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雅生物: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11:40:18 中财网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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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iangsu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GP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16]E1202号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雅生物)《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雅生物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雅生物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博雅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2015年
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雅生物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
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雅生物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雅生物2015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彩斌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 震



中国·无锡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部分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8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2月29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02.031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5,507,775.00元。2012年3
月5日收到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各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认购
款扣除承销保荐费33,652,927.63后的金额合计人民币441,854,847.37元,已存入公司
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抚州市分行账户(账号:14-351101040018153)内,另扣除审计验资
费、律师费、信息披露、上网发行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118,574.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432,736,273.00元。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2]B0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60,505,930.9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为342,938,819.26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5,449,277.64
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432,736,273.00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30,337,618.13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4,314,205.77

二、募集资金使用

342,938,819.26

其中:1. 置换了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4,051,434.91

2.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0,684,669.40

3. 利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40,000,000.00

4. 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0

5. 利用超募资金投资超募资金项目

179,277,567.35

6. 利用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4,925,147.6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4,449,277.64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25,449,277.64

五、差异

-1,000,000.00



差异为子公司北京博雅欣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往来款100万元误入募集资金
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江西博雅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12年3月公司连同保
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红谷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分行北京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西路支行(以下统称“专
户银行”)四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4月17日、6月27日、9月4日公司分别撤销了开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站前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北京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红谷滩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
全部存放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的募集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为125,449,277.64元,
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 额

存储形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351101040018153

125,449,277.64

活期

合计



125,449,277.64





三、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342,938,819.26元,具体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


43,273.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50.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293.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累计实现
收益
























承诺投资项目

单采血浆站
新建及改造
项目



3,610.27

2,805.26



2,801.17

99.85%

2014年3
月31日

3,487.50

5,932.03





乙肝人免疫
球蛋白等系
列特异性免
疫球蛋白产
业化项目



8,750.79

2,616.10

14.04

2,337.82

89.36%

2014年3
月31日

478.52

1,751.54








血液制品研
发中心及中
试车间改建
项目



3,753.63

334.63



334.63

100%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16,114.69

5,755.99

14.04

5,473.62





3,966.02

7,683.57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归还银行贷




4,000.00

4,000.00



4,000.00

100%











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1,400.00

1,400.00



1,400.00

100%











海康生物股
权投资



3,643.77

3,594.45



3,594.45

100%



2,576.13

2,156.67





欣诺生物研
发中心项目



1,000.00

1,000.00



415.23

41.52%



30.74

-7.03





邻水博雅浆
站建设项目



2,800.00

2,800.00

1,878.56

2,518.08

89.93%











西他沙星原
料及片剂项




3,500.00

3,500.00



1,400.00

40%











增资博雅医
药投资公司
用于支付收
购天安药业
股权款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1,172.75

1,934.54





超募资金投
资小计



26,343.77

26,294.45

1,878.56

23,327.76





3,779.62

4,084.18





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资博雅投
资设立博雅
欣和



5,000.00

5,000.00

3,665.48

5,000.00

100%







-



设立丰城博
雅单采血浆
公司



2,300.00

2,300.00

191.31

191.31

8.32%











设立信丰博
雅单采血浆
公司



2,300.00

2,300.00

144.26

144.26

6.27%











建设凝血因
子类产品生
产研发大楼
项目



4,607.63

4,607.63

156.95

156.95

3.41%











结余募集资
金小计



14,207.63

14,207.63

4,158.00

5,492.52













合计



56,666.09

46,258.07

6,050.60

34,293.90





7,745.64

11,767.75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2014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经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血液制品研
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1、2014 年2 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血液制
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


项目终止主要原因:鉴于公司已经在北京设立研发中心,成立北京博雅欣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研发中心计划建设成为
一个具有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研发能力、其他血液制品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以及可承接国家相关重点研究项目的研发中心。该研发
中心在条件具备后,可完成血液制品研发中心中的各项研发工作,且北京研发中心更具有区域优势、人才优势等。为避免重复
投资,减少管理成本,未来血液制品可以在现有厂区完成中试测试。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决定终止“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
车间改建项目”。


