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无锡惠开债:募集说明书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0:19:19 中财网

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T63LLGK}@_(9F$EG{`)V{LM
横式组合-全称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三月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诺其中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发行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简称“16无锡惠开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三)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
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并报国家有关主
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簿记建档区间应根据有
关法律规定,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
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
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
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
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
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发行。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
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
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





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9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15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 18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20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 21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23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42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56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83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 85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 93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 104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 111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 114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116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 117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惠开
集团



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
券而制作的《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
券而制作的《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发改委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惠山经开区/经开区/开
发区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

惠山经开区管委会/经
开区管委会/管委会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通知》、《发改财金
〔2004〕113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
进和加强公司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
改财金〔2004〕1134号)

《简化通知》、《发改财
金〔2008〕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公司
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
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

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
证券”)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英证券”)组成的联合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主承销
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席主承
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



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多家或所有
机构(根据上下文确定)

承销团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


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
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



《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余额包销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
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
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
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
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
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
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

担保人/中合担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
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



指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营业
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登记托管的发行方式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
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52号
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惠开国
资发[2015]12号文批准申请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
10月19日出具的董事会决议同意申请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法定代表人:颜羽红

联系人:李卫刚

联系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联系电话:0510-83595031

传真:0510-83595023

邮政编码:214174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4301-4316号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许铮、王媛媛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600

邮政编码:510075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秦超、赵振宇、袁湖、杨洁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

联系电话:0510-85200253

传真:0510- 85203300

邮政编码:214028

(二)副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刘莹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楼

联系电话:020-88836999-19683

传真:020-88836634

邮政编码:510623

(三)分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刘士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联系电话:010-88321989

传真:010-88321681


邮政编码:100044

三、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联系人:马建华、李小平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A1座16楼

联系电话:025- 83241701

传真:025-83206200

邮政编码:210009

四、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叶青、崔俊凯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五、发行人律师: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

住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8号智慧大厦主楼607室

负 责 人:王卉青

联系人:王卉青、丁嘉宏

联系地址:无锡市南长区五爱路五爱人家2号写字楼7楼


联系电话:0510-82821395

传真:0510-82826565

邮政编码:214031

六、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住所:无锡市湖滨路688号(裙房)101、301(华东大厦内)

法定代表人:汤军

联系人:过淳

联系地址:无锡市湖滨路688号

联系电话:0510-81801596

传真:0510-81801513

邮政编码:214071

七、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45、010-88170731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16无锡惠开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
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
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簿记建档区间应根据有关法
律规定,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期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
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
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
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
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
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
元。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


八、发行范围及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
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6年4月11日。


十、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6年4月7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6年4月
8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
的4月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自2016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


十四、付息日: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8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2019年至2023年4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
理。



十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英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太
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二十一、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


二十二、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
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
流通的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采取通过承销团成
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发行。

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主承销商公
告的《2016年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
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
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
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
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
式公司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
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
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
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


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
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
分。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
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有关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
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投资者同意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
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共同制订《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
规定并受其约束;

三、本期债券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
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
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
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
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
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
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七、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


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
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
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
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同的由新担保人出
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八、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
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
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
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2017年至
2023年每年的4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未上市部分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
市部分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
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
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
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立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
7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金额偿还债券本金。即在2019
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分别偿还3.2亿元本金。每次还本时,本金
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
券面值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
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
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
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
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


利息。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
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
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颜羽红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管理、运营;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市场开发;环境治理;
园林绿化服务;园林花卉的种植、销售、养护;社区设施工程建设和
管理;房屋拆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不
含危险品)的销售;百货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基础
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主要经营惠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管理、运营以及酒店客房餐饮服务等业务,区域内具有一定
的垄断地位。在筹措城建资金和土地开发资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健全城市功能的同时,公司实力也得到了同步壮大。同时,无锡市及
惠山经济开发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补助
的大力支持,以及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前景,都对公司


