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国瓷材料: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9:02:29 中财网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三月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曦 秦建民 姚建芳





李永彪 张兵 曲远方





范建林 傅北 盛利军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 30日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
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
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
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
查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43,810,571股,发行价格为
18.16元/股,该等股份已于2016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托管手续,将于2016年4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2、本次发行中,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从上市首
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2016年4月1
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公告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和《创业板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指南》的要求进行编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目 录


释 义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8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9
五、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1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23
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3
八、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5
九、备查文件 ..................................................... 25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
下特定含义:

国瓷材料/公司/上市公
司/发行人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盈泰投资



新余汇隆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营市盈泰石油科技
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摘要)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公司股东大会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尽职调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发行保荐书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本保荐人、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立信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所/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证国瓷1号定向计划



上海证券-国瓷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1-9月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Sinocera Functional Materi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张曦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瓷材料

股票代码:300285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1日

上市时间:2012年1月13日

注册资本:255,34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74151590H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特种陶瓷粉体材料(不含危险品),对销售后的产品
进行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
证书经营)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24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24号

邮政编码:257091

电话号码:0546-8073768

传真号码:0546-8073610

公司网址:www.sinocera.cn

电子邮箱:sinocera@sinocera.cn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事项

时间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时间

2015年6月5日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时间

2015年6月23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时间

2015年6月25日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时间

2015年7月13日

发审会表决时间

2015年12月23日

取得核准批文时间

2016年1月25日

取得核准文件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133号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3月22日

募集资金验资时间

2016年3月24日

办理股权登记时间

2016年3月25日

本次发行上市时间

2016年4月1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事项

时间

发行证券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数量

43,810,571股

证券面值

1.00元

发行价格

18.1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79,560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720万元

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18.16元)相比的溢价
比率

1

发行价格与发送缴款通知书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相比的比率

59.47%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经根据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专项存储账户如下:


户名

银行

账号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路支行

812160301421005020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801113801421010201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辽河路
小微支行

801121301421000174



(四)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张曦、庄丽、上证国瓷1号定向计划等3名
特定投资者。基本情况如下:

1、张曦

张曦,公司董事长,男,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4年7月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1994年8月至1996年2
月任职于中石化总公司工程部;1996年8月至2002年8月赴美留学,获美国休
斯敦大学计算机系硕士学位;回国后创办新余汇隆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截至2015年末,张曦持有国瓷材料18.94%的股份,为国瓷材料的第一大股
东。截至2015年末,张曦对外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万
元)

股权结构

新余汇隆盈
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

张曦

100.00%

东营臻赢投
资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产投资及咨询服务、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管理

500

张曦

30.00%

秦铭雪

70.00%

东营市中远
石油技术开
发有限公司

微生物强化采油技术开发及应用;油田
地质采油技术开发、研究及应用;器材、
五金建材、机电设备、电器、劳保用品、
汽柴配件、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品、易制毒化学品)、井下工具自动化
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石油机械设备销
售;车辆租赁;液压机维修;土石方工
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1,000

张曦

1.00%

东营臻
赢投资
有限公


99.00%

北京臻赢利
成石油科技

石油技术、石油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
石油设备、环保节能设备、阀门、建材、

1,000

张曦

10.00%

秦铭雪

70.00%




有限公司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
办公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货物进出


温长云

20.00%

山东昇阳精
密机械有限
公司

汽车发动机电控系统及其零部件的技术
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发动机气门正时
系统零部件制造

1,800

张曦

69.51%

王大伟

5.49%

陈良伟

4.00%

杨宏亮

5.00%

温长云

3.99%

傅北

12.01%



2、庄丽

庄丽,女,中国国籍。1974年生。1996年3月至2013年1月为个人投资者,
2013年2月至今任上海壮利投资管理服务部负责人。截至2015年末,庄丽对外
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持股情况

