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浪潮信息: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16)第000114号 目 录 页码 一、鉴证报告 1-2 二、附件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8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年03月28日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16)第000114号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 信息”)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浪潮信息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浪潮信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浪潮信息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浪潮信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浪潮信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晖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士诚 中国·济南 2016年3月28日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5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2月以非公开发 行方式向不超过10家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24,931,4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 行价格为40.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78.1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3,475,046.74元。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14年 3月3日,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 (2014)第00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浪潮电子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民生经十路支行 626075828 674,999,978.18 2,045,726.54 活期 浪潮电子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浦发开发区支行 74130154500000545 200,000,000.00 2,334,873.65 活期 浪潮电子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农行济南和平支 行 15158101040001642 100,000,000.00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发行费用1,524,931.44元。农行济南和平支行账号15158101040001642已于2015 年10月23日销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支付为556,194,074.51元;已累计取得募 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547,104.92元;2015年度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307,494,981.97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1,829,380.0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63,689,056.48元,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376,484.93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5,781,875.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380,600.19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2014年3月26日和保 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发区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支 行3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与《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 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2015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 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7,347.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749.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368.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关键应用主机产 业化项目 否 70,000.00 67,863.17 23,882.00 56,080.41 82.64 357.75 不适用 否 大数据一体机产 业化项目 否 20,000.00 20,521.98 6,867.50 20,288.50 98.86 -1,949.20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100,000.00 98,385.15 30,749.50 86,368.91 -1,591.4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 目) “关键应用主机产业化项目”和“大数据一体机产业化项目”截止日尚处于项目建设期,因而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372,780,728.06元,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14)第000138号《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2014年8月15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372,780,728.0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 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该议案于2014年4月1日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5年3月5日,公司已 全部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3.3亿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该议案于2015年3月26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由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3.0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6亿元。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将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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