43%。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均已完成工商登记,土地和房产等资产均已办理 相关证照,不存在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等公益性资产 注入的情况。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无逾期未偿还负债。 (二)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末 2013年度/末 2012年度/末 资产总额 1,770,218.96 1,703,495.50 1,789,644.71 应收账款 300,395.79 249,921.57 150,424.89 存货 769,399.56 768,293.65 865,350.92 主营业务收入 182,372.18 221,313.25 174,980.42 主营业务成本 143,997.49 187,063.25 139,027.50 应收帐款周转率 0.66 1.11 1.74 存货周转率 0.19 0.23 0.17 注:1、应收帐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发行人近年来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前期投资建设 的基础设施项目与当地财政局签署了代建回购协议,财政局逐年支付回 购款。受财政局实际支付进度的影响,发行人近两年形成了较多的应收 账款。但由于支付方为市财政局,且高密市政府已就该部分款项做出了(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