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截至2014年底,发行人资产总额136.96亿元,负债总额85.65
亿元,所有者权益51.3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1.31
亿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0亿元,利润总额1.64亿
元,净利润1.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0亿元。


二、历史沿革

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本公司2009
年7月16日取得无锡市惠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字
32020600013911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
全部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资。法定代表人:
颜羽红,注册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企业住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2009年7月,本公司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
室出资设立,名称为无锡惠开经济发展开发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为40,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09]第1129号验资报告。


2009年8月,本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同时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增资30,000万
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锡梁
会师内验字[2009]第1142号验资报告。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
为70,000万元。


2009年9月,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增资


30,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09]第1182号验资报告。增资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


2010年11月,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增资
10,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10]第1231号验资报告。增资后,公司的注
册资本变更为110,000万元。


2011年4月,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增资
13,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11]第1059号验资报告。增资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变更为123,000万元。


2013年11月,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增资
77,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13]第1153号验资报告。增资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截至2014年底,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股100%,是发行人的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是严格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无锡惠山
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一方出资,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设立了董事会、总经理和监
事会。决策层、监督层、经营管理层按照工作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


公司设董事会,设董事3名,其中2名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1
名为公司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经继续委派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股东的决定;2、决定公司
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4、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定公司增加
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6、制定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9、制定公司的基
本管理制度;10、其他职权:无。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定;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
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7、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


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3名监事由股东委派产生,2
名为公司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
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
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保护公司职工利益。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
以纠正;4、向股东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二)发行人组织管理结构

公司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
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金资产管理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并根据主营业务的发展需
要建立了健全的内部职能部门,下设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资产
管理部、项目建设部、投融资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等六个部门。各部
门在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下行使各自职权,详见公司组织结构图:


组织机构图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拥有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7家。具体
情况如下:

表8-1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无锡恒电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全资一级子公司

2008/7/22

20,220.00

100.00%

无锡惠山新城生命科技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

全资一级子公司

2009/1/19

15,000.00

100.00%

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


全资一级子公司

2009/2/9

43,000.00

100.00%

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一级子公司

2009/2/13

30,000.00

100.00%

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控股一级子公司

2009/2/23

30,000.00

80.00%

无锡惠开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


全资一级子公司

2013/5/7

15,000.00

100.00%

无锡惠开石墨烯技术及应用研
发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一级子公司

2013/12/10

5,000.00

100.00%



发行人对各子公司控股股权图如下:


E:\D\项目\2015\无锡惠开集团企业债\惠开发行\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75355510\QQ\WinTemp\RichOle\~9H`R]GGTW9PW40~KLPMMFI.png




六、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无锡恒电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恒电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
年7月22日,注册资本20,220万元,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320206000126481;注册地址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风电园创惠路
1号5楼。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的研发;风电工业园区的招商引
资、经营管理及配套服务,公共设施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对科技项
目的孵化培育;以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内外高新技术新能源企业;自有
房屋的出租及物业管理;建材、五金产品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8年7月,恒电公司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
公室出资设立,名称为无锡风电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初始注册
资本为5,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08)第1115号验资报告。


2009年7月,恒电公司股东决定,将股权5,000万元以5,000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惠开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了新的章程,进行
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8月10日,由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增资
10,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09]第1159号验资报告。增资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


2014年3月25日,由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增资
522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了锡东林内验[2014]第046号验资报告。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变更为20,220万元。2014年4月,恒电公司名称由无锡风电科技产
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恒电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53,160.25万元,净资产
32,768.40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68.95万元,净
利润4,083.93万元。


(二)无锡惠山新城生命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无锡惠山新城生命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9


日。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6000131560;注册地址为
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经营范围包括对生命科技项
目的孵化、培育;生命科技产业人才的培训及服务(不含发证,不含
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生命科技园区的招商引资、经营
管理及配套服务、公共设施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自有资金投资于国
内外生命科技企业;自有房屋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建材、办公用品的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9年1月,生命科技公司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
理办公室出资设立,名称为无锡惠山新城生命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初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09)第1008号验资报告。


