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北信稳定: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4月)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 14 年 7 月 15 日证监许可 [20 14 ] 703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详见 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年 2 月 27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复 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 绪言 ................................ ................................ ................................ ................................ ... 4 二、 释义 ................................ ................................ ................................ ................................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9 四、 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六、 基金的募集 ................................ ................................ ................................ ..................... 32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3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 ................................ . 34 九、 基金的投资 ................................ ................................ ................................ ..................... 42 十、 基金的业绩 ................................ ................................ ................................ ..................... 48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 ................................ ................. 49 十二、 基金资产估值 ................................ ................................ ................................ ............. 50 十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54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56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58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59 十七、 风险揭示 ................................ ................................ ................................ ..................... 64 十八、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 66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68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 要 ................................ ................................ ......................... 81 二十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 96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99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 100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 ................................ .................. 101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以及《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 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发布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并在 2012 年 6 月 19 日发布修订后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包 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19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包括其 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0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 及定投 等业务 2 3 、 销售机构:指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4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5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北信 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2 6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 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 9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 5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 《业务规则》:指《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及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 9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 额的行为 4 2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 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4 5 、 元:指人民币元 4 6 、 基金 利润 : 指基金 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4 7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8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9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2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 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 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 管理 人概况 名称: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成立时间: 2014 年 3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周瑞明 注册资本: 1. 7 亿元人民币 电话: 4 000617297 传真:( 010 ) 68619300 联系人: 史晓沫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 2014 ] 265 号文批准,由 北京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 注册资本达 1. 7 亿元人民币。 目 前股权结构: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0 % 、 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 4 0 %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周瑞明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获博士学位。历任原 河北省师范学院政教系助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干部,原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处长,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监管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信息统计部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党委办公 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系统团委书记,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信瑞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京林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美国德大阿灵顿分校,获硕士学位。 历任北京市审计局职员,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国投汇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富智阳光管理公司董事长。 田垣芳女士,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项目经理,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券业务总部总经 理。 朱彦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系基本建设经 济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资金计划部主管,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上海昆明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薇女士,董事,中共党员,会计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 历任北京万全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北京金象大药房 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内审专员,现任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 赵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现任聚益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运营总监。曾任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 目经理。 李方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历任宁夏电视 台干部、北京大学法学系讲师,现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关伟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获博士学 位。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团总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助理、中国人民 大学财政金融系党总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 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常务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资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张青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经济管理系,获 博士学位。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2 、监事会成员 杨海坤先生 , 监事 会主席 ,经济学硕士。历任山东省农业银行业务人员 , 山东证券登记 公司业务经理 , 山东证券公司投行部经理 , 上海甘证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 卡斯特公司投 行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正润创业投资公司副总 经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颐先生,监事,法学硕士。历任河北定州新华中学教师、河北林平律所律师助理 、 北 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经理助理 ,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 监察 部 副总监 。 崔丽伟女士,监事,大专学历。历任海航直属柜台售票主管、河北开元集团北京万通汽 车贸易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财务 。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朱彦先生, 总经理 ,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系基本建设 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资金计划部主管,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上海昆明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峰先生 , 副总经理 , 中共党员 , 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获 硕 士 学位 ,拥有律师资格证书。 曾为 全国人大财经委《破产法》起草小组 正式成员, 历任 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经理 和公司发展战略小组成员 , 中化总公司 财务部财务综合部经理 , 宝盈基金管理公司 筹备组成员、 研究发展部高级策略分析师、研究 发展部副总经理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业务部总经理、 资产管理总部执行总经理并兼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 经理助理 兼 任公司投委会主席 。 现任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洪水先生,督察长,无党派人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 究生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 获博士学位 。历任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 助教, 中国长城计 算机集团公司应用开发部、发展计划部 职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主任科员 、 副处长 , 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场外市场委、发展战略委主任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 。 李鑫 先生,副总经理,无党派人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获 硕士学位 。 历任 工商 银行西安市钟楼支行客户经理,湘财证券西安营业部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泰达 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北区副总经理、渠道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理 财部总监、 机构理财部总监,上海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总监兼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任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 基金经理 王靖先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财务管理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金融 分析师 (CFA) 。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华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历任华融稳健成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盛金麒麟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 。现任北 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8 月 27 日起任职)、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1 月 20 日起任职)、北 信瑞丰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任职)。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朱彦先生, 副总经理高峰 先生, 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王靖先生,中央交易室副总 监吴士彬先生 。