1

上海益
科创业
投资有
限公司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
务、经销百货、建筑材料、钢材、化工
原料(除危险品)、通信产品及相关产品,
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000

有限责任
公司

81.875%

2

安盛天
平财产
保险股
份有限
公司

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
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船舶/货运保险;
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
投资型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
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4,621.6216

股份有限
公司(中
外合资、
未上市)

上海益科
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持股
14.89%

3

上海壮
利投资
管理服
务部

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咨询,科技技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个人独资
企业

100%



3、上证国瓷1号定向计划

上证国瓷1号定向计划由国瓷材料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符合标
准的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工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原本共282名员工参加,但经员工个人考虑,其中钟礼雄、
齐涛、宋丽、王兵、徐德洪等27名员工决定主动放弃参与本次认购。因此,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共255名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份额合计为
137,600,000元,全部用于认购上海证券-国瓷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加对象如下:

编号

姓名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比例

1

孙玄玄

1300

9.45%

2

刘光明

1230

8.94%

3

应红

1230

8.94%

4

王祥乾

300

2.18%

5

陈虎

200

1.45%

6

戴建斌

200

1.45%

7

霍希云

200

1.45%

8

李洪光

200

1.45%

9

骆光恒

200

1.45%

10

莫雪魁

200

1.45%

11

沈少雄

200

1.45%

12

田秀娟

200

1.45%

13

王连针

200

1.45%

14

张滨

200

1.45%

15

张弓

200

1.45%

16

张军

200

1.45%

17

张巧云

200

1.45%

18

张天杰

200

1.45%

19

韩咏

100

0.73%

20

黄文辉

100

0.73%

21

金越泉

100

0.73%

22

孙昊

100

0.73%

23

王盼盼

100

0.73%

24

王西龙

100

0.73%

25

吴书全

100

0.73%

26

吴松涛

100

0.73%

27

谢冰洁

100

0.73%

28

杨荣凯

100

0.73%

29

喻灵芝

100

0.73%

30

张翠花

100

0.73%

31

张海强

100

0.73%

32

赵红艳

100

0.73%

33

赵杰

100

0.73%




34

陈世纯

50

0.36%

35

陈媛媛

50

0.36%

36

程金光

50

0.36%

37

程艳

50

0.36%

38

丁军

50

0.36%

39

丁婷

50

0.36%

40

丁召军

50

0.36%

41

董成利

50

0.36%

42

冯兆泉

50

0.36%

43

古雪萍

50

0.36%

44

郭春意

50

0.36%

45

胡强

50

0.36%

46

焦英训

50

0.36%

47

李斌

50

0.36%

48

李海燕

50

0.36%

49

林鹤

50

0.36%

50

林华崇

50

0.36%

51

刘爱国

50

0.36%

52

刘国栋

50

0.36%

53

刘兆新

50

0.36%

54

聂丽萍

50

0.36%

55

裴忠范

50

0.36%

56

任娇

50

0.36%

57

沙良娜

50

0.36%

58

宋国勇

50

0.36%

59

苏翠丰

50

0.36%

60

隋添飞

50

0.36%

61

滕静

50

0.36%

62

王超

50

0.36%

63

王华绪

50

0.36%

64

王璐

50

0.36%

65

王珊珊

50

0.36%

66

王铁如

50

0.36%

67

王晓红

50

0.36%

68

吴生祥

50

0.36%

69

胥桂玲

50

0.36%

70

徐庆甜

50

0.36%

71

杨彬

50

0.36%

72

喻友军

50

0.36%

73

翟杰

50

0.36%

74

张立双

50

0.36%

75

张瑞冬

50

0.36%




76

张同元

50

0.36%

77

张文英

50

0.36%

78

张艳

50

0.36%

79

张镇溪

50

0.36%

80

赵金山

50

0.36%

81

赵宁

50

0.36%

82

赵学霞

50

0.36%

83

宗亚茹

50

0.36%

84

左玉苓

50

0.36%

85

艾辽东

30

0.22%

86

卜令强

30

0.22%

87

常磊

30

0.22%

88

陈宝龙

30

0.22%

89

陈乃莉

30

0.22%

90

褚亦祥

30

0.22%

91

崔明山

30

0.22%

92

