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仁怀城投债:募集说明书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 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 6 年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 6 仁怀城投债 ” )。 (二)发行总额: 人民币 1 4 亿元。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 款,即自债券发行后第 3 年起,逐年分别 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的比 例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同时设置本 金提前偿付条款 。票面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簿记 建档 利率 上限 为 不超过 6.5 % 。 Shibor 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配 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 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 1Y )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 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 照国家有关 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 内的第 3 、 4 、 5 、 6 、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 20% 、 20% 、 20% 、 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 息时按债权登记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 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 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 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者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1 、投资者认购的通 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 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2 、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九)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 (十)信用级别: 经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 AA ,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 目录 声明及提示 .. .. .. I 目录 .. .. .. .. IV 释义 .. .. .. .. 1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 .. .. 3 第二条本期 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4 第三条发行概要 .. .. .. 9 第四条认购与托管 .. .. .. 13 第五条债券发行网点 .. .. .. 15 第六条认购人承诺 .. .. .. 16 第七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 .. 18 第八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20 第九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 .. .. 28 第十条发行人财务情况 .. .. .. 42 第十一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 61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 .. .. 62 第十三条偿债保障措施 .. .. .. 80 第十四条风险揭示 .. .. .. 90 第十五条信用评级 .. .. .. 10 第十六条法律意见 .. .. .. 103 第十七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 108 第十八条备查文件 .. .. .. 109 附表一 201 6 年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发行网点表 .. .. .. 1 11 附表二 发行人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 112 附表三 发行人 2012 年、 2013 年、 2 014 年经审计的利润表 .. 116 附表四 发行人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 .. 117 释义 在本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 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的2016年仁怀市城市开发 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6仁怀城投债”。 本期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16年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6年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承销商/江海证券/簿记管理人:指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 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 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期发行而制作的《2016 年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 办法说明》。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分销商组 成的承销团组织。 余额包销: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 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 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本期债券的机构投资者。 债权代理人/资金及账户监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 分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章 程》。 市政府:指仁怀市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指仁怀市财政局。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 企业债券 【 2016 】 15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已取得归属地政府《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城市开 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仁府函 【 201 5 】 293 号)批准 。 第二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国酒新城北区安置房一组团 法定代表人:李龙刚 联系人:杨大刚 联系地址:仁怀市国酒新城北区安置房 三 组团 电话: 085 1 - 22 2 350 传真: 085 1 - 2 227417 邮政编码: 5645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李彦之、扈海天、张昌磊、王璐、杨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58 号富顿中心 A 座 2 层 电话: 010 - 58670462 传真: 010 - 5867048 邮政编码: 102 (二) 分销商: 1、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王伟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4楼 联系电话:028-86199658 传真:028-86199370 邮政编码:610016 2、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联系人:周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嘉里建设广场3座3360 联系电话:0755-88328666 传真:0755-88601598 邮政编码:518000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彦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电话:18621682887 传真:021-68826800 邮政编码:201204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曹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43楼 联系电话:010-59355505 传真:010-56437019 邮政编码:100101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 吕世蕴 联系人: 田鹏 、 李扬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电话: 010 - 88170738 、 88170735 传真: 010 - 66061875 、 66061871 邮政编码: 103 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4 楼 电话: 021 - 6870172 传真: 021 - 