2、鉴于公司发展现状,公司未来将集中优势资源积极拓展新浆站,拓宽现有单采血浆站的采浆区域,通过自我发展的方
式增加原料血浆的供给。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海康生
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57,511,136.00元向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海康生物32%
股权,并签订《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海康生物股权。该交易属于关
联方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1月14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2015年1月23日正式完成股权
变更手续。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75,50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36,273 元,超募
资金为271,589,373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用于
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以及1,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
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收购海康生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43.765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收购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公司收购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32%的股权实际使用超募资金为3,594.45万元,该项股权投资已实施完毕。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立北京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1,000.00万元建立北京研发中心项目。根据该议案公司已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北京博雅欣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415.23万元。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邻水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00万元与抚州市英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邻水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12
月31日,邻水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共使用募集资金2,518.08万元。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西他沙星片剂及原料项目技术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购买“西他沙星片剂、原料项目技术和新药证书及相关知识产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公司已根据相关协议支付了40%的进度款,金额为1,400万元。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支付
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5.586%股权转让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与自有资金 8,445.00 万元,
计 18,445.00 万元支付天安药业股权转让款,2014年1月底,该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2012年4月9日,公司单采血浆站新建及改造项目已投
入资金1,984.98万元,乙肝人免疫球蛋白等系列特异性免疫球蛋白产业化项目已投入资金1,378.23万元,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
中试车间改建项目已投入资金41.93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1、单采血浆站新建及改造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3,610.27万元, 2014年3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验收,累计投入2,805.26
万元,项目结余805.01万元。本项目包括新建岳池单采血浆站和改造南城、崇仁、金溪、南康四家单采血浆站两项内容,其
中岳池单采血浆站已经顺利完成并于2012年5月正式运营;南城、崇仁、金溪、南康四家单采血浆站业已完成改造。截止2014
年3月31日,单采血浆站新建及改造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结余主要原因:考虑到单采血浆站的长期规划和浆站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单采血浆站项目的改造进行了新的规划,
减少了浆站改造项目的建筑工程费支出;同时为不影响各单采血浆公司原料血浆采集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原料血浆工作发展
的连续性,缩短设备采购时间,使采购新设备尽快满足原料血浆采集需求,公司对采购的设备方案进行调整,由采购进口设备
调整为采购国产设备。由此,导致该项目资金有所结余。


2、乙肝人免疫球蛋白等系列特异性免疫球蛋白产业化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8,750.79万元,2014年3月31日该项目已
完成验收,累计投入2,616.10万元,项目结余6,134.69万元。本项目优化了特异性免疫流程,大幅度提高了特免血浆采集率,
通过对生产检验相关系统、设施、设备、仪器进行改进和添置,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能。该项目随着原料免疫血浆供应
的提升,项目效益将不断增强。


项目结余主要原因: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障项目尽快完成并投产,节约成本,通过对原有灌装生产线和自动超滤系统进
行评估后,公司确定通过对原有无菌分装生产线和已有超滤系统进行部分改造来达到项目效果,改造后,该生产线可以满足特
异性免疫球蛋白产品的生产及新版GMP的要求;公司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减少了部分进口设备的采购而以国产设备替代;
同时公司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该项目的辅底流动资金使用较少。由此,导致该项目资金有所结余。

3、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3,753.63万元,截止2014年3月31日,累计投入334.63万
元,项目结余3,419.00万元。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
的议案》。


项目终止主要原因:鉴于公司已经在北京设立研发中心,成立北京博雅欣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研发中心计划建设成为
一个具有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研发能力、其他血液制品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以及可承接国家相关重点研究项目的研发中心。该研发
中心在条件具备后,可完成血液制品研发中心中的各项研发工作,且北京研发中心更具有区域优势、人才优势等。为避免重复
投资,减少管理成本,未来血液制品可以在现有厂区完成中试测试。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决定终止“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
车间改建项目”。




节余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建设医
药产业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西博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该增资资金将
用于设立一家全资孙公司江西博雅欣和制药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已结余募集资金5,000.00万元。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设立丰城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实
现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原料血浆的供应能力,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结余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使用结余
募集资金 2,300.00 万元与北京澍泽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丰城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已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91.31万元。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设立信丰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实
现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原料血浆的供应能力,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结余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结
余募集资金 2,300.00 万元与北京澍泽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信丰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
日已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44.26万元。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凝血因子类
产品生产研发大楼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 2012 年 IPO募集资金的结余
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凝血因子类产品生产研发大楼。本项目总预算资金 9,640.00 万元,其中结余募集资金 4,607.63 万元,自
有资金 5,032.37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56.95万元。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第二部分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
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34号),公司向中信建投-高特佳-博
雅定增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财通资管-博
雅生物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7,857,142股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00元,共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
499,999,976.00元。公司2015年12月15日收到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出
资认购款人民币499,999,976.00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999,999.81元后的金额合计
人民币495,999,976.19元,已存入公司开设在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北京东路支行账户(账
号:8115701013600023094)内。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809,984.8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189,991.39元。


募集配套资金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
月15日出具苏公W[2015]B2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146,0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为146,000,0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7,024,776.19
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490,189,991.39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24,8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146,000,000.00

其中:1. 支付王民雨天安药业27.77%股权的股权款

126,000,000.00

2. 利用募集资金支付凝血因子类产品生产研发大楼项目



3. 利用募集资金支付凝血因子类产品研发项目



4. 利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00,000.0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44,214,791.39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347,024,776.19

五、差异

2,809,984.80



差异为公司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809,984.80元通过公司其他账
户支付,暂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江西博雅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2015年12月公司连同保
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为347,024,776.19元,
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 额

存储形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8115701013600023094

347,024,776.19

活期

合计



347,024,776.19





三、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46,000,000.00元,具体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


49,019.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累计实现
收益
























承诺投资项目

支付王民雨
天安药业
27.77%股权
的股权款



14,757.63

14,757.63

12,600.00

12,600.00

85.38%

2015年
11月25


97.28

97.28





凝血因子类
产品生产研
发大楼项目



5,000.00

5,000.00

















凝血因子类
产品研发项




5,000.00

5,000.00

















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24,261.37

24,261.37

2,000.00

2,000.00

8.24%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49,019.00

49,019.00

14,600.00

14,600.00





97.28

97.28





合计



49,019.00

49,019.00

14,600.00

14,600.00





97.28

97.28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适用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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