冯承刚

30

0.22%

93

侯永军

30

0.22%

94

纪运堂

30

0.22%

95

孔国鹏

30

0.22%

96

李彬

30

0.22%

97

吕关灵

30

0.22%

98

马芝存

30

0.22%

99

门海滨

30

0.22%

100

牟英梅

30

0.22%

101

潘光军

30

0.22%

102

乔辉

30

0.22%

103

冉令伟

30

0.22%

104

万真

30

0.22%

105

王芳

30

0.22%

106

王磊磊

30

0.22%

107

王晓东

30

0.22%

108

魏玉磊

30

0.22%

109

喻翔

30

0.22%

110

袁绍振

30

0.22%

111

岳树宝

30

0.22%

112

张风华

30

0.22%

113

张向兵

30

0.22%

114

张莹

30

0.22%

115

赵华翔

30

0.22%

116

周军

30

0.22%

117

朱海波

30

0.22%




118

安娜

20

0.15%

119

曹峰

20

0.15%

120

陈玉伟

20

0.15%

121

窦玲

20

0.15%

122

付清波

20

0.15%

123

高孝彬

20

0.15%

124

郭国营

20

0.15%

125

胡春刚

20

0.15%

126

胡菁华

20

0.15%

127

黄响

20

0.15%

128

孔艳

20

0.15%

129

李方博

20

0.15%

130

李海霞

20

0.15%

131

李蕾蕾

20

0.15%

132

刘滨滨

20

0.15%

133

刘翠平

20

0.15%

134

刘国磊

20

0.15%

135

刘海孝

20

0.15%

136

刘建辉

20

0.15%

137

罗智勇

20

0.15%

138

苗燕

20

0.15%

139

欧艮生

20

0.15%

140

石泽民

20

0.15%

141

苏庆文

20

0.15%

142

隋晓磊

20

0.15%

143

孙红芹

20

0.15%

144

孙秀坤

20

0.15%

145

王海滨

20

0.15%

146

王建波

20

0.15%

147

王娟娟

20

0.15%

148

王少丹

20

0.15%

149

魏振海

20

0.15%

150

武晓伟

20

0.15%

151

武志勇

20

0.15%

152

徐垒

20

0.15%

153

徐曙峰

20

0.15%

154

许杰光

20

0.15%

155

燕凯

20

0.15%

156

于丽君

20

0.15%

157

袁永军

20

0.15%

158

张丹丹

20

0.15%

159

张吉勛

20

0.15%




160

张景林

20

0.15%

161

张鹏

20

0.15%

162

张峥峥

20

0.15%

163

赵丽娟

20

0.15%

164

赵西辉

20

0.15%

165

周朋

20

0.15%

166

白翠梅

10

0.07%

167

陈东东

10

0.07%

168

陈建秀

10

0.07%

169

陈江萍

10

0.07%

170

成文超

10

0.07%

171

戴康康

10

0.07%

172

董呈芳

10

0.07%

173

董传玉

10

0.07%

174

范晓文

10

0.07%

175

高刚刚

10

0.07%

176

高帅

10

0.07%

177

公治伟

10

0.07%

178

韩延

10

0.07%

179

和稳稳

10

0.07%

180

纪堂荣

10

0.07%

181

姜波

10

0.07%

182

寇栋

10

0.07%

183

李贺

10

0.07%

184

李红云

10

0.07%

185

李美艳

10

0.07%

186

李鹏飞

10

0.07%

187

李双双

10

0.07%

188

李阳

10

0.07%

189

李洋

10

0.07%

190

李月超

10

0.07%

191

李志梅

10

0.07%

192

刘斌

10

0.07%

193

刘成志

10

0.07%

194

刘剑

10

0.07%

195

刘金峰

10

0.07%

196

刘卫锋

10

0.07%

197

刘向军

10

0.07%

198

卢沙沙

10

0.07%

199

吕丽丽

10

0.07%

200

马丛丛

10

0.07%

201

马孟

10

0.07%




202

孟蕾

10

0.07%

203

孟蕾

10

0.07%

204

孟令臣

10

0.07%

205

潘淑燕

10

0.07%

206

齐军

10

0.07%

207

任港

10

0.07%

208

商庆庆

10

0.07%

209

隋净净

10

0.07%

210

随文博

10

0.07%

211

孙文锋

10

0.07%

212

孙玉芹

10

0.07%

213

王博

10

0.07%

214

王昌绪

10

0.07%

215

王建华

10

0.07%

216

王雷

10

0.07%

217

王林庆

10

0.07%

218

王琳

10

0.07%

219

王明强

10

0.07%

220

王培利

10

0.07%

221

王书红

10

0.07%

222

王小华

10

0.07%

223

王义梅

10

0.07%

224

王颖

10

0.07%

225

王泽玉

10

0.07%

226

王震

10

0.07%

227

吴娟娟

10

0.07%

228

吴锡宏

10

0.07%

229

吴佐雄

10

0.07%

230

武睿燕

10

0.07%

231

夏克新

10

0.07%

232

肖保林

10

0.07%

233

肖永平

10

0.07%

234

许方胜

10

0.07%

235

许新丁

10

0.07%

236

杨月霞

10

0.07%

237

于腾

10

0.07%

238

于振志

10

0.07%

239

臧思佳

10

0.07%

240

张桂金

10

0.07%

241

张海岗

10