6875802 - 8245 邮政编码: 20120 四、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法定代表人:梁春 联系人: 于建永、段岩峰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 010 - 53207607 、 53207651 邮政编码: 1039 五、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 胡亮 、 林心平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电话: 075 - 82873175 传真: 075 - 8287238 邮编: 518040 六、发行人律师:贵州与之律师事务所 住所: 贵州省遵义市 汇川区遵义市 政府一区 C9 栋一层 负责人: 李学 芬 联系人: 李学芬、 李亚男 联系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 汇川区遵义市 政府一区 C9 栋一层 电话: 085 1 - 2 89150 传真: 085 1 - 2 89150 邮编: 5630 七、债权代理人、资金及账户监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 义分行 住所: 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 108 号 负责人: 梁蔚 联系人: 罗克禹 联系地址: 贵州省仁怀市国酒大道四转盘香榭花都 电话: 0851 - 2272841 传真: 0851 - 2272901 邮政编码: 56450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 6 年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 6 仁怀城投债 ” )。 三、发行总额: 人民币 1 4 亿元。 四、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即自债券发行后第 3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的比例提 前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同时设置本金 提前偿付条款 。票面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 簿记建 档利率上限 为 不超过 6.5% 。 Shibor 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 购和配售 办法说明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 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 1Y )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 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 券从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 3 、第 4 、第 5 、 第 6 及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0% 、 20% 、 20% 、 20% 和 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5 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其兑付日 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 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 1,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 元。 八、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九、发行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 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者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一)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二)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 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十一、 簿记建档日 :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 十二、发行期限: 2 个工作日,自 2016 年 4 月 14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止。 十三、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 2016 年 4 月 14 日。 十四、起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4 月 14 日为该计息 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6 年 4 月 14 日起 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止,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六、付息日: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14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 十七、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 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 主承销商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分销商为 宏 信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网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二十一、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 二十二、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 二十 三 、债权代理人、资金及账户监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遵义分行。 二十 四 、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 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 五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 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 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主承销商公告的《 201 6 年仁怀市城市开 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中规 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 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 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 中国债券信息网( htp:/w.chinabond.co m.cn )查阅或在本期债承销 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 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 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 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 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 htp :/w.chinaclear.cn )查阅或 在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 凡参与认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 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 户。欲参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 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 (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 加费用。在办理登 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 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部分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 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 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具体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 设置的发行网点(附表一中标注 “▲” 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 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 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视为同意并接受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遵义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债权代 理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的安排。 