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5内双创:募集说明书

时间:2016年03月31日 11:38:53 中财网


声明及提示





一、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 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四、 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



五、 其他重大事
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
项债券。



(二)发行总额:
人民币
6
亿元(
RMB
6
00,000,000
元)。



(三)债券期限:7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

20%

20%

20%
的比例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
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
创孵化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
)上
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
关主
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
行。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通过承
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七)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八)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发行期限:
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3
个工作日,自
2
015

1
2

2
3
日起至
2
015

1
2

2
5
日止。



(十)簿记建档日:
2015

12

22
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
8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9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
13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
...
16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
18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
...
19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21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32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44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62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
63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
73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
.
81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
...
86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
...
88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
92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
...
93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
,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
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
义:


发行人
/
公司
/
建工公司:
指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本期债券
/15
内双创债:
指总额为人民币
6
亿元的
2015
年内江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募集说明
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募集
说明书摘要》。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
券而制作的《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
专项债券申
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区间
后,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
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发行利率的过程。



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
兴业证券: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
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流通签订的《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订的《
2
015
年内江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
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
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
份额对应的款项。



计息年度:
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
前一个自然日止。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
/
或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持有人:
指持有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
专项债券的投资者。



债权代理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行。



偿债账户监管人、监管银行: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
分行。


年度兑付款项:
指本期债券应支付的到期本金及利息之和。



工作日:
指在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
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
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条例》:
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通知》: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
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
2008

7
号)。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
于充分发挥企业
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5

1327
号)。



国家发改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市政府:
指内江市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指内江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指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鹏元资信:
指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内江分行: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公司章程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5

2721
号文
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 发行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
1

1
-
2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
胡国庆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
1

1
-
2



联系电话:
0832
-
2951291


传真:
0832
-
2955999


邮政编码:
641000


二、 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法定代表人:兰荣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1
号楼
20



联系人:黄奕林、方任斌、刘兴财、魏炜、林超逸、胡勇锋


联系电话:
021
-
38565523


传真:
021
-
38565900


邮政编码:
200135


(二)分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
19

15

01
-
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陈彬霞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
号葛洲坝大厦
22F


联系电话:
021
-
38991668
-
8095



传真:
021
-
38571365


邮政编码:
200122


三、 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联系电话:
010
-
88170738


传真:
010
-
88170752


邮政编码:
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
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刘盈


联系地址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电话:
021
-
68870413


传真:
021
-
68870064


邮编:
200120


四、 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2
-
23



法定代表人:郝树平


联系人:孔秋岳


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双鱼座
B

9



联系电话:
13996317375



传真:
023
-
67737803


邮政编码:
401120


五、 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
估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李泽英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19
号新希望国际大厦
A

1701



联系电话:
028
-
82000210


传真:
028
-
85228932


邮政编码:
610000


六、 债权代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
145



负责人:陈诗国


联系人:李丽丽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
145



联系电话:
0832
-
2273101


传真:
0832
-
2272685


邮政编码:
64
1000


七、 偿债账户监管人、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
省分行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
35



负责人:郑国雨


联系人:王德明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
35




联系电话:
028
-
86402199


传真:
028
-
86402247


邮政编码:
610014


八、 发行人律师:四川泰维律师事务所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
456



负责人:关键


联系人:黄茂松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
456



联系电话:
0832
-
2056191


传真:
0832
-
2056191


邮政编码:
64
1000


九、 资产评估机构:四川金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
46



法定代表人:艾敏


联系人:张兵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
46



联系电话:
0832
-
2041448


传真:
0832
-
2026408


邮政编码:
61006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 发行人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 债券名称: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
项债券(简称“
15
内双创债”)。

三、 发行总额:
人民币
6
亿元(
RMB
6
00,000,000
元)。

四、 债券期限:
7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
款,即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

20%
的比例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五、 债券利率:
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
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
创孵化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
)上
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
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
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 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
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七、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通过承
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八、 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
行。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


