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柳州医药: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1:36:56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6-021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年度关联交易是为解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融资问题,支持公司的
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
对公司的财务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
当期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朱朝阳先生为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14,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2015
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5年度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5年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10亿元以下(含10亿)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接受公司股
东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解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融资的问题,201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朱朝阳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贷款提供累计金额为14,745万元的担保,无需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
费用。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
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朱朝阳先生已回避表决。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朱朝阳先生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14,745万元,未超出公司201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其作为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该关联事
项时已主动回避表决。由于2015年公司担保事项的执行未发生变动,故不将该
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朱朝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师。


朱朝阳先生自1986年至2002年历任广西柳州医药批发站会计、财会科副科
长、财会科科长、副经理、经理;2002年7月至2011年2月任广西柳州医药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2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朝
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
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了与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朱朝阳先生无控制的其他核
心企业与业务,并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朱朝阳先生为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累计金额为14,745万元的担保,
无需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具体担保情况见下表:


单元:万元

序号

融资银行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形式

担保金额

1

中国工商银行

柳州分行龙城支行

朱朝阳

公司

连带责任

保证

5,000.00

2

中国工商银行

柳州分行龙城支行

朱朝阳

公司

连带责任

保证

4,680.00

3

交通银行

柳州分行三中支行

朱朝阳

公司

连带责任

保证

2,065.00

4

招商银行柳州分行

朱朝阳

桂中大药房

连带责任

保证

3,000.00

合计

14,745.00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朱朝阳先生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解决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融资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上述担保免于
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财务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当期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
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独立董事一致投票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的同意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并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
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朱朝阳先生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公司顺
利融资,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朱朝阳
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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