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兴源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7:54:58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6-016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3月24日以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
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周立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
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浙江水美环保
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1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水美环保100%
股权,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
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周立武、钟伟尧回
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的议案》


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承接的业务以政府项目为主,综合近年来应收
账款、工程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回收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并参照行业内建筑类上市公司企业会计政策,依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浙江疏浚应收款项、保证金的会计估计作出
调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其它方法组合。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其他方法组合(工程履约
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形
成的其他应收款项,为保
障投标的正常进行及项
目的正常履约而缴纳的
保证金,将在投标结束或
项目的履约完毕后返回
给公司,由于可收回性非
常大,不计提坏帐准备。










经浙江疏浚财务部门测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浙江疏浚2016 年度的净利
润影响数约为300 万元。


沈少鸿、叶桂友、姚颂培、冯伯强、冉令强等5人在并购浙江疏浚利润补偿
期间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2,998.34万元、3,010.98万元、3,124.16万元,此
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影响数不计入上述承诺净利润中。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控股子公司浙
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周立武、沈少鸿回
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为满足兴源环保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
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余杭支行”)
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此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担保6,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周立武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中艺生态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丰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
分别融资20,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共计40,000 万元(或等值
外汇)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担保6,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周立武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北鸿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
资的议案》


2016年3月29日,公司与河北鸿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交易对方
李茗签署《河北鸿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河北鸿海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人民币出资4,000万元收购鸿海环保部分


股权并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鸿海环保51%的股份。


公司以现金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占2014年末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3.8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收购河北鸿海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周立武、沈少鸿、钟伟尧、任永平、高岩、夏丽萍、杭世珺、王伟、
任丽萍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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