九、 发行期限:
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3
个工作日,自
2
015

1
2

2
3
日起至
2
015

1
2

2
5
日止。

十、 簿记建档日:
2015

12

22
日。

十一、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
201
5

1
2

2
3
日。

十二、 起息日:
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

1
2

2
5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同时
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于
201
8
年至
202
2
年每年的
1
2

2
5
日分别偿
付本金的
20%

20%

20%

20%

20%
。最后五年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
兑付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
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 付息日:
201
6
年至
202
2

每年的
1
2

2
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五、 兑付日:
201
8
年至
202
2
年每年的
1
2

2
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六、 本息兑付方式:
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七、 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 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销商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 债权代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二十一、 偿债账户监管人、监管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省分行。

二十二、 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二十三、 流通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1
个月内,发行人将
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四、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
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
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
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主
承销商公告的《
2015
年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
申购
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
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
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
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
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
)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
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
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
授权委托书认购本
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
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chinaclear.cn
)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



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欲参
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证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
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
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具体发行网点
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 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
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
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
进行信息披露时,投
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
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
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
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
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 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
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 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
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 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移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 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 投资者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分别作为债权代理人和监管银行,与发行人签



订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偿
债基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接受该等文件
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 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和监管银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
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 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
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
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 利息的支付
(一)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支付利息一次,最后五年每年
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
6
年至
202
2
年每年的
1
2

2
5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 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
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
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
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 本金的兑付
(一)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自
201
8
年至
202
2

每年的
1
2

2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工作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二) 未上市债券
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
金的兑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
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
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
1

1
-
2



法定代表人:张虎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工商注册号:
511000000015892


出资人: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施工,保
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安置还房建设,土地整理与收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
筑施工,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材料销售。



发行人成立于
2012

9

29
日,是内江市主要的投资建设主体
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承担着内江新城及旧城范围内城市基础配套设
施的开发建设职能、保障性住房建设职能、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和投融
资职能。伴随着内江市尤其是内江新城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实力逐步
增强,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已形成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建筑材
料销售和其他业务(含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为辅的业务格局。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
审亚太审字(
201
5

020323
号),
截至
2014

12

31
日,公司资
产总额为
334,593.64
万元,负债合计
97,815.54
万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
236,778.1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
9.23
%


2014
年度,发行人实
现营业收入
55,030.75
万元,净利润
13,099.72
万元。

截至2014年


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七家子公司。发行人组织结构合理,具有健
全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社会信誉良好,近年来与金融机构业务往来
密切,无债务拖欠的过往记录。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原名内江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2

9

29
日,
系经内江市人民政府以内府阅〔
2011

103
号《研究组建内江建工集
团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批准,由内江市国资委出资
5,000.00
万元
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四川巨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川
巨丰工商验字〔
2012
〕第
050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出资事项。



2013

6
月,根据中共内江市委财经领导小组
2012
年第
15

《会议纪要》和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江建工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内国资委〔
2013

51
号),
由内江
市国资委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1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
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四川金典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的川金会验报字〔
2013
〕第
445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
述出资事项。



发行人现持有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
511000000015892




三、 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股东为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
100%
的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内江市人民政府。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受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对发行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内江
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系机关法人,持有代码为
77580863
-
8

《组织机构代码证》,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职责。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变更的情况。



四、 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是由内江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内江新城
及旧城范围内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内
江市主要的城市建设运营主体。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行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
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
关规定制订了《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设立了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处于
决策的核心地位;监事会处于监督评价的核心地位;公司经理层负责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是决策的执行者。



1
、出资人


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内江市人民政府对公司履
行出资人职责。内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公司的行业主管部
门负责公司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根据《公司法》及《内江建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人享有下列职
权:(
1
)向公司委
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2
)委派或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
的监事;(
3
)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4
)查阅董事会会
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6
)公司
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
)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董事1人。董事会中的非职


