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乾景园林: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11:33:13 中财网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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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证券代码:603778





2016年4月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董事长回全福先生) 宣布到会人数及其所代表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宣布大会合法有效,宣布大会开始。


三、选举计票、监票人员。


四、审议以下各项议案,股东发言及提问

1、《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2、《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3、《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

5、《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五、逐项议案进行表决

六、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目录



议案一:《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二:《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三:《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议案五:《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一: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我代表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大家做公司董事会2015
年度工作报告。


一、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基本情况

2015年度,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公司发展势头良好,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经营业绩保持了稳定增长。本年度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60,753.84万元,同比
增长0.71%;实现利润总额10,863.47万元,同比上涨11.61%;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9,332.51万元,同比增长14.8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85.90万元,同比增长14.7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56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9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1.4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09%。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参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范的要求,董事会
进一步加强与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相关规章制度。公司
新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等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并参照
执行。


三、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
成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勤勉尽责,认真
地履行了董事职责,积极参加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列席各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
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要求,严格执行和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执行,表决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会议记录等相关档
案清晰、完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认真监督执行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1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任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年度内共召开5次会议,就公司有关财务定期报告、
IPO有关申报文件等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本年度召开1次临时会议,讨论审议关于北京乾景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本年度召开1次临时会议,讨论审议关于公司部门调整
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本年度召开了1次临时会议,讨论审议关于北京
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利用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
责的职业精神,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以及财务管理、法律
事务等方面均发挥了良好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015年度,公司2位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的相
关事项,均无异议;对于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能做到预先审议、
认真审核;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
在IPO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和签署;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
等项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
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北
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的专项说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3年、2012年主要税
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专项说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3


年、2012年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专项说明》。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北京乾景
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度工作报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北京乾
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审阅报告》。


4、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6月、2014年度、2013年度、
2012年度审计报告》。


5、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关于将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关于将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关
于调整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
10000万元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低于3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审阅报告》。


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5年度,通过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管理层的共同努力,董事会较好
地把握了公司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圆满完成了公司全体股东赋予的工作任务。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能,创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
风,适应规范要求,在2016年达到新的工作目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议案二: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监事会作2015年度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进行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
范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主要议案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北京乾景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议《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北京
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3年、2012年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
的专项说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3年、2012年申报财务
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专项说明》。


2、2015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北京乾景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北京乾景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告》。


3、201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北京乾景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


4、2015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北京乾景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6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告》。



5、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北京乾景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审阅报告》。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2015年度依法运作
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
召开,决策程序合法;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事情发生,也无
损害公司相关利益者的行为发生,运营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确保公司稳健运营,长期持续经营。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编制2015年度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的会
计报表符合新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三)关注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关
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公正,没有明显损害投资各方的利益,对中小股东的利
益一致性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
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需要。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2015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总之,监事会在2015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尽力履行监
督和检查的职能,竭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
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
强自身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
受侵害,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
诚信形象。2016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公司监事会成员将适应新形势、新环境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学习,加强监管新政策的学习与理解,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强
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
况实施监督。


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5、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8日


议案三: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我向各位做公司2015年度(以下简称“2015年”或“报告期”)财务决算报
告,本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6BJA30090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一、公司基本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国内经济放缓、房地产市场低迷、国家加大对地方债务的
管理、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等不利因素,同时国家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增加生
态环保领域投资,新型城镇化、京津冀一体化建设,也为园林行业带来新的发展
机遇。在上述挑战和机遇并存的背景下,公司董事会审时度势,逐步调整、优化
产品结构,扩大生态领域市场,不断开拓新的优质房地产项目和积极探索PPP合
作模式。


公司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2015年度工作计划,紧密围绕行董事会的
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年度各项既定的经营目标计划, 2015
年12月31日公司成功在主板上市。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753.84万元,
同比增长0.71%,营业成本发生43,539.46万元,同比减少2.22%,管理费用发生
3,391.8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财务费用发生469.71万元,同比减少31.69%,
实现营业利润10,725.01万元,同比增加1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32.51万元,同比增加14.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9.10万元,
公司营业利润保持了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管理团队建设,完善业绩考核机制和具体办法,优化业
务管理流程,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2015年公司加大生态领域
研发力度,不断扩大研发投入的规模和增加研发人员数量,提高在生态领域的实
际应用,促进企业品牌的知名度。



