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象屿债: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1:58:14 中财网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象屿集团”)
发行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819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评级为
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16.27亿
元(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
4.08亿元(2012年、
2013年、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
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3、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元,共计
500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
7年。附第
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00%-4.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


期内前
2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6年
4月
7日(
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
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16年
4月
8
日(
T日)在上证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
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
购相关申请正处于审批之中,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为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
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
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
的方式参与网下协议认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手(100,000
张,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
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
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
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固
定收益平台、大宗交易系统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
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公
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厦


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
已刊登在
2016年
4月
6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
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象屿集团、公司指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
本期发行指发行人本期发行面值
5亿元公司债券之行为
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兴业证券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定价水平的意愿的程序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为本期发行组建的承销团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T日)指
2016年
4月
8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元指人民币元
合格投资者
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5亿元(含5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
7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


债券存续期前5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5年票面年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
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5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
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
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6年、第
7年存续。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
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
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
度为
-10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
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
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
2016年4月12日。



12、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
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
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
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兑付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
及最后一期利息。



15、本金兑付日:
2023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年4月12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行。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21、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4、承销方式:本期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26、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

按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工作事项
T-2日
(2016年
4月
6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2016年
4月
7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6年
4月
8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协议认购)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厦门象屿
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
T+2日
(2016年
4月
12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商专用收款账户
T+4日
(2016年
4月
1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
/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
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00%-4.0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6年
4月
7日(T-1日),参与询价
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年
4月
7日(
T-1日)【9:00至
15:00】间将《厦门象
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并

1000万元(10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年
4月
7日(
T-1日)【9:00至
15:00】
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及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21-38565905;电话:021-38565885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
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
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6年
4月
8日(
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


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公司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亿元,认购不足
5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期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手
(100,000张,
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
100,000张,
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
2016年
4月
8日
(T日)至
2016年
4月
12日(T+2日)每日的
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
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年
4月
7日(
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
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
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
足。



各合格投资者应于
2016年
4月
7日(
T-1日)
15: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保
荐人(主承销商):

(1)附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
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5)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21-38565905;电话:021-38565884\5885\5886\5560。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配售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
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
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
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
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
投资者。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6年
4

12日(
T+2)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


格投资者全称和“
16象屿债”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若合格投
资者未能在
2016年
4月
12日(
T+2日)
15:00之前缴足认购款,主承销商有
权取消该合格投资者的认购。


账户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银行账号:121908768610402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56


四、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
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E栋
11层
01单元
联系地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
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E栋
11层
法定代表人:王龙雏
联系人:董昕
联系电话:0592-5603362
传真:0592-6036367
邮编:361006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主办人:王静静、刘俊岑
联系电话:021-38565879、38565568
传真:021-38565905



附件: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
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3.00%-4.00%)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6年
4月
7日(
T-1日)
9:00至
15:00间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资
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
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申购传真:【
021-38565905】;咨询电话:【
021-38565884\5885\5886\5560】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
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
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
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
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
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
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
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5亿元(含
5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
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
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2.7%-3.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
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2.70%
1,000
2.90%
2,000
3.10%
3,000
3.40%
4,000
3.7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3.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70%,但高于或等于
3.4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40%,但高于或等于
3.1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10%,但高于或等于
2.9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2.90%,但高于或等于
2.7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2.7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
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
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21-38565905】;咨询电话:【021-38565885】。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