2009年7月,生命科技股东决定,将股权5,000万元以5,000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惠开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了新的章程,进行
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8月10日,由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增资
10,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09]第1156号验资报告。增资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34,866.50万元,净资产
18,576.76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84.73万元,净
利润644.22万元。



(三)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

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9日,注册
资本43,000万元,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6000131836;
注册地址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经营范围包括社区
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改造、绿化,流域治理,房屋
拆迁;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
品)、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9年2月,新型区公司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出资设立,名称为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初始注册
资本为10,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证,并出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09)第1011号验资报告。


2009年7月,新型区公司股东决定,将股权1亿元以1亿元的
价格转让给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了新的章程,进行
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0年12月10日、2010年12月16日、2011年4月12日,
由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货币增资10,000万元、10,000
万元、13,000万元。前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10]第1238号、[2010]第1240号、[2011]
第1061号验资报告。多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3,000万
元。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686,437.65万元,净资产
195,016.06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8,100.45万元。


(四)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3日,注册资本
30,000万元,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6000132074。经
营范围包括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有房屋的租赁和资产管理,物
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改造、绿化,流域治理,房
屋拆迁;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9年2月,惠开投资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
公室出资设立,名称为无锡惠山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
本为5,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09)第1014号验资报告。


2009年7月,惠开投资公司股东决定,将股权5千万元以5千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了新的章程,
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8月10日、2010年12月16日、2011年4月12日,由
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货币增资10,000万元、15,000
万元。前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锡
梁会师内验字[2009]第1157号、[2009]第1188号验资报告。两次增
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17,991.00万元,净资产
18,783.00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11,113.57万元。


(五)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23日,注册资本
30,000万元。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6000132402;注
册地址为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7号。经营范围包括住宿、
中餐、西餐、饮品,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酒吧、游泳池
(室内)、理发、美容室、体育活动室(乒乓、台球、健身房);卷烟
(含雪茄烟)零售;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的培训(不含发
证);洗衣服务;日用品、针织品、工艺品的零售;停车场服务;棋
牌室;洗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009年2月,艾迪酒店由无锡惠山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14
年5月更名为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名称为无锡艾
迪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该出资业经
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
(2009)第1022号验资报告。


2010年5月,艾迪酒店名称由无锡艾迪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为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同时经营范围由原餐饮服务、酒
店管理及咨询服务等变更为中餐、西餐、饮品、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
等。



2010年5月11日、2014年7月11日,由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分别货币增资2,000万元、3,000万元。前出资业经江苏天成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了苏成内验字[2010]053号、锡梁会师内验字[2014]第1090号验资
报告。两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万元。


2013年11月28日,由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增
资24,000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了锡梁会师内验字[2013]第1154号验资报告。增资后,公司的
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9,086.10万元,净资产23,941.40
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4.69万元,净利润-2,274.07
万元。


(六)无锡惠开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无锡惠开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7日,注
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上
述注册资本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以锡梁会师内验字(2013)第
1063号验资报告审验。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206000221714;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胡家渡。经营
范围包括环境治理;园林绿化服务;园林花卉的种植、销售、养护;
社区设施工程建设和管理;房屋拆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材
料、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百货的零售;利用自有资


金对外投资(上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23,787.51万元,净资产
14,391.09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601.94万元。


(七)无锡惠开石墨烯技术及应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无锡惠开石墨烯技术及应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
12月1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100%。上述注册资本业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以锡梁会师内
验字(2013)第1157号验资报告审验。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320206000233210;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路
311号1号楼7楼(开发区)。经营范围包括石墨烯材料及其技术应
用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石墨烯项目的孵化、
培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890.02万元,净资产5,847.11
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847.11万元。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8-2: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兼职取薪情况

