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珈伟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8:58:56 中财网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元。截至2012年5月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367,800.00元,募集资金
净额352,632,200.00元。


截止2012年5月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12]0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0,456,049.48元,包括以下
两项内容:1、公司对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309,290,949.4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845,300.00元;于2012年5
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716,335.42元;2015年
度募集资金项目支出276,574,614.06元。2、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51,165,100.00元。2014年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元。截止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已将 35,00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应有余
额为18,968,710.85元(募集资金净额352,632,200.00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60,456,049.48元+募集资金存款累计利息收入26,792,560.33元),与截止2015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有余额18,968,710.85元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本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1
年3月3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
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
据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


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
资金总额的1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
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工行深圳分行坪地支行(变更
前武汉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
草坪灯项目专户)

4000027629200378802

---

---

---

光大银行新城支行(变更后
深圳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
坪灯项目专户)

39120188000019496

585,160.74

---

---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
募集资金专户)

39120181000009012

103,300,000.00

---

---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
募集资金专户)

39120181000012830

41,241,486.40

---

---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
募集资金专户)

39120181000012748

4,130,189.87

---

---

浦发银行坪山支行(光伏照
明研发中心项目专户)

79260155300000169

2,066,727.06

7,114,599.59

活期存款

浦发银行坪山支行(非募集
资金专户)

79260167010000051

12,543,973.4

---

---

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
发区支行(变更前武汉光伏电
源半导体项目专户)

421867018018150095208

---

---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变更后福建LED绿色照明产
业化项目专户)

755920368810201

9,425,885.93

---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非募集资金专户)

75592036888000020

41,738,611.08

---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非募集资金专户)

75592036888000050

40,000,000.00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上海珈伟募集资金专户)

755926286810601

---

11,854,111.26

活期存款(从
39120188000019496

755920368810201
专户转入)

合 计

---

255,032,034.48

18,968,710.85

---



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情况说明:

1、2012年5月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52,632,200.00元根据原来承诺的募集资
金项目存放在工行深圳分行坪地支行、浦发银行坪山支行、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支行三个专用账户中,2013年因募集资金变更而变更了其中两个专用账户,其中年产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为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


项目后,因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本部,该专
用账户由工行深圳分行坪地支行变更为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2013年5月28日,为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及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912018800019496,由账号为4000027629200378802的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余额
195,245,705.76元。


2、因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为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因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福建珈伟光电有
限公司,该专用账户由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
行。2013年10月15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联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珈伟光电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55920368810201,由账号为
421867018018150095208的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余额104,415,470.97元。


3、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原工行深圳龙岗支行和交通银行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决定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
行和招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
入新开专户。


4、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年6月5日召开
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珈伟
(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400 万
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 子公司福建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实施的募集资
金项目“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279,462,544.44元用于
增资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并通过该投资
平台用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及建设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联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和珈伟(上
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55926286810601由账号为39120188000019496和
755920368810201的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余额279,462,544.44元。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总额

352,632,2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76,574,614.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3,030,514.63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360,456,049.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2,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1-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
龙岗、变更前)



34,670,500.00

10,845,585.00

---

10,845,585.00

---

2013/5/31

---

不适用

是,注3

1-2、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
龙岗、变更后)





19,154,415.00

7,682,165.83

12,898,237.62

67.34%

2015/6/30



不适用

否,注3

2-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
化项目(武汉,变更前)



120,215,500.00

---

---

---

---

2013/12/
31



不适用

是,注1

2-2、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福建,变更前)



---

16,067,954.37

384,507.74

16,067,954.37

16.07%

2015/10/
31



不适用

是,注1

3-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
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武汉,变更前)



280,046,100.00

---

---

---

---

2013/12/
31

---

不适用

是,注2

3-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
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深圳,变更前)



---

1,736,431.00

765,199.00

1,736,431.00

1.02%

2015/10/
31



不适用

是,注2

4-1、上海珈伟-正镶白旗20MWp 光
伏项目(内蒙, 变更后)





169,421,500.00

161,344,341.49

161,344,341.49

95.23%

2015/8/31



不适用

否,注5

4-2、上海珈伟-阿克陶县20MWp 光
伏并网电站EPC 项目(新疆,变更后)





110,041,044.44

106,398,400.00

106,398,400.00

96.69%

2015/12/
31



不适用

否,注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4,932,100.00

327,266,929.81

276,574,614.06

309,290,949.48

94.51%

---

---

---

---

二、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使用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1,165,100.00

---

51,165,100.00

100.00%







注2

三、超募资金投向





















合 计

--

434,932,100.00

378,432,029.81

276,574,614.06

360,456,049.48

95.25%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1)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预期计划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下半年收购品上照明后,与品
上照明的研发在人员、设备、仪器方面做了部分整合,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放缓对LED照明研发的研发投入进度。