2015年公司管理层积极规避应收款回收风险,在不断扩大生态领域政府项目
的同时,也开拓了新的优质房地产开发商客户,优化生态领域和地产景观的结构
占比,保证了企业经营资金流畅、安全,使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国家PPP模式的推行,公司不断探索PPP项目承接,研究其中的市场机遇与
风险,积极寻求业务经营模式创新与金融机构的支持合作,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
增长,为将来的快速发展夯实好基础。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指标

2015年

201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60,753.84

60,327.76

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9,332.51

8,129.24

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8,885.90

7,742.63

14.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799.10

-5,11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87,136.56

44,467.30

95.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6

1.35

15.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8

1.29

14.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99

20.12

-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9

19.16

-1.07





三、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总体情况


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44,377.87万元,负债总额57,241.30万元,资产负
债率39.65%,比上年末的51.18%下降了11.53%。



项 目 年末余额
本年末结构
占比(%)
年初余额
上年末结构
占比(%)
同期余额
增减(%)
同期结构
比增减
(%)
货币资金58,406.91 40.45 20,501.73 22.51184.8917.95
应收票据50.00 0.03 - 0.000.03
应收账款38,467.93 26.64 34,864.24 38.2810.34-11.63
预付款项529.99 0.37 1,375.01 1.51-61.46-1.14
其他应收款6,912.67 4.79 4,695.62 5.1547.22-0.37
存货34,867.80 24.15 23,074.88 25.3351.11-1.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1,030.91 0.71 1,350.07 1.48-23.64-0.77
其他流动资产2.77 0.00 349.23 0.38-99.21-0.38
流动资产合计140,268.97 97.15 86,210.78 94.6462.702.5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0.00 0.03 - 0.000.03
长期应收款2,410.79 1.67 3,441.70 3.78-29.95-2.11
固定资产1,062.55 0.74 1,023.62 1.123.80-0.39
无形资产36.78 0.03 31.45 0.0316.96-0.01
长期待摊费用4.03 0.00 6.38 0.01-36.84-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54.75 0.38 374.87 0.4147.98-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4,108.89 2.85 4,878.03 5.36-15.77-2.51
资产总计144,377.87 100.00 91,088.81 100.0058.50-
(二)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期末流动资产合计140,268.9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7.15%,结构占比与
上年末基本持平,流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货币资金余额比上年末增
加184.89%,主要是公司2015年12月31日成功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34,360.00
万元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流入所致;应收账款余账面价值比上年末增加10.34%,
主要是市政绿化项目回款周期时间比较长所致;存货余额比上年末增加51.11%,
主要是市政绿化项目结算周期时间比较长所致;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比上年末增
加51.11%,主要是对外资金拆借所致;预付账款余额比上年末减少61.46%,主要
是本期预付的材料工程款减少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比上年减少
23.64%,主要是长期应收款部分款项收回所致。



项 目 年末余额
本年末结构
占比(%)
年初余额
上年末结构
占比(%)
同期余额
增减(%)
同期结构比增
减(%)
短期借款11,000.00 19.22 1,000.00 2.14 1,000.00 17.07
应付账款18,475.95 32.28 12,319.64 26.42 49.97 5.85
预收款项17,182.65 30.02 18,982.96 40.72 -9.48 -10.70
应付职工薪酬58.50 0.10 20.78 0.04 181.53 0.06
应交税费3,559.25 6.22 3,367.25 7.22 5.70 -1.00
应付利息26.66 0.05 18.98 0.04 40.50 0.01
其他应付款616.20 1.08 89.80 0.19 586.16 0.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6,000.00 10.48 4,500.00 9.65 33.33 0.83
流动负债合计56,919.20 99.44 40,299.41 86.44 41.24 13.00
长期借款- - 6,000.00 12.87 -100.00 -12.87
专项应付款322.10 0.56 322.10 0.69 - -0.13
非流动负债合计322.10 0.56 6,322.10 13.56 -94.91 -13.00
负 债 合 计57,241.30 100.00 46,621.51 100.00 22.78 -
公司期末非流动资产合计4,108.8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85%,结构占比和
余额增减与上年末基本持平。


