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欧成长优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

时间:2016年04月05日 11:32:56 中财网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3年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
于核准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67
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
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本基金将对基金在该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三年
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比较,如果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高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管理费在该季度将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0%年费率计提。由于市场
的短期波动,基金在该季度内的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存在不能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
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
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
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运用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
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对本基金的发
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
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认
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如果本基
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
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
负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9月22日起对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2月20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8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5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6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8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89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90
附件一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1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4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
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
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
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
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
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
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
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可以包括基金经理
之外的投研人员)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
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3年

38、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2012年6月21日颁布、同日实施的《关
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相关条件募集、且募集资金中发起资金不少于规
定金额的开放式基金

39、季度对日:指自基金合同约定的某一特定日期起每3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的对应
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
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0、年度对日:指自基金合同约定的某一特定日期起每个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
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
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


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
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上海市浦
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 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21-68609600

11、传真:021-33830351

12、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13、注册资本:1.88亿元人民币

14、股权结构:

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简称UBI)出资6,5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上述5个股东共出资18,800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MBA,中国籍。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盛立基金会理事会理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
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兼基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Marco D’Este 先生,意大利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布雷西亚农业
信贷银行(CAB) 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Unicredit) 米兰总部客户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跨
国公司信用状况管理负责人,联合信贷银行东京分行资金部经理,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
(UBI)机构银行业务部总监,并曾在Credito Italiano(意大利信贷银行) 圣雷莫分行、伦敦分
行、纽约分行及米兰总部工作。


朱鹏举先生,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部业务董事、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副组长,兼任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
想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柏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


刘建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
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先生,英国籍。现任IFM(亚洲)有限公司创办者及合伙人,英国公认会计
师特许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
监。


郭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际经济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金融法),美国
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国际法/比较法),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
授。


戴国强先生,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博士,中国籍。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院长、 党委书记,
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院长兼书记,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书记兼副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籍。武汉大学法
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Schulte Roth & Zabel LLP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学士, 13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经纪人。


李琛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总监,中国籍,同济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 17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大连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系统管理员,大通证券上海番禺路
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兼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
监、事业部负责人,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10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行业主管、研究总监助理、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14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庄波先生,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瑞士洛
桑大学金融专业硕士,4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北京瑞和信业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研究员。现任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今)、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6月4日起
至今)。


张燕女士,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北京大
学西方经济学硕士,4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今)、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
月29日起至今)、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9月30日起至今)。


孙甜女士,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上海财
经大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博士,6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历任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助理、上海烟草(年金计划)平衡配置组合投资经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季
季红、海通海蓝宝益、海通海蓝宝银、海通月月鑫、海通季季鑫、海通半年鑫、海通年年鑫投资
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12月
15日起2015年12月25日)、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9日起至2016
年1月8日)。现任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起至今)、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日起至今)、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5日起至今)、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4月7日起至今)、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2日起至今)、中欧成长优
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瑾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年9月2日起至今)、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1月17日起至
今)、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1月17日起至今)、中欧天禧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2月14日起至今)。


(2)历任基金经理

苟开红女士,于2013年8月21日至2015年3月20日期间担任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刘建平、分管投资
副总经理卢纯青、事业部负责人周蔚文、陆文俊、刁羽、曹剑飞、刘明月、周玉雄、赵国英、曲
径、曹名长、王健,风控部总监卞玺云组成。其中总经理刘建平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
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
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
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
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
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进行定期、不定期报告。


(4)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基金投资的所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风险控制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风险控制重要事项
进行讨论和决策。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及专项
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政策,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进行。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部门及岗位设置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原则。


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授权分工及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建
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2)严格授权控制。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授权标准和流程,确保授权制度的
贯彻执行。重大业务的授权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内容和实效,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
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3)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


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的基础上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重要业务
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重
叠。


(4)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
运作,分别核算。


(5)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检测办法、重要部门风险指标考
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等;二是公司灵活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和危机处理机制。

