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厦门信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 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2号)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10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70,634,043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562,897.96 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币13,731,257.96元后募集资金总额 672,831,64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3月21日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1,767,654.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元。以上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4]第1108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现金缴 存金额 已使用金额 补充流 动资金 存储余额 厦门LED应 用产品及封 装扩建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台湾街支行 148,971,000.00 1,258,719.82 280.00 56,102,103.24 94,127,896.58 项目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现金缴 存金额 已使用金额 补充流 动资金 存储余额 安溪LED封 装新建项目 及股权收购 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分行 373,223,585.23 4,215,341.00 1,000.00 127,017,423.87 250,422,502.36 RFID产品设 计和生产线 扩建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台湾街支行 148,869,400.00 1,112,807.99 88,960,976.53 61,021,231.46 合计 671,063,985.23 6,586,868.81 1,280.00 272,080,503.64 405,571,630.4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厦门信达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厦门信达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 用。2014年4月17日,公司已与本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14年5月20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本 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厦门信达募集资金余额为405,571,630.40元。 单位:元 专户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592900001010201 176,809,597.4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592903242510801 73,612,904.9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36040155000000028 782,787.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36040154500000011 93,345,108.7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36040155000000036 49,721,449.4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36040154800000019 11,299,782.05 合计 405,571,630.40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 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自2013年9月12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3,570,481.93元,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570,481.93元。具体情况为:①厦门LED应用 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置换募集资金2,082,272.50元;②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 置换募集资金11,488,209.43元。 2015年3月,公司已以募集资金2,082,272.50元置换出厦门LED应用产品 及封装扩建项目先期投入2,082,272.50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9个月。 2014年9月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27,297.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2015年5月27日,公司已将27,297.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全部收回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继续用于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投资于“厦门LED应 用产品扩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4,897.10万元,为了提升公司LED封装产能及 产品升级,适应封装市场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司LED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的户外照明项目和部分实验中心扩建 项目变更为封装扩建项目。项目名称由原“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 为“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 总计7,149.76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65%。 2、201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投资于“安溪LED封 装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为37,322.36万元,为了加快提升室内照明光源的研发、 制造与销售,增强公司LED封装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安溪LED封装新 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收购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 名称由原“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变更为“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股权收 购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总计5,041.40万元,占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5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厦门信达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 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2016]京会兴鉴字第6200000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 等多种方式,对厦门信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 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 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厦门信达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厦门信达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106.40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8,639.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41.40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27,208.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191.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1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期 实现 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 项目 是 14,897.10 14,897.10 4,898.09 5,610.21 37.66 2016年12月31日 0.00 是 否 2.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股权 收购项目 是 38,872.25 37,322.36 9,475.10 12,701.74 34.03 2016年6月30日 0.00 是 否 3.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 目 14,886.94 14,886.94 4,266.24 8,896.10 59.76 2016年6月30日 0.0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8,656.29 67,106.40 18,639.43 27,208.05 0.00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68,656.29 67,106.40 18,639.43 27,208.05 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是由于公司对LED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尚处于建设期。 .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股权收购项目是由于厂房建设进度延期,尚处于建设期。 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新投设备报告期内未完成最终验收投产,尚处于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自2013年9月12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3,570,481.93元,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570,481.93元。具体情况为:①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置换募集 资金2,082,272.50元;②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置换募集资金11,488,209.43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13,570,481.93元 已置换出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先期投入2,082,272.50元及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先期投入11,488,209.43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9个月。2014年9月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 272,971,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27,297.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收回并存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继续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股权收购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38,872.25万元调整为37,322.36万元,调整差额1,549.89万元系募集资金的承销费(包括保荐费)及其他 发行费用扣减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期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1.厦门LED应用产 品及封装扩建项目 1.厦门LED应用 产品扩产项目 14,897.10 4,898.09 5,610.21 37.66 2016年12月31日 0.0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897.10 4,898.09 5,610.21 37.66 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原因: 1、LED行业封装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随着LED产品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升,LED封装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产品利润率趋于稳定,LED市场及供应呈现集 中化趋势。公司通过扩大封装产能,能够降低产品采购及生产成本,形成规模效应,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更好 地保持竞争优势。 2、把握行业发展机会,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原募投项目中LED项目分为“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和“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目前,安溪LED封装 新建项目由于厂房建设进度延期,项目实现效益尚需一段时间。LED封装有较好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将厦门LED 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LED户外照明应用生产线变更为封装产品生产线,可尽快实现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变更后,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的户外照明应用生产线通过工艺改造提升,产能可以保障市场需求;变更 后建设的封装生产线,可快速提升封装产能,把握行业发展机会,提升公司竞争力。 上述变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变更情况详见2014年8月23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司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是由于公司对LED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尚处于建设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期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2.安溪LED封装新 建项目及股权收购 项目 2.安溪LED封装 新建项目 37,322.36 9,475.10 12,701.74 34.03 2016年6月30日 0.0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7,322.36 9,475.10 12,701.74 34.03 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变更原因: 1、LED行业照明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经过多年发展,LED室内照明产品价格目前已经接近传统光源灯具,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公司LED白光封装及照 明应用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市场。收购灏天光电将快速填补公司在LED白光封装领域上的空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 场需求,更好地保持竞争优势。 2、把握行业发展机会,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原“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目前尚处于工程建设期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将部分原用于自建 LED封装产线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灏天光电股权,将有效加快公司在LED白光封装领域研发、制造及市场推广的 发展。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上述变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变更情况详见2015年9月26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司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股权收购项目是由于厂房建设进度延期,尚处于建设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世举 李少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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