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天治中国制造2025:招募说明书
天治 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 由天治 创新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6 年 1 月 5 日证监许可【 201 6 】 15 号文 变更 注册 , 并依据 2016 年 4 月 7 日天治 创新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 天治 创新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用、收益分配方式、估值方法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 并更名为“天治 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6 年 4 月 7 日起, 《天 治 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原《天治 创新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 《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变更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变更 注册 ,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 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 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 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将会面临信用风险及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 偿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 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总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 自行负担 。 目 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3 五、相关服务 机构 ................................ ................................ ................................ ......................... 17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 38 七、基金的存续 ................................ ................................ ................................ ............................. 3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0 九、基金的投资 ................................ ................................ ................................ ............................. 48 十、基金的财产 ................................ ................................ ................................ ............................. 53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 ................................ ................................ ..................... 55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5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3 十六、风险揭示 ................................ ................................ ................................ ............................. 68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 71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73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86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96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98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99 二十三、备查文件 ................................ ................................ ................................ ....................... 10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其他有 关规定及 《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天治 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 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 投资人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由天治 创新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会 变更 注册 。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基金 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由天治创新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 、 基金管理人:指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 :指《 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 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 、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0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3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4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5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6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8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0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1 、 销售机构:指 天治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2 、 登记 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3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天 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4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5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申购、赎 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6 、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日,原《天治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 2 7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 、 存续期:指 《天治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至 《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9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天治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收益分配方式、估值方法、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30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1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2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3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4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 段 3 5 、 《业务规则》:指《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6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3 7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8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 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39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 机构的操作 4 0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1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2 、 元:指人民 币元 4 3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4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4 5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6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 7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的过程 48 、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49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天治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 号 4 号楼 23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复兴西路 159 号 法定代表人: 赵玉彪 设立日期: 2003 年 5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73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6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1 - 6037 4975 联系人: 尹维忠 股权结构: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1.25% ;中国吉林森林 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6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8.75% 。 二、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层成员 赵玉彪先生:董事长,博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交易部经理、吉 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洪山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兼驻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市代表、上海金路达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天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治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高福波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白山市人民银行任办公室主任、 副行级助理稽察、吉林省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任理事长、党委书记、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任资金 信贷处负责人、副主任 、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柏广新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黄泥河林业局副局长、党委书记,中共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延边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延边州林业管理 局局长兼吉林延边林业集团董事长,现任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全国人 大代 表。 常永涛先生: 执行 董事,总经理,学士,历任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 大成基金管理公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投资部 总经理, 200 9 年起就职于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武雷先生 :独立董事, 学士,曾任北京市政府对外服务办公室公务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合伙人。任 。 陶武平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市司法学校教务科科长、上海市联合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市浦东涉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法定代 表人及首席合伙人。 王明义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通化市矿务局工程处段长、吉林省白山市房产局技术 员、建设银行白山市支行科长、中国银行白山市支行副行长、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白山支公司总经 理、现任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中介部主任。 侯丹宇女士: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学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业务 部营业部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洪山路 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副总经理,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邱荣生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科长、副处 长,香港振兴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财政厅副主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办公室主 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 经理。 姚世家先生:监事,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吉林省天桥岭林业局太阳林场财务处会计、处 长、吉林省天桥岭林业局总会计师、副局长、局长、吉林省敦化市林业局局长、 吉林省敦化市市 长,现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许家涵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商务英语双学士, 2007 年起就职于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部 总监。 尹维忠先生:职工监事, 经济学硕士, 2005 年起就职于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天治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刘伟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星火项目处项目负责人、自营基金 业务部副经理、上海全路达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闫译文女士 :副总经理, 吉林大学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吉林省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任下属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行政主管、业务部经理、党委委员、职工董事等职 务,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 2 、基金经理 胡耀文: 硕士研究生 , 2010 年 2 月至 2013 年 9 月就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研究 员, 2013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 2015 年 6 月 3 日起任天治创新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常永涛先生, 权 益投资部总监许家涵先生,研究发 展部副总监尹维国 先生 ,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王洋女士。 。 4 、上述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 运作基金财产; 5 、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 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 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 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 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 责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 法律、行政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 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4 )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其中内控大 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控大纲明 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内控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和 危机处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 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1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 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科学、合理、有效,公司全体职员必须竭力维护内部控制 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应当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 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协助和配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4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财产、固有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 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7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 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 相应的修改和完 善。 ( 8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定量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 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能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检查 公司经理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监督、控制公司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经营决策程序、内控体系等方面的合规合法性,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汇报;研究拟订公司的风 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报董事会批准;组织制 订公司风险控制制度;检查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善 性;检查评估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 负责组织对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重大风险事故进行内部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 意见报告董事会,由董事会决议作出处理。 ( 2 )督察长:督察长负责公司的督察稽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制度、业务 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 3 )内部控制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协助经营管理层进行风险控制与风险管 理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层面的风 险监控。 ( 4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中负责基金投资决策层面的风险管理。 ( 5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 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 见或建议。 ( 6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重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 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个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 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本人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1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 一、严密有效的四层监控防线:即一线岗位自控与互控为基础的第一层监控防线;部门内各子部 门、部门和部门之间的自控和互控为基础的第二层监控防线;内部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 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层监控防线;以内部控制委员会为主体的第四层监控防线,实 施对公司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控制。 ( 2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有关 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监察稽核 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 3 )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制定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包括基本管理制度、部 门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手册三个层次。 ①本公司制定的基金投资基本管理制度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包括投资管 理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组织架构,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投资、研究、交易、投资表现 评估、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的基本规范、程序和职责等。 ②投资管理相关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交易部和研究发展部 等分别制定了部门管理 制度,用以规范每个部门的岗位、职责、业务和人员等。 ③编制投资管理业务手册,包括《投资手册》、《交易手册》、《研究手册》等,作为基本管理 制度和部门管理制度的重要补充,用以保证投资管理相关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地进行。 ( 4 )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和制度,做好公司各项 经营管理活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做好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财产的会计核算工作,以如 实反映和记录基金财产运作的情况。 公司确保基金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别设立账户 进行管理,独立核算,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权利,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 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户,分 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 5 )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担保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理、 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 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 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 基本情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成立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话: 021 -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 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根据 2014 年《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9 位, 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财富》杂志发布的 “ 世界 500 强公司 ” 排行榜,交通银行位列第 217 位。 2014 年荣获《首席财务 官》杂志评选的 “ 最佳资产托管奖 ” 。 截至 2015 年 9 月 3 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 7.21 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20.40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 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 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 、 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年 10 月至今任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交通 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 长。牛先生 1983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 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 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9 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年 11 月起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0 月起任交通银行行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 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 年 9 月 至 2004 年 6 月任交通银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 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 ,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 07 年 12 月至 20 15 年 8 月,历任本 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 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 士学位。 3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3 9 只。 此外,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全国社保 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 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 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 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 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 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 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 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 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 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 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 托管中心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 高效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管理 规章 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 包括 《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 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 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业务管理制度 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 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 评审。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 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 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 资金的到账 与赎回 资金的划付 、 基金 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 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 、 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 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 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 售 机构 1 、 直销机构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 号 4 号楼 2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 159 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电话: 021 - 60371155 传真: 021 - 60374934 联系人:王珊珊、韩涵 客服电话: 400 - 098 - 4800 (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 - 60374800 网址: www.chinanature.com.cn 电子直销: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E 天网 ” 网址: 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etrading/etrading.jsp 2 、 其他销售 机构 (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 张宏革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010 - 66107900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 长安兴融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章 电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 . ccb.com (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 010 - 85109219 联系人: 熊奎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传真: 010 - 68858117 联系人:陈春林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021 - 62677777 联系人:刘玲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www. cib.com.cn (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 倪苏云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电话: 010 - 65558888 传真: 010 - 65550827 联系人:郭伟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bank.ecitic.com (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 洪崎 电话: 010 - 57092615 传真: 010 - 57092611 联系人: 杨成茜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 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金煜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 95594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 8 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010 - 66223584 传真: 010 - 66226045 联系人:王曦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 1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电话: 0571 - 87659546 传真: 87569188 联系人:毛真海 客服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czbank/ (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990 联系人:田薇、宋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自贸试验区 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朱雅崴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 www.gtja.com (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 4008888001 网址: www.htsec.com (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 85130544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 1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 021 - 33388217 传真: 021 - 3338822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服电话: 021 - 962505 网址: www.sywg.com.cn ( 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 、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 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 - 84457777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 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 9 弄证大 . 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591 - 38507679 联系人:雷宇钦 客服电话: 95562 、 4008888123 网址: www.xyzq.com.cn ( 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 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新源广场 2 号楼 22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 021 - 63325888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 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 22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 0755 - 83025022 传真: 0755 - 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 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 10108998 ; 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 .com ( 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 、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 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 - 85096709 联系人 : 潘锴 客服电话 :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 26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 、 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 、 19 层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军 电话: 020 - 37865070 传真: 020 - 22373718 - 1013 联系人:罗创斌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www.wlzq.com.cn ( 2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 - 65161666 传真: 0551 - 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服电话: 96518 网址: www.hazq.com ( 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 02 、 03 、 04 )、 17A 、 18A 、 24A 、 25A 、 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 层、 17 层、 18 层、 24 层、 25 层、 26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 0755 - 82492000 传真: 0755 - 82492962 联系人 : 庞晓芸 客服电话 : 95513 网址: www.lhzq.com ( 29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 0755 - 82485087 联系人:崔国良 客服电话: 4008881888 网址: www.firstcaptital.com.cn ( 3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 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 020 - 87555888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www.gf.com.cn ( 3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 0351 - 8686659 传真: 0351 - 8686619 (未完) ![]() |