是否公务员

政府任职情况

郑 敏



董事长







徐焕文



董事







李卫刚



董事







郝华里



监事长







高国元



监事










钱惠洁



监事







程 冬



监事







张峰毅



监事







颜羽红



总经理







李卫刚



副总经理







徐焕文



副总经理







郑 敏



副总经理







陆经一



财务总监









(一)董事

郑敏女士,董事长,本科学历。1983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中
国华源集团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惠山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审批科科长。现任无锡惠山新城生命科技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无锡惠山新城生命科技产业园管理
中心主任。2015年10月起任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焕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硕士学历。1989年9月参加工
作,曾任无锡新惠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江苏省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无锡惠
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无锡惠开经济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卫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硕士学历。2007年7月参加工
作,曾任碧桂园控股集团资金管理部高级资金经理。现任江苏省无锡
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投融资部部长、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二)监事


郝华里先生,监事长,大专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
无锡县柴油机厂劳动工资科科长。现任惠山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科长。

2015年10月起任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高国元先生,监事,本科学历。1979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无
锡市丝绸针织服装总厂团委书记、无锡市对外建设公司销售科副经理。

现任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监察审计室纪检监察科科长。2015年10月
起任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钱惠洁女士,监事,本科学历。2004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无
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局科员。现任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文秘科科长。2015年10月起任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程冬女士,监事,大专学历。1985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惠山
区建设局科员。现任无锡惠上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科员。2015年10月
起任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峰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1986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无
锡县西漳公社天一被单厂副厂长、无锡县西漳水泥厂副厂长。现任无
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员。2015年10月起任无锡惠开经济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颜羽红女士,总经理,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无锡县城乡
建设局会计、中荷无锡立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预算科长。2015年10月起
任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卫刚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部分。


徐焕文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部分。


郑敏女士,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部分。


陆经一先生,财务总监,本科学历。2004年9月参加工作,曾
任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财务科科员。现任江苏省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财务科科长及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5年10月起任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接受无锡市政府委托和授权,按照市场化、商
业化的运作方式,在惠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展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管理、运营以及酒店客房餐饮服务等业务。


一、发行人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概况

(一)无锡市概况

无锡地处长江三角洲中部,沪宁杭大三角区中心,南濒太湖,北
枕长江,西距南京183公里,东距上海128公里,总面积4,788平方
公里,截至2014年末常住人口650.01万,作为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
副中心城市,无锡具有很强的区位优势。2014年无锡位列中国社科
院《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蓝皮书城市综合竞争力全国地级市第二名。

无锡市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龙头,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了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7家,省级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13家,培育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4家,省级重点高新技
术企业604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639家,基本形成城市化、开放式、
共享型的区域创新体系。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中有五大支柱产业,分
别为精密机械及汽车配套业、电子信息及高档家电业、精细化工及生
物医药业、特色冶金及金属制品业、高档纺织及服装加工业。


无锡市经济基础较好,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江苏
省内地级市中分别排名第3位和第2位。2014年无锡市实现地区生
产总值8,205.31亿元,同比增长8.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
值达到12.64万元,按现行汇率折算达到2.07万美元。2014年无锡


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3,017.50亿元,比上年增长4.9%。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下降4.0%,集体企业增加值增长1.0%,
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增长4.0%,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增长
6.7%。


2014年无锡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634.21亿元,比上年增长
16.0%。分产业投向:第一产业投资13.21亿元,比上年下降17.7%,
第二产业投资1,746.58亿元,比上年增长13.3%,第三产业投资
2,874.42亿元,比上年增长18.2%。2014年全市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
156.96亿元,比上年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4,186.34亿元,比
上年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3,862.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9:51.0:47.1。


2014年,无锡市财政收入稳步提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68.01亿元,比上年增长8.0%。财政支出结构继续调整。一般公共
预算支出748.06亿元,比上年增长5.1%。


综合看来,尽管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近年来无锡市经济整体
经济实力仍很强。无锡市为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副中心城市,位于沪宁
杭大三角区中心,有很强的区位优势;无锡市作为长江三角洲重要的
制造业基地之一,工业化发展水平较高。2014 年无锡市经济总量保
持增长,经济和财政实力很强。