工代表董事由出资人委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
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出资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决议;(2)决定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3)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
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
案;(5)批准公司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资产重组、重大投融资计划、
大额资金使用、对外担保事项,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执行;(6)决
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批准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
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公司章程
授权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职工代表2人。监事会中的非职工
代表监事由出资人委派,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会设主席1人,
由出资人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
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
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有关法律规定
的其他职权。


4
、经理层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实施公
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
3
)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
案、弥补亏损方案;(
4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拟订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
)提请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
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
)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
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
10
)出资人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董事会
领导下的总经理责任制,设总经理1人,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设副总经理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公司下设7个中层机构,分别是办
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融资部、企划合约部、总工室、经营管理部、
监察审计部。公司的组织结构详见下图:


发行人目前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8
-
1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图





内江市国资委


董事



监事



总经理














































五、 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七家,基本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关系

内江盛泰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100%

500.00

全资子公司

内江筑石混凝土有
限公司

100%

1,500.00

全资子公司

内江盛泰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

100%

2,000.00

全资子公司

内江绿源园林绿化
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0.00

全资子公司

内江龙腾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100%

500.00

全资子公司

内江龙腾建筑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100%

2,000.00

全资子公司

内江龙腾房地产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

2,000.00

全资子公司



(一)内江盛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盛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本
500.00万元。内江盛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物业管
理(凭资质证书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江盛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为471.3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37.44万元。2014年度,内江盛泰物
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5万元,净利润-56.82万元。


(二)内江筑石混凝土有限公司

内江筑石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内江筑石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商品混凝
土。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江筑石混凝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6,843.7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01.50万元。2014年度,内江筑石混凝
土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90.02万元,净利润301.50万元。


(三)内江盛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盛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内江盛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通讯接收设备)、钢
材。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江盛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
16,496.6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96.72万元。2014年度,内江盛泰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19万元。


(四) 内江绿源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绿源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内江绿源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园
林绿化、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江绿源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为998.2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98.21万元。2014年度,内江绿源园林
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50万元。


(五) 内江龙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龙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本
500.00万元。内江龙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
自有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江龙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为497.9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97.94万元。2014年度,内江龙腾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26万元。


(六) 内江龙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龙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内江龙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工
程及市政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江龙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为14,511.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95.17万元。2014年度,内江龙
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43万元。


(七) 内江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内江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
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江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
额为4,026.6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96.68万元。2014年度,内江龙
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19万
元。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
张虎,男,
1970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曾任资中县建设局副局长,资中县双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资中县
双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内江市人民政府驻深圳招商分局副局长,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
王全明,男,
1962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内江市
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副科长、秘书处副处长,内江市人大财经工委办公室主任,内江市人
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公司董事。



董事:
王忠,
男,
1971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规划师、
高级工程师。曾任内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内江市城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二室主任,工程师,内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院
长助理,内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内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
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董事:
谢江陵,男,
1965

4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四川内江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业务科长,内江三达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内江建堪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内江建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职工董事:
吴芝奇
,男,
1965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隆
昌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隆昌县经贸委副主任,隆昌县规划和建设局
局长,隆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委委员、新城办副主任。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
申杰,男,
1965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内
江市市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江市招商局副局,内江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
贺小群,女,
1975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造价师、
审计师。曾任内江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员、副科长。现任
公司
监事。



监事:
邓上川,男,
1960

3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新疆军
区战士、排长、副连职干事,内江市纪委监察室副主任、宣传教育研
究室主任、执法和效能监察室主任,内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

现任公司监事。



职工监事:
王其勇,男,
1978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

曾任内江建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员,内江关家建司技术负责人,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门
经理,兼任公司职工监事。



职工监事:
李历,男,
1971

7
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

曾任隆昌县凉亭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隆昌县
银发房地产经营开发
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内江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管成员


总经理王忠及副总经理谢江陵情况见“(一)董事会成员”部分。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 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是内江市主要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着内江新城及
旧城范围内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职能、保障性住房建设职
能、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和投融资职能。从行业类别来看,发行人的
业务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行业。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包括城市自来水、污水处理、供气、供
热、公共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排水、防洪、照明等市
政工程业,以及城市园林、绿化等园林绿化业等。


