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方盛制药: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2—3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4—8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2-132号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方盛制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方盛制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方盛制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方盛制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方盛制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方盛制药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焕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湘琦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2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5元,共计募集资金404,811,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 费用27,288,6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7,522,34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法定信 息披露费用、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7,836,95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9,685,382.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 2-3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6,184,569.08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6,761.69元;201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共使用34,902,243.37元, 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0,845,285.61元,支付2014年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056,957.76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26,626.80 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7,988,339.7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37,029,854.6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13,388.49元, 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收益7,988,339.73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42,757,255.7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取得的理财 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管理制度》 更加规范、完善,更好地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 资者权益。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广发证券于2014年12月28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2015年10月28日,公司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定期存单账号纳入三方监管范畴(详见公司2015-063 号公告)。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窑岭支行 731900020810603 207,716,950.64 募集资金专户 73190002088000089 35,000,000.00 定期存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66130155200002003 40,305.13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242,757,255.77 注:公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于招商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968.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84.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02.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公司固体制剂生产基地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7,413.16 27,413.16 4,221.90 757.29 4,221.90 0.00 100.00 2016.12.31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481.09 9,481.09 9,481.09 2,327.24 9,481.09 0.00 100.00 不适用 合 计 - 36,894.25 36,894.25 13,702.99 3,084.53 13,702.99 0.00 100.0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3,464.61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14 年12月20日用募集资 金3,464.61万元予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注1]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2亿元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7,988,339.73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 201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 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 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5年1月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 型固定收益凭证,金额1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5.78%,到期日:2015年12月16日。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2月16日到期,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8日收回本金12,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6,536,942.47元。 2015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5年7月2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 本型固定收益凭证,金额8,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3%,到期日:2015年12月21日。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2月21日到期,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3日收回本金8,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451,397.26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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