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永清环保: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 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3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2011年3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1,67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6,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5,447.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352.5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职湘SJ[2011]188号《验资报告》。 2、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64,870.6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0,056.37 万元,本年度使用4,814.23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为61,352.57万元,加募集资金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 额3,518.03万元后合计金额为64,870.6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64,870.60万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5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湖南永旺置业有限公司、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金阳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 12,742,89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49.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1,340.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408.34万元,已于2015年7月28日到账。公司以上 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820号”《验资 报告》予以确认。 2、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31,393.55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408.34万元,加募集资金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 额23.13万元后合计金额为31,431.47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31,393.5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9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 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 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 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15个银行专项账户,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7401110182600119519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侯家塘支行731902000910102账 户和731904231310901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431612000018150288418账户和 431612000018150358949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路支行66040155200001926账 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731902000910301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3450000000348891账户和13450000000309577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800057262109017 账户和800057262109025账户11个账户因专户资金使用完毕,已经办理注销,其余专项账户见“(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 国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存入方式 余 额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 800141500709010 活期 0.00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星路支行 81030309000037162 活期 38,665.61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615266661 活期 4,864.7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阳支行 431612000018150254266 活期 335,639.43 合 计 379,169.74 注:开户银行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账号为800141500709010的账户,系本公司投资 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设立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431612000018150358949账户注销后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金星路支行、账号为81030309000037162的账户,开户银行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账号为615266661的账户,系本年度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 阳支行、账号为431612000018150254266的账户系本年度由一般户转为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烧结余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环保药剂 产品研发、市场销售、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合计926.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15年1月1日后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结余募集 资金的存款利息,拟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 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6,8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14.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46.1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870.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1%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958.00 5,958.00 6,291.71 105.60 2013年1月31日 不适用 否 2、补充公司总承包业务流动资 金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10,092.29 100.92 2011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958.00 15,958.00 16,384.00 超募资金投向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 厂烧结余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 否 6,000.00 6,000.00 5,830.64 97.18 2011年9月30日 215.97 否 否 2、 增资湖南永清环境修复有公 司项目 否 935.00 935.00 935.00 100.00 2012年5月27日 不适用 否 3、成立北京营运中心项目 否 5,000.00 5,000.00 5,052.23 101.04 2012年4月30日 不适用 否 4、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余永 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否 5,000.00 10,000.00 3,126.19 10,308.50 103.09 2012年6月7日 不适用 否 5、环保药剂产品研发、市场销 售、生产经营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2,465.95 82.20 2012年9月20日 912.15 是 否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9,000.00 10,629.76 934.15 11,637.93 109.48 2012年6月7日 不适用 否 7、与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成立株洲永清天易环境 治理有限公司 是 510.00 0.00 0.00 不适用 是 8、与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成立株洲永清高科环境 治理有限公司 是 510.00 0.00 0.00 不适用 是 9、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衡阳永 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否 12,000.00 12,000.00 753.89 12,256.35 102.14 2013年12月16日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1,955.00 47,564.76 4,814.23 48,486.60 合 计 57,913.00 63,522.76 4,814.23 64,870.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烧结余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5年度产生营业收入4,955.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15.97万元,净利润为215.97万元,项目投产后 未能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受钢铁行业整体产能过剩及烧结混勻矿配矿结构的影响,致使公司余热发电烟气温度偏低,造成项目投产后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与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株洲永清天易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和与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株洲永清高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由于当地市场环境和 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经公司深入调研和论证,在当时市场环境下,从公司角度考虑,上述项目的实施在经济上已经不具备可行性,故从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与对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决定终止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并将项目拟投入的超募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61,352.57万元,较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5,958.00万元超募资金45,394.57万元,使用情况分别为: 1、2011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投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烧结余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超募资金5,830.64万元。该项目已于2011年10月初进入调试运营并成功并网发电,从2012年1月开始与业主结算确认 发电收入。 2、2011年5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35.00万元增资湖南永清盛世环保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 该项目已投入超募资金935.00万元。2012年1月31日,湖南永清盛世环保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永清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2012年8月31日,公 司吸收合并湖南永清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原湖南永清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办理注销,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注销手续已完成。 3、2011年12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用于成立北京运营中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 用募集资金5,052.23万元。目前该运营中心已设立完成,并全面开展营销工作。该账户已于2013年8月注销。 4、2012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西永清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已于 2012年6月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013年5月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永清环保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013年6月18日,江西永清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余永清环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保能源有限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308.50万元。 5、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永清环保药剂(湖南)有限公司,该公 司已于2012年9月2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已于2013年10月31日吸收合并永清环保药剂(湖南)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药剂产品研发、市场 销售、生产经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465.95万元。 6、2012年6月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2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2014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与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株洲永清天易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与募投项目-与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株洲永清高 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拟投资资金共计1,0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芙蓉支行剩余募集资金609.76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2015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烧结 余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环保药剂产品研发、市场销售、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合计926.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2015年1月1日后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拟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637.93万元。 7、2012年9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10.00万元与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株洲永清天易环境治理 有限公司。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2014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将该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2012年9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10.00万元与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株洲永清高科环境治理 有限公司。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2014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将该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2013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 已于2013年12月1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256.3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2015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烧节余热 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环保药剂产品研发、市场销售、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合计926.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15年1月1日后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拟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项目已完成投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入运营期,无需再持续进行投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749.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393.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393.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31,408.34 31,408.34 31,393.55 31,393.55 99.95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408.34 31,408.34 31,393.55 31,393.55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31,408.34 31,408.34 31,393.55 31,393.5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