(二)无锡市惠山区概况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统计局公布信息,2014年惠山区地区生产总
值为652.4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3%,高出全市0.1个百分


点,位居全市第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35亿元,增长2.1%,
贡献率为3.1%,拉动经济增长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394.96
亿元,增长7.0%,贡献率为29.5%,拉动经济增长1.4个百分点;第
三产业增加值238.14亿元,增长11.4%,贡献率为67.5%,拉动经济
增长3.3个百分点。


财政实力方面,2014年,无锡市惠山区地方可支配收入合计96.44
亿元,同比增长10.71%,主要由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构
成。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0.76亿元,同比增长9.05%;政府性基金
收入22.22亿元,同比增长15.57%。


整体看,无锡市以及惠山区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地方政府财政实
力较强,公司发展外部环境良好。


(三)无锡惠山经开区概况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惠山经开区”)始建于2001年7
月,后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2年2月成为省级开发区,规划
核定面积5.96平方公里,总体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白屈港,南至
锡宜高速公路,西至南北景观大道,北至规划石塘湾路。


惠山经开区立足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装备、新材料等三大主导产
业,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富有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的高端专业园
区,初步凸显“产业高地,成本洼地”的集聚效应。汽车及零部件领域
汇聚了以上汽商用车、威孚力达、一汽客车为代表的一批骨干型企业,
先进装备领域涌现了以一汽锡柴、透平叶片、盛力达机械等为代表的
一批领军型企业,特种金属新材料领域培育了以麟龙铝业、苏嘉新材


料、必达福、新宏泰等掌握世界前沿技术为代表的一批高成长企业。

其中,上汽商用车无锡分公司为上汽商用车全国四大生产基地之一,
威孚力达的后处理核心技术已达世界先进水平,一汽锡柴重型柴油机
新基地项目已成为中国自主品牌发动机的主要生产基地、重型发动机
的主要制造基地、自主品牌发动机的主要出口基地,透平叶片已成为
能源和航空领域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高端动力部件供应商,电站大
型涡轮叶片国内市场上的综合占有率达80%以上。


2014年,惠山经开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5亿元,财政收入52.4
亿元,以占无锡市1.5%土地、3.6%人口,创造了4%左右的经济总量,
在省级开发区考核中位于前列。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政策背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机场、地铁、公共汽车、轻轨等城市交通
设施建设,市内道路、桥梁、高架路、人行天桥等路网建设,城市供
水、供电、供气、电信、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公用事业
建设等领域。城市基础建设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
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
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国各地区城建资
金来源和渠道日益丰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
迅速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2014年10月初,国务院发布“国发【2014】43号”《关于加强地


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43号文》”)。《43号文》的
主要内容围绕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建立“借、用、还”

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首先,明确了政府性债务举债主
体,且规定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采取政
府债券形式;其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及全口径预算管
理,地方政府债务正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
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再次,明确了偿债主体为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实
行不救助原则。2014年10月底,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
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以下简称“《351
号文》”),《351号文》主要围绕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提出
了细化内容。新增核心内容包括:①明确存量债务甄别结果上报核查
及追责要求,②提出根据项目自身收益能否平衡债务来甄别地方政府
债务,其中对于通过PPP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情况,正式明确其
不能纳入政府性债务;③新增“凡债务率超过预警线的地区,必须作
出书面说明”。综上,《43号文》及《351号文》的出台,对规范地方
政府举债行为、约束地方政府盲目举债、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起到
积极的作用。


2015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人民银行、银
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
意见》(国办发[2015]40号),在确保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化解在建项目到期债务风险提供了一些操作细则。


整体看,通过多次分类整合,不同类型债务及融资平台得到逐步


整理规范,在政策不断细化的大背景下,政府融资平台逐步出现两极
分化,有条件的平台将获得更多政府及信贷的支持,未来在城市发展
中起到更加突出的作用,无条件的平台将出现功能弱化,面临调整。