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年产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公司是“年产2,400 万套太阳能草
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行业发展形势变化,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在前期适度延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该地块部分剩
余建筑物的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推迟了该地块的正常启用; 公司已通过外发生产及内部提高工艺流程等方式,基本解决了草坪灯业务的产能问
题,目前公司草坪灯销量、产量均稳定发展,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如公司继续运行该项目,将会以自有资金或银
行贷款筹集。


3、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 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控股子公司福建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是“LED 绿
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LED 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结合公司国内业务发展实施
开展的,经过前期的业务拓展公司的国内路灯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及公司LED 通用照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而有
所调整,公司拟优先使用品上照明中山新建产业园,故该项目适度放缓了投资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1、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原因说明:

光伏发电项目节能环保,无公害,无污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并且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属
于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产业。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发展放缓的大背景下及时调整发展战略,结合其传统业务形态审慎地选择光伏电站EPC和
投资运营业务作为其新的战略发展突破口。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是公司产业延伸及实施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公司产业的布局及业
务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立足长远,提升和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也将对公司其它业务发挥重要
作用。加之公司完成对江苏华源新能源的收购后,江苏华源新能源的EPC业务资质、专业能力、经营经验,配合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光伏行业技
术与经验,公司将快速进入光伏电站业务领域,有利于加快实现光伏与照明业务齐头并进与协同发展战略。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截
止2015年4月30日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279,462,544.44元用于增资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再
由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投入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电站并网 EPC 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279,462,544.44元增资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施正
镶白旗 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电站并网 EPC 项目,两个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是锡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东北方向约 17km
和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江西工业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增资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施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
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电站并网 EPC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经公司2012年7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84.53万元。本
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2]415号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201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满足公司
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从《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继续使用3,500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已将 3,5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账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LED照明研发中心项
目(2014年变更)

光伏照明研发中心
项目(深圳龙岗)

19,154,415.00

7,682,165.83

12,898,237.62

67.34%

2015/6/30

---

---

是,参见前述
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上海珈伟-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项目(2015
年变更)

2-2年产2,400 万套
太阳能草坪灯、太阳
能庭院灯项目 3-2、
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
基地建设项目

169,421,500.00

161,344,341.49

161,344,341.49

95.23%

2015/8/31

---

---



上海珈伟-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并网电站
EPC 项目(2015年变
更)

2-2年产2,400 万套
太阳能草坪灯、太阳
能庭院灯项目
3-2LED 绿色照明产
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110,041,044.44

106,398,400.00

106,398,400.00

96.69%

2015/12/31

---

---



合计



298,616,959.44

275,424,907.32

280,640,979.11

93.98%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参见注1及注2及前述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参见前述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参见前述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我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项目变更说明:

注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武汉)项目变更说明:

2013年7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以投资设立的方式
成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上议案,将原定用于“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
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实施“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3年7月9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网发布公告。


注2、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的说明: 2013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
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3年10月10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
资汛网发布公告。


注3、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3,000.00万元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未能募集原计划的资金数额,分配到光伏
照明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00万元。


注4、公司已于201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光伏照明研发中心
项目”变更为“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该项变更已于2014年6月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4年4月
4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网发布公告。


注5、公司已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由上海珈伟实施上海珈伟-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项目,上海珈伟-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并网电站 EPC项目。变更项
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5年5月20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网发布公告。


注6、本年相关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变动情况说明:2014年公司调整后投资总额352,000,000.00元系根据公司发行上市时原承诺项目确
定的投资总额,2015年公司调整后投资总额378,432,029.81元,2015年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比2014年增加26,432,029.81元,系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26,432,029.81元转入从而调增了本年变更项目的投资总额26,432,029.81元。具体说明如下:公司“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
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270,834,900.00元(LED绿色照明100,000,000.00元+草坪、庭院
灯170,834,900.00元),扣除这两个项目在本年变更前已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17,804,385.37元(LED绿色照明16,067,954.37元+草坪、庭院灯
1,736,431.00元),余下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计划额度253,030,514.63元(本金)连同该变更项目历年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6,432,029.81元共计


279,462,544.44元,全部转为募集资金变更项目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作为其注册资本增资款。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取得该增资款
后,再投入以下两个项目:

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决议,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3,945.11 万元收购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正镶白
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80%股权;并以12,997.04 万元支付正镶白旗国电光伏所欠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之EPC 公司、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和
其他由非经营性负债形成的债务。


2、扣除计划用于收购正镶白旗20MWp 光伏电站项目的169,421,500.00元后,余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110,041,044.44元(279,462,544.44元
-169,421,500.00元)用于新疆阿克陶县20MWp 光伏并网电站EPC 项目。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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