自1999年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都保持1.5%至2.2%的增长。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从2006年到2012年的7年间,我国城镇基础
设施累计投资额358,858.11亿元,是1999年到2005年城镇基础设施
这7年投资额的3.95倍。2012年当年城镇基础设施投资额则比1999年
增长了797%,远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已达
到54.77%,城市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经济
对我国GDP的贡献率超过70%。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套和完善,不
仅对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及提高城市经济运行效
率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城市土地增值、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商业服务业的繁荣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都有明显的支持和拉动
作用。因此整体上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
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



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存在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而且
其产品服务的价格受到国家政策调控,故投资回报率单纯从经济角
度来讲一般较低。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
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
区域交流合作有着积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国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刚刚起步,有限的建设资金与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的高额投资需求经常形成矛盾,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进
程的最大障碍。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
资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着力发展与经济发展及国计民生密切相
关的市政建设项目,将逐步解决我国城市化进程所面临的环境和社
会问题。


随着政策和实践的发展,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
革在不断深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逐步向市场化迈进,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渠道更加多元化,从事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的企业的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是我国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紧迫问题,
目前,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还比较低,具体表现为:大城市交
通拥挤、居民居住条件差、环境和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等;
中小城市自来水、天然气普及率和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废物处
理设施缺乏等。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获得持续快速增
长,据2013年《中小城市绿皮书》统计,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
达到60.34%左右。未来5至10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城市人口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我国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
入必将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公用事业将获得广阔的发展


空间和良好的发展机遇。


2、内江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内江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根据《2015年内江市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度内江市地区生产总
值达到1,156.77亿元,同比增长8.9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97.77
亿元,同比增长21.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达到45.08亿元,同比增
长16.6%。


内江市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始终保持高度关注。根据《2015
年内江市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内江市城镇建设正处于快速推进
中,新增城镇面积11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44.21%,较“十一五”

末期的39.60%提高了11.64%。内江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正全面推
进,但由于城镇化水平起点较低,发展起步较晚,城市基础设施相
对薄弱,距离其打造城市人口100万以上的川南地区中心城市的建设
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内江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未来5年
将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内江市的城镇
化建设将迈上新的台阶。未来几年内,城市的覆盖区域和人口将不
断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和投入也将不断增加,内江市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

1、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
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政府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关


心民生、解决百姓基本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城市化
进程的加快推高了部分城市房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突出。

中央政府从保增长、惠民生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
设的决定,不断增加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扶持力度,自2007年以来
连续出台了多项关于保障房建设的鼓励措施。2009年,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
房保障规划》,力求在三年内解决747万城市低收入者住房困难问题。


目前,我国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国
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保障房建设规模不断扩
大。“十一五”期间,中央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达到
1,336亿元。2014年1-9月,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20万套,
基本建成470万套,完成投资10,700亿元。


“十二五”时期,国家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
取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部分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保障房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
度。中央在“十二五”期间房地产行业规划的建议中明确了“强化
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的指导思想。“十
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将规划建设保障
房3,600万套,预计到2015年保障性住房规模将达到4,906万套,而
2015年我国城镇人口预计达到7亿左右,约为2.3亿户家庭,到2015
年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将达到全部城市人口的20%。


总体来看,保障性住房将极大程度地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
住条件,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在国家巨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背景下,保障性住房行业必将迎来一
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新阶段。


2、内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内江市通过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
金来源,大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2013年,内江市新开工建设保
障性住房12,714套,共竣工9,336套;2014年,内江市新开工建设保
障性住房19,633套,共竣工10,100套;2015年,内江市新开工建设
保障性住房约12,375套。


根据《内江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内江
市将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的供
应比例,加强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城乡
困难群众住房条件,逐步解决城市“双困”家庭、进城农民工和农
民变市民的住房问题。