四、依据《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和账户监管机构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 主管部门同意(如需)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 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所做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 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 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 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 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七、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将其 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 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的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 务; ( 四 )原债务人与 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利息前两年单独支付,之后随当 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付息日在登记机构托管名 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 息的 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 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分次还本。即 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 4 、 5 、 6 、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 20% 、 20% 、 20% 、 20% 的比 例偿还债券本金。 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终在登记机构托管名册上登 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 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额计算取位到人 民币分位,小于 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1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债券本 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国酒新城北区安置房一组团 法定代表人:李龙刚 注册资本: 34,753.59 万元人民币 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3 年 7 月 21 日 经营范围: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园林 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和政府委托建 设的重点项目;资产经营、按政府授权范围内收取国有资产收益、独 资或合资开发新项目、代表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城市房地产拆迁。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 203 年 7 月经仁 怀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作为仁怀市基础设施建设管 理实体,发行人接受地方政府的委托开展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 管理工作, 承担起城市保障性住房和市 政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和建设任 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资产总额 1,015,761.21 万元,负债合计 299,592.74 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6,168.48 万元,资产负债率 29.49%;2014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80,498.25 万元,净利润 53,531.40 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于 203 年 7 月 21 日注册成立,系根据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准, 依据《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的通知》(仁府办发 【 203 】 77 号) 成立。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 , 00 万元,出资方式为仁怀市人民政府以其合法拥有的房产出 资,出资房产已经 《仁怀市酒都新区会展中心资产评估报告书》(遵 华会所评报字【 203 】 第 42 号)评估。上述出资经遵义华信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遵华会验字 【 203 】 112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3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股东仁怀市人民政府以增资的方式增加 发行人注册资本 32,753.59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上述出资经遵 义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遵中审企验 【 2013 】 039 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 民币 34,753.59 万元。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仁怀市人民政府 10% 持股,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国有独资公司,由仁怀市财政局对其实施监管。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建立了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主要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关于出资人 根据《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 不设立股东会,仁怀市政府作为公司的唯一出资人,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会职权。 出资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由市政府任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指定监事会主席;建议任免或选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公司的 战略发展规划或经营方针;( 3 )审批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批准公司 重大投资、融资计划;( 4 )建立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与公司董 事会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年 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5 )审批董事会的报告 ; ( 6 )审批监事会的报告; ( 7 )审 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以及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的报告 ; (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定;( 9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定;(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 11 )制定、 修改公司章程或批准由董事会制订、修改的公司章程草案;( 12 )决 定与审核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按有关规定批准不良资产处置方 案;(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2 、关于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5 人,其中 1 名为职工董事。