同时,监管就够对于债券管理也逐步重视,未来从发债审批到后督管
理的全程监控,将成为新趋势。


(二)惠山经开区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公司是惠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近三年涉及的
主要业务范围是惠山经开区的道路建设,目前已经完工并移交的项目
主要有:惠山大道项目、界河大桥项目、西环路项目、锡澄路改扩建
项目、惠源路项目和南环路项目等。公司经营的酒店客房餐饮服务业
主要是子公司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艾迪酒店。


公司作为惠山经开区的大型国有企业,未来将继续推进惠山经开
区的建设及配套服务的提供。


业务板块运营方面,将按照“产业发展与新城建设相互融合、相
互促进”的思路,继续推进产业园区、商业、住宅、基础设施等项目
的建设步伐,围绕“提升总量,夯实后劲,调优结构,创新驱动”要求,
按照“高于、快于、好于”标准,不断提高惠山经开区对全区贡献份额,
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重大项目推进快于全区平
均水平,经济发展质量好于全区平均水平,以更新的起点谋划新目标,
更高的高度树立标杆,更快的步伐推动开发区发展,更大的力度狠抓
投入,加快形成“快速发展增长区”、“重大项目集聚区”、“科技人才


创新区”、“环境优美宜居区”、“体制改革先行区”,续建及新建加快
推进“四个园区一中心”。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惠山经开区国资办下属的城市建设型国有企业集团,目
前主要经营的业务范围是惠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管理、运营以及酒店客房餐饮服务等业务。


(二)竞争优势

1、所处行业拥有天然垄断优势

公司作为惠山区城市基础设施及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的投资
建设单位,其经营领域和投资范围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担负着
为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筹措资金与清偿相关债务的任务,处于行业垄断
地位,市场相对稳定。


2、无锡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公司是惠山经开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主体,惠山经
开区国资办在资产划拨、税收减免、政府补助和项目回购方面对公司
的支持力度大。


税收减免方面,根据无锡市惠山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将土地出让收入等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政策咨询答复,凡是能
够满足国家财税规定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有关企业可以依照条件,对


土地出让收入做不征税收入处理。


政府补助方面,2012~2014年,公司分别获得政府补助0.60亿
元、1.29亿元和1.97亿元。


项目回购方面,惠山经开区管委会与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
对2010年划拨给公司的市政道路进行回购,项目加成比例约为20%
(估算值)。公司成立以来,已经开始进行回购的项目主要有惠山大
道项目、界河大桥项目、西环路项目、锡澄路扩建项目、惠源路项目
和南环路项目。


2015年6月,无锡市惠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无
锡市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出具说明,确认按照351号文的债务甄别要求,
将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平台公司2014年底共计33.53
亿元融资业务本息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分年度列入无锡市惠山区财
政预算,以保证对金融机构债务的及时偿付。


3、广阔的发展空间

《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优
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无锡市区加快建设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的太
湖新城;基本完成中心城区173平方公里范围内城中村、低洼地区改
造和老新村整治;推动新城、新城镇、新型农村社区联动发展,优化
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有序开展村
庄优化调整和土地整理,进一步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
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步伐;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


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加快危旧房改造,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400
万平方米以上,实现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上述规划为公司
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建设等主要业务领域拓展了发展空间。

作为无锡市惠山区重点企业,公司将充分发挥业务优势,抓住规划中
明确的良好发展机遇。


4、发行人收益稳定,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资产规模雄厚,资产收益稳定,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总
资产已经达到136.96亿元。未来,无锡市惠山经开区财政实力有望稳
步提升,经济环境有望持续向好,将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环境,
有助于支撑公司信用基本面的稳定。同时,发行人拥有丰富的财务资
源以及与金融机构国内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具备了较强的融资能力,
将进一步支撑发行人的业务发展。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和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作为惠山经开区国资办下属的城市建设型国有企业集团,
目前主要经营的业务包括惠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管理、运营以及酒店客房餐饮服务等业务。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模式——工程回购业务