二、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 发行人的经营环境


1、内江市经济发展概况及目标

内江地处四川省东南部,沱江下游中段,东联重庆,西接成都,
南靠自贡、宜宾、泸州,北通资阳、遂宁,位于成渝双核辐射带动的
中心地带,有“巴蜀要塞”、“成渝之心”之谓。内江是四川省所辖十
八个地级市之一,现辖两区三县,辖区面积
5,385
平方公里,全市现
有户籍总人数
425.96
万人




“十一五”期间,内江市地区生产总值(
GDP
)年均增长
15.5%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
21.9%
,各项指标的增速均达到四川
全省平均水平。

2014
年内江市地区生产总值(
GDP
)达到
1,156.77
亿元,同比增长
8.90%
;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5.08
亿元,同比增




16.60%
;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
1,760.95
亿元,同比增长
7.20%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697.77
亿元,同比增长
21.20%




“十二五”期间,内江市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目标。

首先,成渝经济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基本形成
——

济总量快速扩
张,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380
亿元,
年均增长
13%
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
3.4
万元左右,赶上成渝经济
区平均水平,基本建成中国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中国“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中国循环流化床电站节能环保示范基地、中国汽车(摩托
车)零部件制造基地、成渝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基地和成渝经济
区绿色食品基地。其次,抓住全省打造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重大机遇,
积极参与四川乃至西部的大通道建设,整合现有交通资源,加快高速
公路、铁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一中心三支撑两走廊
一环线”

的立体交通网络,把内江建设成为南北贯通、东西相连、通
江达海的区域性次级综合交通枢纽。然后,内陆对外开放示范窗口初
步形成
——
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合作示范效应充分
显现。最后,在实现以上经济目标的同时,内江市政府还提出了全面
提升民生水平、积极加强社会建设、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和持续优化生
态环境等四项与社会民生以及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全面发展目标。



2、内江新城发展概况及目标

内江新城始建于2012年4月,位于内江市汉安大道以北、国道321
以南、省道206以东,总规划面积约103平方公里,静态总投资约750
亿元,是内江市重点打造的内江未来的经济中心、行政中心、文化中
心和商务中心,分为中心组团、城西组团、白马组团、椑木组团、高
桥组团。其中,中心组团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包括邓家坝片区、谢
家河片区和高铁片区,定位为内江城市主中心、成渝专业化服务基地


和成渝现代城市的示范区,着重以发展行政、体育、文化、商贸、金
融、电子商务、交通枢纽、休闲娱乐、特色商业、会议会展、商务办
公、滨水生态居住为主,着力打造人居环境示范区、园城一体示范区、
城市中央商务区;城西组团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重点布局机械汽配、
食品医药、纺织服装等产业,主要发展现代制造业和商贸物流业,打
造“两化”互动、产城一体示范区;白马组团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
重点布局电子信息、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物流(含
仓储)等产业,主要发展清洁能源、物流产业,建设白马能源物流新
城,打造“产城一体、园城一体”示范区;椑木组团规划面积20平方
公里,主要发展再生资源、机械汽配等产业,建设“产城一体、园城
一体”的样板区、统筹城乡的示范区;高桥组团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
重点布局电子商务和科研机构、企业总部、高校等,主要发展职业技
术教育、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等产业,建设以教育、旅游产业为主导
的文化产业区。


近年来,内江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业化、城镇化“两化”互动
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成渝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发展机遇,积
极按照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成渝经济区南部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4-2020年)对内江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百万人口以上特大城
市”的定位要求,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截至目前,内江新城基本框
架已搭建完成,中心组团地区已基本建设完成,重点产业也处于持续
布局中,新城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约200亿元。未来五年,内江市将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创新驱动
战略,大力推进内江新城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面建成内江新城,
产业结构基本构建完成,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重要增长极。


(二)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是内江市主要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要承担内江新城及
旧城范围内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职能、保障性住房建设职
能、国有资产经营和投融资职能。发行人在内江新城及旧城基础设施
建设和保障房建设方面处于主导地位。