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 、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以上; 17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 金托 管人; 20 、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 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26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行政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 1 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 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 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 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 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 务指引 》、《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 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 2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 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 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 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 性风险管理制度。 (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 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 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 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 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 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 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 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 法定代表人:吴建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4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685,572,211 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 [ 银复( 1992 ) 391 号 ]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25 号 联系人:徐昊光 电话:( 010 ) 85238982 传真:( 010 ) 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与合规管理室和运营室 4 个 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9 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 2005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 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 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 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 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 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 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集合计划、银行理 财、信托、保险等各类产品合计 651 只,托管规模 13065.25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 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总行审 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 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 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 、 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 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 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 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 资产 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 和人员 ; 3 、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 内控优先 ” 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 4 、 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 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修 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 员的例外 ; 6 、 独立性原则: 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 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业务操 作流程等,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 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专门设置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指定 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息披露工作,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 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 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客服: 400 - 0617 - 297 传真:( 010 ) 68619300 联系人: 史晓沫 公司网址 : www.bxrfund.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 1 )代销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 陈秀良 传真: 010 - 85238680 公司网址: www.hxb.com.cn ( 2 )北京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联系人: 孔超 公司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 3 )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联系人: 张 燕 联系电话: 010 - 83363099 公司网址: www.jrj.com.cn ( 4 )名称 :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 - 1504 办公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 - 1504 法定代表人 : 林松 客户服务电话 : 0592 - 3122731 联系人 : 徐明静 联系电话 :0592 - 3122716 基金网站 :www.xds.com.cn ( 5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 25 层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 25 层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联系人:董彩平 传真: 075 5 - 82080798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 6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 021 - 64385308 公司网址: www. fund.eastmoney.com ( 7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200120 )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路鹏飞 传真: 021 - 68596919 公司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 8 )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联系人: 韩爱彬 公司网址: http://www.fund123.cn ( 9 )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1289 传真: 021 - 20681861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 10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楼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联系人:杨翼 传真: 0571 - 88910240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 11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 010 - 62020088 - 6006 传真: 010 - 62020355 公司网址: www.myfund.com ( 12 )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联系人:刘梦轩 传真: 010 - 85894285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 13 )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斐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16655 联系人:廉亮 联系电话: 010 - 53300532 传真: 010 - 59393074 公司网址: www.wy - fund.com ( 14 )深圳 宜投基金 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 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联系电话: 0755 - 82777673 联系人:刘勇 传真: 0755 - 88603185 ( 15 )名称 : 北京 钱景财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 : 赵荣 春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893 - 6885 联系人 : 高静 公司网址 : http://www.qianjing.com/ ( 16 )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 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二号楼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51507071 联系电话: 021 - 51507071 传真: 021 - 62990063 公司网址: www.66zichan.com ( 17 )名称 : 上海汇付金融 服务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 : 冯修 敏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202819 联系人 : 陈云卉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pnr.com/ ( 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 楼 办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 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联系人: 许 梦园 公司网址: http://www.csc108.com/ ( 19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侯艳红 传真: 010 - 60836221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 20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 518026 )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 518026 )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联系人:郑向 溢 传真: 0755 - 82558355 公司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 21 )名称:西南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 桥北苑 8 号西南 证券大厦 5 楼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 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 佳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联系人:张煜 传真: 023 - 63786212 公司网址: www.swsc.com ( 22 )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 23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 23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王佳 苗 传真: 0571 - 85783771 公司网址: w ww.bigsun.com.cn ( 23 )名称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法定代表人 : 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 : 95597 联系人 : 庞晓芸 华泰证券网站 : www.htsc.com.cn ( 24 )名称 : 山西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 山西国际贸易中 心 东塔楼 办公地址:陕西省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 山西国际贸易中 心 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 侯 巍 客服电话 : 96673 山西证券网站 : http://www.sxzq.com/ ( 25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赵艳青 联系电话: 0532 - 85023924 传真: 0532 - 85022605 ( 26 )名称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 : 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993 联系人 : 汤漫川 东兴证券网站 : www. dxzq.net ( 27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 联系人:鹿馨方 传真: 010 - 63080978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 28 )名称:广州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珠江西路 5 号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珠江西路 5 号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 发 客户服务电话: 961303 联系人:林洁 茹 联系电话: 020 - 88836 999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 29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7 - 9 层( 214121 )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7 - 9 层( 214121 )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联系人:沈刚 传真: 0510 - 82830162 公司网址: http://www.glsc.com.cn/ ( 30 )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0000 7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00007 )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传真: 010 - 84183311 公司网址: http://www.guodu.com ( 31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楼( 213003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200125 )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88 联系人:汪汇 传真: 021 - 50498871 公司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 3 2 )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516003 )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516003 )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联系人:张悦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