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份额发售已 获 证监许可 [2013]1026 号 文 准予募集注册 。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 开放式。 3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 银行 ”)。 4 、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5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 代销机构 中国 银行 等,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 包括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上海分公司和深圳总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 或变更 基金销售 机构,并另行公告。 6 、 本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 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 登记机构 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 内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 、投资者需开立 “ 基金账户 ” 和 “ 交易账户 ” 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 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 登记机构 提供的开 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 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 购失败 的 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 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 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 “ 交易账户 ” ,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 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 9 、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 0 、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 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00 元 ,募集期间单个投资 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 具体 最低 认购金额以各家 代销 机构公告为准 。投资者通过基金 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500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 00 元 , 直销 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1 1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收到了认 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 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 购基金份额。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 通常 可于 T+2 日 后 (包括该日) 到办理认购的网 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 6 年 4 月 7 日 刊登在 《 上海证券报 》 的《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3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 www.bosera.com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 发售的相关事宜。 1 4 、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本公司 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 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 5 、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 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 6 、 投资者可拨打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或 中国 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 955 66 ) 咨询购买事宜。 1 7 、当日( 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 投资者通常可在 T+2 日 后 (包括该日) 到 基金销售 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投资者可 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 到 基金销售 网点打印交易 确认书 。 18 、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 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 份额的具体数额 以 登记机构 的记录为准。 19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 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 0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 ETF 联 接基金,本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 于高风险 / 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其跟踪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价格,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 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对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 产净值的 90% ,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 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简称:博时 黄金 ETF 联接 A , 代码 : 002610 ;博时黄金 ETF 联接 C ,代码: 0026 11 ) (二) 基金类型 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 初始 面值为 1.00 元 (四) 直销机构与直销 网 点 1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 - 65187055 传真: 010 - 65187032 、 010 - 65187592 联系人: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 :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2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久事大厦 25 层 电话: 021 - 33024909 传真: 021 - 63305180 联系人: 周明远 3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电话: 0755 - 83169999 传真: 0755 - 83195190 联系人:程姣姣 (五) 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 2016 年 4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 (六) 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 、 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 认购费用: 本基金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率不高于 5% 。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 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 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 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 表 1 :本基金的 认 购费率表 A 类基金份额: 金额( M ) 前端认购费率 M < 100 万元 0.40% 1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20% 500 万元 ≤M < 1000 万元 0.10% M≥1000 万元 1000 元 / 笔 C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零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 发生的各项费用。 3 、认购金额 的计算 及举例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举例 例:某投资人投资 3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份额 ,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 30 元,其 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40%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300,000/ ( 1+0.40% ) =298,804.78 元 认购 费用 = 300,000 - 298,804.78=1,195.22 元 认购份额=( 298,804.78 +30 ) /1 .00 = 298,834.78 份 4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 、 认购限制 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 500 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00 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 机构公告。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一 ) 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 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 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 : 00 - 17 : 00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 2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3 )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 )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 )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二 )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 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 : 30 - 15 : 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 、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1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3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 、基金 账户的开立 :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1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3 )在本基金销 售 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 4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 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 1 )填妥的《认购 / 申购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3 )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 / 热自助委托、网 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 认购申请。 5 、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 三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 : 30 — 17 : 00 (周六、周日不营业)。 3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 士兵证等)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 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 2 )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 / 存折复印件; ( 3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 4 )如需开通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 份; ( 5 )填妥的《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 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 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 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登陆 “ 博时快 E 通 ” 系统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 的测评。 5 、认购资金的划拨 ( 1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 户: 1 ) 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 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 429 联行行号: 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5100002037 2 ) 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 060149 联行行号: 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1100000015 3 ) 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 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 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 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100000072 4 ) 工商银行直销专户(个人投资者 “ 汇款买基 ” 业务优惠专用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 0200000719027307551 同城交换号: 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 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100000072 ( 2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 00 之前,若投资 者的认购资金未 全额划入本 公司指定直销 专户,则认购 申请无效 。 6 、注意事项: ( 1 )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 投资者 划出 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 投资者 划出 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未足额 划出 认购资金; 4 )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2 )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 应 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 及时 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 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 3 )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 应 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 及时 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 4 )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个人投资者 汇款购买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 ) 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 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 的方式汇款,则汇款无 效; 2 ) 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 用途 / 摘要 / 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3 ) 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 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款 指定专用传真号码( 010 - 65187031 ), 并 拨打 电话( 010 - 65187055 )确认 ; 4 )投资者应足额汇款,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 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 全额划 入本 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 申请无效; 5 ) 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 四 )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 、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 (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 9 : 30 ) ,但工作日 17 : 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 2 )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博时 快 e 通( http:// trade.bosera.com )、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 http s :// m.bosera.com )、博时直销 网上交易系统 APP 版),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 相关手续 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博时网上交易平台 进行认购和支付 ; ( 3 )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 和支付 ; ( 4 ) 投资者通过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后, 也可以采用汇款买基方式将 资金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 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 102100000072 ( 5 )网上开户、认购、支付和汇款的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3 、认购申请当日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 17 : 00 ,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的申请将按失 败处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一 ) 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 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 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 : 00 - 17 : 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 、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 2 )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 )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 笔签字 或签章 ); 3 )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 3 )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 )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 二 )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 : 30 - 15 : 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1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 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 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6 )预留印鉴; ( 7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 提供以下材料: ( 1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 1 )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 / 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 、注意事项: (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 2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 三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 : 30 — 17 : 00 (周六、周日不营业)。 