(三)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期末流动负债合计56,919.2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9.44%,结构占比比
上年末增加13.00%,流动负债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10,000.0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取得
1年期抵押借款6,000.00万元,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1年期保证借款
3,000.00万元,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取得1年期保证借款2,0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增加1,500.00万元,主要是公司于2014
年12月24日取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提供的6,000万元长期借款
尚有1年内到期所致;应付账款余额比上年增加49.97%,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采取
资金按计划有序集中支付管理,导致当年购买材料、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
致;其他应付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586.16%,主要是公司成功股票发行增加发行费
用所致。


公司期末非流动负债合计322.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56%,变动原因主要


项 目 年末余额
本年末结构
占比(%) 年初余额
上年末结构
占比(%)
同期余额增
减(%)
同期结构比
增减(%)
股本8,000.00 9.18 6,000.00 13.49 33.33 -4.31
资本公积44,313.56 50.86 12,976.81 29.18 241.48 21.67
盈余公积3,177.04 3.65 2,325.83 5.23 36.60 -1.58
未分配利润31,645.96 36.32 23,164.67 52.09 36.61 -15.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87,136.56 100.00 44,467.30 100.00 95.96 -
股东权益合计87,136.56 100.00 44,467.30 100.00 95.96 -
是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取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提供的6,000
万元长期借款尚有1年内到期所致;

(四)股东权益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期末股东权益合计87,136.56万元,比上年末增加95.96%,股东权益主
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股本和资本公积分别较上年末增加33.33%与241.48%,
主要是公司2015年12月31日在主板成功公开发行2000万股募集资金34,360.00
万元所致;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分别比上年增加36.60%和36.61%,主要是报告
期实现的净利润9,332.51万元所致。




四、经营情况


(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比上年同期增
减(%)

一、营业总收入


60,753.84


60,327.76


0.71

其中:营业收入


60,753.84


60,327.76


0.71

二、营业总成本


50,028.84


51,049.18


-2.00

其中:营业成本


43,539.46


44,528.20


-2.22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96.93


1,672.30


-10.49

管理费用


3,391.86


3,349.22


1.27

财务费用


469.71


687.67


-31.69

资产减值损失


1,130.87


811.79


39.31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318.00


-1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10,725.01


9,596.58


11.76

加:营业外收入


140.00


141.56


-1.10

其中:非流动资产
处置利得


-


1.56


-1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54


4.69


-67.20

其中:非流动资产
处置损失


1.16


4.42


-73.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863.47


9,733.46


11.61

减:所得税费用


1,530.96


1,604.22


-4.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9,332.51


8,129.24


14.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9,332.51


8,129.24


14.80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为园林工程和园林设计收入,其中:园林工
程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97.02%,同比增长1.37%;园林设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2.98%,同比减少0.05%。公司2015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1.69%,其中:园


林工程毛利率同比增加1.79%;园林设计毛利率同比增加6.43%, 2015年公司主
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5年度园林工程收入中市政园林收入占54.15%,地产景观收入占45.85%,
延续公司原以地产景观为主转为市政园林业务为主的发展趋势。2015年地产景观
毛利率同比增加4.3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承揽了紫金华府A区景观绿化工程,
合同额8,799.80万元,该工程属于高档住宅小区园林绿化业务,毛利率水平达到
30.07%,提高了地产景观整体毛利率。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区域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西北,上述地区营
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89.89%,地区结构占比与上年相比基本持。2015年度华东
地区毛利率同比增加4.45%,主要原因为公司承揽了高档住宅小区紫金华府A区景
观绿化工程,该项目毛利率达到30.07%所致。


随着行业的深入发展,公司愈加注重生态技术的创新与应用,2015年加大研
发力度,增加研发人员数量,目前正在对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及建设、湿地植物群
落营建技术研发与示范、近自然植物群落营建技术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的示范
与应用等项目进行研究与应用。2015年母公司研发投入总额占母公司营业收入的
3.67%。


财务费用发生469.71万元,同比减少31.69%,主要原因为公司BT业务在回
购期内分摊的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213.34万元,减少财务费用所致。