公司作为惠山经开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重要主体,根据区
政府的规划,近年来主要承担市政道路项目的建设任务。截至2014
年底,公司工程回购主要分为直接回购和代建回购。



直接回购方面,惠山经开区管委会与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
对2010年划拨的市政道路进行回购。截至2014年底,已经开始进行回
购的项目主要有惠山大道项目、界河大桥项目、西环路项目、锡澄路
扩建项目、惠源路项目和南环路项目。


代建回购方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与惠山经开区管委会分项目签
订《委托建设和回购协议》,协议约定在工程结算成本后,加上20%
的业务回报,即为该建设项目的收入。道路建设完工以后,惠山经开
区管委会按照协定价格对市政道路项目进行回购,支付方式以银行存
款或其他资产抵偿的方式支付。对于投资额较小的工程,委托方在工
程竣工并验收完成后采取一次性回购的方式支付工程款;对于金额较
大的工程,则采取分期回购的方式进行支付工程款,付款期限一般不
超过5年。公司应在协议签订生效后三十天内协助惠山经开区管委会
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提供合法资产凭证;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
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客房、餐饮业务模式

公司客房、餐饮业务由下属子公司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艾迪酒店公司”)负责运营,艾迪酒店公司成立于2009年,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要经营住宿、餐饮、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等。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工程回购业务、客房餐饮业务和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场地、设备及其他资产出租业务和资金占用费收入


等。2012~201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4.86亿元和6.70
亿元,毛利率水平分别为32.65%、32.83%和26.43%。本公司最近三
年的营业收入业务分类如下表所示:

表9-1:公司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工程回购

57,135.83

47,606.90

9,528.93

16.68

客房餐饮

3,179.11

1,510.12

1,668.99

52.50

其他

6,657.82

153.86

6,503.96

97.69

合计

66,972.76

49,270.88

17,701.88

26.43



表9-2:公司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工程回购

38,100.45

31,685.91

6,414.54

16.84

客房餐饮

2,819.90

977.05

1,842.85

65.35

其他

7,712.00

5.04

7,706.96

99.93

合计

48,632.35

32,668.00

15,964.35

32.83



表9-3:公司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工程回购

35,555.84

29,629.87

5,925.97

16.67

客房餐饮

3,318.26

1,219.79

2,098.47

63.24

其他

6,954.20

15.59

6,938.61

99.78

合计

45,828.30

30,865.25

14,963.05

32.65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状况

公司是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
体,业务经营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



2012~2014年,公司工程回购业务分别实现收入3.56亿元、3.81
亿元和5.71亿元,回购项目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9-4:2012-2014年公司工程回购项目明细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回购时间

回购金额

惠山大道

2012/12/31

124,013,640.00

创新路、展业路、研园路工程项目

2012/12/31

47,930,557.61

港池路

2012/12/31

183,614,200.00

2012年小计



355,558,397.61

南北景观大道(惠源路)

2013/12/31

37,989,757.45

惠山大道

2013/12/31

87,548,723.78

南环路(惠南路)

2013/12/31

234,195,385.86

纵三路

2013/12/31

21,270,600.00

2013年小计



381,004,467.09

胡长路(金惠路)

2014/12/31

212,823,840.00

杨市路(文汇路)

2014/12/31

62,405,760.00

北环路

2014/12/31

104,314,320.00

横三路

2014/12/31

69,464,797.43

横四路

2014/12/31

59,178,689.10

横五路

2014/12/31

63,170,935.06

2014小计



571,358,341.59

合计



1,307,921,206.29



2、客房、餐饮状况

公司客房餐饮业务主要是子公司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经
营的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无锡艾迪花园酒店座落于惠山经开区软件外
包园(O-PARK)内,是一座按五星级标准建造,集公务、商务、餐
饮会议、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商务型花园酒店,酒店总建筑面
积45,160平方米。无锡艾迪花园酒店功能设施齐全,拥有各类客房
多套;一期有可容纳300人的宴会厅及15间高档包厢,100个餐位
的西餐厅及40余个餐位的中餐零点厅,二期将增加500人的多功能
餐厅及100人的自助餐厅各一间,共计1,200余个餐位;一期配有4
间商务型会议室,二期还将增加5间中小型会议室;专设高品质红酒