0.07%

242

张宁

10

0.07%

243

张延飞

10

0.07%




244

张玉英

10

0.07%

245

赵爱容

10

0.07%

246

赵本茂

10

0.07%

247

赵晨昊

10

0.07%

248

赵传宾

10

0.07%

249

赵建滨

10

0.07%

250

赵毅

10

0.07%

251

赵志军

10

0.07%

252

周惠娟

10

0.07%

253

周亮亮

10

0.07%

254

周仪红

10

0.07%

255

朱慧怡

10

0.07%

合计

13,760

100.00%



上证国瓷1号定向计划系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
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根据《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
关规定,上证国瓷1号定向计划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2015年8
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之上证国瓷1号定向计划已于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手续(产品编码为S70048),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曦和庄丽为自然人,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
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平、公
正。”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3月24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
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为“国瓷材料”,证券代码为“300285”,上市
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中,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从上市首日起
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2016年4月1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曦

48,365,280

18.94

2

新余赛瑞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000,000

9.01

3

东营奥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1,684,720

8.49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城镇发展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0

3.13

5

挪威中央银-自有资金

6,606,327

2.59

6

新余德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509,896

2.55

7

张兵

6,362,526

2.49

8

司留启

5,479,502

2.15

9

宋锡滨

4,878,834

1.91

1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
险投连

4,263,340

1.6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列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曦

73,585,544

24.60%

2

新余赛瑞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000,000

7.69%

3

东营奥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1,684,720

7.25%

4

庄丽

11,013,215

3.68%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城镇发展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0

2.67%

6

上海证券-国瓷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7,577,092

2.53%

7

挪威中央银-自有资金

6,606,327

2.21%

8

新余德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509,896

2.18%

9

张兵

6,362,526

2.13%

10

司留启

5,479,502

1.83%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1、股本结构的变动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行前以2015年12月31日


为基准):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变动数

本次发行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9,156,606

19.25%

43,810,571

92,967,177

31.0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183,394

80.75%

-

206,183,394

68.92%

三、股份总数

255,340,000

100%

43,810,571

299,150,571

100%



2、资产结构的变动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为28.37%,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
坚实基础。