(二)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情况


























地产景观市政绿化地产景观市政绿化
主营业务收入26,851.80 31,715.75 22,878.61 34,894.59
收入占比45.85%54.15%39.60%60.40%
应收账款余额15,906.09 22,560.52 10,403.22 25,852.74
应收账款周转率2.04 1.31 1.74 1.44
主营业务成本19,636.01 23,388.37 17,731.74 25,741.99
存货余额7,828.43 26,958.05 6,684.27 16,154.20
存货周转率2.71 1.08 2.90 1.92
总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总存货周转天数
周转总天数
241 162
471 347
项目
2015年2014年
230 185


单位:万元



报告期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总天数比上年增加124天,主要原因为市政景观
绿化项目结算和回款周期时间比较长所致,符合行业特点。































项 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与上年同比增
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236.54 49,021.99 -9.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80.64 6,880.29 -78.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717.17 55,902.28 -18.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553.75 46,068.17 -22.8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31.67 3,114.95 -9.09
支付的各项税费3,285.73 3,890.69 -15.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46.92 7,940.07 -71.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918.07 61,013.88 -28.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9.10 -5,111.59 -135.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67 7.40 -50.4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627.16 1,670.16 -2.5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819.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450.41 1,677.56 701.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9.97 748.83 -66.6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860.00 1,000.00 1,486.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149.97 1,748.83 823.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9.56 -71.27 3,687.76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4,360.00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11,000.00 10,000.00 1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360.00 10,000.00 353.6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5,500.00 10,000.00 -4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777.41 727.11 6.9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1.50 122.46 97.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18.91 10,849.57 -39.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41.09 -849.57 -4,671.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940.62 -6,032.43 -728.94


五、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940.62万元,主要是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流入34,360.0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799.10万元;取
得银行借款增加净流入5,500.00万元;对外资金拆借净流出4,040.42万元。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减少22.82%,主要是公司采取资金按计划有
序集中支付管理,导致当年购买材料、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以上是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情况,2016年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的战
略部署和监事会的监督下再接再厉,力争保持业绩的稳步增长,回报公司中小股
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议案四: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是76,608,727.03元,公司拟以2015年
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96元(含税),
本次分配的利润总额为7,680,000元。占可分配利润的10.02%。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期发展需
要,预计未来12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2015年度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总额为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0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流动资金支出,
预计收益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议案五: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会议现场提供2015年度
年报全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江苏云腾飞扬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2,152,230.03

12,164,559.97




2、关联方承租情况

出租方
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种类

租赁

起始日

租赁

终止日

租赁费

定价依


2015年确认租
赁费

回全福

北京乾景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
抚松分公司

房产

2014.5.28

2017.5.27

参考市
场协议


12,000.00

回全福

大连乾璟园林
工程有限公司

房产

2012.3.20

2015.3.19

参考市
场协议


7,000.00

回全福

大连乾璟园林
工程有限公司

房产

2015.3.3

2018.3.2

参考市
场协议


35,000.00

回全福

北京乾景陌野
景观设计有限
公司

房产

2015.1.1

2016.12.31

参考市
场协议


697,139.41

回全凯

北京乾景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分公司

机械设备

2015.4.1

2015.12.31

参考市
场协议


902,147.87




3、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回全福(注1)

本公司

3,000万元

2012年5月31日

2015年5月20日



回全福(注2)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2年7月30日

2016年7月30日



杨静(注2)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2年7月30日

2016年7月30日



回全福(注3)

本公司

1,000万元

2013年7月1日

2016年7月1日



杨静(注4)

本公司

7,000万元

2013年7月15日

2016年7月14日



回全福(注4)

本公司

7,000万元

2013年7月15日

2016年7月14日



回全福(注5)

本公司

4,500万元

2013年8月28日

2017年8月27日



杨静(注6)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4年7月15日

2019年7月15日



回全福(注6)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4年7月15日

2019年7月15日



回全福(注7)

本公司

1,000万元

2014年10月10日

2017年10月9日



回全福(注8)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5年11月10日

2018年11月10日



杨静(注8)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5年11月10日

2018年11月10日



回全福(注9)

本公司

2,000万元

2015年12月18日

2018年12月18日





注1:2012年本公司股东回全福以其所有的房产(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074491
号,评估值为6,438,517.00元,房产证号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40161号,评估价为
3,407,308.00元)作为抵押物,同时提供3,000万元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担保书编
号为“2012-授-017”,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循环额度),授
信协议编号为“2012-授-017”,授信期间从2012年5月31日起到2013年5月20日止。


