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深纺织A: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8:49:15 中财网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纺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纺织”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深纺织拟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3月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83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为991,1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61,751,000.85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出具的勤信验字
【2013】第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全部投资于TFT-LCD用偏光片二
期项目,项目内容为建设两条幅宽为1490mm的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6
号线、7号线,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47,093万元,其中:

1、6号线投资74,793万元,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建成后,可年产TFT-LCD
用偏光片640万平方米。


2、7号线投资72,300万元,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建成后,可年产TFT-LCD
用偏光片640万平方米。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原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51.9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投资额的
1.93%。


2、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


3、除上述外的募集资金余额84,109.3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4,786.12万元)
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其中41,650.13万元存放于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2,459.19万元存放于深圳
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深纺大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变更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一)变更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募集资金未达预期,项目面临较大资金缺口

由于原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扣除优化
后6号线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后尚余30,927.22万元(含利息收入),较原募投项目
7号线所需的建设资金72,300万元有41,372.78万元的资金缺口。


2、顺应平板显示产业发展特点,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通过建设6号线项目,不仅可以改善4号线单线生产不利影响,优化后
6号线项目还可以发挥产品组合、资源配置、成本分摊优势,产品涵盖了TFT-LCD
及OLED用偏光片,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妥地推进偏光
片产业发展。同时,基于平板显示行业产品终端更新换代速度快的特点,公司在
完成6号线建设后再研究论证更适应当期平板显示产业特点的偏光片项目,更符
合产业发展路径,也会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3、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

将原募投项目7号线建设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流动资金,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增强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提升公


司整体经营效益。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后,
按1年期存、贷款利率差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00万元。


(二)变更后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7号线,计划将原用于7号线项目建设的资金
30,927.2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将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等高风险投资。


(三)本次变更事项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201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也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是根据产业发展特点
和项目资金需求而积极采取的经营调整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异议。


本次变更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王茜







苏锦华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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