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建议更换审计师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建議更換審計師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董事會已批准建 議聘任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 2016年國內財務報告和內部控 制報告、美國財務報告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提供專業服務,聘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為 本公司2016年度香港財務報告提供專業服務。 本公司的控股股東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是一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 理委員會(「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根據國資委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的相關規 定,如外部審計師連續承擔同一家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計業務超過一定年限的,該企業應 考慮或按要求更換該審計師。為此,依據上述規定以及本公司的採購管理規定,本公司通 過採購招標程序,確定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為候選服務商。 建議委任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須待股東於即 將召開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已確認,概無任 何有關致其不再擔任本公司獨立審計師的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注 意。董事會亦確認概無有關建議更換審計師之相關事項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董事會進 一步確認,本公司與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 務所概無就建議變更審計師存有任何分歧或未解決事項。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建議變更審計師的進一步詳情的通函以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將於可 行情況下盡快寄發予本公司股東。 董事會謹對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以前 年度向本公司提供的優質服務表示衷心謝意。 1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謝兵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非執行董事袁新安及楊麗華;執行董事譚萬庚、張子芳及李韶彬; 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寧向東、劉長樂、譚勁松、郭爲及焦樹閣。 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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