发行人成立以来,先后投资建设了多项内江新城及旧城重点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为提高内江新城及旧城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城市
经济发展速度、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城市品质作出了重大贡献。近
三年,发行人建设的项目包括汉安大道西延线、滨江西路、新华路和
翔龙山片区等道路工程项目;大千路、太白路、兴隆路等道路改造工
程项目;万达广场平场工程项目;大千路北延线及北环线、高铁片区
动迁等安置还房工程项目。


发行人的业务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行业,
多项业务具有区域主导性,其多元化的经营保证了公司稳定的收入来
源。随着成渝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建设,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将会得
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


(三) 发行人的行业前景


内江新城作为内江市政府重点发展的城市核心区,紧紧抓住成渝
经济区的发展机遇,在未来几年中将面临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整个
城市新区的规划按照较高的标准执行,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
引资也都按照既定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发行人作为内江市主要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主体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和广
阔的发展前景。


(四)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突出的区域优势带来良好的发展契机

内江位于四川省东南部,沱江上游中段,成渝高速公路中段,东


邻重庆市,西连乐山、眉山市,南与自贡、泸州市接壤,北与资阳市
相依,距成都173公里、重庆167公里,独具“巴蜀要冲,成渝之心”

的黄金区位优势,是川东南乃至西南各省交通的重要交汇点,同时也
是四川省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以内江为圆心,半径
200公里的范围内有机场4个、千吨级货运港口3个;境内有3条铁路贯
境而过,7条高速公路与国、省干道汇集成网,形成了纵横交错、水
陆空俱全的立体交通网络。特别是随着成渝铁路客运专线的建成,内
江到成都和重庆仅需30分钟,可尽享两座特大城市的同城效应。内江
市突出的区位优势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坚
实的保障。


2、规模与垄断优势

经过几年的发展,发行人已逐步成为集“投资、建设、管理、运
营”于一体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内江新城及旧城范围内的基础设
施建设与开发板块中处于主导地位,市场相对稳定,持续盈利能力较
强。随着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进
程的不断推进,发行人的建设规模和效益将同步增加,面临着更大的
发展机遇。


3、优秀的项目建设管理运营能力

公司具有规范的运营模式,在重大项目的选项、投资规模、资金
筹措等事项决策上,均由决策层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无权独自决策。

在资金运作上,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按
进度、按预算对资金运作实行全程监管。在项目管理上,坚持民主、
科学决策,实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全过程招投标,
阳光操作。在偿债措施上,严格筹资预算和偿债预算,合理控制投融
资规模,有效地防范了债务风险。



4、政策资源优势

一是中国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内江市属中国西部地区,新一
轮西部大开发政策比上一轮政策更优。二是循环经济发展先行优势。

内江是四川最早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之一,并被纳入全国首批“城市
矿产示范基地”,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具有先行先试的良好基础。特
别是在再制造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绿
色食品产业等方面有突出的比较优势,社会基础与经济规模具有不可
替代性。


(五) 政府支持优势


发行人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在资金、项目资源、投融资管理等诸
多方面得到内江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不
断为其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为支持发行人的发展,近年来内
江市人民政府将下属优良资产,通过资本金注入等形式不断充实公司
的权益资本。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和状况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作为内江市主要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和投资建设主体,发行人自
成立以来,始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市场化运作,统筹经营
相关的政府性资源,在促进内江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良好的作
用。发行人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内江新城及旧城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


发行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采取了工
程代建模式,即发行人与内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签订工程代建协
议,由发行人负责对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建设。发行人根据项
目进度将其承建项目的建设成本报内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审核,


内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完毕后按成本加成的方式支付发行
人工程代建费,发行人按工程代建协议和双方确认的工程施工进度确
认工程代建收入。


(二)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作为内江市主要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和投资建设主体,主
要负责内江新城及旧城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等。2012至2014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86.61万元、
19,357.75万元和55,030.75万元。公司成立仅三年,营业收入即从
成立初期的不足一千万元激增至五亿余元,年均复合增长率795%,
这主要因为随着发行人经营模式的成熟,内江市人民政府(内江新城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逐步将内江新城及旧城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项
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交由发行人承建。发行人通过项目工程代建获得
相应的营业收入。