注2:2012年7月30日,由法人实体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回全福、
自然人杨静提供担保,取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给予本公司最高额6,000万
元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0125729”。授信期间为2012年7月30日起728天。


注3:2013年7月1日,本公司股东回全福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就本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2013-授-074的授信协议提供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在该授信协议项下,本公司于2013年7月2日取得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短期借款1,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1年。


注4:2013年7月15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编号为(2013)
信银营授字第000087号综合授信合同(全业务品种),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3,000万
元,开立银行保函额度4,000万元。该授信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回
全福、杨静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回全福、
杨静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


2013年BZ0425号),约定回全福、杨静为上述《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形成的全部债务提
供保证反担保。


注5:2013年8月28日,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的编号为[P2013M17SSCDB0002-0016]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借款金额4,500万元,
回全福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
担保,同时回全福以其所有的位于海淀区蓝靛厂晴雪园3号楼5层5单元6D的不动产(房
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海字074491号)、位于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国际公寓东
区69幢15G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40161号)向北京首创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注6:2012年7月30日,由法人实体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回全福、
自然人杨静提供担保,取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给予本公司最高额6,000万
元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0230014”。授信期间从2014年7月15日起到2017年7月15
日止。


注7:2014年10月10日,本公司股东回全福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就本公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2014-授-111的授信协议提供担保并签订最高额
不可撤销担保书。在该授信协议项下,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取得由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短期借款1,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1年。


注8:2015年12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编号
为公借贷字第1500000194399的借款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为本公
司提供6,000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12
月7日。该借款合同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给予本公司最高额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授信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1500000176686”,授信期间为2015年11
月10日至2016年11月10日。该授信合同由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
业部签订的编号为“公高抵字第150000017668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股东回全福及
自然人杨静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的编号为“高保字第
1500000176686”的《最高额担保合同》提供担保;同时由回全福及杨静向该授信合同下
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回全福以其所有的位于海淀区蓝靛厂晴雪园3号楼5层
5单元6D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海字074491号,评估价值1082万元)、
位于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国际公寓东区69幢15G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
房权证海私字第040161号,评估价值572万元)向该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本
公司以所持有的位于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4层1单元(A座)5B的不动产(房
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海字304753号)、位于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2号楼17层
1915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石字103472号)、位于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
18号院3号楼4层511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石字103475号,),本期本
公司取得该合同项下借款6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1年。



注9:2015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2015-
授-092的授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的循环
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17日),回全福作
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该授信协议提供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该授信协议项
下,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取得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短期借款
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17
日。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名称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江苏云腾飞扬地产
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0

2015年1月8日

2015年6月30日

利率7%

江苏云腾飞扬地产
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5年1月12日

2015年6月30日

利率7%

江苏云腾飞扬地产
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5年7月03日

2015年12月28日

利率7%

江苏云腾飞扬地产
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5年7月03日

2016年3月16日

利率7%

江苏云腾飞扬地产
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5年9月17日

2016年3月16日

利率7%

合计

40,000,000.00











根据公司2016年经营计划和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将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如下: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元)

江苏云腾飞扬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31,895,984.00





2014年10月公司与云腾飞扬签订云腾国际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截止2015年
12月31日,公司应收云腾飞扬景观绿化工程款共计31,895,984.00元,此款项预
计在2016年度收回。



2、 关联方承租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

起始日

租赁

终止日

租赁费

定价依据

2016年预计租赁费
(元)

回全福

北京乾景园林股
份有限公司抚松
分公司

房产

2014.5.28

2017.5.27

参考市场协议价

12,000.00

回全福

大连乾璟园林工
程有限公司

房产

2015.3.3

2018.3.2

参考市场协议价

42,000.00

回全福

北京乾景陌野景
观设计有限公司

房产

2015.1.1

2016.12.31

参考市场协议价

697,139.41




3、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回全福(注1)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2年7月30日

2016年7月30日



杨静(注1)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2年7月30日

2016年7月30日



回全福(注2)

本公司

1,000万元

2013年7月1日

2016年7月1日



杨静(注3)

本公司

7,000万元

2013年7月15日

2016年7月14日



回全福(注3)