3、业务结构的变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
成后带来的收入仍为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收入,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
化。


4、公司治理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
治理制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目前的第一大股东张曦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张曦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责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
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完善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
司治理架构。


5、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独立于第一大股东。本次股
票发行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立性情况将不会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改变。


6、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

公司主要产品为先进陶瓷材料,主要包括电子陶瓷材料、喷墨打印用陶瓷墨
水、纳米级复合氧化锆材料以及高纯超细氧化铝材料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纳米级复合氧化
锆材料、高纯超细氧化铝材料和研究项目。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未从事先进陶瓷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涉及业务与发
行人第一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会导致与第一大
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


五、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事务所审计,并
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310084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94号”、
“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27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9月30日

2014年

12月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2012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

58,592.72

42,862.76

40,151.34

39,601.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146.10

48,948.08

32,825.61

21,502.42

资产总计

118,738.82

91,810.84

72,976.95

61,103.79

流动负债合计

31,032.32

12,471.94

6,584.99

4,926.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54.89

1,053.36

1,147.82

747.11

负债合计

33,687.21

13,525.30

7,732.81

5,673.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合计

77,710.22

72,006.15

64,844.14

55,430.51

少数股东权益

7,341.39

6,279.39

40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051.61

78,285.54

65,244.14

55,430.51



(二)简要利润表(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40,876.57

37,488.44

26,641.86

21,573.33




营业成本

24,122.64

22,986.62

14,667.65

11,406.15

营业利润

8,524.59

7,842.60

7,685.12

7,170.71

利润总额

9,699.79

8,734.96

9,159.13

7,737.37

净利润

8,038.45

7,238.38

7,859.03

6,623.84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6,976.45

6,330.29

7,859.03

6,623.84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85.81

-920.27

4,816.29

3,636.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33.36

-10,804.31

-11,179.48

-6,548.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4.65

-1,290.19

883.22

28,968.9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4.28

-12,970.80

-5,481.99

26,066.66



(四)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5年1-9月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

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

资产负债率

28.37%

14.73%

10.60%

9.28%

流动比率
(倍)

1.89

3.44

6.10

8.04

速动比率
(倍)

1.39

2.30

4.95

6.85

每股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
(元/股)

0.01

-0.07

0.38

0.58

营业毛利率

40.99%

38.68%

44.95%

47.13%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9.32%

9.35%

13.28%

13.42%

应收账款周
转率(次)

1.91

3.34

5.01

6.91

存货周转率
(次)

1.64

2.12

2.18

2.15

每股净资产
(元/股)

3.05

5.66

5.15

8.88

每股净现金
流量(元/股)

0.02

-1.02

-0.44

4.18

利息保障倍


-74.60

-19.13

-12.72

-19.05




无形资产(扣
除土地使用
权)占净资产
的比例(%)

2.93

3.43

0.34

0.63

息税折旧摊
销前利润(万
元)

11,766.90

10,304.72

9,840.83

8,337.12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为抓住行业发展契机、加快公司业务发展,国瓷材料拟向张曦、庄丽、上海
证券-国瓷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在扣除本次全部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方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量
(万元)

1

年产3,500吨纳米级复合氧化锆
材料项目

39,046

39,000

2

年产5,000吨高纯超细氧化铝材
料项目

36,026

36,000

3

研究中心升级项目

5,000

5,000

合计

80,072

8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保荐代表人:李高超、童星

项目协办人:向君

项目组成员:胡俊、杨浩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创建大厦4楼

电话:0755-83288923

传真:0755-83288321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大进

经办律师:杜国平、翟耸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写字楼1座20层

电话:010-65906639

传真:010-65107030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签字会计师:裘小燕、张小惠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话:020-38011072

传真:020-38011052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签字会计师:裘小燕、张小惠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话:020-38011072

传真:020-38011052

八、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国瓷材料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国瓷材料本次非公
开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九、备查文件

一、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二、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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