除工程代建收入外,发行人还拥有建筑材料销售收入,这主要是
公司通过生产和销售混凝土所获得的。此外,公司还拥有一定规模的
其他收入,主要是公司持有的部分经营性物业的租金收入。


表9-1: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情况

收入来源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工程代建收入

49,221.00

89.44

19,356.55


99.99


686.61


100.00


商品销售收入

5,490.02

9.98

-


-


-


-


其他收入

319.73

0.58

1.
20


0.01


-


-


合计

55,030.75

100.00

19,357.75


100.00


686.61


100.00





随着公司自身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加上内江市经济的持续快
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预计发行人收入结构将不断优
化,将逐渐从外延式扩张阶段转向内涵增长阶段,显示出较强的发展



潜力。按照发行人的发展战略规划,发行人将逐步向市场化经营方向
发展,预计发行人盈利性资产将不断增加,自身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



四、 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伴随着内江市的发展,发行人的各项业务也有了快速发展,
目前
发行人已经成为内江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主体。发行人
仍将以围绕内江新城及旧城基础设施建设这个主要目标进行战略部
署,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和人才竞争力基础上,通过以下方面实现
战略发展:


一是继续加快内江新城及旧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获取较为稳健
的工程代建收益。同时,区域基础设施的完善将大大提升区域土地价
值,有利于公司所拥有土地价值的提升。



二是充分发挥禀赋优势,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在
公司经营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基础上,加快市场化运作,提高
自身的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
2012

201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2

2014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
亚太审字(
201
5

020323
号)。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
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
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34,593.64万元,负债合
计97,815.5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36,778.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9.23%。2014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5,030.75万元,净利润
13,099.72万元,实现了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全面快速增长,总体
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基本财务数据见下表:



10
-
1
:发行人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34,593.64


198,702.70


121,173.48


其中:流动资产

292,712.90



187,731.33


121,062.47


负债总额


97,815.54



29,619.27


2,033.04


其中:流动负债


64,482.25



29,619.27


2,033.04


所有者权益


236,778.10



169,083.43



119,140.44


营业收入


55,030.75



19,357.75



686.61


利润总额


15,452.87



10,359.15



62.22


净利润


13,099
.72


9,477.44



44.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230.73



-
18,153.29



688.32




一、 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 概述


发行人于
2012

9
月成立,公司成立后得到了内江市政府的大



力支持,从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来看,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
得到稳步提升,整体呈健康的发展势头。



1
、资产概述


2012

12

31
日、
2
013

12

31
日和
2014

12

31
日,
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121,173.48
万元、
1
98
,702.70
万元和
334
,593.64
万元。

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发行人资产增长率分别为
6
3.98
%

6
8.39
%
,资产规模的快速增加主要是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内江市政府对公司支持力度较大,近年来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提
升公司的资本实力;二是因为发行人近年承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
务加大,相应的应收账款、存货等也大幅增加。



2012

12

31
日、
2
013

12

31
日和
2014

12

31
日,
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119,140.44
万元

1
69,083.43
万元和
236,778.10
万元,
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发行人所有
者权益增长率分
别为
41.92%

40.04%


2013
年末所有者权益较
2012
年末大幅增加
的原因是根据内江市财政局“内财金〔
2013

85
号”文件,内江市
财政局向公司投入专项资本金
15,589.3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以及公
司利润的正常积累所致


2014
年末所有者权益较
2013
年末大幅增加
得益于当年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加带来净利润大幅提升,以及根据内
江市财政局“内财金〔
201
4

79
号”文件,内江市财政局向公司投
入专项资本金
54,712.95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2

利润概述


报告期内

随着内江新城的快速发展以及经
营模式的逐渐成熟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呈现迅猛发展趋势


2012

2014
年度,发行人分
别实现营业收入
686.61
万元、
19,357.75
万元和
55,030.75
万元,
三年复合增长率达
795%
,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近年来承担(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