廊、雪茄吧、SPA会所、健身房、游泳池、桌球室、乒乓球室、棋牌
室、美容美发等康体设施。无锡艾迪花园酒店通过为客户提供客房住
宿、餐饮、会展、配套娱乐等服务的方式收取服务费。


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自无锡艾迪花
园酒店2010年开业以来已逐步实现稳定的客房、餐饮收入。2012-2014
年,无锡艾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分别实现客房、餐饮收入0.33亿元、
0.28亿元和0.32亿元,基本保持稳定。


3、其他业务状况

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同其他公司往来借款产生的资
金占用费和少量的房租收入,其中资金占用费收入主要是收取经开公
司、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新城资产有限公司、无锡
新惠供水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资金占用费,以上公司从行政上均隶属于
惠山区,目前经营正常,风险较小。近年来,其他业务收入占公司整
体营业收入的比重有所上升。2012~2014年,公司其他业务分别实现
收入0.70亿元、0.77亿元和0.67亿元。


(三)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及前景

1、发展战略

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6日,公司目
前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
公司全额出资,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惠山区人民政府授
权和批准的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业务分为三个板
块:一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板块,包括市政工程、道路管网以及城市
绿地建设等;二是保障房板块,即以安置房建设为主的房屋开发模式;


三是受托资产管理。作为惠山区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主体,公司的经
营业务在区域内均处于垄断地位,经营优势明显。


2、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惠山区,垄断经营,是惠山区政府授权范围
内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主体,承担了惠山经济开发区内所有的基础设施
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作为惠山区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拆迁安置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主体和主要运作实体,在国
有资产运营方面具有独特的市场地位和显著优势。近年来分布以及市
场占有率未有明显变化。


3、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作为惠山区城市基础设施及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的投资
建设单位,其经营领域和投资范围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担负着
为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筹措资金与清偿相关债务的任务,处于行业垄断
地位,市场相对稳定。在确立代建市政工程项目模式后,公司经营的
资产均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持续盈利能力不断增强。随着惠山
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需求量将持续稳
定地增长,公司的业务量和效益将同步增加。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2-2014年度的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5]JS2000054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投资
者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
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表10-1:2012-2014年发行人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369,604.54

827,128.27

621,025.43

其中:流动资产

1,174,615.24

680,127.07

530,490.96

负债总额

856,468.79

382,017.48

357,774.36

其中:流动负债

618,682.69

307,231.19

265,832.17

所有者权益

513,135.74

445,110.79

263,251.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13,135.74

445,110.79

263,251.07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总收入

66,972.76

48,632.34

45,828.30

营业总成本

70,141.58

47,228.52

43,947.26

营业利润

-3,166.74

1,403.82

1,881.04

利润总额

16,437.62

14,586.27

7,892.86

净利润

15,958.65

14,066.87

7,61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958.65

14,066.87

7,618.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650.47

54,731.55

53,556.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421.45

-40,514.18

-19,534.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068.49

45,018.91

-26,466.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297.51

59,236.29

7,555.08



(二)主要财务指标

表10-2:2012-2014年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62.53%

46.19%

57.61%

流动比率

1.90

2.21

2.00

速动比率

1.18

1.24

1.36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53

0.48

0.69

存货周转率(次)

0.13

0.14

0.18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6

0.07

0.07

净资产收益率

3.11%

3.16%

2.89%

EBITDA(亿元)

3.24

2.21

1.2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1.11

1.64

1.37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