董 事由出资人委派;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为每 3 年,任期届满,连派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市政府或授权的管理部门的决定; ( 2 )向市政府或授权的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3 )制订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投资、融资计划;决定授权范围内公司的投 资、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4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 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9 )制定公 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 )制定(修改)本章程草案;( 11 )依法律、 行政法规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和报酬事项;( 12 )法 律法规定和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3 、关于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 5 名,其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 监事会成员由出资人委派;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 )检查公司财务,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 及与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 实性、合法性;( 3 )检查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4 )检查公司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 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5 )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 6 )监事会主席或由其委派的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董事会议等重 要会议;( 7 )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 8 )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定的 其他职权。 4 、关于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管 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 公司分管工作。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 施公司市政府或授权的管理部门的决定;( 2 )主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3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 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4 )拟订公司投资、经营计划及融资方案; ( 5 )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6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财务、劳动等基本管理制度;( 7 )制定 公司具体管理规章制度;( 8 )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出资人、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 以外的负责管理的人员;( 9 )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委托, 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或者其他业务文件;( 10 )总经理列席 董事会议;( 11 )法律法规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二)组织结构 公司内部设置了综合办公室、项目办、施工管理办、投资管理办、 群工协调办、财务办、融资及资产经营办等部门,各职能部门间分工 明确且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公司具体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 8 - 1 :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 201 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控股或参股子公司。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李龙刚,男, 1972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仁怀市审计局基建 审计科长,仁怀市建设局长助理,仁怀市中枢镇副镇长,中枢街 道办事处副主任,仁怀市交通局副局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仁怀市住 建局党组成员 。 蒋长春,男, 1963 年出生,大学历,历任仁怀市茅台镇副镇 长,公司综合办主任,仁怀市城建办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仁怀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 袁野,男, 1970 年出生,大学历,历任后山苗族布依族乡 长助理、副乡长、党委副书记,长岗镇党委副书记,仁怀市城管局副 局长、党组书记,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仁怀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 宋华,男, 1975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仁怀市审计局副科长, 公司财务办副主任、项目办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仁怀市 住建局党组成员 。 蔡思琳,男, 1969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茅台红旗小学教导 主任,茅台第二小学校长,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二)监事 代学斌,男, 197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仁怀市监察局办 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仁怀市喜头镇长、党委书记,大坝镇党 委书记,现任仁怀市监察局长,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体强,男, 1965 年出生,大学历。历任仁怀市沙滩乡 副乡 长,坛厂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龙井乡党委书记,仁怀市监察局 长,仁怀市司法局长,现任仁怀市审计局长,公司监事。 张兴德,男, 196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仁怀市人民检察 院纪检组长,现任仁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 袁勇,男, 1984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仁怀市财政局煤炭税 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会计,现任公司项目会计、职工监事。 蒋红,女, 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仁怀市长岗镇财政所 会计、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办会计、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蒋长春,公司总经理,详见对公司董事 的介绍。 袁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详见对公司董事的介绍。 宋华,公司副总经理,详见对公司董事的介绍。 第九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作为仁怀市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主体, 发行人主要承担了仁怀市重点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保障房建 设等。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先后承担了仁怀市一系列重大市政建设和城 市改造工程,业务得到了飞速发展,企业规模也迅速壮大。发行人最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分别为 98,531.85万元、110,968.68万元和180,498.25万元,收入构成主要包括 保障房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具体如下: 表9-1:发行人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保障房建设项目 14,34.58 13,040.53 1,304.05 9.09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84,187.27 76,53.8 7,653.39 9.09 合计 98,531.85 89,574.41 8,957.4 9.09 表9-2:发行人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保障房建设项目 3,623.40 3,294.0 329.40 9.09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07,345.28 97,586.62 9,758.6 9.09 合计 110,968.68 10,80.62 10,08.06 9.09 表9-3:发行人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保障房建设项目 - - - -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80,498.25 158,63.09 21,835.16 12.10 合计 180,498.25 158,63.09 21,835.16 12.10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一)保障房建设项目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实施了多个仁怀市保障房项目的建设。根据 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说明以及仁怀市政府历年与遵义市 政府签订的《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发行人参与 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已纳入了仁怀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体安排。 