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完整妥
善地保管好会计、统计和各项业务资料档案,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各种信息资料数据真实
完整。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和
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
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2,1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1%;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1,571亿元,增长7.20%;客户存款总额136,970亿元,增长6.19%。净利润1,322亿元,同比
增长0.97%;营业收入3,110亿元,同比增长8.34%,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6.31%,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5.76%。成本收入比23.23%,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70%,
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合;营业网点“三
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1.44万个,综合营销团队达到19,934个、综合柜员占
比达到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
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4.32%,较上年末提
高6.29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8.19%、10.78%
和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6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374.76亿元,
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
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
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
权支付业务、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
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数3,076万户,
管理资金总额7,417.41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
构授予的40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
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继续位列
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9位,较上年上升9位;荣获美国《环球金
融》杂志颁发的“2015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责任
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
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
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1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
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
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
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
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
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
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


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
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
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56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
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
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
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
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
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
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
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
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


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
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
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
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
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
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
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本基金A类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秀宇

电话:010-6610860

传真: 010-66107571

客服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热线: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6215533

传真:010-66218888

客服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杨娟

电话:010-68858076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热线: 95580


网址:www.psbc.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王媛

电话:010-65556689

传真:010-65550828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27F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王敏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755-82080387

客服热线: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8)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64482090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


楼20-22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507869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热线:95562c

网址:www.xyzq.com.cn

(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 95525、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1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96326

传真:010-88085195、010-88085265-8191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1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062

传真:010-66568704、010-66568532、010-66568640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马晓男

电话:021-20315255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1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黄莹

电话: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热线: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立群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707、021-63410627

客服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法人代表:蔡咏

联系人:李飞

电话:0551-62207323

传真:021-38670767

客服热线:95578、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2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2268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热线: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客服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安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张晨

电话:021-66581727

传真:010-66581721

客服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2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1173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孔晓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25-84579938、025-84579778

客服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6)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021-68761616-8259

传真:021-68761616

客服热线: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
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6030;0755-23835383

传真:010-60836031;0755-23835525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2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13

传真:0532-85022301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城

电话:0755-23953913

客户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500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热线: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3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热线: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2)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宋航

电话:0752-2119391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lxzq.com.cn

(3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服热线:0931-4890100、0931-4890619、0931-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3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588168

客服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 李慧灵

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 85556153

客服热线: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3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客服热线: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3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535

客服热线:4009101166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3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18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www.jjm.com.cn

(39)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众禄基金销售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4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4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热线: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5楼C区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68419822

传真:021-68419822-8566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43)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李广宇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汪林林

电话:0571-88920810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热线:400-818-8000

网址:www.myfp.cn

(48)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热线: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9)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户热线: 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二)本基金E类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热线: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户热线: 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
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
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本基金A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本基金E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管志斌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会计师:单峰 俞伟敏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经2013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67号文批准募集。募集期为 2013年7
月22日至8月16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
币1.00元计算,募集期共募集840,809,234.14(含利息)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4172户。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1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基金合同当事人均不得以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使
基金合同效力延续。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
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在不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
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
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自2013年9月25日开始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可自行选择所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未来在条件成熟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不同类别之间的转
换服务,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
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
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
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
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
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
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
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场外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
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E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单
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


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

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
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
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其
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本基金A类份额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该类
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剩余该类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份额减少类业务
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E类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E类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
低于0.0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E类份额的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
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
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
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
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费率

M<50万元

0.45%

50万元≤ M <100万元

0.30%

100万元≤ M <500万元

0.15%

M≥500万元

单笔1000元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元≤M<100万元

1.0%

1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500,000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其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0%,
申购当日本基金该类份额净值为1.0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0/(1+1.0%)=495,049.50元

申购费用=500,000-495,049.50=4,950.50元

申购份额=495,049.50/1.000=495,049.50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00元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当日本基金该类份额净值为1.000元,则其


可得到本基金份额495,049.50份基金份额。(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