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正药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7:32:23 中财网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6-19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简称“海正杭州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简称“工业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公司拟为海正杭州公司申请的5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5年12
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3,640万元;

本公司拟为工业公司申请的共计19,1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5年12
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970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1,97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6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海正
杭州公司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建设银行新登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
银行富阳支行申请的合计5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工业公司
向杭州银行保俶支行、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申请的合计


19,1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授权总额已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根
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正杭州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法人代表白骅,注册资本90,000万元,
注册地在富阳市,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原料药。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
994,143.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10,503.28万元,负债总额556,982.38万元,其
中长期借款189,781.9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6,421.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12,763.7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为合并口径)。


海正杭州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工业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30日,法人代表王家成,注册资本10,600万
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工业公司属于医药商业流通企业。截止2015年末总资产
146,249.20万元,净资产49,234.19万元,负债总额97,015.04万元,其中短期借款49,020.00
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7,934.95万元,净利润4,987.4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
计,为合并口径)。


工业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向中
信银行杭州分行、建设银行新登支行、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等银行合计35,000万元流
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担保期限将至,本公司拟继续为海正杭
州公司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申请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建设银行新登支行申请
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期限均为2年。同时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拟为海
正杭州公司向中国银行富阳支行申请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
2年。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
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与银行协商后,现拟调整为向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申请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招商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申请10,000万元流


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本公司拟为工业公司向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申请1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申请2,1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浦发银
行杭州文晖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均为2年。


具体贷款事项由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有关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司协商
后办理担保手续。上述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变更贷款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海正杭州公司、工业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各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
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对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用推动子公司项目的经
营,确保项目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确保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
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将对外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1,972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2%,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应付票
据、函证等提供的担保,担保对象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海正药
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海正药业(美国)有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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