本公司

7,000万元

2013年7月15日

2016年7月14日



回全福(注4)

本公司

4,500万元

2013年8月28日

2017年8月27日



杨静(注5)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4年7月15日

2019年7月15日



回全福(注5)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4年7月15日

2019年7月15日



回全福(注6)

本公司

1,000万元

2014年10月10日

2017年10月9日



回全福(注7)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5年11月10日

2018年11月10日



杨静(注7)

本公司

6,000万元

2015年11月10日

2018年11月10日



回全福(注8)

本公司

2,000万元

2015年12月18日

2018年12月18日







注1:2012年7月30日,由法人实体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回全福、
自然人杨静提供担保,取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给予本公司最高额6,000
万元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0125729”。授信期间为2012年7月30日起728天。


注2:2013年7月1日,本公司股东回全福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就本公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2013-授-074的授信协议提供担保并签订最高额
不可撤销担保书。在该授信协议项下,本公司于2013年7月2日取得由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短期借款1,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1年。


注3:2013年7月15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编号为
(2013)信银营授字第000087号综合授信合同(全业务品种),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为3,000万元,开立银行保函额度4,000万元。该授信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回全福、杨静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时,回全福、杨静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
合同》(编号:2013年BZ0425号),约定回全福、杨静为上述《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形
成的全部债务提供保证反担保。


注4:2013年8月28日,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的编号为[P2013M17SSCDB0002-0016]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借款金额4,500
万元,回全福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同时回全福以其所有的位于海淀区蓝靛厂晴雪园3号楼5层5单元6D的
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海字074491号)、位于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
国际公寓东区69幢15G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40161号)向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注5:2012年7月30日,由法人实体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回全福、
自然人杨静提供担保,取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给予本公司最高额6,000
万元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0230014”。授信期间从2014年7月15日起到2017年7
月15日止。


注6:2014年10月10日,本公司股东回全福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就本公司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2014-授-111的授信协议提供担保并签订最高
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该授信协议项下,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取得由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短期借款1,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1年。


注7:2015年12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编
号为公借贷字第1500000194399的借款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为
本公司提供6,000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2015年12月7日至2016
年12月7日。该借款合同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给予本公司最高额
10,0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1500000176686”,授信期间为2015
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0日。该授信合同由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的编号为“公高抵字第150000017668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股
东回全福及自然人杨静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的编号为“高保字
第1500000176686”的《最高额担保合同》提供担保;同时由回全福及杨静向该授信合
同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回全福以其所有的位于海淀区蓝靛厂晴雪园3号
楼5层5单元6D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海字074491号,评估价值1082
万元)、位于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国际公寓东区69幢15G的不动产(房屋所有
权证:X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40161号,评估价值572万元)向该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抵
押担保,本公司以所持有的位于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4层1单元(A座)5B
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海字304753号)、位于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
号院2号楼17层1915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石字103472号)、位于石
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3号楼4层511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证石字
103475号,),本期本公司取得该合同项下借款6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
1年。


注8:2015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
2015-授-092的授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


万的循环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17日),
回全福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该授信协议提供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该
授信协议项下,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取得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
供的短期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2015年12月18日至2016
年12月17日。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议案七: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本次股东会将审议《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公司章程》,现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提出对章程做如下修改:



序号

修改前《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议案八: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为此,公司编制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附件:《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37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18.98元,共计募集资金37,96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3,600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34,3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已预付的承销保荐费2,000,000.00元,
审计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交易所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8,555,5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3,044,500.00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
年12月28日出具XYZH/2015BJA30053《验资报告》。后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豁免
上市初费300,000.00元,以及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23,032.85元,故实际相关
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23,032.85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33,367,532.8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拟投入项目请款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金额

(万元)

1

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


18,761.87

18,761.87

2

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20,242.58

16,722.58

合 计

39,004.45

35,484.45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
制定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16年1月26
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
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有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期初余额

支出金额

年末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营业部

110902707710258

15,598.13

0.05

15,598.08

资信询证费-验
资类询证费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

694649850

18,761.87

-

18,761.87



合计









34,359.95





三、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
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具体事
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
的品种、额度、期限和预期收益等。公司开立或者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
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理
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
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议案九: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请审议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5年度审计服务,
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并熟悉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由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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