发行人保障房建设主要有三种业务模式,第一种是由政府与发行 人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发行人负责资金的筹措,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 成项目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委托方或指定的接收方, 发行人获得相应的工程代建收入,工程代建收入根据经审计确认的工 程建设成本加成一定比例的投资收益来核算,该比例通常在10%-15% 之间,最近三年发行人大部分的保障房建设项目采用该种业务模式。 第二种是政府与发行人签订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 发行人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待项目竣工后由政府回购,公司获得相 应的回购收入,目前仁怀市茅台镇环境整治及城镇规划建设棚户区改 造二期工程采用该种模式。 第三种是发行人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在完成对棚户区内原有居 民安置的基础上,通过可售住宅、商铺以及停车位的销售实现项目收 益。本期债券的募投项目仁怀市中枢城区公安局、炮台巷棚户区改造 项目和仁怀市苍龙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采用该种模式。未来,发行人 将越来越多的采用该种模式来参与保障房建设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底,发行人主要的在建保障房项目为:2013年公 租房、2013年廉租房、 2014年公租房、2014年廉租房、2015年公租房、 仁怀市茅台镇环境整治及城镇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仁怀市 苍龙地块棚户区 改造项目 等,相关保障房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有序进 行。作为仁怀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主体,发行人承担了仁怀市保 障房建设的关键职能。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行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般由政府与发行人签订委托代建合 同,发行人负责资金的筹措,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建设,项 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委托方或指定的接收方,发行人获得相应的 工程代建收入,工程代建收入根据经审计确认的工程建设成本加成一 定比例的投资收益来核算,该比例通常在10%-15%之间。 截至2014年底,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城南大道道路 工程、城南大道盐津河二桥建设工程、姜家寨安置区路网工程、茅台 镇入口牌坊景观工程等。近三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收入稳步增长, 2014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80,498.25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为100.00%。随着仁怀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逐渐 加大,发行人工程建设规模将继续扩大,业务收入也将持续增长。 三、公司发展规划 发行人作为仁怀市政府整体开发建设的主体,具有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充 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保障房建设、市政项目建设投融资、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促进区域发展等方面为仁怀市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 力量。 根据仁怀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公司将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 环境改造、保障房等方面超前规划,加大投资力度,以满足城市发展 需求。主要目标如下: 1、市政基础建设:按照目前市区道路的布局,对影响交通通畅 的路网进行改、扩建,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际情况,新建相应的 市政干、支道,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以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 要。 2、城市环境改造:按照城市创建的要求和规划,采用多元化建 设战略,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新建和扩建公园、绿化、娱乐等设施, 对城市建筑立面进行系统改造,特别是对茅台镇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改善城市的形象。 3、保障房建设:为满足仁怀市快速发展,环境治理与棚户区改 造的总体规划需要,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提前规划, 确保城市总体的规划与设施完善。 四、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是城市发挥其功能的基础条件和主要载 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基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 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 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 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城市化 进程一直保持稳步发展的态势。1998 年至今,我国城市化率每年都 保持 0.6%-2.2%的增长速度,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 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显示,2011 年我国城市化率首次超过 50%,达到 51.27%,处于世界 平均水平,但距离发达国家 85%的水平仍有较大差距。社科院蓝皮书 预计,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城镇化进程仍将处于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 到 2030 年将达到 65%左右。在我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 转型的过程中,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必然将不断增加。 图 9 - 1 : 205 - 201 4 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与城市化水平 42.99 44.34 45.89 46.99 48.34 49.95 51.27 52.57 53.73 54.41 0 10 20 30 40 50 60 0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600,00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亿元)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亿元)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亿元) 城市化率(%)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城镇化之路也面临着越来 越多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其中城市环境质量下降、交通拥挤、居住条 件差、失业人口增加、可利用土地资源稀缺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要 依靠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带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要完善城市化布局 和形态,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 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 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 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全国各城市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 大对市政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指导监督,全面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 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总额预计在7万亿元左右。 随着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的范围将不断扩大,由原 来中心城市过度承载的资源、交通、市政等压力将在经济发展过 程中 完成向郊区城市的转移,城市功能将向具有明确分工的副中心城市演 变,由此带来的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安置等工程也将带来大量 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这也是市政建设企业大发展的最佳历史时期。 2、仁怀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十一五”期间,仁怀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迅速,一是交通制 约瓶颈得到较大突破,建成了茅台高速公路、盐津河二桥、两河口大 桥、东门河大桥等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二是城市空间得到进一步 拓展,以酒都新区开发、国酒新城建设、茅台环境整治、中枢及茅台 旧城改造、城市路网建设改造等城市建设有序推进,主城区空间拓展 5.8平方公里,打造了四渡赤水纪念园等旅游基础设施,城市功能进 一步提升,中国酒都城市形象进一步彰显。