2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2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 4 )填写完毕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 5 )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 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 ( 7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8 )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9 )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0 )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 《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或《机 构投资者电话和网上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 11 )填妥的《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 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流程可致电直 销中心(电话: 010 - 65187055 )咨询。 3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 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 1 )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 ) 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 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 429 联行行号: 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5100002037 2 ) 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 060149 联行行号: 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1100000015 3 ) 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 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 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 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100000072 ( 2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 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 划入 本公司指定直销 专户,则当日申请 无效 。 4 、注意事项: ( 1 )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 投资者划 出 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 投资者划 出 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未足额划 出 认购资金; 4 )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2 )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 可 于 T+2 日 后 (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 及时 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基金 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 3 )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 可 于 T+2 日 后 (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 及时 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 4 )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 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 用途 / 摘要 / 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 ) 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 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款 指定专用传真号码( 010 - 65187031 ), 并 拨打 电话( 010 - 65187055 )确认 ; 3 )投资者应足额汇款,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 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 全额划 入本 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 申请无效。 (五)本公司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 本公司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 基金账户开户 需通过本公司 北京直销中心 办理 。 1 、受理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接受认购业务 (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 9 : 30 ) ,但 工作日 17 : 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 、认购程序 ( 1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认购等业务; ( 2 ) 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本公司 北京直销中心 开通网上 交易; ( 3 )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 机构 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 。 3 、 认购资金的划拨: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暂不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认购资金的划拨服务,认购资金的划拨 和注意事项按照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 的资金划拨 程序 办理。 四、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 1 ) QFII 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 2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托管行公章,以及外方负责人签章; ( 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 ( 4 )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 5 )托管人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同时提供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6 )外方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外方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 份证复印件; ( 7 )托管人出具的印鉴卡 一式三份 ; ( 8 )外方出具的印鉴卡 一式三份 ; ( 9 )由托管人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 10 )如果开通传真交易方式,须提供填妥的《机构投资者传真 委托 服务协议》 一式两 份 ,加盖与开户申请表相同的印章; ( 11 )填妥的《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 权益须知》 一份 。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 的相关流程 办理。 五 、 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 登记机构 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 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 登记机构 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 、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 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 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2.5亿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66594942 (三)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四)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侯福宁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5)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 乔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010-63229475 传真: 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6)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7)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9)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伟 联系人: 宋永成 电话: 0755-25188266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10)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11)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遇玺 电话: 0451-86779018 传真: 0451-86779018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12)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甘为民 联系人: 孔文超 电话: 023- 63792212 传真: 023- 63792412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重庆)、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1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320896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14)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娟 电话: 0311-8862758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15)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联系人: 胡健强 电话: 0757-22386489 传真: 0757-22388235 客户服务电话: 0757-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16)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 陆玉根 联系人: 傅巍群 电话: 0512-63969900 传真: 0512-639690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068 0512-96068 网址: www.wjrcb.com (1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 陆向阳 联系人: 包静 电话: 0519-89995066 传真: 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c (18)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世群 联系人: 方伟强 电话: 0592-2270333 传真: 0592-5061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19)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王继康 联系人: 王帆 电话: 020-28852675 传真: 020-28852675 客户服务电话: 95313 网址: www.grcbank.com (20)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 陈萍 联系人: 杨琪 电话: 028-85315412 传真: 028-85190961 客户服务电话: 028-962711 网址: http://www.cdrcb.com/ (21)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联系人: 孙琦 电话: 0431-84999543 传真: 0431-849995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http://www.jlbank.com.cn (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23)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 魏斌 联系人: 李阳 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传真: 0755-82817612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网址: http://www.crbank.com.cn/ (24)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滨江中路一段97号26栋泰和尚渡南充市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 黄光伟 联系人: 李俊辉 电话: 0817-7118079 传真: 0817-7118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96869 网址: http://www.cgnb.cn (2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上官永清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579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26)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法定代表人: 夏 蜀 联系人: 戴秋娟 电话: 0871-96533 传真: 0871-631944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33 网址: www.fudian-bank.com (27)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 办公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 苏素华 联系人: 张智慧、陈屹、张翠娟 电话: 0591-87327302 传真: 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9999 网址: www.fjhxbank.com (28)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法定代表人: 李宜心 联系人: 吴泳施 电话: 0757-86369512 传真: 0757-86250627 客户服务电话: 96138 网址: www.nanhaibank.com (2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30)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 陈洪生 联系人: 徐明静 电话: 0592-3122716 传真: 0592-8060771 客户服务电话: 0592-3122888 网址: www.xds.com.cn (3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32)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3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3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3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0571-88920897、4008-77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3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3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40)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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