三是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步 伐加快,名酒工业园区、30万吨国酒原料仓储、国家酒检中心等重大 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成为引领跨越发展的新目标。四是建成了圆 满贯电站、鸭石箐饮水工程、农村人饮工程等一批重要水利电力设施, 电力、通讯、信息网络等进一步优化升级,为仁怀市经济社会发展创 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仁怀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仁怀市将加 快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带动战略,牢牢抓住城镇化加速发展期,以解 决“三农”根本问题为出发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要求,以调整 优化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城乡结构为主线,以大力发展中心城区, 辐射带动中小集镇为主题,以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城镇化带动 第三产业和城乡协调发展为着力点,力争到2015年,城区常住人口达 20万人以上,城镇化率实现45%,逐步把仁怀建成较大中等城市规模 的具有浓郁酒文化的中国酒都和绿色公园城市。 (二)保障性住房行业 1、我国保障性住房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从1994年我国提出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的住房市场逐步往市 场化过渡,但从2003年以后,房地产业成为了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柱性 产业,住房供应呈现出过度的市场化,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障性住房 的建设和供应不足,商品房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 健康发展。为了缓解这一矛盾,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 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 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 宅区改造力度”,标志着房地产政策重点重回保障房,保障房建设重 新开始受到重视。随后的2010年1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 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 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 应。”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成为房地产调控中最为重要的内容。 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指出,保障房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建立多层次 的保障体系,政府与市场分别解决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十二五” 期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 3,600 万套,约是过去 10 年建设规 模的两倍;同时,每年还将改造农村危房 150 万户以上。到“十二五” 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目前的 7%到 8%提高到 20%以 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1 年至 2013 年底, 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近 2,500 万套,基本建成 1,500 多 万套,保障性住房作为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必将获得空前的发展。 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如期开工实施,政府对其融资问题出台了相 应的优惠政策,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从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如果符合国发【2010】 19号文要求,以及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的各项条件,可申请通过发行 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和“地方政府投融 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为保 障性住房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引导。 2、仁怀市保障性住房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7】29号),“十一五” 期间,贵州省筹集廉租住房资金83.64亿元,为13.99万户城镇低收入 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出售廉租住房12,984套,回笼资金4.55亿元。 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1,670.94亿元,竣工3,554.29万平方米。投入资金 约190亿元改造完成全省60.17万户农村危房。2015年,贵州省计划新 建城镇保障房45.22万套。 2013年开始仁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根据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 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关 于加强和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廉并轨、 租补分离、租售并举、梯度保障”,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棚户区 改造的重要内容,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与配套设施 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推进“居有所乐”试点。推行参 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确保工程质量。坚持公示和信息公 开制度,保障分配公平公正。建立社区运营、物业管理、自主管理等 模式,规范后续运营。2014年,仁怀市人民政府与遵义市人民政府签 订《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完成城乡建设投资86亿元, 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共计2,182套。2014年12月,仁 怀市人民政府下达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通知(仁府办函 【2014】187号),通知中明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仁怀 市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为11,912套。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发行人作为仁怀市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 施主体,在资产规模、经营管理、项目运作、政府支持等方面具有行 业内其他公司无可比拟的优势。多年来,发行人在仁怀市基础设施、 保障房建设等领域严格按照仁怀市整体发展规划投资、建设、经营, 为仁怀市城市环境的改善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未来几年,发行人将按照仁怀市政府制定的总体规划要求,大力 推进城市改造、保障房建设等市政重点工程。仁怀市计划在“十二五” 期间大力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这为发行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也将进一步巩固发行人在仁怀市的垄断地位。 (二)竞争优势 1、区域经济优势 发行人地处的仁怀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背靠历史名城遵义。 2014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441.97亿元,在贵州省内县级市经济总量 排名前2位,近三年在遵义市所管辖的区、县(含县级市)中,仁怀 市经济总量均排名第一,远超过其他区县。2013年,随着通胀预期加 大、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上涨、市场流通趋缓、政策等因素的制约,对 仁怀市白酒产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仁怀市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 变,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2014年仁 怀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71.54亿元,同比增长16.26%。 在仁怀市经济与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以及仁怀市经济财政实力不 断增强的大环境下,发行人作为仁怀市投资开发建设主体将获得更多 的主业发展机会,公司业务也会进入一个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阶 段。 2、稳固的区域垄断地位优势 作为仁怀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运营的综合性平台, 公司经营和投资范围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多个领域, 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基本没有外来竞争,市场相对稳定,具有持续稳 定的盈利能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基 础设施建设将迎来行业发展的新机遇,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亦将进一步 扩大,垄断地位也将更加凸显。 3、仁怀市政府支持优势 发行人肩负着仁怀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旅游开发 等重大任务,积极履行着项目融资建设、资本运营管理、国有资产经 营的职责,其业务发展获得了仁怀市政府的重要支持。 仁怀市政府一方面通过优化发行人业务结构、优质资产注入和项 目委托开发等形式,扩大公司业务范围,提升业务规模与经营效率, 一方面通过收益返还、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对发行人进行全方位的支 持,仁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了有力保 障。近年来仁怀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持续增长,发行人业务经营规模 亦随之逐渐扩大,仁怀市政府的支持力度也必将随之增强。 六、发行人经营环境 (一)仁怀市概况 仁怀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赤水河中游,大娄山脉西段北侧,背 靠历史名城遵义,是黔北经济区与川南经济区的连接点,红军长征“四 渡赤水”战斗过的地方,驰名中外的国酒茅台酒的故乡,2004 年 7 月, 被正式认定为“中国酒都”。2008 年完成生产总值 88 亿元,综合实力 跻身县(市)综合考核第一位,之后持续“仁怀速度”,2014 年财政总 收入为 171.54 亿元。 2014 年仁怀市面对国内白酒行业发展压力,积极寻求调整产业 结构并构建贵州省茅台镇环境示范小城镇建设,将 2014 年定位为“改 革开放年、小康攻坚年、环境提升年”;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四化一游”作为新的工作主 战略;以建设实力仁怀、和谐仁怀、幸福仁怀、美丽仁怀“四个仁怀” 作为总目标,切实保护赤水河流域,将茅台镇打造成宜居、宜业、宜 游的国酒之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世界旅游名镇。 2013 年 7 月 1 日起,仁怀市已被贵州省政府列为省直管(县) 市先期试点,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 (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24 号), 规划、项目、用地等需要经过所在地级市(自治州)向省有关部门上 报的,改由试点县(市)直接向省有关部门申报。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3】11 号),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报送开展县级政府信用评价试点区县名单的函》(黔发改财 金【2013】2546 号)精神,仁怀市已率先成为申报贵州省县级政府 信用评价试点 4 个城市之一,并出具信用承诺书,提高政府诚信意识, 促进政务诚信建设。 (二)仁怀市经济发展概况 2014年,仁怀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1.97亿元,同比增长13.40%, 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35.00亿元,增长17.40%。仁怀市县域经济 实力较强,综合实力位居贵州省经济强县第一方阵,全面小康社会实 现程度达93%,已成功入选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和最具投资潜力中 小城市“双百强”县市。仁怀市县域近年来在贵州省内县级市经济总 量排名前二位,而在遵义市所管辖的区、县(含县级市)中,仁怀市 经济总量排名第一,远超过其他区县。 表9-4:遵义各地区2013年GDP及排名(2014年数据尚未公告) GDP 排名 区/县 2013 年 GDP (亿元) 常住人口 (万) 人均 GDP (元) 人均 GDP 排名 1 仁怀市 384.46 54.98 70,067 1 2 红花岗区 256.01 67.48 38,026 3 3 遵义县 229.08 93.64 24,517 5 4 汇川区 187.40 45.23 41,532 2 5 习水县 91.01 51.77 17,580 7 6 桐梓县 90.41 52.20 17,363 8 7 赤水市 59.66 24.04 24,880 4 8 绥阳县 59.50 38.15 15,614 9 9 湄潭县 54.04 37.64 14,391 10 10 余庆县 44.54 23.57 18,945 6 11 正安县 43.43 38.33 11,360 13 12 凤冈县 39.67 30.98 12,837 12 13 务川县 34.49 31.87 10,852 14 14 道真县 32.06 24.38 13,184 11 遵义全市 1,605.76 614.26 26,141 - 数据来源: 201 4 年 遵义统计年鉴 根据仁怀市 2014 年政府工作报告,2014 年财政总收入为 171.54 亿元,同比增长 16.26%,2014 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25.80 亿元, 同比增长 8.5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 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24 号), 2013 年 7 月 1 日起,仁怀市先期试点省直管,有利于扩大县级经济 管理权限,强化县级政府责任,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县域经 济加快发展。 表9-5:仁怀市2012年-2014年财政收入情况(亿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财政总收入 171.54 16.26% 147.56 29.41 114.03 72.51 一般预算收入 25.80 8.53% 23.78 2.59 23.18 43.66 数据来源: 仁怀市 2012 - 2014 年 政府工作报告 总体来看,仁怀市经济发展迅速,在贵州省处于财政实力较强地 位,且随着仁怀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预计在未来其地方财政实力也将 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 外部环境。 第十条发行人财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 行人 201 2 -201 4 年的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大华审 字 【 201 5 】 006458 号 ) 。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 201 2 年、 201 3 年及 201 4 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发行人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附注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 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表 10 - 1 :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 4 年 12 月 31 日 201 3 年 12 月 3 1 日 201 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15,761.21 77,768.79 704,905.2 流动资产合计 998,509.67 764,687.82 697,651.54 负债合计 29,592.74 115,131.72 75,838.65 流动负债合计 57,592.46 39,621.72 21,090.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6,168.48 662,637.07 629,06.57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表 10 - 2 : 发行人 利润 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 01 4 年度 201 3 年度 201 2 年度 营业收入 180,498.25 110,968.68 98,531.85 营业成本 158,63.09 10,80.62 89,574.41 营业利润 19,38.94 8,410.06 6,856.12 利润总额 58,378.64 35,803.18 32,795.06 净利润 53,531.40 33,570.50 30,984.02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表 10 - 3 : 发行人 现金流量 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 4 年度 201 3 年 度 201 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578.87 - 13,813.29 14,07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12.63 - 5,913.17 - 17,628.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90.0 73,210.0 - 1,3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401.50 53,483.54 - 4,858.47 (四)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 2 年度至 201 4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 10 - 4 : 发行人 主要财务 指标 项目 201 4 年度 201 3 年度 201 2 年度 流动比率 17.34 19.30 33.08 速动比率 4. 3 1 7.4 13.96 资产负债率( % ) 29.49 14.80 10.76 存货周转率 0.26 0.23 0.23 应收账款周转率 0.86 0.47 0.47 总资产周转率 0.20 0.15 0.15 净资产收益率( % ) 7.76 5.20 5.37 总资产收益率( % ) 5.97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